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真要動筆時,卻又猶豫了。寫的長嘛,似乎過於自戀,何況才第一本書,有誰耐煩知道我心裡的事?寫的短了,又太敷衍,三兩句交代完了,顯的太不尊重。現在才知道,我看的「序」裡,許多作者認為這是件苦差事的原因何在了。比寫小說還累哩。
我從國中時代的願望就是成為作家,也確實塗塗寫寫了兩三年。不過只有投過校園雜誌的經驗。離開學校後,不知怎地,好像忘了這回事似的,好久沒動筆。一直到去年一場喜宴上,遇到一個國中時期「共患難」過的朋友,她說她已出了書,這才叫我原本冷卻的心又蠢蠢欲動。雖然現在因為某些原因又不再聯絡了,可是我真的很感謝她。謝謝你,小於。
這本書拖拖拉拉寫了一年,總算完成了。這是讀書時期想的故事,不過略有變動。畢竟要將一個故事化為十幾萬字,真的不容易。所以只好拉拉雜雜添加一些有的沒的情節,以壯大內容。寫小說真的不容易,不過還是讓我寫出興趣來,第二本居然不到一個半月就完成了。希望以後愈寫愈快,內容愈來愈吸引人。
謝謝「萬盛」給我這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