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築 >> 現代,台灣 >> 近水樓台,日久生情,別後重逢 >> 不見光情夫作者:千尋 | 收藏本站
不見光情夫 第3章(2) 作者:千尋
    姜穗青和阿憶成為比好朋友更上一層的好朋友。

    他為了她,把工作延遲到晚上才做,她為了他,穗勍前腳出門,後腳就搭上前往七樓之二的電梯;他為她,努力讓自己的性格變得更輕鬆有趣,她為他,上網查找食譜,試著做出咖喱飯外的食物。

    他們的友誼可以進展得這麼迅速,最該感謝的是龔家的「小天使」,因為她,穗勍一有時間就往醫院跑,沒時間成天盤問她有沒有乖乖呆在家裡。

    強調再強調——她仍然覺得穗勍在感情方面很低能,仍然覺得醫師比天使更適合站在她天才弟弟身邊。

    可是愛情這種東西本身就很怪異,明知道對方不適合自己,卻還是勇往直前,闖一闖不知未來的兩人關係……就像她和阿憶。

    穗勍當然知道她老往外跑,卻總以為她在鄰居面前吃得開,三不五時去人家家裡串門子,這種「一位」是有根據的,他回到家,一通電話撥出去,她立刻搭上電梯,兩分鐘之內回到家門口,這證明她拜訪的人就在這棟大樓公寓。

    對於她的「人際關係」,穗勍不但沒有異議,還間接鼓勵,畢竟閒在家裡,真的不是件好事情,何況比起外出碰到某個惹人厭的男人,穗勍寧願她留在這棟公寓裡。

    最近,有件事讓她相當開心。

    知道他們家對門搬來的新鄰居,就是她最最喜歡的醫師,知道她搬來的那天,她的心情啊,就飄啊飄的飄到天空裡。

    現在,醫師常到他們家吃宵夜晚餐,常給她帶零食餅乾,有時候還會租漫畫小說給她看,而最重要的是……她們可以關在廁所裡面說悄悄話,說她和阿憶的所有互動。

    再三強調,如果月下老人的腦袋沒壞掉,就該把穗勍和醫師的紅線牽在一起才是。

    今天一大早姜穗青起床,換上一件淡紫色的襯衫和牛仔褲,把頭髮分成兩股,她沒有阿憶的好手藝,但編成簡單的兩條麻花辮還可以,綁好頭髮,她在鏡子前面看自己,越看越開心。

    進廚房,拿出昨天準備的食材,她要做全麥三明治,她很小心,將番茄小黃瓜切絲、土司去邊,煎幾顆嫩雞蛋,再把沙拉、起司,一層一層慢慢往上疊,好不容易做成型,最困難的挑戰來了——對切。

    下刀不小心的話,三明治很容易支離破碎,兩邊各釘上幾根牙籤,她小心再小心,謹慎再謹慎……

    成功了!她高興地高舉刀子大叫大跳。

    「小心一點,沒有人拿刀子跳舞的。」

    姜穗勍站在廚房門口偷看她很久了,他想,穗青真的不適合坐辦公室,她適合在家裡當小女人,因為光是切一塊三明治就能讓她高興成這樣,已經很久……很久沒看見她這樣的笑容了。

    發現他,她丟下刀子,撲身上前抱他,繼續大叫大跳。

    「我成功了、我成功了!穗勍,你有沒有看見我的三明治?它可以去競選環球小姐了。」

    他在她背後失笑。「這麼誇張?」

    「才不誇張,你吃一口看看。」

    她鬆開他,把他拉到椅子上,遞給他一份三明治。他望著她的期盼眼光,兩手抓住三明治,咬一口。

    「怎樣?好吃嗎?」他才咬兩下,她就忙不迭問。

    「不錯。」他實話實說。

    「就說吧,它可不是光有外貌而已,它是有美貌、有內涵、內外兼具的極品三明治。」

    姜穗勍被她惹笑了,「你呆在家裡不上班,會不會無聊?」

    「剛開始的時候會,現在不會。」

    拿起刀子,她繼續做第二份,仍然小心翼翼、仍然謹慎細心,她用五星級大廚的心情,對待桌面上的土司片。

    「為什麼?」

    「因為我認識新鄰居啊。」

    「七樓那個?」

    「對啊,我很喜歡跟他說話,而且他還教我做菜,教我怎麼把衣服熨平,這個三明治也是他教我的。對了,他上次說要和我一起去逛101,穗勍,我可以去嗎?」

    做菜?熨衣服?姜穗勍主觀認定,對方是個沒有工作的家庭主婦。

    「可以,逛到太晚的話,要記得先打電話給我。」

    「沒問題,我們還約好一起搭捷運去淡水看海。」

    「要不要我送你們去?」

    「你送啊……好奇怪哦,我們自己去就好。」她遲疑地搖搖頭,然後說:「我給你買鐵蛋和酸梅湯回來。」

    「不必買,你玩得開心就好,記得帶手機,我要隨時隨地能夠聯絡到你。」他想,也許該找個時間到七樓拜訪一下鄰居,順道送個禮盒,感謝人家對穗青的照顧。

    「知道了,嘮叨先生。」

    「我肯對你嘮叨,是你的福氣,等等,你做那麼多三明治做什麼?」

    「待會兒你出門的時候,幫我送兩個去給醫師,她太瘦了,老是吃御飯團,營養不均衡。」

    連穗青也看出龔亦昕老吃御飯團?那個女人,還真不懂得照顧自己。

    「就算送給龔亦昕吃,也用不著這麼多。」

    「這個給我,這兩個給隔壁的婆婆,她很喜歡我哦,我做的東西再難吃,她都誇我很棒。」

    她是越受讚美做得越好的女生,她有婆婆和七樓鄰居的讚美,相信再過不久,姜穗青將會成為台灣名廚「阿青師」。

    「再帶兩個去給七樓的吧。」

    「我有想過啊,可是他做菜比我厲害。」

    「你的手藝也越來越不錯。」說著,他喝完最後一口牛奶,提了要給龔亦昕的三明治離開家門。

    一送走穗勍,她立刻加快動作,把三明治做好、打番茄汁、整理桌面,然後衝回房間、躲進廁所裡面,拿起手機,撥號。

    「喂……」聽見對方的聲音,她笑容滿面。「你忙不忙?」

    「不忙。」他說謊。但說得很快樂。

    「我有做三明治、打番茄汁,你想不想喝?」

    「好啊,你要過來嗎?還是我上去?」

    「我下去,等我兩分鐘。」

    「不要心急,慢慢來。」

    那有可能不心急?姜穗青在心底應了一句。掛上電話,她在鏡子裡看見自己滿臉的笑意時,怔忡……她,憑什麼笑得這樣開心?她可以欺騙別人,卻無法騙過自己,她是小偷啊。

    她果真慢慢來,嘴裡的兩分鐘延長成二十分鐘,他等得心急,乾脆等在電梯門口,電梯門開,他看見她怪異的表情。

    「怎麼了?不舒服嗎?」他的大掌貼上她的額頭。

    她拉下他的手,尷尬笑笑。「沒事,早餐吃了沒有?」

    「沒有,我在等你的三明治。」

    他打開袋子,拿出三明治未進家門就大吃特吃起來,「有進步,你遲早會成為名廚。」

    他的笑容安撫了她的心,她勉強扯了扯嘴角,東一句「算了」,西一句「無所謂」,南一句「沒關係」,然後,跟在他身後一起進屋去、

    ***

    他們去爬101,是「爬」不是搭電梯,他握住她的手,兩個人,兩隻手,手心相疊、十指緊扣,這樣的動作,誰都會猜測他們是一對情人。

    爬前幾層的時候,他們還能一面爬一面說話,但到十八樓之後,講話的聲音變少了,不過,他的手始終沒有放開她。

    她硬撐,咬緊牙根,一階一階向上爬,偶爾停下來吐口氣、彎彎腰,再繼續往上。

    他有上健身房的習慣,這些樓梯還是為難不了他,但穗青就不同了,本來就不是喜歡運動的人,再加上當過幾年上班族,體質很糟。

    他把腳步放緩,幾次想放棄,但她執意往上爬。

    「要不要……」

    話沒問完,她搶先說:「不要,我想一直爬到最上面。」

    她看一眼樓層,三十七,爬到這算厲害了,對一個足不出門的千金小姐來說。

    「可以,不過先坐下來休息一下,說說話,再往上爬,怎麼樣?」他提議。

    姜穗青喘口大氣,然後說:「我們爬到四十層再休息,好不好?」

    他同意,舉步往上,雖然他不明白為什麼非要爬到四十層樓。

    四十樓到了,他們一起坐在台階上,他給她手帕擦汗,她才發現自己整件衣服都濕透了。

    待她喘過氣,他才問:「為什麼非要爬到最頂端?」

    他們是來郊遊不是來做體能訓練,就算訓練,也應該視當下狀況調整,沒必要第一次就攻頂。

    她想也不想就回答:「因為我是笨蛋。」

    這個話聽多了,他有些生氣,氣她老認為自己是笨蛋。

    捧起她的臉,他正色道:「第一,你不是笨蛋,第二,笨不笨蛋和為什麼要爬到最頂端,沒有關係。」

    她見他慎重其事的說明,笑開,學著他的口氣說話:「第一,我真的是笨蛋,但我不以此自卑,因為我是個幸福的笨蛋。第二,笨蛋做事情的成功率比天才低很多,為提高成功率,我必須比別人更堅持。所以我習慣把每件事做到底,包括爬樓梯。」

    似是而非的道理,讓人很生氣,但她是姜穗青,是獨一無二讓人無法對她生氣的姜穗青。

    「那為什麼想來爬101?」

    「你有沒有聽過一個關於高塔的故事?」

    「說說看。」

    「有個凡人和天上的仙子戀愛,但凡人和仙子是不能戀愛的,玉皇大帝知道之後,變想盡辦法拆散他們,可是不管用什麼手段,他們想盡辦法都要在一起,即便弄得傷痕纍纍,也要回到對方身邊。」

    「後來呢?」

    「後來玉皇大帝指了一座幾十層樓的高塔說:『你們兩個只要能夠手牽手爬上高塔頂端,我就成全你們,讓你們當十世夫妻,如果你們中途放棄,就必須分手,永遠不再和對方見面。』」

    「他們答應了?」

    「當然,這是個多好的機會啊,不過是十幾層樓的高塔,比起之前他們所受的苦,簡直不算什麼。但他們想得太簡單了,因為在每層樓梯上都有怪獸守著,他們要攻打怪獸,要躲避,還要拼了命不畏艱難往上爬,因為他們知道,只要放棄,他們的愛情就要永別。」

    「他們登上塔頂了嗎?」

    「在最後一層樓梯的時候,仙女被抓住,魔鬼威脅凡人,『你再往前一步,我就讓她魂飛魄散。』凡人為了仙女,決定要放棄時,仙女的淚水哭成血,她說:『我寧可魂飛魄散,也不願意和你分離。』仙女的話感動了魔鬼,他放過兩人,讓他們走到塔頂,成為十世夫妻。」

    「是個好結局。」

    「對,是個好結局。」她附和他的話。「十世夫妻,他們可以做很多很多兩個人想一起做的事情。」

    「什麼事是他們一起想做的?」

    「你問錯了,重點不是『什麼事』。」

    「不然重點是什麼?」

    「重點是『一起』,只要兩個人能夠在一起,就算只是對坐著,也會很幸福。」就像他們現在這樣,光是對坐著,單是講一則神話故事,她都開心得想飛,即使她的腿已經沉重得讓翅膀負荷不起。

    「所以我們來爬樓梯,是因為想要當十世夫妻?」他玩笑問。

    心一驚,她連忙反對。沒有的,她沒有這樣的妄想,她只是想和他在一起,一起走過別人的愛情故事。

    她用力搖頭,心口不一,欲蓋彌彰。

    「不對不對,我只是很久沒爬樓梯,只是想體驗一下神話故事,這裡雖然沒有怪獸,但有一百層,能夠爬完,一定能知道仙女他們的辛苦。」

    他抿嘴一笑,沒有回答。

    但當兩人再度起身,他仍然牽著她的手走,像凡人牽著仙女那樣,他們爬了二十層,休息一次,再爬十五層,又休息,再爬十層又休息,再爬七層……姜穗青兩條腿抖得再也走不動,深歎息,萬般不得已,只好宣佈挑戰失敗,承認仙女的愛情太偉大,爾等凡人無法學習模仿。

    他笑了笑,彎下腰,他背起她,走完最後階段。

    因為要幫「笨蛋」完成她的堅持,也因為只相信科學的他,相信了十世夫妻的神話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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