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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上漫畫女孩 第5章(1) 作者:董珊
    幾天之後,陳方和西西拖著兩大箱子東西飛到香港去了。臨走前她群發短信道:偶們去賺錢咯!

    李采凡沒輕鬆兩天,便接到一個大任務。

    這大概是能夠讓她感激涕零的一個工作了。華婷鄭重地把她叫到編輯部,對她說:「小凡,你可以考慮出一個短篇了。」

    短篇她不是沒畫過。有好幾篇20來頁的作品都已經發表出來了。但那都是零散在各個刊物上,她沒有什麼名氣,並不受重視。有的作品甚至因為雜誌篇幅不夠縮成了四拼一的版面。大32開雜誌上面的四拼一,連她自己看著都覺得累。

    終於有一次,她在一家原創雜誌上的一個小短篇受到了不少叫好的凡響,編輯打電話來叫她把後面準備好的故事寄過去。她滿心歡喜,以為就此可以源源不絕地把自己的故事畫下去了。結果第三個月,一個有名作者的一篇新連載,就擠掉了她這個初出茅廬的新人。她還未來得及掙到足夠的掌聲就得草草收場。寄去的第三篇被編輯勉強收下,最後用了二拼一的版面,連稿費也變成一半了(至少另一個雜誌的四拼一稿費還是不變的)。當時似乎是有一些可惜的呼聲的,畢竟沒形成大流。她這個連名字也沒被多少人記住的新人,很快就被遺忘了。

    她只好重新開始畫下去。聽著各位編輯的批評、要求、推辭地畫下去,每個月翻著自己掏錢買來的雜誌地畫下去。那裡面就算沒有她的作品,也有著她喜歡的作者的作品,只要是看到了,她就會覺得快樂。

    她的經濟生活是相當不成功的,但她又總是快樂的。她尤其記得自己第一次發表作品的時候,看著努力了好久、終於變成印刷品的畫稿,那樣漲著滿滿喜悅的激動心情,到現在還是很清晰。

    能夠踏上這條路,真的很不容易呀。本以為一篇作品發表之後就可以順利地出道開始當漫畫家了,直到現在她才明白,走進去是艱難的,進去之後的路依然是艱難。

    她一個人固執地走到現在,勉強維繫著生活,還未放棄。偶爾她也會問自己,究竟能走到哪一天呢?她是永遠不會放棄努力的,但是這樣一直一直地被打擊下去,終有一天她會累得再也爬不起來了吧。

    華婷的要求,是一個24頁的短篇,最好是青春校園類的故事,少女漫畫風格。她說:「你這幾期以來的插圖受到了不少好評,我想你可以畫一個短篇來看看了。我看過你以前的一些作品,所以覺得你現在的水平已經沒什麼問題了。我們的雜誌雖然是以資訊為主,每期只有一兩篇原創漫畫的位置,但登的都是精品。小凡,加油,這是一個好機會。雖然你現在還算新人,但我相信你的實力。我們雜誌也想推出一些自己的作者。如果你的故事反映好的話,後面我決定給你連載的機會。一切都要看你這篇的表現了。」

    李采凡激動得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連載」兩個大字在眼前金光閃閃,變成了一堆堆鈔票,又變成了大堆大堆的牛奶,還變成了奈奈的排骨、火腿腸、燒雞、烤魚……

    華婷敲了一下她的腦袋,「流什麼口水呀,快回家去乖乖給我畫吧!二十天之內交稿,如果不好的話我可是要給你打回去的。過兩天先寄腳本過來,再畫好分鏡給我看。要什麼資料我先借給你。」

    李采凡頂著這個重大的任務回到了家,很快由興奮陷入了呆滯。

    凌旭一回來就看見她手捧著紙筆坐在桌邊咬筆桿。過了兩小時依然看見她在咬筆桿。

    「你在幹什麼?吃鉛筆嗎?」他走上前去,發現桌上的紙張一張張鋪了一片,上面都是碎碎的筆畫和文字。

    「我在寫腳本……」李采凡抬起頭,臉上是霧靄重重,眼睛鼻子幾乎皺成了一團。

    「怎麼這種臉?」凌旭忍不住拉拉她的臉頰,「寫腳本很難嗎?不就是編故事?你以前不是編過不少了嗎?」

    「這次不一樣,很重要的!我想了一個故事,覺得不合適。又想了一個故事,也覺得不合適。再想了一個故事,還是覺得不合適……」

    凌旭打斷她:「你都想了些什麼故事?說來聽聽,說不定我可以替你參詳參詳。」

    李采凡便說:「一開始我想編一個唯美的愛情故事……」

    「很好呀。」

    「嗯。故事是這樣的:王爺的女兒和丞相的兒子訂婚,可是大婚前夕郡主跑了……」

    「逃婚呀?」

    「呃,也不算……她說想去外面散散心。王爺和丞相哭訴,可丞相卻很理解也很寬容,願意慢慢等郡主回來。」

    「這丞相還真開明。」

    「嗯。因為先跑掉的是他兒子,到現在還沒抓回來呢。」

    「……」

    李采凡接著說:「郡主女扮男裝,先去逛集市,又去酒樓喝酒。這時四個江洋大盜衝進來,要抓她……」

    凌旭猜道:「是不是這時男主角出現了,英雄救美?」

    「不是……他們說她是淫賊,正在全國通緝中,要抓她去領賞銀。」

    凌旭一口水噴出來,「江洋大盜抓淫賊?」

    「呃,那四個人不是真的江洋大盜,只是那種形象……郡主也知道了那個通緝榜文是自己的三個好朋友聯名發的,是跟自己鬧著玩呢。」

    「……這叫什麼好朋友?」

    「損友啦。郡主打飛了江洋大盜——她是身懷武功的。她想離開的時候,那幾個江洋大盜卻大呼抓淫賊,結果街上的人們都來追趕她了,一直追到了山裡。

    「郡主跳到了樹上,人們提著棍棒扁擔兀自在山林中搜尋。突然一聲慘叫,大家都掉到了一個陷阱裡……郡主跳下樹,以為是獵戶的陷阱幫了自己的幫,剛鬆了口氣,就被身後一棒子打暈在地。一個滿臉大鬍子的山人跳出來,哼笑:哼哼,今天的收穫真不錯!」

    凌旭的面色由白變黑。他忍住要開口的衝動,繼續聽她說:「那山人蹲在陷阱邊,扔了一個籃子下去,喊道:要繩索梯子的快把身上值錢的東西統統放進來!不然等會我就倒牛屎下去!」

    凌旭終於忍不住再次打斷她:「你好好說就行了,能不能別學他的語氣和動作?」

    「……山人把籃子裡的東西吊上來,發現了旁邊昏倒的郡主,便說……」李采凡察覺對方狠狠瞪過來的目光,只好放下手中搓著下巴的動作,「……他說:這傢伙好像蠻有錢的嘛。於是解下她的寶劍,摸下她的錢包,開始扒她的衣服……衣服的料子也是值錢的。結果脫了第二層他就發覺不對勁了,原來這人是個女的。

    「郡主醒來的時候,發現自己躺在山洞的草床上,洞中燒著火,自己的外衣、寶劍被整齊地放在一邊。不久之後山人拎著魚和柴回來,被郡主一劍架在脖子上,稱作可疑之人。他生氣地一拳打回去,說你才是可疑之人呢,不想這一拳竟打斷了郡主的寶劍。

    「郡主正在吃驚他的功力,山人卻捧起斷劍大哭:我的寶劍呀,還想賣個好價錢呢!郡主說:那是我的傳家寶。山人只好賠笑說:用泥巴粘一下還能用吧。郡主說:賠來!」

    凌旭:「……」

    「結果山人為了討好郡主,請她吃飯。郡主吃下去後才發現裡面有很多討厭的材料……像蠍子呀青蛙呀蟬呀什麼的,但吃也吃了,只好作罷。晚上山人得知了郡主逃婚的事,最後還知曉了真正的原因,原來這都是因為:郡主的那個未婚夫長得太漂亮了!比美麗的郡主還漂亮!比郡主那三個艷名遠揚的朋友還漂亮!是女人誰能忍受得了呢?!」

    砰咚!這是凌旭手中的茶杯掉在地上的聲音。李采凡驚道:「呀,水灑了!」跳起來就要去找拖把。凌旭把她拉住。

    「先別管這個。」他虛弱地說,「先把下面的講完……」

    「其實差不多就快結束了。」她只好又坐下來,說,「睡在洞口的山人第二天一早發現郡主已經回去了。她出來一趟只是調整心情的,她那尚未謀面的未婚夫除了相貌被傳過於俊美令她不滿,品行才學卻也是有口碑的,她畢竟是要嫁的。山人伸著懶腰迎接早晨,卻聽見遠遠陷阱中傳來的呼救聲。又有人掉下去了,他十分高興地跑過去,準備再大賺一筆。」

    聽完後凌旭若有所思地點點頭,「故事是挺有趣的,但這樣的話,男女主角並沒有交集,只算過客,不太符合大眾的期望吧?」

    「我還沒說完呢……最後是這樣的:掉進陷阱的三個人都是丞相府的小廝。他們一見山人就撲上去哭叫,少爺呀,終於找到你了!」

    「這傢伙就是那個漂亮過頭的未婚夫?」

    「……嗯。他被拖回家後狠狠地梳洗之後就是很好看的樣子了。最後的一頁我已經想好了,就畫他們成親時的場景。」她完成了任務似的攤攤手,「呼。就是這麼多。」

    「雖然談不上唯美,倒是蠻有趣的。你就畫吧,有什麼不好的?」

    李采凡嚴重地搖頭,「不行,我完全想好之後才記起華姐叫我畫的是青春校園故事。」

    「……」某人無言。

    「所以我就用力又想了一個。這個說的是一個女孩子,就要死了,但死後會變成天使。呃,我的意思是她死後會獲得一個新的職業,天使只是個職業,就像《暗之末裔》裡的死神一樣……這個女孩從小暗戀著一個鄰家的男孩,男孩一直像對妹妹一樣對她好,並且這時候也有了心上人。女孩身邊還有一個天使,是一個十分漂亮的男生,只有她自己看得見。這個天使其實在她很小的時候就見過她了,還救過她,但女孩不知道。天使的職責是守護著女孩直到離開人間的那一天。故事的結局是女孩終於明白天使對自己的愛,祝福著男孩與他的女朋友,和天使一起去了天堂。」這次她一口氣說完。

    凌旭聽了點點頭,說:「這個倒挺唯美的,為什麼不畫?」

    李采凡大大歎了一口氣,「不行呀,華姐希望第一次出的是一個輕快活潑的故事,最好有點喜劇效果。這故事死啊活啊的,她一定不滿意。唉。」

    凌旭直接問:「那你第三個故事又是什麼?」

    她扁著嘴說:「……我又想到了小俠客的故事,本想就拿那個過來改一改算了。那不是個很活潑的喜劇故事嗎?」

    「沒錯,然後呢?」

    「可是,那個故事當時我就畫了60多頁!現在畫,更想在裡面多添點東西。24頁打死我也塞不下呀!還有,限期20天交稿,打死我也畫不完呀!」

    他安慰她:「沒關係,今天才第一天。再想想就是了。」

    她眼淚汪汪,「我現在腦子裡已經粘成一團,什麼也想不出來了。」

    「那我們先出去吃飯吧!」他拍拍她的頭,「乖,我們出去吃大餐。」

    飽餐一頓後回來,李采凡又盡職盡責地坐回了桌前冥思苦想。這次她跑到了電腦上去找靈感,並且碰到了QQ好友風的追憶。

    這位小說高手知道她要編故事,當仁不讓地幫起忙來。

    你說要青春的、校園的、喜劇的故事?他問。

    采蘩:嗯。而且是短篇,必須是24頁可以畫完的。

    風的追憶:那讓男女主角一開始是仇人如何?

    采蘩:這種題材太多了吧?

    風的追憶:那這樣,讓女主角先對男主角一見鍾情,然後發現他其實是很惡劣的,但最後還是喜歡上他!

    采蘩:……

    風的追憶:或者說,女主角也有缺陷?

    采蘩:不管怎麼樣,我只畫美少年和美少女!

    風的追憶:你是花癡!

    采蘩:我是唯美主義者!我想到了,讓女主角超級喜歡男主角的外表,因為他是超級美少年!

    風的追憶:又一大花癡橫空出世!

    采蘩:聽我說!男主角外表漂亮但個性惡劣,小靈討厭他的人卻喜歡他的臉。

    風的追憶:小靈是哪個?

    采蘩:我剛剛想的女主角的名字。

    風的追憶:那我要讓男主角留級!並且叫他馬團!

    采蘩:他的名字叫小亮!

    采蘩:留級不錯。我想到了,女主角在初三的時候見過男主角一面,然後為了他考進了他們高中。

    風的追憶:具體情節這樣吧,晚自習回家的路上,花花碰到了幾個小痞子,這時馬團出現救了她,並丟落校徽。花花至此就以馬團的學校為目標了。如何?

    采蘩:是小靈和小亮!

    采蘩:有了!小靈以為小亮是學長,但卻在自己的班級中看到了他人,大驚失色。她是好學生,嗯,是第一名成績入學的,又是班長,當然不能和留級生有瓜葛,她便決定和小亮劃清界限。

    采蘩:但小亮不僅帥還很酷,常常惹到她,一點不給她面子。小靈便開始和他敵對,處處打擊報復。

    采蘩:但小亮不僅酷還很厲害,小靈根本搞不定他,還時常被對方捉弄。

    采蘩:小靈恨死了小亮,但一看到他漂亮的臉又被迷得神魂顛倒!最後她終於發現了小亮也是很不錯的,於是兩人成了男女朋友!

    采蘩:呵呵,如何?

    風的追憶:馬團有什麼不錯的?

    采蘩:是、是、是成績!期中考試他考了年級第一!

    風的追憶:那他幹嗎要留級?

    采蘩:這個我再想想。

    采蘩:留級不是你想出來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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