每當傍晚時刻,方媽媽總是多煮一些晚餐,好讓上課到九點、十點的隸茗傑來家裡時可以吃消夜,填飽肚子。
很快的,方童恩與隸茗傑一塊成長,高中畢業時,兩人十八歲了,得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無法再找父母幫忙,無法再哭哭鬧鬧的耍賴,同時必須選擇未來的前途……
難得優閒的假日。
午後,隸茗傑向方童恩提議,出門走走。
為了準備升學考試,她已經沒日沒夜的苦讀一段時日了。
進入高職就讀後,也許是室內設計科引起她的興趣,功課一向墊底的她在無人強迫與威脅的情況下,為了學習更多的專業技能,選擇繼續升學。
「好久沒有出門,我都快忘了應該怎麼玩才叫暢快。」十八歲的方童恩除了那雙晶亮的大眼和一百六十三公分的身高沒有改變外,蘋果臉逐漸變成瓜子臉,還增添一股成熟夾帶著清純的氣息。
「真沒想到不愛讀書的方童恩竟然也想要繼續唸書,要是老師們知道你現在在學校的成績排名前五十,肯定全都嚇傻了吧!」隸茗傑逸出沉沉的笑聲,一雙幽眸在面對她的時候顯得格外溫和。
「喂,你狗眼看人低喔!什麼嚇傻?這叫做成熟的領悟,而且我也懂得發奮圖強的道理,好不好?都什麼年紀了,總不能整日只想著玩樂,虛度光陰吧!」說得好像她的行為多麼不正常,方童恩瞪著他,不滿的用力拍了下他的肩膀。
她身邊這個男人,真是的,除了那張嘴老愛嘲諷她之外,其他全都變了。
瞧,在她的印象中,明明他的個頭和她差不多,曾幾何時,竟然刷的一聲拚命往上長高,如今身高一百八十多公分,害她想看他的臉都得抬頭
而且兩人在爭辯問題時,只要一對上他的高度加上逐漸成熟的臉龐,她這瘦弱又顯得有些稚氣的臉蛋馬上就被他的氣勢壓過一半,真是嘔啊!
最糟糕的是,男生轉變為男人真的是一件很奇妙且令人不滿的事。
猶記得以前他的聲音是淡冷而有些高的音調,沒想到過了青春期後,他的聲音變得低沉而有些嘶啞,像個十足十的大人。上次她和他在清晨時講電話,他的聲音竟然有安眠功能,害她糊里糊塗的睡著,事後她被他嘲笑了好幾天。
「虛度光陰是你的強項,不是嗎?什麼時候這變成缺點了?」隸茗傑忍不住低下頭,看著氣呼呼的方童恩。
「厚,你這張嘴真的很討厭,每次都喜歡暗虧我,不要太過分喔!老虎不發威,你真當我是病貓啊!」她容易被激怒、容易衝動的個性,真是數年如一日,怎麼也改不了。
瞧她張牙舞爪、故作凶狠的模樣,他再次發出笑聲,奇異的,她又令他感到心情鬆懈不少,原本因為想要對她說的事而情緒低落,這會兒多少有些緩和。
「不管,你欺負我,所以今天出門吃的、玩的、買的,你都要全額負責。告訴你喔!不是我佔你便宜,是你先得罪我,所以就算我說要買下一顆大鑽石,你也得立刻掏出錢,不能有異議。不過我這人很有良心,也不貪心,雖然知道你這個奸詐的傢伙偷偷賺了不少錢,但是頂多要點小玩意、吃點有些貴的東西。」也只能在這種時刻壓搾他,她很有自知之明。
每次和他辯論,她從來沒有贏過他,所以也只能在這種小事情上得到一丁點的成就感。
再說,他真的很奸詐,一滿十八歲,便開始做一些投資,短短幾個月,就替自己賺進人生的第一個一百萬。
想她的存折裡,這十多年的壓歲錢加上偶爾存下來的零用錢,算一算才快十萬元而已,哪像他,這麼會精打細算。
哼,她決定了,等一下不去吃有些貴的好料,而是要選擇一餐好幾千元的高級料理,看能不能幫他消耗一些。
「那有什麼問題?就算你想選擇一客一萬元的高級料理,我也會乖乖的付錢,誰教我是我們兩人之中比較有錢的人。」隸茗傑故意這麼說,然後滿意的看著她的眼中竄起不甘心的大火。
「哼!驕傲。」方童恩咬著唇,用力拍打他的手臂。
坐在私人轎車內,他們有一句、沒一句的鬥嘴,然而氣歸氣,她的心情卻還不錯。
只要面對他,她總是無法真正動怒,畢竟他是她的麻吉。
司機盡責的開車,對於後頭的嬉鬧早就習以為常。
擔任隸茗傑的專屬駕駛已有數年,對於自家小少爺的交友情形也有一定的認知與瞭解,再加上這幾年他不時會到方家打擾,兩人的友誼和特別情況早就不是秘密。
「不和你抬槓了,說吧!發生什麼事了?你有重要的大事想和我說,對吧?」吵歸吵、鬧歸鬧,方童恩還是不忘將話題拉回來。
果然,知他莫若童恩啊!連他這麼一丁點的心思都躲不過她的眼睛。隸茗傑忍不住苦笑。
「別說沒發生什麼事喔!我剛剛一看到你就發現你的表情有點凝重,雖然算不上心煩,但是這件事很困擾你,而且讓你十分猶豫,不是嗎?」
她和他認識多久了?如果沒有一定的瞭解和熟識,哪能稱得上麻吉?
唔……好像六年了。
她和他認識六年了,相處在一塊整整六年……六年啊!算得上是一段長久的時光,真是不可思議。
方童恩忍不住微笑,隸茗傑看了,眼神變得柔和。
「童恩……」他的情緒太過複雜,想到接下來要說的話,一股沒來由的不捨和排拒令他的喉嚨梗塞、疼痛。
「你的父親又要離婚了?還是你的母親又要再婚了?」
「童恩……」
「沒關係,告訴我,如果是要離婚,我可以陪你去當他們的證人,要我簽幾次名都沒關係。如果是要再婚,也無所謂,我可以陪你一塊出席,有人敢當著你的面故意嘲笑你,我會幫你揍他們。」一想到他那對不及格的父母,方童恩心中就有氣。
這六年來,他們與新歡結婚、離婚的次數都快破金氏世界紀錄了。
更過分的是,他們不只沒有想到茗傑的感受,大張旗鼓,風風光光的舉辦婚禮,害他成為眾人茶餘飯後閒聊的對象,幾個月前竟然連離婚這種事也要他當證人,幫忙簽名。
哼,果真是超級不及格的家長,只顧自己快活與幸福,卻從來沒有想過孩子的想法和感受。
就算他們再有錢,提供茗傑再多的物質享受,又有什麼用?他想要的東西不只是這些,最重要的是親情和家庭的溫暖。
連這些都不會,當什麼親人?做什麼長輩?比他們這些剛滿十八歲的小孩更不懂事。
「童恩,你聽我說,先別這麼衝動。」隸茗傑知道她一直替他抱屈,時時刻刻都跟他站在同一陣線上挺他,心頭竄過陣陣暖流。
無論他做的事情是對或錯,她始終站在他身旁,成為他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柱。
雖然他並沒有她想像的這麼脆弱,但是有個人站在自己的身旁,不只是口頭上為他叫屈,還在行為上為他出頭,這種感覺真的令人備感溫暖。
「嗯?」方童恩終於恢復清醒,睜著大大的雙眼,等待他說下去。
深吸一口氣,隸茗傑緩緩的開口,「我……得離開一陣子。」
「離開一陣子?」
「嗯,離開一陣子。」
看著他凝重的神色,方童恩忍不住皺起眉頭,「就這樣子?你只是要告訴我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