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餐點送上來,她開動,嚴士揚還是繼續說:「我跟法官嗆聲?那只有對你,其他的法官我哪敢啊?」
沈佩璇咕噥,「所以你特別瞧不起我囉?」
「不是啦!」他大聲反駁,害怕她誤會,「我沒有瞧不起你。」相反的,他真的很佩服她。
他知道自己辦案只會沖,他只想挖掘出真相,只想替被害人討個公道;可是小璇要考量的問題太多了──例如倘若把被告關起來,放出來後還是會繼續犯案,那把被告關起來其實就沒意義,因此她裁定慣竊必須強制工作。
這些都不是他這個檢察官需要考慮的,換言之,他不需要面面俱到,只需要將證據搜集齊全。
「我開玩笑的。」相反的,她知道這些年他已長大很多了……
「你不要開這種玩笑,我會當真的。」嚴士揚皺著眉,他真的會以為她誤會了他,而那是他最不願意見到的。
「但我希望你訊問被告的時候不要太凶,這不是開玩笑,士揚,我們認識很多年了,我很習慣你說話的方式,但別人不是,這點你自己要注意,哪天你碰到別的法官很介意你這樣的訊問方式,那你該怎麼辦?」
「我知道。」
一頓飯,說好不談正事,還是避不開,畢竟這就是他們的工作。
邊吃邊聊著天,有些話題牽扯到案件,讓他們都倒足了胃口,但有些話題則讓他們哈哈大笑,音量之大,讓旁人都看了過來。
一餐飯到了尾聲,嚴士揚見機不可失,趕緊從西裝外套裡拿出一樣東西──有著精美的包裝──放在桌上,推到沈佩璇面前。
「這是什麼?」
「送你的。」
沈佩璇笑著不敢收,「你是以什麼身份送禮給我?嚴士揚還是檢察官?」如果是後者,那她不能收。
不過老實說,從以前到現在,他常送禮物給她,但那些禮物……在一般女孩子的眼中應該是滿殺風景的,不過她很喜歡,他送的每一件她都很珍惜,她都留著。
嚴士揚笑著,「你不要這麼緊張好不好,我是以嚴士揚的身份送禮給你。」
她點頭,收過了東西,將包裝拆開,令她訝異的是,裡頭竟然是一台PDA,還滿精美的。「這是什麼?」
「PDA啊!重點不是它是什麼,而是……」接過機器,拿起觸碰筆點著螢幕,「重點是這裡,你看,你只要點進去,馬上就可以查詢到條文,還有最高法院的判例,和大法官的解釋……」
沈佩璇不禁失笑,看著眼前這個男人像是獻寶一樣,「所以……所以這還是一本六法全書啊?」
「對啊!這是電子版的六法全書。」
她終於笑了出來,燦爛的笑容幾乎揚滿她整張臉,老天,這個男人從二十歲那年開始,經過了十年光影,竟然如此毫無「長進」!
都三十歲了,還是送她六法全書,沒有別的禮物──就送禮這件事來講,他真的可說是毫無長進!
當年因為她家境不好,一本六法全書反覆使用,畫線畫到爛掉也捨不得換新;他看見了就送她一本。
這麼多年下來,每逢她生日,他就送她一本新的六法全書;幾年下來累積的十多本都放在她辦公室的書櫃上。
剛剛她還高興了一下,以為會從他這個老同學這裡得到什麼新的禮物。看到包裝盒小了許多,想說應該不是書了吧!沒想到竟然是一台安裝了法條查詢系統的PDA,她笑著,接過來把玩著,心裡也說不上是開心還是歎息。
嚴士揚看著,「你不高興嗎?」
「沒有!我很高興。」沈佩璇笑著。她高興的是,他一點都沒變,還是當年的他;儘管他們都已長大,都進入了這個骯髒的社會裡,每天面對的也都是人世間最骯髒的犯罪,可是他的心思還是很單純,一如當年的他。
「高興就好。」
「只是今天又不是我生日,你以前不都是在我生日時才會送我一本新的六法全書嗎?」
嚴士揚頓了頓,突然不知該怎麼說,搔搔頭,東摸摸、西摸摸,就是不肯直接說出來。
沈佩璇看著他這番反應,沒再追問,才一轉頭,便看見餐廳牆上的日曆:二月十四日……
情人節……
她笑了,開始把玩著PDA;他看她玩得很開心,於是開始教她新功能。兩人就好像孩子一樣,看見新的玩具,便玩得不亦樂乎。
突然間,她問了他一句,「所以這是情人節禮物嗎?」
嚴士揚黝黑的臉竟然在瞬間變紅,不知該怎麼說,但他也知道自己不能不說話,只是有些話,有些自己這幾年才漸漸弄懂的感覺,他竟說不出來。
她的陪伴、她的扶助,她的支持與教訓,他都記得,一清二楚……
「檢座,警方將嫌犯送到了,主任檢察官要您馬上過去。」
門口傳來聲音,嚴士揚恢復了專注,站起身,略帶歉意的看著沈佩璇,「小璇,我……」
「去吧!但是記住,訊問的時候不要太凶喔!」
他笑著點頭,跟著來人跑了出去;只留沈佩璇一個人坐著,看著手上的新禮物,想著方纔他的表情是否就是答案?
天知道,她對他的喜歡已經有多少年了?
但這些年,她一直不敢想,更別提開口表白──她一直以為,當年那個女孩一定還在他的心裡。她永遠記得當年他面臨情傷時的激烈反應,不過也許學姊說得對,他們都長大了,這才發現彼此身邊只剩下對方還陪著自己。
十年啊!走到這,身邊還有這麼一個人陪著……她真的是幸運的……
第2章(1)
沈佩璇與嚴士揚雖然是同班同學,但卻到了大二那年才認識彼此。
在法律系這種動輒數百人的大系裡,如果沒有特殊的緣分,平常來來去去只是上課,要認識同學也不容易。
嚴士揚一進入大學就加入棒球校隊──從小就愛打棒球的他,還一度不想繼續升學唸書,只想上班場馳騁,但最後還是屈服於父母的要求,考上了這個人人稱羨的一等學府。
沈佩就不同了,她出自單親家庭,父親很早就去世,與母親相依為命。
她很認真,知自己唯一翻身的機會就是讀書。每天,她除了到學校上課,就是在外面打工,希望維繫自己生活所需,盡量減輕母親的負擔。
說真的,這樣的兩個人怎麼可能會碰面?
嚴士揚一個星期七天,進教室的時間很少,大部分都待在校隊練習;而沈佩璇每堂課必到,就算教得再爛的老師,她也會到教室自己唸書,總之她絕對不會浪費時間。
這樣看來,他們能碰到面的地點,大概也只有棒球隊。
那一年暑假剛過,他們都升上二年級。
嚴士揚成了棒球隊的隊長,從暑假開始,他們移地訓練,跑了很多地方,很辛苦,東奔西跑也很麻煩,但這還不是最麻煩的……
那天上午,開學第一天,棒球隊已經在練習場進行訓練。嚴士揚當上隊長,簡直威風八面,帶著同學與學弟們一起辛苦操練。
他嗓門大,站在練習場上整隊,吆喝著「快點,等一下先跑操場十圈,跑完以後開始進行投接練習。」
喜愛運動的嚴士揚長得比一般同年齡的學生高壯,黝黑的臉上有著一雙常常皺緊的濃眉,看起來好像很凶的樣子;再加上他的嗓門很大聲,乍聞他怒吼罵人,一定會被嚇到。
只有跟他已經很熟的隊友才會知道,這傢伙只會這一千零一招的獅吼功,事實上他人很好,同學間有什麼忙需要幫,他義不容辭,不然他怎麼可能會被推舉成為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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