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築 >> 古代,大陸,金龍社 >> 英雄美女,因禍得福,天作之和 >> 愛你其實不簡單作者:謝上薰 | 收藏本站
愛你其實不簡單 第四章 作者:謝上薰
    濃重的、急喘的呼吸聲,伴隨不穩定的腳步拖拉在地落葉上,老人不是受了創傷便是跑了一段很遠的路途,如今已是窮途末路。

    老人驚慌、恐懼、無助,沒有選擇性的逃進樹林裡。

    這片林地是有主人的,隨便進入可能給人捉去,他倒寧願遇見田主,說出他的冤屈,不過,此刻老人的全副精神祇顧著逃命,再也沒有比後頭追殺他索命使者更令他懼怕的了。

    他拖著疲憊的腳步逃遁入林,賭上這條老命了。

    「糟了。」慢一步趕到的兩名粗野漢子胡天、胡地,疾追的身形乍然頓住,兄弟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怪對方耽誤了。

    「混球!叫你少喝一口酒都捨不得。」做大哥的有權先開罵。

    「這鬼天氣熱得死人,不喝點酒醒醒腦子,哪來的力氣追殺?」胡地亦是一肚子火。「一個手沒三斤力的臭老頭子,你殺都殺不死,還給他跑掉,如今倒怪起我來?」

    「好啦!他腿上吃了我兩隻毒鏢,跑不遠的,快追!」

    「還追個屁!別忘了,這片林子的主兒是誰,讓他撞見,難保不起疑心。」胡地巴不得鳴鼓收兵。

    「蠢蛋!你曉得天氣熱得死人,就不會想想回頭正掛在頂心,誰會出門打獵?」

    「除了咱們兩個傻鳥!」胡地頂嘴埋怨。

    「咱們獵的可是人頭,半點差錯不得,否則——」

    他們不約而同的想及頂頭上司的嚴厲手段,均打了個寒顫,不敢多廢話、多偷懶,火燒屁股的追進林子裡去。

    天氣炎熱得厲害,每天午、末兩個時辰,暑熱的空氣彷彿死去一般凝固不動,教人打從骨子裡直冒煙出來,這時候就是打獵、捕魚或下田為生的人也要避一避,懶洋洋的躲進茅屋裡或樹蔭下,躺一躺,下午才有力氣繼續幹活。

    「這林子大得很,萬一那死者頭鑽到另一方向去……」胡地咕噥。

    「你的耳朵擱在家裡沒帶出來是不是?媽的,不是說過他中了我兩隻毒標活不成,咱們是要找到他的屍體,割下他的人頭帶回去交差。」

    一聽這話,胡地又怨艾起來:「搞什麼?反正那死者頭是活不成了,還不放過人家?老大也夠狠的,枉叫咱倆在毒日頭下苦熬著,其實,哼哼,管他是爛死在林子裡還是教野狗叼去,何必去切他人頭,多晦氣!你不怕他成了無頭鬼回來找你?」

    「給我閉上你的烏鴉嘴!青天白日的,哪來見鬼的事?你再磨磨蹭的,把人搞丟了,老子把責任全賴到你頭上去。」

    「誰信?」胡地狡黠的反問說:「誰不知咱們是穿同一條褲子長大的?」

    胡天瞪了他一個白眼,真是家門不幸,出這等賴皮弟弟。

    樹林裡一切都靜息著,地上干葉鋪成金黃色的地氈,偶爾有一隻兔子在哪兒跳躍或咀嚼落地的果子,忽然一隻怪鳥粗啞地鳴叫,許多鳥雀都振翅往天空裡翱翔而過,那野兔兒睜著無辜的紅眼睛朝上看、只見無數彎曲的樹枝向天空伸展。

    空氣是這樣的沉悶,樹林裡也是一絲風兒不透,一切都像毫無生命似的靜息著,對照花人眼的烈日作無言的隱忍。

    「回頭打只野兔回去燒了,再來一壺好酒,今日這晦氣便算消了。」胡地吞了四垂沫,忍不住埋怨:「這有錢老爺的財富,我看硬是吝出來的,平常少魚少肉不講,連咱們老大去叨擾他幾天,也是有肉便沒魚,有魚使沒肉,這餐吃剩的下一餐又端出來,算什麼待客之道?更別提咱們做下屬,兩天吃不到一塊肉,嘴裡哈出來的全是蔥蒜氣,半點油腥也不聞。」

    胡天也是難受,所以答應待會捉隻野兔回去進補。

    「阿地,再忍耐幾天,咱們會有好日子過的。」

    「阿哥,你看真能成功嗎?」這輩子只求吃好穿好,再有幾個小錢去賭兩把、去找小妞,從沒想過銀子多到拖不動是怎樣的情況,難免將信將疑。

    「少沒出息!有老大在,萬無一失的啦!」

    胡地心想走一步算一步,事情若成功,他們可以從中多撈幾把,過幾天吃香喝辣的舒服口子,萬一失敗了,反正主謀者不姓胡,跑快一點就是啦!

    天生脊樑骨少一根,能伸能縮,方是大丈夫。

    世事如棋局,或許他們鴻運正當頭也不一定。

    胡天、胡地對自己「拿得起放得下」的胸襟,是有點自負的。

    自負又怎樣呢?生命中除了吃喝拉撒睡以外,還有什麼?什麼都沒有。

    誰都曉得沒有錢便不能生活,想清高都清高不了,你的肚皮頭一個便不答應。所以,哪兒能生存便往哪兒鑽去,他們從來不假惺惺,說小人也是小人,不過是真小人,天生缺少香煙蓮花的本事,想當「偽君子」也不夠格。

    他們沒什麼思想,不懂得狗屁心靈生活,只知道「吃進嘴裡、拿在手裡、抱在懷裡」才是最實在的英雄歲月。

    只因學了一身好功夫(也不如是算三流、四流,或是末流),混世走道,訛吃詐騙,打贏了幾個地痞無賴,踢翻了一間詐賭的賭坊,博得一點名氣便心比天高,在街頭巷尾收起保護費來,不可能再回去過小老百姓的生活;在他們看來,那些數著銅錢過日子的窮老百姓是活該受他們統治、壓搾,誰叫他們沒本事,祖上不積德嘛!直到碰上一位真正的高手,三兩下便給打得鼻青臉腫全身瘀傷,連滾帶爬,哭爹喊娘,好比英雄落難;為求明哲保身,馬上見風轉舵,甘願跟人家出來見識一下大千世界,像兩隻伏在主人腳邊,對弱者張牙舞爪的忠狗!

    因為受到主人的冷眼和蔑視太多了,所以他們對主人的一舉一動處處留神,對自己安危時時留心,有點像狗似的把尾巴藏在兩腳間,永遠留一手,忠心可矣,賣命免談。

    所謂的榮華富貴,也得有命享用才行。

    在這方面,他們是不大貪心,甚至有些懶惰,不肯賣力去追求,只願壽比南山,又能像老鼠一般到處都有得吃,即使檢主人吃剩的,也足夠飽得打嗝。

    對於鄉間生活,可以想見他們很感厭煩。

    「鳥個梧桐鎮,果真比鳥肚子還小,只塞得下一群鄉巴佬。土蛤模,連一間賭坊、窯子都沒有。」胡地實在是累了,沒有消遣娛樂不講,一上午就浪費一個糟老頭,還沒完沒了,有夠煩的。

    風像死滅了,一草一葉都動也不動,人的火氣蒸騰。

    「咦,等等。」胡天突然道。

    「什麼啦?」

    「你自己看。」

    他們正穿過一條漫長的小道,突然看見路邊的盡頭有一匹.黑色的駿馬拴在一棵樹上。胡地正感疲累,出現一匹代步工具他喜出望外。

    「阿哥,動了它如何?」

    「這是一匹好馬,」胡天走近細看,猶豫道:「這馬牽到外地去賣,少說能賣百米兩銀子,它的主人不可能走遠,想必在這附近。」

    「所以我說用劫的嘛!騎上去就是咱們的,鬼才追得到。」

    胡地說完,歡天喜地的解了韁繩,那黑馬嘶鳴兩聲,跑了。

    「喂——回來——」

    兩兄弟鼓足腳勁刀直追,都財迷心竅,意圖先賺上百兩銀子好落袋為安,沒去想那馬兒會投奔何處?自然是回到主人身邊。

    附近有一條溪流,在陽光照耀下,好像銀河似的閃著光。林地裡是這樣的寂靜,但給一陣陣的陽光照得惴惴不安,不再圓寂無聲,馬在喝水,一串銀鈴的笑聲,劃破了天地的沉默,加上一名年輕人躺在少女的腳邊,構成一幅生動的畫面。

    胡天、胡地都傻了眼,以為自個兒看花了眼,要不然,這鄉下土蛤螟窩哪來的一對金童玉女?

    少女摘了一朵花柄短短的不知名野花,它臨水自戀、顧盼生姿,即使失去了根生地,亦不忘在少女的指間輕輕搖擺著它光潔驕人的小花瓣。

    「老天,是仙女哩!」胡地用沉濁的嗓音說。

    「笨蛋!仙女需要騎馬嗎?不過是個標緻的小妞。」

    「你看過這樣標緻的小妞?」

    「是沒看過。」

    胡天不得不承認,這小妞可以賣到更好價錢,比黑馬值錢多了。不過,他們偷搶拐騙壞事幹盡,就是不曾逼良為娼,說啥也不願愈況愈下流,幹強盜可上流得多,勉強稱得上好漢,因此決定把馬搶到手,便放人家一馬,了不起再搜一搜他們的行囊,順手牽銀,當然,少不得施捨些許碎銀渣,給人留條活路。

    總之,這一狼一狽是很講江湖道義的。

    不管是白道、黑道或綠林道,不管是大魔頭還是小無賴,都有些不成文的江湖規矩須遵行,幫有幫規道有道條。

    就不知那一對金童玉女同意不同意?

    這對金童玉女自然是衛紫衣和秦寶寶。吃夠了苦藥,又塞了一肚子的補品,好不容易養足力氣,她可是一日也待不住了,只想往外跑。衛紫衣很樂意帶她出來透透氣,尤其經過一段擔心受怕的日子,他亦極需調劑身心。

    雖然氣候並不理想,但能夠出來走走,他們已甚為滿足,感到青春的沉醉,生命的幸福。何況只要躲開正午的酷熱,在溪邊、在樹蔭下,他們幾乎什麼也不想,緊握著雙手,有時說說話,大多時候只是靜默的,然而,心靈彷彿脫離了形骸,舒適甜蜜的和大自然合而為一了。

    這時有了闖入者,且用一種驟然的威嚇架式靠近,似乎要向他們攻擊的樣子。

    衛紫衣坐起身來。他穿著一襲普通通的玄色長袍,像個斯斯文文的書生,而他的神情像個遊走各州縣大客商。

    胡氏兄弟互使一個眼色:看來是頭肥羊。

    胡地發言了:「喂,識相的叫那匹黑馬跟我們走,就放你們一條生路,要不然,嘿嘿,可是劫財又劫色——唉喲!」

    不知什麼東西劃過他的臉,左額遺下一道血痕,而他什麼也沒看清楚。

    「誰——是誰?」他粗啞的怒吼。

    「閉嘴!快走!」

    「搞什麼玩意——」

    「少囉嗦,走啦!」

    胡天死推活拉地帶走胡地。他可是看清楚了,那只是一片葉子,由那對男女所在的方位射出,他不確定是哪個,但肯定遇到啃不下去的硬貨。

    有道「飛花落葉均是殺人利器」,那種人的武功莫測高深到讓他們無法想像,從前只當是神話,今日親眼目睹,好似閻王的魔爪直逼而來。

    唉,不逃行嗎?識時務者為俊傑,光揀軟的來生吞活剝,保證撐死、醉死、樂死,就是不會被殺死。此乃龜縮大法。

    不一會兒,兩人已不見蹤影,實乃真俊傑也。

    「真帶種!喝口茶的時間都不到便腳底抹油,一點也不好玩。」秦寶寶有一段時間無聊得只能玩自己的手指頭,而今正好大顯身手,誰知那兩個是孬種。「都是大哥不好,把他們給嚇跑了。」

    「哪裡是我不好,怪那賦子出言不遜,不給點顏色怕要愈說愈不堪了。」那不知死活的東西竟敢要「劫色」,衛紫衣豈會不聞不問。「去瞧瞧那老丈醒了沒?也許從他口中說出的遭遇,將使你不再無聊。」

    「大哥不好奇嗎?」她兩眼水盈盈的朝衛紫衣望過去。

    「真心講,我希望什麼事也沒有。」

    「怎麼,你不怕無聊嗎?」

    「無聊才好,表示那老丈沒遭到什麼惡運,不需我們插手。」

    寶寶不以為然地聳聳小鼻子。「他若發生什麼惡遭遇,也是在我們之前便發生了,不會因我們的出現而抹殺掉。反的,大哥是極有能力的掌權者,那老丈能被大哥所救,或許這是老天賜給他一次扭轉惡運的機緣。」

    「你少給我戴高帽子,我身上可沒有解毒丹。」

    她嘻嘻一笑。「我的不就是大哥的嘛!」躍身而起,走到樹後去探視恰巧被他們救下的老人,也是有緣,寶寶身上還有一瓶解毒丹。

    他的眼神愛慕地追隨著她。他如今簡直不放心她遠離他的視線,因為他發現危機無所不在,黑白無常的鬼扭身影總是不打招呼便出現,他不得不嚴加防備,他的心並非銅牆鐵壁,並非不會心碎。

    而這次的劫難,也使得他拋開禮教的禁銅,兩人更加的不拘形式,心裡也不再避忌。現在什麼都不重要了,只要他倆在一塊就夠了。

    是以,他喜歡無聊,渴望無聊。

    無聊,表示週遭沒發生什麼惹人心煩、招人忙亂的事;無聊,表示平時該做的事全做完了,空出一段浮生半日閒的光陰,不正可以多陪陪她,多與她相處嗎?尤其像他這樣跺一腳而震江湖的大人物,還是多多無聊的好,江湖會太平得多。一旦他不想無聊,則不知又會發生什麼使人傳誦的大事。

    「只有少男少女最怕無聊,等有一天她領悟『無聊』也是一種福分時,則表示她年紀不小了,遭遇生活中種種責任、義務的束縛與壓迫。」他心潮起伏,眼中的神情十分複雜難解。「如此想來,還是希望她怕無聊的好。」

    「大哥,大哥!」寶寶的呼喚中斷了他的思潮。

    他來到她跟前。

    「我探他脈息,脈息已平穩,怎麼還不醒來?」

    「他年老力衰,需要較長的時間來恢復。」

    「這可怎麼辦?」

    他早已想妥應對之策。「前頭不遠便是守林人的住處,如果沒換人,我和沈再山有數面之緣,可將老丈安置他家中靜養,補貼他一點銀兩便成。」

    「這倒使得。」

    衛紫衣把老人抬上馬背,由馬馱著。秦寶寶戴上遮陽斗笠,很漂亮的款式,前面有一幅白紗擋住刺眼的烈陽。

    她不願再去想差一點死於蛇毒的不幸,至少暫時不要去觸及,所以她很樂意去幫助一個正遭受惡運打擊的老人,將心比心,把他從閻王手裡搶救回來。

    這是太陽光耀的一天,足以遺照任何一處陰暗的角落。

    衛紫衣以驚愕的眼光凝視著沈怡萍。

    由小孩子的成長,最容易感受到光陰的流逝。

    五年不見,足以使一個小姑娘成長為可以出嫁的大姑娘,即將成為婦人的成熟體態表示她能孕育出健康的下一代,要托人說媒是極容易成功的。令衛紫衣驚愕不已的倒非如此,而是她的氣質變了。記得當年,小怡萍是個見了生人便害羞不說話的村姑,靦腆、樸實,很乖巧的從早忙到晚,挑水、種菜、灑掃做飯、紡紗、制鞋,十二、三歲的年紀已然看出是一朵美麗的小花,封閉的生活環境使她不以自己的美麗為傲,能挑動一擔水比水噹噹的面孔重要得多。

    今日的沈怡萍,像個大小姐,身上穿的不再是花布衫,而是昂貴的絲綢,還塗脂抹粉,用芳香的頭油把秀髮梳得油亮,當然,她那雙嫩白的小手已做不來粗活,只拿得動一香茗,作張作致的嫌茶葉不夠好。

    若非沈再山介紹,衛紫衣簡直認不出她來。

    「真是女大十八變。」他只能這麼說。

    沈再山有點得意,又有掩不住的感傷。「你覺得她不像是我這個山野村夫的妹妹了,是不是?也難怪,我自己都差點不敢相認。」

    秦寶寶頭一回見到沈恰萍,感受不到前後差別,只覺此女的態度未免驕傲,見到客人也不知起身及迴避男客。

    「你這妹妹怎麼回事?」

    沈再山對著戴面紗的女客人感覺很不自在,雖然看不清楚她的花容月貌,可是他感覺得到她才是出身高貴的千金貴女,不是他妹妹花幾年工夫所學的皮毛所能比較。這是下位者面對上位者的根深蒂固的卑怯。

    「恰萍的命太好了。上次衛大爺離開後不久,我有一位堂叔突然回鄉來,他從小便跟隨掮客到外地做生意,三十多年沒回來過,據說發了大財,在城裡置下了許多產業,店面連著整條街,富得流油。這次突然返鄉,聽說他們夫妻僅有的一個女兒突然病逝,傷心得要命,回鄉想認養一女陪伴老妻,也是恰萍長得漂亮又有福氣,堂叔夫婦一見便喜歡,帶她到城裡當千金小姐。恰萍這次回來,說是想幫我成親。」看得出來,土氣老實的沈再山還是很高興妹妹能提高地位。

    「是嘛,長兄不娶,小妹怎敢僭越?」沈恰萍讀了幾本書,也能咬文嚼字了。「父母早逝,我不幫他誰幫他?那些勢利眼的村女,總不會嫌我哥哥窮了吧!爹娘已答應我,讓哥哥到城裡幫忙生意,當名夥計也比當奴才好。」

    「我不是賣身的奴才。」沈再山有點難堪。

    「也差不了多少。」沈恰萍不屑的撇了撇紅唇。「一日勞苦只換來三餐館飯,即使做死累死,田主教人用草蓆一床把你捆了去埋,連替你掉眼淚的人都沒有。人家還會誇讚房老爺有情有義,而房老爺呢,另外派個人管林地,有你沒你並無差別。」

    衛紫衣聽了直皺眉,即使她說的全是事實,也不該說出來傷老實人的心。沈恰萍的改變太厲害了,不只外表變得崇尚華美,觀念上也變得現實功利。他寧願她仍是當年那位知足勤勞的村姑,當然,沈治萍絕不願再回到燒水煮飯夜紡紗的過去。

    他不便多管別人的家務事,事實上,也沒有那交情。

    沈再山答應收留那位老人,收下十兩銀子和寶寶開出來的藥單,說等會兒便去抓藥,順便買點魚肉給老人滋補。

    沈怡萍不悅的噘起嘴。「哥,你怎麼這樣多事,萬一他老命不保,死在咱們家多晦氣,你還想不想討老婆啊?」

    「這……」沈再山猶豫了,有些事不能不忌諱。

    衛紫衣心平氣和的說:「兩位請放心,那位老丈只是病了,不是絕症,只要按時服藥,沒有生命的危險。」

    「真的?那就好。」沈再山很單純的相信了。

    沈怡萍白了她兄長一眼。「萬一他死了呢?我看他老得該進棺材了。」

    「恰萍,你怎麼這樣說話?你難道不相信衛大爺的話?」

    「不打緊。」衛紫衣不生沒營養的氣。「俗話說,棺材裝的是死人不是老人,說不準那老人家比我還長命。這樣姑娘可放心?」

    沈怡萍望著他,看到他的眼裡有一種諷刺的精光,不由暗中生出征服他的慾望。他憑什麼以那種目光看人呢?她不再是怯生生、一無所有的村姑,她從頭到腳整個兒變了,變得高貴、華麗、富裕,她的地位已高過田主房老爺,她相信也是高過衛紫衣的,他不過是一個四處謀生的商人罷了!他的養父人人尊他為「沈大老」,她看慣了他頤指氣使的威風,也學了不少,再也不要忍受一點兒閒氣。

    可是,不如怎地,他那一派成風凜凜的模樣又不像出於矯揉做作,既自得自重又溫文有禮,他打哪兒來的自信?沈怡萍覺得疑惑,也有一點激賞——只有一點點,她必須確定他是深藏不露,還是如他那件長袍一樣普通。養父不會允許她喜歡一個沒身份的人。

    她拋出一個媚眼。「我哥這屋子不過三間房,我用了一間,婢女用一間,再加上我哥,哪裡還能安置人?」

    沈再山插言道:「他可以睡我的,我睡地下。」他急著想賺幾兩銀子好作聘金,再加上多年積下的,不想連討老婆都靠妹妹,那會使他更加沒有說話的地位。

    有十兩銀子不怕討不到老婆,若有二十兩,還可以挑一個略有姿色的。

    沈怡萍低聲罵道:「好沒出息的哥,丟我的瞼嘛!」一扭身,回房裡去了,傳來她呼叫的聲音:「畫眉、喜雀,還不過來!」就見兩名小丫頭由一簾後快步而出,幾乎用跑的跑進小姐房裡,那是唯一有木門的一間房。

    沈再山苦笑。「過慣了好日子,人也嬌了。」

    衛紫衣笑道:「那也不錯啊!若能一輩子嬌生慣養、呼奴使婢,可是難得的福分,難怪她要看輕自己出生的地方,跟她目前的身份太不相配。」

    「我知道,我知道,我也希望她一輩子都能過舒服日子,勝過我窩在這裡,每天勞動四肢才有飯吃。」

    「看樣子,你不打算到城裡去?」

    「我能做什麼?寫字、算帳、招呼客人?我沒一樣伶俐的?這裡才是我的根,我的故鄉,無生蹲家窩的料,何苦學老鷹四處飛?」

    衛紫衣的面龐浮起淡淡的笑容。

    「聽你這麼說,可想見你比令妹高明得多。」

    「不,不,是我自知沒那個命,不想怡萍被一門窮親戚拖累。她嘴裡不說,我心裡很明白她也難做人。她如今人在高處,嫉妒她的人也多了,又是人家的養女,不是親生的,更想爭一口氣。把我帶進城,不是讓城裡的人知道她原來出身不好嗎?只要她過得好,我也對得起死去的父母,這已足夠啦!」沈再山灑脫的說。

    這是真的,離開根生的故土和熟悉的生活步調,不是那麼輕易使能下決定心。沒有冒險精神的人,還是老死故鄉的好。

    他突然拍了一下腦袋。「哎呀,我多粗心,忘了給兩位倒杯水潤潤喉。」

    「你別忙,我們馬上要走。」衛紫衣客氣的說。

    「啊,對,房老爺正等著你吧!上次他打獵經過這兒,說你派人送信給他,他很開心呢.想親自去接你們,只是你派去的人給擋掉了,他怨你過分客氣。」

    「那是馬泰,他不過遵照我的囑咐。我等行程不定,不願勞累房兄白跑一趟。」

    沈再山明白了,不敢留客。

    衛紫衣向他告辭,攜同寶寶躍上馬背,朝梧桐鎮而去。

    「人生命運的轉變有時真是難料。」他以低沉的語調說。

    「大哥是說沈恰萍嗎?」

    「可不是。雖說女大十八變,但她也變得太厲害了」

    「我以前沒見過她,只感覺他們兄妹不甚搭調。」

    『你只是看看他們所住的那間茅房,就可以想見沈怡萍過去淳樸土氣的模樣.再比較今日的她,差別之大,不可謂不驚人。」

    「大哥幹嘛老是提她.因為她是美人嗎?」王寶直覺地反問。

    「又是胡說八道!」衛紫衣立刻辯駁。

    「可是你明明一直在談她嘛!」她近乎稚氣的說。

    他大笑了起來。

    「你是要我對每個女人都抱著眼不見為淨的態度嗎?」

    她聽出了他挪揄的口吻。立刻解釋說:」你別取笑我。身為小妹的我,不過想提醒大哥.就算你不亮出你的身份地位,光憑你俊逸的面孔、英姿颯爽的精神、溫文儒雅的態度,很容易迷倒一票閨中少女和寂寞少婦;要是你再多假以顏色,語出關懷,人家就要以為你已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作不二之臣」

    他哈哈大笑,笑得直向後仰,好像真有那麼好笑似的。

    「承教,承教。」

    「不敢當。前車之鑒太多太多,小妹不得不提醒你。」

    他抑止了笑聲,眨了眨眼,揶揄道:

    「得了。你這得了便宜又賣乖的小姐子,安靜不了半刻鐘又來翻倒醋罈子。」

    她忍不住笑了起來,如銀鈴灌耳,似珠落玉盤。

    「一個沈怡萍還不值得我吃醋,若硬要指派我這點罪名,倒顯得大哥品味低落,對自個兒沒信心了。況且,我憑什麼捻酸吃醋呢?我不過是你的義妹。」

    這話倒提醒衛紫衣,他該如何向房明德介紹秦寶寶,只是義妹嗎?那未免太親暱了。「金龍社」上下均對他和秦寶寶的關係心照不宣,他從來不需解釋什麼,也容不得有人多嘴。但對於鄉紳房明鏡,只怕不易心領神會,吃他直來直往的一問,該如何回答?

    衛紫衣沉默不語。

    兩人之間安靜了一陣子,才聽他沙嘎著嗓子說:

    「說你是我小妹,恐怕沒人相信。這樣吧,說你是我的未婚妻,我正預備帶你回家鄉成親去!寶寶,你可同意?」

    她沒有作聲,他忍不住扳過她的面孔,掀開她的面紗,但見一抹紅霞在她臉上升起,灼灼的眼眸中流露著奇異的光輝,好像難以相信她所聽到的。

    「怎麼樣呢?」他迷醉於她那張令人忘憂的小臉。

    黑馬彷彿也懂得主人的心思,安靜的在鄉間小路仁立。

    「為什麼不說話?」

    「你能肯定……你真的…想成親?」少女的心惴惴不安。

    「過去,確實想都沒想過要娶妻,或許應該說,一直沒遇上令我心動莫名、害怕會失去她而非娶之過門不可的女孩。直到遇上了你!」他把她摟進懷裡,輕輕撫摸她的秀髮,他的氣息近得就在她耳際。

    「有你在我身邊,讓我頭一次嘗到為女人提心吊膽、擔驚受怕的滋味,我懂得了什麼叫歡喜莫名,什麼是錐心人骨的傷悲,然後我終於明白,我已經愛你愛了一輩子,好像我命中注定就該愛你。我的小人兒,你可愛我?」

    啊,她從來沒經驗過這種全身都感到騷動的震撼,她就像一把琴,輕輕被他撥動出如癡如醉的樂音,然後嬌羞地把臉兒埋進他懷裡,斗笠掉了也不自知。

    我已經愛你愛了一輩子!這是他內心深處的誓言,天上的流雲聽見了,地上的鳳仙花也笑了,大自然是最乾淨不偽的媒證。

    她悄悄的說:「我早已下決心要一輩子和大哥生死不離。」

    他低下頭去注視著那張昂起的小臉,她渾然不知自己此刻著來有多美,粉頰上透著紅暈,圓睜的杏眼盈滿了喜悅的光彩,櫻桃小嘴又軟又甜,還微啟抖顫著;他愣愣地看了她好久好久,然後漫漫的,非常慢的,他的唇吻上了她的。

    兩顆心驟然相觸相親,立刻進出生命的火花,一股微妙的熱流使兩顆心交融在一起,那是一種狂喜的感受,不可捉摸,亦難以形容。

    兩人沉醉在幸福裡,除了彼此的音容笑貌,什麼也看不見,什麼也聽不見。

    他們被一種細膩的柔情纏繞著,只覺得心旌搖蕩,只願在柔情蜜意的情境中沉醉著,只感受到對方的呼吸。

    「寶寶,寶寶!」他的聲音低沉,純然發自內心深處。「天知道我差一點失去你,那是一段我有生以來最感到痛苦、無助的時光,如今想來仍教我不寒而票。那時,我不斷向上蒼禱告,拿我的壽命和你均分吧,不求同生但求同死!只要你能逃脫死劫,要我付出多大的代價都心甘情願,我已經不能沒有你,我要霸住你這一生!你會害怕嗎?我是下定決心不再放開你,我要愛你一輩子,也要你愛我一輩子。」他的眸光誠懇而溫柔,真摯而熱烈。

    「寶寶,我的小人兒,你可同意?」

    她拍了一口氣,一下子倒向他懷裡。「都被你說完了,我還說什麼呢?我同意!我同意——這樣一來,其他的女妖精就不能搶擊大哥的心了.多好啊!」她幸福的語無倫次,用手臂緊緊的環抱住他的腰,只覺得無邊無際的幸福像長江上的波濤般包圍著她,淹沒著她,眼眶也潮濕了。

    衛紫衣怔了怔,剎那間彷彿墜入萬里迷霧,怎麼著說著又扯上什麼女妖精?然後,他突然哈哈大笑起來。

    「又吃起乾醋來了?真是個多心的小東西。」

    就這樣,他們以天地為媒、萬物為證,訂下了終身大事。

    「這真是可愛的一天,鳳仙花開著醉蝶迎蜂的艷采,野地石竹是那麼的五彩繽紛,有些還鑲著雪白的花邊。這種明艷的色彩,是夏季才有的顏色。且看,石榴花噴火似的盛開著,花枝招展的野薔薇更是生命的突躍。

    愛在他鄉的夏日裡綻放著,比之夏花更是艷奪明霞,使人心魂俱醉。

    「真想永遠留住這一刻。」

    兩顆心默默地交流,心有靈犀一點通。

    梧桐鎮已在眼前,他們卻留戀這塊清靜的寸土。

    他撿起她的面紗斗笠,再一次凝視她美麗可愛的臉龐,眼裡漾滿著愛戀,最後,為她把斗笠戴好,讓白紗遮住她教人無法抗拒的美麗。

    「別再那樣看我,那會使我一步也走不開了。」

    此時無聲勝有聲,再也不必多說什麼了。

    愛,貴在真心,不需叨叨絮絮。

    他重新上馬,雙腿一夾馬腹,達達的馬蹄聲敲醒了兩顆癡心。前程命運未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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