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小我一歲,濃眉大眼,人緣極好,一進高中就成了風雲人物。他才進入高中沒多久,花漾就經常聽見他的名字被提起,不過當時我還不知道他是誰。
我認識他,是在個偶然的機會下。
他對我一見鍾情,可我卻是一見他就討厭。
他態度輕浮,不論男女都能輕易的打成一片,面對身為學姊的我總是一副很熟稔的態度,而且從不稱呼我為學姊,而是直呼我的名字,於是我對他更沒有好臉色。
因為回家的路在同一個方向,因此總是會在公車站遇上他。
如果我旁邊的位置是空的,那麼他一定會坐在我旁邊。
如果公車上很擠,那麼他一定就站在我身邊,在我搖搖晃晃的時候扶我一下。
朋友都知道他對我的企圖,有時候他在場時還會猛敲邊鼓,害我非常尷尬。
可是,漸漸的我開始習慣他的存在。
因為他的健談,我開始瞭解他。
雖然沒有明說,但我們確實在交往?
我喜歡他,因為他是我的開心果,不管我心情有多麼糟糕,他總有辦法讓我笑出來。
週末的時候,我們有時會湊在計算機前打電玩,或是一起讀倪匡科幻小說,甚至還會手牽手去看棒球比賽。
是遇見他之後,我才明白什麼是愛情。
也是因為他,我嘗到生平第一次的失戀。
不知道是誰說過,要治療失戀的最好方法,就是再談下一段戀愛。
於是我就這麼做了。
我談了一段又一段,讓我的生命中填滿了不相干的名字,只為了縫補初戀的傷痕。
我以為那樣會有用,但是我失望了。
其實我並不相信「因為最初,所以最美」這樣的話,但是我懷疑在我的內心深處,那個高中女孩仍停留在男孩給她的情殤裡,無法繼續往前。
經過了長長的幾年時光後,在今年的生日,突然收到了來自他的生日祝福。
我還記得自己呆坐在信紙前面,對著他信末註明的午餐邀約發愣。
去嗎?還是不去?
我掙扎良久,還是在不願輸了風度的情況下赴約了。
他非常不喜歡拍照,所以在我們交往期間,我沒有半張合照可供留念,我與他也不同屆,所以我甚至也沒有畢業紀念冊可以翻閱。
分隔了數年,我以為我幾乎遺忘了他的模樣,但是當他出現在我面前時,我還是一眼就認出了他。
除了高了一點,頭髮留長了一點,他的樣子幾乎沒有多大的改變--就連他笑起來的模樣也沒變,還是眼睛彎彎的樣子。
兩人面對面而坐,我以為會是相對無言的尷尬情況,卻沒想到話匣子一打開,我們竟聊了足足四小時。
我和他之間的愛情已死,但友情卻重新滋生,我們現在是非常好的朋友,幾乎無話不談。為此,我感到十分的慶幸。
我想我內心深處的那個小女孩,已經走出了情殤的陰霾,我想她一定能夠帶著笑容,繼續迎接下一段新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