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找不到內容可寫,所以我把我和好友蟈蟈的一段閒侃附了上來,大家就當嗑嗑瓜子聽廢話吧!
蟈蟈:我終於找到在言情小說中我所喜歡的男主角特質了。
于于:你不是說你喜歡斯文、溫柔型的嘛!我還特地為你創造了寒沙這個人物(他將出現在「命中有愛」系列的第三個故事《安魂曲)),難道現在你又換目標了?
蟈蟈:我覺得我還是喜歡那種冷冷酷酷,骨子裡很溫柔,又有點壞……
于于:簡單來說就是能把你耍得團團轉的那種,對吧?
蟈蟈:小說嘛!我又沒說現實生活中要找這種人嫁了。比如你寫的衛千暮、索狂客、蒼不語我就很喜歡,在網上這幾個人也是你所有作品男主人公中最受歡迎的。
于于:你覺不覺得我什麼樣的男主人公都寫?除了變態,喜歡虐待女人的那種我不寫。
蟈蟈:你也什麼樣的女主人公都寫,就是不寫那種「純純蠢蠢」的笨蛋女生,而且你筆下的男主人公都有個共同特點!
于于:什麼?
蟈蟈:身高全在一百八十厘米以上。
于于:現在流行嘛!你有沒有發現前幾年明星選秀男性的身高普遍在175厘米左右,兩年前提升到178厘米,如今靠選秀上來的明星全在180厘米以上。
蟈蟈:找那麼高的人做明星有什麼用?真要站在這些人的面前就像對著一堵牆,而且太高大高的人——除了模特,基本都有點駝背。
于于:這你就不懂了,姚明高不高?姚明帥不帥?還有我喜歡的布萊恩特,那多高!那多厲害!
蟈蟈:那是打籃球的,又不是一般人。你怎麼不寫群打籃球的主人公,就像《灌籃高手》裡的那樣,你不是最喜歡三井壽嘛!
于于:是啊!我們家電腦就叫「小三」,酷吧?
蟈蟈:對哦!你們家寵物狗還叫「笨蛋」呢!
于于:「笨蛋」可是你家「靚寶」的女兒,你這個奶奶有什麼意見嗎?
沉默片刻後,我們倆同時問出這樣一句話:「不是談喜歡的男主人公類型嘛!怎麼談到狗的身上來了?」
這就是我們閒侃的本事,常常是談到一半找不著北了。之所以將它當成後記寫下來,是覺得這段對白記錄了很多生活中的我,挺有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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