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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上300歲的女孩(含續) 第二章  愛上300歲的女孩續 作者:吳淡如
    我是銜著銀湯匙出生的。

    奶媽這麼對我說。

    「我的嘴裡真的銜了一根湯匙嗎?」五歲的我呆呆的問奶媽。我不知道那只是一個比方。

    「是呀!我的寶貝鳳兒,」奶媽一邊幫我梳頭一邊笑,「你是三輩子修來的福,你的命是全北京城裡最好的,你生在王家,王家是首富,你爹爹又是個大官,你又是爹爹唯一的女兒,你的命太好了。」

    奶媽在笑,笑了不久嘴角便僵掉,我在鏡中看見她的臉,瞇瞇眼中忽然塞滿了淚。

    「你怎麼哭了?」

    「沒有,沒有。」奶媽忙拭淚。

    「你一定要告訴我,否則我就跟娘說,你傷心得掉淚了。」

    「我的小祖宗,千萬別這樣。」

    「那你就得說。」全王家上下一百多個僕人,沒人敢拂逆我這個千金小姐。

    他們愈疼我,我愈有霸氣,以為我連天上的星星也摘得到。

    「我是想起自己的小女兒,我也給她取名叫鳳兒,你叫王金鳳,她叫崔玉鳳,可惜她的命沒你值錢。」

    奶媽淚如泉湧。

    「你不准哭,」我說,「我要崔玉鳳來王府同我一起玩,我沒有伴,我也討厭哥哥們。」

    「她要在就好了,我一定跪下來求你娘讓她來陪你來玩,」奶媽說,「我一千一百個願意!」

    「她去哪裡?」

    「去蘇州揀鴨蛋。」

    「五歲就可以到蘇州揀鴨蛋?」記得奶媽說,崔玉鳳跟我幾乎同時出生。

    後來才知道,那是表示她死了。奶媽為了把豐盛的奶水拿來養我,只得把可憐的崔玉鳳送人。那個人家只給崔玉鳳喝米漿,不到一歲她就夭折了。

    我不知道奶媽心底會不會因此而恨我,我間接殺了一個人。但奶媽對我好是真的,比我親娘還好些。

    記憶中我的親娘是個不苟言笑的女人,她每天打扮得光鮮潔亮,身旁圍繞著大批侍女,每天她來抱我的時間絕不超過一盞茶功夫。

    她疼大哥二哥,她對我說:「女人要靠男人才能站得直,從前我靠父親,現在我靠你爹,將來我得靠你哥哥。你是遲早要出嫁的。你有個好爹爹,我將來再替你選個好丈夫--你的命注定會好。」

    爹爹忙得很。他再寵我也沒太多時間和我說話。他後來被封了官,到江南當轉運使,我們便舉家遷江南,住在一個上好的庭院裡,那年我十二歲了。

    奶媽沒跟,她有家人在北京。跟她揮手的剎那我感到無比的孤寂,彷彿我是孤伶伶一個人。

    「我托人捎信給你!」我在馬車上大喊。

    「不用了,小祖宗,我不識字,我丈夫也不識字。」

    我識的字也有限,娘說女子無才便是德,我從哥哥們的私塾老師那兒讀了兩年書,便跟一個婆婆學女紅。

    我可喜歡金陵。沒有北方大刺刺的風吹沙,只有楊柳夾岸。雜花生樹,群鶯亂飛,我將一切織進了繡布裡,還有我的青春與寂寞,也成了繡布中的風景。

    十四歲那年的上元夜,是我一生最難忘的日子。

    我將自己繡的白色裌襖穿在身上,一大早便把頭髮梳成兩根油亮亮的辮子。

    那是第一次獲准看花燈。還是爹爹的特許。

    他在河上租了一艘畫艇。讓我們全家在畫艇上,沿著秦淮河畔看熱鬧,他說市集中人太多太雜,都是平常百姓的粗鄙氣味--爹爹世代在朝為官,眼中只有權貴。

    我們是漢人,當時再有才幹,要在朝廷討個一官半職也並不容易。因此爹爹總是兢兢業業,一臉嚴肅。

    小時候我問奶媽:「爹爹怎麼不來陪我玩?」奶媽就告訴我:「爹爹很忙,他得為皇上做事,做不好,滿門抄斬,連你的小命兒都沒有。」

    「我又沒有錯,人家怎麼可能要我的命?」

    「小祖宗,天下事不是都有道理可言的。你可記得阮荷珠家?」

    阮荷珠是爹爹朋友的女兒。五六歲時,她的奶媽常把她帶到我們家玩,後來便沒了消息。有幾次我吵著奶媽,要找阮荷珠,奶媽總說他們搬走了。

    其實不是。

    逼不得已時奶媽也會說真話:「她爹爹沒替皇上把事情辦好,給皇上砍了頭,真慘哪,阮荷珠現在已經不是千金小姐了,她一定在磨坊裡推磨,哪有你的命好?」

    ***

    上元夜我沒上那條畫艇。

    轎子行到市集中時,人潮如蜂,把我們家的轎子隊伍衝散,我掀開幕一角,看不見前頭的轎子,也看不見後面的,人潮繼續如潮水般湧來。

    我不覺得慌,反而覺得有趣。十歲後足不出戶的我,頭一次看到這麼多人。

    街上鑼鼓喧天,震耳欲聾,和寂靜的大院落相較,簡直是極樂世界。

    還有賣糖葫蘆的!一支一支紅澄澄的糖葫蘆,還冒著騰騰熱氣,比娘頭上價值連城的血瑪瑙釵子還好看。

    「停,停,」反正家裡沒人看見我,我就下去買一支吧!我身上懷有一錠銀子,是哥哥給我玩的。

    轎夫聽命停了下來。我提了裙角往人群中擠過去。在你來我往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好溫暖!初春的寒氣全給人與人摩肩擦踵的熱氣趕得蕩然無存。

    好不容易擠到賣糖葫蘆的攤子。我向那肥胖的中年販子遞出一兩銀:「買糖葫蘆!」

    販子看了那錠銀傻了眼:「姑娘,我們做小買賣的可沒錢找你,你這不是跟我開玩笑嗎?」

    原來還有得找。

    沒錢找有什麼關係,糖葫蘆比那錠銀子叫我愛惜,我恨不得吃它十串二十串。

    「全部買好了。」

    「我的財神爺來了!」

    一支,兩支,三支……他讓我抱滿了糖葫蘆……紅衣的糖汁惹得我的白繡襖一片暈紅。

    「還有呢!我幫你再弄。」

    「不要了,不要了。」我趕緊轉身往回走,這時的我,看起來像是個賣糖葫蘆的小販。我如獲珍寶般的抱著,怕有人搶走。

    人潮像浪潮打來,我踮起腳尖,哇!遠近十里全是黑鴉鴉的人頭!然後我就幾乎沒有再踏上地面,彷彿坐在轎子上一般,不由自主的向前湧去,男的女的老的少的,不斷與我擦身……我感到暈眩、無助,好想哭喊,但仍緊緊抱著我的糖葫蘆……

    不知過了多久,我的腳才觸到地面。

    在一處不知名的地方:狹窄破舊的巷弄之中,人潮依舊在巷口流動,像一條奔騰的河流。

    那河流阻斷了我的爹娘,我的秦淮畫艇,還有我的上元夜花燈。

    平常足不出戶的我,哪裡知道自己身在何處?一雙小腳,怕在這夜已走過比過去十四年還多的路。

    可是我什麼都沒有了,我這個好命的王金鳳,只剩一把糖葫蘆。

    我跌坐地上,邊舔糖汁邊掉淚。

    「你在哭呀!你哭什麼哭,今天是上元夜呀!」有個男人擠進巷口來。他發現了我。

    我不曾和爹爹與哥哥以外的陌生男人說話。看見他,我一直考慮要不要依娘教我的方式低下頭,才像大家閨秀。

    他是個年輕人,約莫比我大兩三歲,穿著尋常的藍布衣服,身材瘦弱,褲管捲得老高,腳上一雙鞋也沒有。

    看起來是個粗人。奶媽管這種穿著的人叫窮光蛋,她曾經說,他們會窮得娶不起老婆。

    我沒有低頭,好奇的打量他,一時忘了掉眼淚。

    他伸手扶起我,我也忘了男女授受不親這件事。彷彿他就是我的親人。

    「不要哭,人這麼多,還怕糖葫蘆賣不完嗎?沒問題,看我的,我幫你賣個精光,你爹你娘就不會罵你!喂,給我--」

    他誤會我的意思了。但我還是把一大把糖葫蘆塞給他。他笑起來一口整齊的白牙真好看。

    「我叫張雁,是水磨坊賣豆腐的兒子,今天我把娘做的甜糕拿出來賣,沒多久就賣個精光!」他搖著口袋,當當,「你看,全是錢!喂,你叫什麼名字。」

    「王金鳳。」我羞澀的說。第一次有陌生男子對我問姓名,也是唯一一次。

    「走吧!」他帶我從巷子另一頭繞出去,到了一處空地,揚著糖葫蘆大叫:「一文錢一個,一文錢一個!」

    果然有人抱了孩兒喜孜孜的買糖葫蘆。他把銅錢放在我掌心裡:「喂,你要收好,人多手雜,別給扒了。」

    遠處有盞盞燈火,在夜色中開出千百朵光花,我的眼給燈火迷住,也給他興致高昂的臉迷住。

    「別發呆,學我賣,將來你就會了!」

    他分給我兩支:「學我叫,一文錢一個!」

    「一--文--錢一個!」

    如果爹娘打此地經過,他們一定不認我是他們的女兒,但我從未如此開心過!

    「一文錢一個,大聲點!」他的聲音是江南腔,高昂處有轉折,轉折中有餘韻,可比爹的樂師拉的琴好聽。

    「一文錢一個!」

    我們邊走邊笑,不久,只剩一隻糖葫蘆。

    「這支我們一人分一半吧!」我飢腸轆轆--一把糖葫蘆全給他賣掉了,我只舔到些許糖汁。

    他一口,我一口,在上元夜我們分吃了一支糖葫蘆,他才看見我的白繡襖:「哇,你穿得這樣做什麼?做生意穿粗布衣服就可以,否則生意沒做成,人就給搶了,這種節慶日子,壞人特多。」

    人潮在午夜散去,我還沒想要回家。如果這個上元夜沒完沒了多好!我忘了爹也忘了娘,只懂得看他癡癡笑。

    「王金鳳,你住哪裡,我送你回去。」

    我呆了一下:「不知道。」

    「天哪,你住哪裡不知道?」

    「我住在王家。」我說,「我搞不清地方,只知道我的父親叫王瑞。」

    「姓王的有好幾百家……你說什麼?你爹叫王端,那不是和轉運使同名?」

    這時已有人叫我:「小姐,小姐……」是媽媽的隨身丫頭,後頭跟著四個灰頭土臉的轎夫。

    「小姐,你還好吧?」丫頭打量張雁:「你沒對我們家小姐怎樣吧?」

    「別誤會,是他幫我的。」我說。

    張雁在一旁緊張得說不出話來。

    「那就好,我們走!你爹和你娘差點剝了他們的皮!」丫頭指指轎夫,「上轎吧!」她拉了我就走。

    「等等……」我急忙轉頭對張雁說話:「你的錢!」我把銅錢從口袋中掏出來。

    「不,那是你的,我只是幫忙而已--」他想不出這事的因由--賣糖葫蘆的女孩為何坐轎子。

    一推一卻,銅錢散了滿地……

    叮咚叮咚叮咚……

    我沒能好好跟他說再見。那叮咚叮咚的聲音從此在我腦海中每日響起千百回。

    叮咚叮咚……

    銅錢的聲音多美妙呀!我不斷向哥哥們討銅錢玩。

    哥哥們疑我有病:「你不愛銀子,不愛珠花,只愛銅錢,世上哪有你這麼笨的丫頭--」

    終其一生,終其一生,惟我知曉這個秘密……

    我只愛一人靜靜玩著銅錢,在叮叮咚咚的聲音中想起他的臉……

    ***

    別墅的室內裝潢工程已經開始動工。

    林祖寧發燒後恢復上班,即接到別墅女主人的道謝電話。賀雅對林祖寧的設計稿滿意至極,說范弘恩已找了幾個熟練的工人來實現他的設計圖。

    這可是林祖寧接的頭一樁非公司內部的案子。業主滿意,他當然高興,於是外加售後服務:「賀小姐你放心,我會找一天上監工!」

    賀雅推說不好意思,但還是與他約好時間,派車來接他。

    由於賀雅還住在房子裡,修改工程只好逐一完成。臥房有三個,她不愁沒地

    方睡。

    頭一次到賀雅家監督工程是星期六。他下午兩點到,工人已經走了。

    林祖寧對有無酬勞不太關心--他還是很審慎的檢查每一個細節。對工作,他或許不是個積極上進的人,但對工作要求完美。

    賀雅這次穿了成套休閒服,輕鬆活潑,比他上次見她看來年歲又小了許多。

    她像只快樂的小雲雀,給他倒茶送毛巾,又慰問他的腿傷。

    「下星期就可以打掉石膏了,只不過要重新學走路。」

    門鈴大響。

    賀雅蹦蹦跳跳的開門:「啊,是你!」

    「不請自來!」那個快樂的聲音屬於范弘恩。

    「叫你來之前給我打個電話,你都……」

    「不能來嗎?」范弘恩說:「今天是我的二十八歲生日!」

    「甜心……誰說不能?……你的朋友也在!」

    林祖寧聽了對話,終於明白兩人的關係。哈!好個范弘恩,連朋友都瞞住!

    「Surprise!」

    林祖寧為怕誤會先聲奪人:「我夠敬業吧!我來監工。」

    范弘恩倒不是個會猜疑的傢伙,只是看見好友現身,有點事出突然,驚愕地說:「哇!真巧!」

    他以為林祖寧什麼都不知道,還想瞞:「我……我……我……我找賀雅談點事……」

    林祖寧把好友的窘相看在眼裡,只得裝糊塗:「嘿!真巧,我該走啦!」

    「不,不……」賀雅這個主人當得為難,「林先生你才坐一會兒,大家一起聊聊吧!」

    「我……我有事情。」

    幹嘛在這兒當電燈泡?他若在此處破壞范弘恩的週末,又是他的生日,搞不好范弘恩會暗暗恨他一輩子。

    「我的司機還沒回來!這樣吧!林先生您先等一等--」

    「我跟賀小姐到隔壁書房談一下事情好嗎?」他們正在二樓的客廳。因為已經開始施工的關係,一片狼籍。

    賀雅和范弘恩進了書房,留林祖寧在客廳裡發呆。

    他看得出范弘恩是個熱戀中的男人。

    兩年前剛認識曠雨蘭時,他也是那樣,既大膽又害羞--以為別人全不知道自己的雀悅,其實每個人都看得出來。

    他們在圖書館認識,曠雨蘭坐在他對面,很認真的讀書。他其實沒什麼事,剛服完兵役不久,剛找到工作,回學校圖書館惡補過去學的建架構理論。他很有耐心的陪她看了四個小時書,中午時問她要不要一起出去吃午飯。

    「我請客。」他很有禮貌的提出邀請。

    「為什麼要你請客?」曠雨蘭並不接受他的善意,好像有陌生人請她客是一種恥辱而非尊榮。

    「我剛剛找到工作,沒有人可以一起慶祝。」

    「哦?」那張美麗的臉驕傲的抬台起來看看天空,盤算了一下:「我可以陪你慶祝,但是我們各付各的,無功不受祿,你的工作又不是我幫你找的。」

    兩個人走到校門外的台菜餐廳,曠雨蘭點了全部的菜,反正他沒意見。

    那一餐他破紀錄吃了鳳爪和苦瓜--林祖寧從來不碰這兩種東西,儘管林張瓊子的手藝是如何精湛--但他為曬雨蘭破了例,還得裝出吃得津津有味的樣子。

    第一次吻她也是某個晚上從圖書館一同出來的時候。

    他的初吻獻給那個天邊有彩霞的黃昏。

    唉--林祖寧不由得歎口氣。戀愛中的男人都是盲目的,戀愛中的女人也是,他們兩人當初都看不清彼此的差距。那種不同正如太平洋與大西洋,愛情是那一道狹窄的巴拿馬海峽,竟然可以讓他們有如膠似漆的親密。

    賀雅和范弘恩還沒出來。

    根本不是談事情,是談戀愛。戀愛還未必是用談的。

    正在發呆時,門鈴又響。

    他迅速的沿樓梯扶手半滑半跳下去開門。君子成人之美,他可不願意壞了范弘恩的約會。

    「請問找誰?」

    門一開,來客與他同時怔住。

    好面熟的女孩!可又想不起來哪裡見過!

    「你是……」兩人同時說出口。

    鼻樑上架著黑色細框眼鏡的女孩打量他兩眼:「你是我姐姐的朋友嗎?你……你很面熟。」

    他知道她是誰。她一定是賀雅的妹妹,輪廓有些相似。賀雅麗,這女孩清秀,很有書卷氣。

    「我也覺得你很面熟。」

    林祖寧可不會對每個女孩都這樣說。

    「我是賀湄,你好。」女孩落落大方的伸出手。

    「你好,我是幫賀雅做室內設計的朋友。」

    「啊!我想起來了,」賀湄盯著他的斷腿瞧:「你是我上個月救起來的那個人,你出了車禍,在草叢中,臉上都是污泥和血……」

    「是這樣嗎……」

    雖然當時他在昏迷狀態,還睜過眼睛,大概就在那時候記住這張臉--

    「是你救了我?」

    「我把你送到和平醫院!」

    「對……那麼,你是我的……救命恩人?」

    「不算。我只是剛好在清晨開車經過那條公路,稍微停下來看一眼那棵欖仁樹,然後就看到你。我以為你死了。」賀湄笑道。

    誰說人間沒有巧合。有緣分就有巧合。

    賀雅和范弘恩這才下了樓梯。賀雅聽見了妹妹和林祖寧說的話,拍手說:「你們兩人真有緣分。」

    賀湄撇嘴笑笑,不否認,也沒附和,「巧合。」

    「你來找我有事嗎?」賀雅問:「家裡可還好?爸媽呢?」

    「很好;我只是開車路過,來看看你。」

    「缺不缺錢用?」賀雅似乎很關心妹妹的經濟狀況。

    「不,不,餓不死--你有朋友在,我告辭了。」

    「別急著走--」賀雅是個熱情留客的人,何況是自己妹妹。

    「不行,下午我還得教兩小時水彩課。」賀湄說:「林先生,幸會。噢!還有……」

    「范弘恩。」范弘恩笑臉相迎,自我介紹。

    「幸會。我走了,有緣再見!」

    「我這個寶貝妹妹是個百分之百的藝術家氣質,除了教畫就是畫畫,不擔心男朋友,不擔心沒錢吃飯……」

    「氣質很好。」林祖寧下了評論。

    「每天開車晃來湯去,結果她的每月收入都花在賠償別人和罰款上,天生腦袋少條筋!我真後悔我把舊車子給了她……」賀雅說。

    多麼奇妙,這個弱不禁風的女子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林祖寧又把施工狀況從頭巡邏了一遍。他可要好好一報還一報。

    ***

    又是一年上元夜,在金陵。

    我已從王金鳳變為陳氏,十六歲時父親將我許配給同是地方首富的陳家子弟。

    我一直說不,在心中,不斷的說不。他們怎麼會知道,我心頭只有一個人--那個男人,曾經陪我賣了一夜糖葫蘆。我的梳妝台放了一整層的銅錢,那件沾了糖漬的白繡襖,洗也沒洗,被我細細收藏起來。我記得他問我姓名的自在樣子,也記得他那口整齊的白牙。

    沒再見過他。我偷偷讀那些千金小姐隨流浪漢私奔的坊間小說,盼望有一天也能那樣。母親給我的新婢女叫阿蠻,她總有本領幫我弄那些書來。

    可是阿蠻再有三頭六臂,也沒法替我把水磨坊賣豆腐的兒子張雁弄來。因為連阿蠻都不知道我的心事。

    張雁是我一個人的秘密。

    只有叮叮咚咚的銅錢知道,沾上糖漬的白繡襖也知道。

    我不知道他記不記得我。除了我是王家寶貝女兒外,我只是一個平凡的女子,不特別美,不特別聰明,不特別叫人記得。

    二十五歲上元夜,在金陵。我懷中已有一個孩子,是個男孩。

    我坐在州官特製的大畫艇上,船內歌舞曼妙。我帶著孩兒在女眷房。

    我的丈夫陳元繼承祖業,又得到我父親的大力幫助,算來是金陵數一數二的富商。

    除了我以外,他還娶了兩名妾。

    我沒做聲。不嫉妒的女人被當做賢德淑女,我不在乎賢不賢德,我不愛他。

    我佩服他的聰明,他的手腕,他的氣魄,但我一點也不愛他。

    因為這個理由,我還勸他納妾,儘管他物色來的女子是歌妓出身,我也一視同仁。娘對我說:「看開一點,你爹還不是那樣,他有了三門妾還偶爾到酒巷歌戴,榮華富貴到死。陳元是個好面子的人,他不會虧待你。」

    她說得有理,我心頭卻寒如冰霜:

    王金鳳一生,只能有榮華富貴嗎?為何我不能像陳元一樣還有其他的愛人。我只要一個人,那個賣糖葫蘆的少年,一面之緣終身不忘。

    坐在我身邊有一位年輕婦人。約莫十八歲,一身大紅新棉襖,模樣是江南女孩的水秀,只可惜是小家碧玉型,穿著錦衣玉裳,反而壞了她的美麗。

    「夫人,她是金陵本屆舉人的新婦。」阿蠻挨過來對我說:「那棉襖太傖俗,好像第一次穿好衣裳,不懂裁好式樣。」

    「你少批評人家。」

    阿蠻是個丫頭,但也養於富貴家,年久便自視甚高,看誰都比她低下。

    「新舉人是誰?」

    「是個賣豆腐的兒子,叫張雁,據說是十年寒窗苦讀熬出頭的!」

    「張雁--」

    這名字在我心中念過千百次!可不是我朝思暮想的男人!我一怔再怔。

    忍不住打量起身邊的女人來。我的心中竟有無限酸楚,萬種醋意。

    她比我年輕,比我好看,比我惹人愛憐。

    更重要的是,她得到我的愛人!我想了十多年未能見張雁一面,而她憑什麼,夜夜能與他同床共寢!

    歌舞燈花醇酒美食,一樣也進不了我的眼,我只是癡癡看著這個年輕婦人。

    她也注意到我在打量她,對我微笑。她身畔的一位官太太挨著她耳朵說了幾句話,我聽見了。

    「那是金陵富商陳元的元配夫人,她是王家的女兒。」

    她客氣的與我頷首,介紹自己:「我是張雁的妻子,久聞貴府大名。」

    平平凡凡一句話,聽得我如針刺心肝。我的神色無異,因為我極力鎮住自己泉湧的悲傷。

    曲終人散。

    我看見她隨一個官人走了。

    沒錯!他的背影已烙在我心,他是我日思夜盼的男人,我抱著甜睡的孩兒,傻傻看著一對賢伉儷離開。

    「張雁張雁張雁--」像唸經一樣默頌千百次,希望他回頭發現我,則我今生無憾。

    他果然回過頭來。他果然看見我,遲疑了一下。

    他的妻子也回過頭,彷彿在對他說,我是陳元的妻子。

    我不敢笑,身邊人多口雜,眼波才動被人猜。

    他也不敢對我笑。在那一剎那間我卻知道:他認識我,我認識他!他在叫我……他在叫我王金鳳!

    孩兒被我鬆軟的手丟到地上,嚎啕大哭。我根本忘了懷中有個孩子。

    「夫人,你,你做什麼!」阿蠻搶過來。

    除了他,除了他,我什麼都不要--

    卻只能啞口無言,如癡如呆的看他們走遠。

    依然與我的銅錢為伴,叮叮咚咚,度過流金歲月。好不容易等到兩鬢斑白。

    每年上元夜,我總盛裝赴畫艇官宴,不見伊人來。

    阿蠻說他到京城做官去了。

    我不甘心,沒與他再說一句話,於是我深謀遠慮,勤於教導我的兒。

    叫他赴京讀書,叫他秘密打聽我的恩人,一個叫張雁的人。

    「娘,他是我恩師!」

    兒子返鄉時告訴我。

    「他可知道我是誰?」我焦急的間。

    「他說他從不記得於任何人有恩。」

    「這是謙沖,你要學他。」我硬生生的轉了語氣。

    逾年,我的兒子又捎來消息。恩師有意將女兒許配給他。那女孩他見過一眼,模樣甚為中意。

    「娘你說如何?爹已答應!」

    「好,好。」

    好,好--這一世不能結良緣,退而求其次做兒女親家。那麼,我終於能再見他一面了。

    夫婿與我盛妝赴京,替兒備好重禮。陳元在京城物色一處華麗宅第,給兒做新房。

    紅燭高懸,三拜天地。

    「郎才女貌!」「多子多孫!」賀客盈門,如同蟻群,來來去去。

    我彷彿回到那年元宵夜,回到熙熙攘攘的人潮中,我哭我喊無人聽見,終於覓得一個窄巷,邊舔糖汁邊落淚。忽有人朗朗對我說:「哭什麼?糖葫蘆賣不完我幫你賣!」

    我見到張雁和他夫人。夫人熱絡與我招呼。我作揖回禮,對她說:「我們陳家高攀這門親事。」

    「哪兒的話。女兒嫁入本籍我們都很歡喜,京城少年輕浮,沒有你的兒子淳厚。出身富貴而宅心仁厚,不矜不誇,最是難得。」

    張雁忙與賀客寒暄。啊!他也老了,皺紋多了,背駝了。

    一口白牙竟還在,是當初那個少年。

    不知他可記得我?

    我一生只要這個答案,老天爺!我甚至想直趨他面前問他:「你記得王金鳳嗎?幾十年前在金陵與你賣一夜糖葫蘆的女孩子?」

    在賀客群中轉呀轉,終於,來往人群把我旋至他身邊。

    在他身旁我竟還會顫抖。喜不自勝。

    「親家母。」

    他終於對我說話。不,我不要這句話。

    又一波人潮密密湧進來。愛面子的陳元開了流水席,分為三等,上等待貴賓親友--誰知貴賓親友多如螞蟻。

    我的手心觸到一枚冰涼的東西。

    差點驚叫出聲。

    他以眼神喝止我,示意我別驚擾他人。

    一枚銅錢。

    啊!一枚銅錢--

    我握緊了銅錢,神色鎮定再隨人群移挪,不敢多做停留。

    他沒叫出我的名字,但他給我的比我要的多了太多!我,我,今生無憾--真的無憾……

    夢中也會笑,直到我下最後一口氣。

    福祿壽,我都有了。但我這一生算悲劇還是喜劇?

    你說,是悲劇還是喜劇?

    人人都說,我的命夠好了。靠父,靠夫,靠子,各個穩當傑出。

    是悲劇還是喜劇?

    「再見。」

    這一次,天使守約跟他好好道別。

    無論以什麼方式道別,他還是無限悵然。

    「再見!」

    他對著飛舞的窗紗說話。

    電燈啪一聲扭開了。不用說,是林張瓊子。

    「我來看看你有沒有蓋好棉被,你對我說再見做什麼?你要那個女人不要我是不是?女人好找得很,娘你可只有一個,沒心沒肺……」

    林祖寧裝睡。

    「又來這套!你跟你爸爸一樣,跟我玩一二三木頭人?哼--」

    「祖寧,我要跟你談談。」

    曠雨蘭意外的撥空陪林祖寧到醫院打掉腿上的石膏。原來是有話想跟他說,林張瓊子在家,不方便。

    照了X光,醫生說復原情形良好。不多久即可行走自如。

    走出醫院,林祖寧的心情並未比較輕鬆,因為曠雨蘭有話要跟他談。

    好久沒跟曠雨蘭談過太有目標的事。兩人生活在同一個屋簷,雙方都知道是錯誤。

    有什麼好談?曠雨蘭口舌辯給比他好,邏輯推理比他強,主觀也比他多。

    他最怕和曠雨蘭「談」,比小學生聽校長訓話還慘,說錯話和不說話都有罪。林祖寧心想:曠雨蘭還好沒當法官,否則重刑犯難逃一死,輕刑犯則難見天日。

    「到哪兒去?」

    他徵詢她的意見。怪事,他認識她後越來越像專制體制下的小奴僕,生怕動輒得咎,乾脆聽她的。

    「你可以有你的意見吧?」

    「鴻霖?」那是他請她吃第一頓大餐的法國牛排館。

    「天哪!早就關店大吉了你不知道。」

    「對不起。那--麥當勞?」

    從前他每天都在麥當勞吃早餐。他想,麥當勞總不會倒吧?

    「我可以請你,用不著小氣。」

    「昨日情懷?」

    「室內光線太暗。」

    「溫莎小鎮?」

    「太遠,我四點鐘一定要和客戶見面!」

    「IR?」

    「你幾歲了?還跟青少年混後現代?」曠雨蘭挑剔的習慣沒改:「算了算了,你從來沒說對過地方!」

    她喜歡玩這種猜謎遊戲。然後說,罷罷,眾卿平身,汝等未得朕心意。

    還是她自己挑的一家小咖啡店乾淨素雅。她熟練的把跑車停在小空隙中,扶林祖寧出來。

    「你打算怎麼樣,我們之間?」

    她替自己點了愛爾蘭咖啡,讓林祖寧喝柳橙汁。她說咖啡因對病人不好。

    「你打算呢?」

    「別逃避問題,是我先間你。」

    「LadyFirst!」林祖寧無奈笑笑。

    「好吧!」看樣子曠雨蘭的無奈也不比他少幾分:「你希不希望我搬回來?」

    「你希不希望我希望你搬回來?」

    三折肱之後,林祖寧變成詭辯學派,因為他永遠答不出正確答案,悟不出真理何在。

    「又是這樣!」曠雨蘭氣得站起來,想轉身離去,又按捺性子坐下來。心中暗罵:這男人簡直是只蛞榆,走得慢吞吞,還連殼都沒有!「你說出你心中的話,我們能重新開始嗎?如果你認為可以:第一,請你那位名廚媽媽搬走:第二,請你積極進取一點;第三,請你堅強果決一點!第四:……」她以為他會接受所有條件,一一奉行。

    「不可以。」

    林祖寧很堅決的點了頭。

    曠雨蘭難以相信眼前景象:這個一向沒太大意見的男人投了否決票!

    「你說……不可以?」

    「是的,」林祖寧覺得好輕鬆,「我們個性不台,你自己知道!再拖下去,耽誤你青春。對你而言,我永遠是朽木不可雕。也許吧!但是我喜歡我的生活方式。如果我天生是一隻烏龜,我也只好用自己的速度爬行,沒辦法訓練成一隻兔子!雨蘭,你自己好好想,你要的是一隻兔子,不是我這樣的烏龜!」

    「你的比喻,真多--」曠雨蘭失神的搖搖頭,她從沒聽過林祖寧在她面前說話如此流利。

    「你是不願意你媽走?」她試探地問。

    「我求她走求之不得,我最怕人家天天在我耳朵旁邊唱詠歎調!」

    「那是什麼原因?你總不會有新女友吧?」在曠雨蘭想來,斷了腿的林祖寧幾乎日日黏在病榻上,哪有什麼機會?

    「面對問題吧!雨蘭,我們不適合。」林祖寧愈說愈堅定:「你和李大泯是比較登樣的一對!」

    「他?你以為--我和他?我和他除了公事外,還沒發生其他關係?」

    「雨蘭,那是你的自由。」。

    「我的天,我好像今天才認識你,林祖寧!」曠雨蘭啜了一大口咖啡,恢復鎮定,她的職業素養不容她有太大失態:「這時候我真會欣賞你的堅決!如果你不是正在對我說再見的話。」

    「你很好,雨蘭,」他此話出自真心,確實,大台北才貌雙全如曠雨蘭的年輕女子,登報一年也未必找得到一個,「你真的很好,你美麗、年輕、聰明、能幹--」

    「你嫌我不溫柔!是不是?」

    曠雨蘭不知不覺紅了眼眶。

    「不是。你問問自己,你不是那麼愛我,我對於你只成一種習慣,你早已不愛我了。」

    「謝謝你替我找台階下,」曠雨蘭吸了一下鼻子,企圖穩住不爭氣的淚水,「也許你說得對。」

    「我希望你找到更好的對象。我欣賞你,我說真的,非常欣賞你。」

    「只是欣賞,」曠雨蘭苦笑,「而我們同居只是一種習慣?唉!我確實不該再搬回來,沒錯,只是一種回家的習慣。對於我的急驚風而言,你的慢郎中作風一直是很好的平衡,因為過去我們可以在一起。」

    「那不是愛。」林祖寧說。

    「你在尋找嗎?」

    「我只是在思考,我也很困惑。」

    「我不知道你也會用『困惑』這個字眼形容自己。」

    「我常常很困惑,只是不習慣這樣說,因為說出來無益。」林祖寧看著舊情人,「我們平時近在咫尺,可是隔得很遠,對不對?」

    「還是朋友?」

    曠雨蘭再一大口喝完咖啡。

    兩個人第一次達成共識。

    「我恐怕不能太常來看你。」

    天使說。一顆晶瑩的淚水從她靈秀的眼睛中掉下來,慢慢慢慢,化成一顆珍珠。落在地板上,輕微的響聲。

    她不再是一個冷漠的小女孩。

    她比當初那個小女孩美麗得多,寬鬆的白袍已經遮掩不住她如成熟果實般的身軀。

    像一朵接近盛開的玫瑰,最美的那一剎那。

    林祖寧臥房裡全是玫瑰。淺紅、淺橘、淺紫……他自己將房間佈置成玫瑰花園,只為等待她來。

    她卻愁眉苦臉的來。不過,連憂愁也蓋不住她出乎世俗的清新美麗。

    「人少了。」他指的是,曠雨蘭與林張瓊子已先後搬走。

    「你會因此而孤獨嗎?」

    「不,我喜歡孤獨,因為你只在我孤獨的時候來到。」

    「我的時間不多,我不能這樣下去,我已經受到警告。如果我不努力把自己變回小女孩,我就得再下去走一遭!」

    「對不起。可是你答應說三個故事給我聽。你會守信用吧!」

    天使點點頭,「我守約,我不說謊。」

    「這一次你要了智慧?」

    「是的,我要了最後一朵玫瑰。我想財富是不能使一個女人真正快樂的。回顧那一生,我怨歎自己不聰明,如果我懂得抓時機,未必如此遺憾。」

    電話鈴竟在午夜時分響了。

    「明天再說,再見。」

    天使連忙告別。她這次一直站得遠遠的,不敢靠近他,把他當毒蛇猛獸一般。離開也匆忙。

    「喂,那一位?」

    「我啦!小范。」

    「你怎麼有閒情逸致在這時候打電話給我,不是不約會到半夜不回家嗎?」

    「我……是還沒回家,喂,賀雅問你有沒有空,明天是星期天,一起去烤肉如何?」

    「還玩大學生遊戲?」

    「拜託,拜託,賀雅有興致嘛!你就捨命陪君子。」

    唉!戀愛中的男人!女友叫他去跳樓,地也會去學優美的跳水姿勢。

    「你怎麼知道我沒事?」

    「我想你一定沒事。據可靠消息表示,曠雨蘭昨天搬進李大泯的豪華住宅去了。」

    「哇!恭喜她,很好呀!」

    「你少酸了你。」

    似乎沒有人相信林祖寧會放得下。

    「好了好了,明天綠野山莊入口見,要不要請賀雅派車接你?」

    「不用,我會租一輛車。」林祖寧可不想繼續被當作殘廢。

    「那說定了。」

    才放下電話,又有刺耳鈴聲跟進。

    「小范,又是你嗎?忘了什麼事?」

    「誰是小范?你的新女友?」電話那頭的聲音是林張瓊子的,語氣略帶興奮,好像抓住了什麼把柄,「阿寧啊!有女朋友可要帶回來給媽看看,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你上次就是沒得到我同意就跟那個母夜叉來往--看,搞得人財兩失!」

    「媽,你怎麼說得那麼難聽,我哪裡人財兩失!」

    林祖寧被林張瓊子的措辭搞得啼笑皆非。母親的個性他再明白不過,如果鄰居打死了一隻老鼠,在她嘴裡會變成毒死了一群貓。總之有天壤之別。她的嘴巴不但是揚聲器還有放大鏡功能。

    「你看,你為她浪費幾天,摔斷一條腿,電器用品被她帶走一半,還落個不清不白的罪名,不是人財兩失是什麼……」

    如果他是個女孩,林張瓊子大概會要求他跳井自殺以謝罪天下。

    「明天要不要媽去幫你煮頓飯打牙祭?」

    當然是敬謝不敏。

    他起身咕嚕咕嚕喝了幾口白蘭地,才慢慢有了睡意。拿酒精當催眠劑的習慣已由來久遠。

    ***

    第二天一大早,他到租車公司租了車,開到綠野山莊去。

    人山人海。在停車場兜了好幾圈才找到一個小空位。

    事不疑遲,搶!

    在台灣,搶車位的本事比開車技術要重要得多。

    碎!

    一聲擦撞,他的手差點給震離方向盤。車子給撞了一下,原來也有人看上這個位子。

    有驚無險。但遭遇這種狀況,脾氣再好的人也會大罵三字經。

    他搖下車窗大嚷:「喂,這個車位是我先看到的,你懂得禮貌嗎?」

    對方也搖下車窗。

    林祖寧無限後悔。一個很面熟的女人正對他看。

    是賀湄!原來賀雅也約了妹妹--他,竟然對自己的「救命恩人」咆哮,天殺的不知感恩圖報!

    「對不起,」賀湄聳聳肩,「我開車一向不太專心,沒看見你的車--」

    「沒關係,沒關係--」他笑得十分尷尬:「我不知道是你!」

    「反正我是給人罵習慣了,每天開車聽人罵三字經幾十回,聽不見才奇怪!」

    賀湄替他打圓場。

    她緩緩把車停好下車來。

    「你好像跟上次見面時有點不一樣……」林祖寧打話題講。

    「哪兒不一樣?」

    他仔細觀察思考了一下。沒有答案。

    「你不太注意我,」賀湄笑道:「我剪了頭髮。」

    原來她把及肩長髮剪成黛咪摩兒頭。襯托出她漂亮的臉型,整個人顯得精神抖擻。

    「房子改裝好了,美輪美奐」賀雅和范弘恩早在入口處等。

    這兩姐妹雖然鼻眼略相似,但氣質十分不一樣。

    「我姊姊想跟范弘恩結婚。」

    賀雅和范弘恩親親熱熱的生火烤肉時,賀湄很知趣的靠過來,幫他起另一個烤肉灶。

    「哦?真的?很好啊!小范絕對是個好丈夫。」

    林祖寧可沒嫉妒心理,他願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屬。

    「我也知道他好,」賀湄:「但我替姐姐擔心,怕沒那麼容易。」

    「只要相愛,又有什麼不能解決的事情?有了愛情就有勇氣。」

    「你比我還不看重現實,唉!姐姐走錯一步路,受多少年折磨。」賀湄欲言又止。

    「什麼走錯一步路?」

    「你不知道?姐姐恐怕沒跟范弘恩說過。」

    「小范談戀愛時是沒有朋友的。」林祖寧笑笑,「他起初連對象是誰都不肯說。」

    其實,像賀雅這樣的女人,無論如何粉妝玉琢,從她眼睛中都可以讀出滄桑。

    賀湄沒再說下去。

    「你在教繪畫?」

    「姐姐告訴你的,」賀湄相當不以為然,「她總是把我說得太好,我這三腳貓功夫不過能教教一些想念美術系的孩子。」

    她看起來有點卓稱不群的傲氣,但表現出來卻很謙虛。

    林祖寧一下子便升起了火。賀湄蹲下來烤肉,還不忘早上的事:「對不起,搶了你的車位。」

    不久賀雅叫賀湄幫范弘恩的忙,自己神秘兮兮的踱過來,在林祖寧耳邊說悄悄俏話:「你覺得我妹妹怎麼樣。」

    「很好,氣質很好。」這是林祖寧的一貫評語。

    「我真怕她嫁不出去,到二十五六歲了,一個要好的男朋友也沒有,腦袋全放在畫畫上。人家送她玫瑰花,她從不疑有他,沒想到其他意思,只會留下來畫靜物花卉,真頭痛。」

    「你和弘恩什麼時候結婚?」

    林祖寧怕賀雅再提起賀湄,製造兩人間的許多尷尬。

    「賀湄說的?這丫頭,」賀雅嬌嗔,「八字沒一撇。」

    「小范可是真心。」

    這會兒換他當介紹人。

    「我的問題很多,」賀雅淡淡的說,「我是個有過去的女人。」

    林祖寧無意深究,「小范只要有你便不在乎。」

    「問題那麼簡單就好。」

    「無論如何,我樂觀其成。對了,你的房子要不要我再去審查一遍?」林祖寧送佛送上西天。

    「小范有你這種朋友真幸福。」

    「我靠他的也不少。」

    朋友嘛!提不上肝膽相照,守望相助也是必需。林祖寧又和賀雅約了時間看房子去。

    ***

    我又因粗心而犯了錯。這一次,我和另一個離魂天使聊天,晚了,忘掉差事。

    這是罪不可赦,於是我三度下凡塵。

    這時人世間鬧轟轟,有槍有炮,時局洶湧。

    天賜我耳聰目明。

    我無奈跳下命運海。污污沈沈的命運海--太多冤魂使它混濁不堪。我的掌心有一朵玫瑰幽幽發著亮光,照亮我的前路。

    循著黑夜無邊的甬道,我等投胎。未投胎之前,我已有意識,有意識之後,等待變成漫長而孤獨。

    我被放進一個幽閉的皮囊,我的身體隨皮囊長大,等得不耐煩,我便敲擊四壁:「放我出去,放我出去!」

    母胎中溫暖潮,但無事可做。原來,當聰明人打未出世前得先學會孤獨。

    好不容易等到呱呱落地。有人狠狠打我屁股。

    我的聲音宏亮且帶喜氣,重見天日的我多麼歡喜。歡喜中又有恐懼:

    命運待我將如何?

    我又將待命運如何?

    旁邊有個尖拔的女聲說:「哭了,哭了,恭喜夫人!」

    又有人問:「是男是女?」

    我認得那個聲音,那是我娘的聲音。我在她肚子裡的時候,只聽見這個聲音對我說心事。她憂愁的時候我知道,地快樂的時候找他知道。我感覺得到她的一切。

    她卻對我一無所知,不知我是男是女!

    「是個女孩!」

    「聲音那麼大,卻是女孩,將來可別成了力士!」

    娘的聲音疲憊,有些微失望。

    「恭喜,徐先生,得了千金!」

    「好,好,好!」

    他是我爹嗎?當未睜眼見世,我就知道他歡迎我。

    隔幾天,我便知道,娘只是二娘,我的生父徐英,是個讀書人,書香傳家數代。他有一妻一妾。

    清末年。爹是最後幾屆的科舉進士。我幼年時,改朝換代,爹雖失了舊日官職,卻仍擁有相當的家產,夠他一世不愁衣食。他從京城回到湖南鄉下,過著半隱士的生活,不問世事糾紛。

    娘是湖南鄉下女子。俗話仍說,無後為大,爹的元配不能生育,自做主張把娘迎娶入門。

    娘不是個聰明人,或者因為她從未受過教育,她的聰明無處出。人家叫她生個男孩,她生不出來就以為是自己的錯。她是典型的鄉下女子,粗壯純。

    爹爹很喜歡我。他或許不愛娘,但他愛我。

    隔一年,娘生下一個弟弟。我五歲時,下頭已有三弟一妹。娘還想努力生孩子。

    爹最疼我,他不重男輕女,他愛我聰明。

    兩歲半我誦完三字經,二歲能默念菜根譚,五歲唐詩三百首已背得大半,還會跟爹說:「這首是好詩!」「那首迂腐,我不喜歡!」

    「小小年紀即有見地,」爹總在人前誇我,「若是男孩,將來必可光宗耀祖!」

    「女孩為什麼不能?」我抗議。

    「畢竟不同,」爹說。他望天沈沈歎一口氣:「塞翁失馬,焉知非福!時局這麼亂,當了男人,恐怕才沒好運氣!」

    大娘也疼我,視我如己出,我反而瞧不起自己的娘,和她疏遠。我記得她問我是男是女時的失望。

    大娘雍容華貴,溫柔賢淑,說話一口京片子,抑揚頓挫像唱歌。大娘比我的親娘大十歲,但我親娘卻比大娘老得多。因為她不重視自己。

    親娘在六歲時想幫我纏腳,被爹罵了一頓:「你懂什麼,現在流行天足!」

    親娘自己就是一雙天足,可是在她那個時代,還被人瞧不起。

    「時代變了,早就變了!」爹是個識時務的人,雖然有時也不免書空咄咄,一肚子不合時宜。

    爹還是送我上學堂。我是當地唯一上學堂的女孩。我不容別人強過我,即使是男孩。

    他們只能在先生誇我時裝做聽不見;趁我回家路上揪我的辮子。我不搭理,反正那只是嫉妒。

    「你運氣好,夢蝶,時代愈來愈開放了,將來也許你也可以像男人一樣做大事。」

    爹送我到武漢念中學。找了一個叫於大媽的寡婦照顧我生活起居,一起住在叔叔嬸嬸家。

    學校裡的女同學不超過二十個,我當然是最出類拔萃的,在學業上。

    那時我有個最好的女同學叫劉司棋,她是湘潭一個大地主的女兒。她的功課絕無我出色,但她有出色的外貌,個兒嬌小,是男孩子都會喜歡的小美人。

    本來我們是一起哭一起笑的好友,曾盟誓要成結拜姐妹。

    一封信折裂我們之間的友誼。

    那是一封情書。寄信人是學校的風雲人物黎大。

    這封信先轉至我的手中。

    他從背後叫住我:「徐夢蝶同學。」

    我回頭,見是他,大吃一驚。在學校中誰不認識他呢?他的體育一級棒。

    也沒有人不認得我,我是學科狀元。

    我臉紅心跳,以為他有事對我說。不然為何喚住我的名。當時男女還是不大來往,風氣末開。

    我故作矜持:「有事嗎?」

    他羞澀的遞給我一封信。我考慮了三秒鐘,才伸出手接過。我以為他寫情書給我,天上掉下來好事,我思慕他已久。

    「請幫我……轉給劉司棋同學……」

    他期期艾艾的說。

    我雖未失態,但失望已極。原來他喜歡的是劉司棋。

    劉司棋收到這種情書,少說也有百封,偏沒一封寫給我。我心中總有不平:我雖然不如司棋甜美,但也絲毫不醜怪,為何沒有人青睞?

    「你太好了,他們不敢抬頭看你。仰之彌高,望之彌堅!」司棋安慰我。

    司棋是個善良的女孩。

    我也信以為真,對自己不受男孩喜歡並不在意。但當我得知黎大也追求司棋時,我的怨氣已無法抑制。

    男人為何都喜歡美麗而沒有頭腦的女人?

    我掙扎許久,才把信給了司棋。我以為,司棋處理這封信的態度會像處置前一百封信一樣,當笑話念給我聽。

    她沒有這麼做。顯然她有受寵若驚的感覺。她發了半晌呆,問我:「該怎麼回?」

    這下子,兩個巴掌可拍得響了。

    她無助的看著我:「我的文科不行,字也丑,你幫我出個主意好了。」

    司棋本性良善,但不夠聰慧,父親送她來念中學,是為炫耀他新派作風,為女兒買個文憑,嫁個文化人,反正家中不缺這筆錢。

    我猶豫一下便答應了。至少,我可以把我的情以文辭達意,交在黎大手上。

    寫了第一封,還有第二封,第三封。

    黎大回信盛讚我文學素養。發信人雖是劉司棋,但我只覺得他在誇讚我。

    一往一覆許久,雙方都未要求正式約會。

    我動了手腳。發了一封劉司棋未過目的信函給黎大,我約他某日七時在城垛下見面,而且未曾告訴司棋這件事。

    他自然守約。女人約男人,男人哪有不到的道理?

    他自然空等,因為司棋並不曉得。

    當日寒風刺骨,到了八時,我偽裝無意經過,叫住冷得縮頭縮腦的他:「喂,你怎會往這裡?」

    黎大不隱瞞:「劉司棋叫我在這兒等。」

    「她怎麼會不來?」我故作吃驚。

    「我也不知道。」

    「怪事,啊!我知道了。是我的錯!」

    「什麼怪事?跟你又有什麼關係?」

    「是這樣的,」我細心解釋,「司棋的信一直都由我代回。寫信的對象除了你,還有市中心那所大學的一個生物科學生,她叫我今天寫信約那生物科學生,明天約你在這裡,我把日期全搞在一起?」

    「不只我?」他是個血氣方剛的年輕人,身上氣得一臉通紅:「豈有此理!」

    「你要原諒她,司棋什麼都好,就是貪玩。」

    「原來她是那種女人!」他氣憤大喊。

    「我代她向你賠罪。」

    黎大氣呼呼的轉身要走,我叫住他:「喂,你吃飯沒有。」

    「沒有,哪有心情?」他一臉倒楣狀。此刻他必恨死了劉司棋,我幸災樂禍的想。

    「我代她陪罪,請你到城南陝西館子吃羊肉膜子!」我找了好藉口。「你在信裡說你愛吃這種東西!」

    「她連信都給你看?」

    「不只,還是我回呢!」

    「原來與我通信的人是你?」他面色漸和煦,「唉!可麻煩了你這位高材生。」

    一夜相談甚歡。我是他在那絕望的夜裡唯一一盞溫暖的燈,他對我有了好感。

    從此他寫信的對象轉為我。我當然不肯把信與司棋分享。可憐的司棋,她一點也不知道發生什麼事。

    中學畢業,他要到北京念大學,來信告知我。

    我回鄉告訴爹,爹欣然同意。只有我的親娘不大高興,怕我書念了太多,念成老姑婆。

    「夢蝶可以給弟妹做個榜樣。」大娘也支持我。

    其實,讀書哪比得過黎大對我的吸引力。我只想到北京為我的未來步步為營。到北京,我可與他出雙入對,劉司棋不會發覺。日久生情,我和他順利修完學業。我又以極機巧的方式暗示他提親。

    黎大父親也是地方鄉紳,與我爹一談即合,婚事順利無比。

    我成了黎大的妻子,和他回鄉當教書匠。時局不靖,無處比家鄉好。

    日子安安穩穩過了一年。

    為什麼沒有人教過我呢?無論有多少聰明,不該是你的就不是你的,即使拜了洞房都一樣。

    回家鄉後我有了劉司棋的消息。據說她老早成了婚--嫁給當地一個老富翁做填房夫人,俗話叫抱棺材板兒。棺材板抱不了多久,夫婿歸天,她成新寡。

    這樣成為寡婦,不知是幸還是不幸。

    她原本不該嫁得如此落魄。有人告訴我,是因她父親後來吸上鴉片,賣田賣產,家道中衰。把她當成抵押品。

    我並不想再見她,為了試探我的夫婿是否還眷戀司棋,我把司棋的遭遇告訴他。

    他只是淡淡的「哦」了一聲。

    「你早就知道了?」

    「沒有。」

    脫離學生生活的黎大,活得有些無精打采。跟他說話,他未必搭理。看不見他的情緒起伏。

    只有與三五好友秉燭夜談時才見他激動論國事。我不肯他有任何干政舉止,我知道,話說愈多的人死得愈早。

    「你就希望我做個胸無大志的男人!」

    他常抱怨。

    他憑什麼抱怨?我為了他,也成為一個胸無大志的女人。我把我的聰明分了八成在他身上。

    我學了一手好廚藝,看管他的胃。他的腹圍,可比唸書時多了好幾寸。他的朋友來訪,也多會稱讚:「嫂夫人不但知書達理又賢慧,融合舊時代與新時代優點,難得難得!」

    我自認為自己做得相當好。我是好女兒,好媳婦,好妻子。

    黎大的爹娘與他大哥住鄉下。每逢年過節回去,我總會帶上討兩者歡心的賀禮。人住得不近,就容易討好。

    一切完美無缺,就等讓他成為孩子的爹。那他的心就更定了。像孫悟空被念上緊箍咒一樣。

    我計劃我的一生,也計劃他的一生。

    我的生命中怎能容許如此的醜聞?

    他說家中有事要回去,不讓我跟。「兄弟間討論將來分田產事宜,姑嫂不宜參與。」

    多響亮的理由--黎大可不笨。

    他沒有回老家。

    他到了湘潭,找劉司棋。

    你知道我如何知曉--我看了報才知道。報上都有了我才知道。

    工整的印刷字排上:《湘潭訊》小姑率親族捉姦,其校教員黎×大與寡婦劉×棋醜事曝光……

    如果我還看不出來,那個黎×大是我的夫婿,而劉×棋就是我中學同學的話,豈不枉我聰明一世。

    我聰明一世又如何?我丈夫還是可以騙我,他回老家,然後到了湘潭,多少年來朝夕與共,而他對劉司棋的一張美麗臉龐未曾忘情。

    悄悄放下報紙,我趕到那個城市。

    我將他保出來。他低頭不肯見我。我以為他知羞恥,那我會說服自己原諒他。

    「我對不起你,」他終於開口說話:「你其實不必來。」

    「為了你我一定會來。忘掉這件事,好嗎?我們可以重新生活。」

    「不,」他忽爾咬牙切齒,兩眼紅絲瞪著我:「我無法忘記你的卑鄙!」

    我不用思考就知道他在說什麼。

    他與劉司棋對質過了?我卑鄙?他怎麼可以用那種字眼形容我?我不過犯了一個小錯!那麼多年前,微不足道的一個小錯!

    我用一個小錯來贏得他。他不知我的苦心,反道我卑鄙。

    「你打算怎樣?」我冷冷的問。

    「劉司棋會放棄所有財產跟我,所以我有責任照顧她。」

    「你要她做妾?新時代了,沒這個規矩!」

    「不,我要離婚!」

    「你……你……」我不相信自己的耳朵。離婚?我知道這是個新時代新名詞。

    「我給你機會,大,」我盡量維持溫婉語氣:「你再想一想,你的父母、名譽、地位!你的聲名已經給那個女人毀於旦夕了,難道你還要賠更多進去!你放聰明點想想好不好!」

    「覆水難收!」

    他真的不再回頭。我也有我的自尊,我同意簽字。

    劉司棋的小姑,只是因妒恨她能享受大量的遺產而出此下策,劉司棋的丈夫已死,此案自不成立。

    黎大真同劉司棋逍遙去了。唉,有情人終成眷屬,而我情何以堪!

    情何以堪?

    黎家翁姑再同情我也沒用。我守著宅院,日日等待一個變心的人回來。

    心情頹喪,無以再續教職。我染上了煙癮。當時要弄鴉片可不難。

    早在大動亂來臨之前,我的心早已給蟲蛀了千百回,我的人,只剩下一具還能歎氣的皮肉骷髏。

    爭亂來臨的時候,他們都逃,唯我不走。

    走不動。走不走也沒有差別。走也是行走肉。搜刮的人來了。帶走一切值錢的財富,不理我,當我是個死人。我在炕上緩緩吸著煙,眼皮也不曾抬過。

    我連自己什麼時候死的都不知道。

    「愛一個人能愛成這個樣子?何苦!」林祖寧說。

    「我想那不是愛,是恨。」她的眼神帶著月圓時的清輝,「愛情,當局者迷,旁觀者清。」

    他的眼神沒有離開過她。

    她是個成熟的女人了,她的哀怨和美麗一樣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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