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到第八章的時候,這句話突然躍進腦海。
我並無刻意繞著這個題目打轉,但是,寫到最後,卻想起了這句話,為什麼?
大概……是因為男主角的面紗很礙眼吧。
一直以來,我都是個不太注重外貌的人,比起面貌的好看,我更在意心地好不好。我當然也會欣賞漂亮的人或物,但那也僅止於第一印象;而通常第一印象對我來說,只如曇花般,心裡會想著啊,這人長得不錯。然後結束。
再多的感想就沒有了。
別人如何我不知道,不過於我,第一印象是一點也不重要的,但在筆下角色身上則不在此規範,因為現實生活中應該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我喜歡把它放到書裡嘗試。
我交朋友一定要經過相處,因為第一印象很容易被我遺忘,如果沒有相處,靠近的程度就會有限。我也不曉得為什麼會這樣,天生冷淡嗎?
水瓶座常被人這樣說……咦?我又把責任推給星座了嗎?
這個故事的一個特點,也就是男主角的特性——那一副軟骨好嗓子。(笑)
為什麼會這樣寫呢?那是由於我某一天看到了某台的某個電視節目,說啊,蘇州地方人氏,講話都好輕好軟,聲音好聽得不得了,甚至吵架的時候,不知情的觀光客也會以為他們在唱歌,我那時候看了,覺得超級有趣,真那麼厲害啊?
然後這個念頭就在我腦子裡盤旋不去,在寫劇本稿時,就一直跟朋友講,我好想、爆想寫講話很好聽很好聽的男主角啊。
朋友被我煩到不行,一開始還會理理我,之後就只跟我說:去寫啊。
結果我就寫了。
在寫的時候,遇上一些事。首先是書名,我想不出來;上一本,我甚至是先有書名才開始想寫的。這一次卻讓我想了好久,想到快要睡著,才很奇跡地從「猶抱琵琶半遮面」想到「半掩容」三個字。
這個書名我甚感滿意,雀躍許久,還不怕被大家笑地多寫了一首詩以示題。(要笑就笑,我會接受的)
書名定案,接著,寫內容情節時,每個人物都一直跑來跑去,完——全不聽話。其中我有個很想寫的場景,就是女主角掀了男主角笠帽的那一幕。如果說,男主角的好嗓子是促使我開稿的火苗,掀斗笠的那一幕,則是激勵我發奮寫稿的導火線。本來是預計應該是第六章會出現,結果,被我放到第九章的最後。
我寫稿一向都只有籠統的架構,譬如說主角的個性,或者主角的特性、某個橋段……諸如此類的。對,只要有這種小點,我就會去寫,以前也曾很努力地想要擬大綱,但是……我寫了一行就放棄。沒有發生的事情,我真的無法預料啊!每次坐在電腦前,叫他們乖乖不要亂動,結果就是被唾棄到牆角蹲著劃圈圈。我覺得好奇怪,明明主宰者是我啊,為什麼我控制不了而任他們造反呢?
我不是主宰者嗎?寫小說最有趣的地方,就是我可以掌管他們的命運啊!
偏偏,連我的手都不聽話,任他們邀游在故事裡,自由自在。
明明……主宰者是我啊……(吞淚)
真是令人髮指。(摘自我某位好友的口頭禪)
最後,慣例喔——
長舌一大篇,謝謝觀賞,謝謝出版社。(鞠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