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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結婚? 第一章 作者:衛小游
    ♀詠賢:伊是一根大木頭,我好怨!

    我常常抱怨他不懂女人的心情、不懂得體貼、不懂我……

    我抱怨他不懂女人心——當然不是要他去懂別的女人,而是要他偶爾也多替我想想。

    我們在一起這麼多年了,五根手指頭都不夠數呢!

    整整七年,我跟他在一起整整七年了。

    七年或許不算什麼?只不過是把我一生中最美好的時光都賠在裡頭而已!

    忘了當初怎麼會跟他在一起的,他這麼的無禮、自私、健忘……甚至連今天是我的生日,也忘了!這算什麼?

    這也不算什麼。反正我又不是他老婆,只不過是一個可以高興時就摟摟抱抱,不高興時就踢到一邊去的「女朋友」而已!

    女朋友算什麼東西?

    我媽常問我,什麼時候要結婚?

    我不敢跟她說阿母,你問錯人了,又不是我不結婚,不結婚的人是伊——

    我不敢說,怕一說,媽一生氣,她會說我「跟不對人」,不許我們再來往,然後要我回家相親。

    我大多時候是很孝順的,尤其爸死的早,媽辛苦維持一個家庭的生計,對一個讀書不多的農婦來說,她跟國父一樣偉大。

    這一輩子,我最愛、最感激的人,是我媽。

    最愛、最疼的人,是大弟。

    最愛、最讓我痛的人,則是他。

    老媽與大弟住在一塊,最近老跟我抱怨她近幾年身體狀況大不如前,恐怕就要追隨老爸離去,就這樣走,她不甘心,她還沒抱到孫子呢!

    大弟年紀還輕,剛退伍,沒有固定的女友,幾個有來往的年輕女孩都不入她老人家挑剔的眼。一時間,媽的兒孫夢還打不到他身上,矛頭就指向我。她說抱抱外孫過過癮,也強過兩手空空,只能看別人當奶奶。

    有時我被她催得煩了,會回她幾句,比如「什麼叫「外孫」,「外」就是見外,見外就是別人的。就算我生了小孩,小孩還不是跟別人的姓?你抱別人的小孩過什麼癮?」要讓孩子跟母姓,不是一件太容易的事。

    我們總是這樣國台語交雜使用,當然我講國語講得順,而她盡說台語,也照聽我的國語。

    我的伊就不行了,台語他只會聽不會講——最多講個幾句「呷飽未?」、「困飽未?」應對進退尚可,深奧的台語就不成,發音還不標準,像摸四圈缺人,臨時被捉來插花的。

    他們溝通的媒介是我,我很可憐。

    我一頂嘴,媽就板起臉孔了。「啥米時代了?啥人規定囝囡只能跟老爸姓,老母的姓就不是姓?」

    她什麼時候去參加女權運動?都沒跟我講。

    我又頂嘴:「就算孩子跟我的姓,我的姓還不是爸爸的姓,啥米時陣才輪到咱查某人出頭天?」

    她不耐煩的舉起她那雙因勞動而滿是粗繭的手臂,揮呀揮的。「啊,恁講黑我攏聽無啦,我只問恁加伊啥米時陣要結婚,趕緊生一兩個孫來讓我抱。恁咁知我再等無通多久啊,我最近常常夢見恁阿爸,伊要來帶我轉去啊,怨咐知……」

    「阿母,麥擱講啊。」我沒有辦法聽她說下去。

    爸的死對媽打擊很大,那一兩年,她瘦了很多,如今再怎麼調養,都調不回她往昔的健壯。

    我要她別再說了,她也就沒再說了,一個人靜靜地,抿著嘴委屈她了,我媽是個靜不下來的女人,鄉下婦女,都有一副大嗓門。

    她看來很落寞,每每,只消她轉過身,用她寂寥的背影面對我,我就覺得不結婚是天大地大的罪。不孝莫過於此。

    我跟他,在一起七年,頭幾年我想我們還年輕,還想享受幾年單身自由的生活,不結婚,是共識。但,是誰說過:女人的青春就像一隻不回頭的鳥,一飛就飛得老遠,打死都不再回?!

    我的青春就是那隻鳥,不但飛了,還死了!

    我今年二十九歲,每回我照鏡子,就要歎一次。眼角的小細紋已經到了不用保養品就會跑出來的悲情地步,再個把年頭,邁入三十大關後,不知又要老到什麼程度?

    女人是一朵最容易枯萎的花,如果遇到不懂得珍惜的人,枯萎得更快。

    最近幾年,有了結婚的打算,我逮到機會就猛向他暗示。

    我想,結婚也好。都一起生活這麼久了,認識七年,也同居了六年,早像一對平凡夫妻,就差一個婚禮。

    所以當在街上看見婚紗禮服展示的婚紗照時,我就會拖著他一起看,然後故意說︰「好漂亮的新娘禮服喔,更想穿賽看呢。」是真的很想穿穿看,多麼希望有一天能為他穿上白紗。

    偏偏他就是最不解風情的那一種人。他竟說:「發神經,大冷天穿那種無袖禮服,不是自討苦吃?」

    我訕訕然,但決定要很有度量的原諒他。畢竟他還是關心我,因為天氣真的很冷。

    經過珠寶店,櫥窗裡的珠鑽閃閃發光,想起電視上「看——流星!」的鑽石廣告,我又頓時萌生了希望。「好美的鑽石喔,「一顆傳永恆」,多棒的廣告詞啊,真是浪漫透了。」真希望他當場進去買一顆戴在我手上,那就更浪漫了。

    「別傻了,鑽石攝氏六千度就熔了,世界上哪來什麼永恆?」

    他的話,很能澆熄人的妄想,我的願望就像一閃而過的流星一樣,真的就只是「一閃而過」,我的浪漫也被沾了一手的蕃茄醬給弄糊了——我們那時正在吃熱狗。

    不是沒有對他暗示過,經歷了這些,我想他並不是完全沒有感覺。但他不回應的回應,讓我灰心。

    求婚對他來說,真是這麼難的一件事嗎?

    只不過希望他從口袋裡掏出一枚戒指,說一句「我愛你」——

    就這麼這麼簡單,我就點頭了,連玫瑰花都不必準備,更不介意戒指有沒有鑲鑽石,也不管「我愛你」可信度有多高,我就甘願點頭了,要求已經這樣渺小,竟然他還是像根石柱一樣,一點表示都沒有。

    如果不是我太瞭解他的無趣使一般女人不會對他有興趣,他的惰性不會讓他「向外發展」,我一定懷疑他是不是另結新歡了,才不與我共組家庭。

    一個家庭啊,爸爸跟媽媽,雙親跟孩子……

    閉上眼就彷彿看見了一幕幕溫馨的天倫畫面。畫面裡的男女主角應是彼此相愛、體貼的吧!

    體貼?跟一個不懂得體貼我、不懂得愛我的人在一起,真的能夠一起走完人生嗎?有時我不免懷疑。

    不談來自我媽那邊的壓力,就是在生活裡,也難免要面對一些令人尷尬的事。你知道,當年紀愈來愈大,而你身邊的朋友一個個結婚生子,紅色炸彈轟得你亂七八糟、措手不及,人人詢問你何時結婚時?那情境,多麼令人巴不得學鴕鳥鑽進地洞裡。

    可惜水泥地太硬,而我頭大,鑽不進去,很悲情。

    現代社會離婚率雖高,不結婚的人總體算來仍是少數。

    一對交往七年的男女,不結婚,人家會怎麼想?也許人家正等著看這對男女分手說拜拜呢。

    難免會覺得,如果就這樣過一輩子的話,跟這樣一個男人在一起,實是自討苦吃、自虐。若真聰明,就該趁還算年輕,還有點本錢的時候,趕快抽腿離開,沒必要陪著一團混亂的未來廝混,反正到頭來也混不出個什麼東西。

    偏偏年復一年、日復一日,想歸是想,分手的話……說不出口。

    愛上一個像他這樣的男人,八成是前世孽綠。

    一個可惡的臭男人!

    午夜十二點剛剛過了,我二十九歲的生日,竟就這麼結束了。

    本來我還在期待他會不會突然給我什麼驚喜,教我一輩子甜在心頭,甘願愛他至死不渝——顯然,事實證明,這個不久前才和我做過愛,現在則睡得像只死豬的混蛋,壓根兒就忘記了「昨天」是什麼日子!

    我扭開床頭的檯燈,藉著昏黃的光線看他的睡臉。

    不久,他眼皮抖了抖,掀開一小縫,瞄了床頭上的鬧鐘一眼,睡意濃濃,口齒不清地含糊:「幹嘛,這麼晚了還不睡?」

    他睡覺的時候只要有光線就會睡不好,一個壞習慣。

    我捏著肘,偏頭看他,考慮下一步該做什麼?是好好教訓他一頓,還是乾脆狠狠地咬他一口?

    見我半晌沒反應,他皺起眉:「睡覺了好嗎?我明天一大早還有早餐會報呢。」

    去他的早餐會報!

    我不說話,心裡覺得很哀怨。

    為什麼這輩子我什麼好好的人不去愛,偏偏去愛上這傢伙。有點想哭,誰有肩膀能借靠一下……

    「詠賢?」有點不耐煩的。

    居然敢不耐煩?也不想想是何人把我氣得不想睡覺只想扁人的?我瞪著他,眼對眼的。

    很想吵一架,想想還是算了。跟他生氣,到頭來氣壞的還不是只有我,他甚至會忘記我們曾經吵過架。

    就再原諒他一次好了。我在心底記下一筆。

    氣不過,索性鑽進被窩裡,把棉被一把拉過來蓋住自己,不讓他蓋。冬夜啊,就讓他凍一凍,看看他腦袋裡的大條神經會不會變得細一點。

    總算,總算他清醒了些。「很冷耶。」話才說,他大手一拉,又把棉被拉過去,換我沒得蓋。

    我不甘不願的鑽進彼裡,貼著他溫熱的身體睡。他一手關掉檯燈,一手環住我。黑暗裡,我睜著眼,睡不著,有一堆話應該要說,卻哽在喉頭,半句也吐不出口。

    「唉……」

    我歎氣,他沒反應。

    我仰起臉,親吻一下他的鬍渣子。「喂,我愛你。」喂先生聽見沒?

    「無聊,快睡吧。」

    這種反應,喔,我受傷了,我的心好痛……

    我如果勇敢,該離開他的懷抱的。

    只是,不容易呀!

    行銷部門的會議上,一群男女職員聚在小會議室裡開會。

    幾個同仁認真的檢討上半年度銷售的成果,積極的協商因為應台灣經濟不景氣所造成的低迷買氣。

    「所以這一個方案我們決定……經理?」

    「田經理?」

    我轉頭看向那頻頻叫喚的人,勉強打起精神來。「我在聽,講繼續。」

    李課長點點頭,繼續報告:「我們決定要變更行銷的方式,與廣告代理商合作,製作一系列的廣告和舉辦SP促銷……」

    偽裝,好累。

    此刻我根本無心在工作上。會議上究竟決議了什麼,我一點想記憶的動力也沒有。

    勉強想從部屬的報告裡捉出幾條重點以做判斷,捉來捉去,卻只捉到一隻手——

    會議頓時停頓下來,李課長納悶又尷尬的看著我。「經理,請問我的手有什麼問題嗎?」

    手?喔,是的,我捉住了他戴戒指的手。

    「不、不,沒什麼問題——小李你結婚幾年了?」

    「三、三年……有什麼不對嗎?」

    「三年?」三年前我還只是個副理。「我有沒有去喝你的喜酒?」

    「呃?有啊。」小李下巴都快掉下來了。

    我不理其他部屬投來的眼光。「是嗎?時間過得好怏,你小孩都兩歲大了吧?」

    「啊,是。」小李摸摸後腦勺,點了點頭。

    我咧嘴笑了笑。「沒事了,繼續開會。」把游移的心思捉回來,我看著自己桌前的報表。

    一月銷售量、二月銷售量,三月、四月……我想當五月新娘,因為很久很久以前的那個五月裡,我第一次遇見了他——戈洵美,我的伊。

    會議結束後,大家回到座位上,惠惠敲了門,走進我辦公室,將會議紀錄放在我辦公桌上。

    惠惠是我的秘書。

    「田姊,你今天怎麼了?一副魂不守舍的樣子。」

    我苦笑。

    其他部屬雖擱在心裡沒說,不過我想我今天的表現足夠讓人茶餘飯後八卦好一段時間。

    「唉,還有什麼事能讓我這麼沮喪。」我伸直腰桿,整個人往椅背靠。

    惠惠夠瞭解我。「是洵美大哥嗎?」

    我撇嘴,「還有哪個混蛋?」天底下能讓我沮喪的男人,他排第一順位。

    「混蛋?」惠惠挑起眉。

    我拿起那份紀錄,拍了拍桌子,「可不,大混蛋一個。」意識到自己的舉動太幼稚,不符合我這年紀女人的作為,我又把紀錄循規蹈矩的放回桌面。

    「呃,可是洵美大哥是公司裡排行前十名的單身漢之一耶。」

    我醋酷地道:「是喔,前十名。」

    想起前陣子公司裡一群無聊人士弄得什麼最佳情人排行榜,這混蛋居然榜上有名,難道他們不曉得他已經死會了嗎?

    這混蛋雖然很木,但他可是我田詠賢的男人;我們雖未結婚,但他的所有權已經歸我。

    「田姊,你在吃醋嗎?話好酸。」

    「吃醋?為那傢伙?別說笑了,我是女強人,怎麼會吃醋。」只是說——他是我的,誰敢覬覦他,我會跟她拚命而已。

    見惠惠吃吃偷笑,我抿起嘴。「有什麼好笑的?」

    「不,不是在笑田姊。」惠惠掩住嘴。「我只是在想,像田姊這樣事業有成的女人,一旦陷入情網,跟年輕女孩也沒什麼兩樣。」

    「年輕女孩?」我橫眉豎眼。「你是在暗示我不年輕了?」

    惠惠瞠目。「田姊,你今天怎麼了嘛,地雷這麼多。」

    我乾脆公告。「我最近易爆得很,有些地雷你別來踩。」

    「哪幾顆?」惠惠拿筆準備記下。

    我一一細數——

    「年齡問題。」

    惠惠拍我一下:「別吧,你又不老。」

    「謝謝你的安慰。」我老不老,不是聽聽甜話就能自我欺騙的。二十九歲還不算老嗎?我不以為,尤其是近日更有快速衰老的感覺,都是因為得不到愛情灌溉的緣故。尚稱安慰的是,女人的年齡自此可以不再增長,永遠二十九歲拒絕長進。

    「還有呢?」惠惠又問。

    「結婚。」我咬牙切齒的說。

    孰料惠惠竟說:「等等,這顆還不行爆。」

    我挑眉。「怎麼不行?」

    惠惠衝出我辦公室外,沒三秒又衝進來。「田姊,你的信,先收了再爆吧。」

    一封紅色的信件丟到我桌上來。

    我一看紅色信封就知道這是顆炸彈。一時氣悶,把信丟進垃圾桶裡。「反正我還沒說警報解除前,不准在我面前再提到這些事。」否則我怕我會衝上樓去,逼他跟我上法院,問他要自由還是要我?

    「Yessir——可是容我提醒,經理,垃圾桶裡那喜帖是從我們的大客戶那裡寄來的,報告完畢。」惠惠為防爆炸波及,迅速逃出我辦公室。

    「亞通?」我低叫了聲,從垃圾桶裡將喜帖拾起,仔細一看,果然是從「亞通」寄來的。

    亞通公司的少東要結婚了,何等大事。我心頭一熱,拿起話筒直撥他的分機。是他秘書接的。

    「田經理,我們經理在開。」上秘書說。

    「那麼待會兒請戈經理打電話給我,謝謝。」

    我掛了電話,重新拎起那喜帖,看著看著,將上頭的人名換成了自己——田詠賢和戈洵美,將訂於某月某日結婚,筵席地點在凱悅飯店,敬請親舊好友蒞臨同喜——

    同喜啊,有那麼一天嗎?我們之間……

    公司裡知道我們戀情的人不多,都是一些不會嚼舌根的人,例如惠惠。公司的立場,總是不希望手下發生辦公室戀情,因為感情會影響績效。戀愛熱度百分百的人無心工作,而一旦升手,本是胼手胝足的事業同伴,說不定因此反目成仇,為工作帶來低氣壓。

    我也是個主管,這些道理我懂。

    我們也總是盡量避免在公司裡出雙人對,我們各自有車,各自上班,各自回家,所以就是上頭老闆,也不很知道我們的事。

    有時候,不被知道也是件麻煩,有很多事常就是因為不知道,所以碰著了別人的痛處都不曉得,傷害跟被傷害的,雙方都很冤。

    我不愛有人在我面前表現出對我的男人一副很有好感的樣子。他也許不覺得怎樣,但看在我眼底,我會不高興。

    我不否認我是個小心眼的女人,尤其在感情上。

    人的感情有時就像出籠的獸,很難約束得住,特別是愛情。

    愛情常常沒什麼道理,譬如問我究竟愛他哪一點?我也很難說個明白。太久了,久到我忘記當初究竟為什麼跟他在一起。

    是當時的我太好上手?抑是他曾說過什麼甜言蜜語?真的記不得了,刻骨銘心根本只是個神話,沒有常常複習,時間一久,誰記得住。

    我突然記起一件事,那就是他好久好久沒說「我愛你」了,儘管如此,女人總是傻的,我還是愛他,好愛好愛阿……

    近中午時,他打電話來。

    「找我什麼事?」

    我說:「下班後一起去吃館子好不好?」突然想重溫熱戀時的心情。

    他沒有半點遲疑:「吃飯?不行,晚上有個飯局。」

    「那算了。」我摔了電話。

    瞪著桌上那張喜帖,想用力把它撕個稀爛。管他是誰要結婚,又不是我,我何必為它費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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