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剛剛他在餐廳裡這麼說,她一定毫不猶豫的點頭答應,因為經過三個小時的聊天,他談吐優雅,說話也很有見解和深度,她覺得自己對他的好感度可能早已經破表了。
但是現在,她有些不知所措。
他說他的愛犬是他在台灣的家人,但她從小就怕有毛的動物,不管小狗小貓甚至小兔子有多麼可愛,只要有毛的,她都害怕,一點都不想要靠近,爸爸說可能因為她四歲的時候被鄰居家養的小狗咬過,從此心裡有陰影。
再者,她平常是有運動的習慣,每天晚上睡覺前她都會做一百個仰臥起坐來消耗熱量,保持自己小腹平坦,但是她不愛戶外運動,不喜歡去曬太陽,所謂一白遮三丑,她一點也不想曬黑,甚至平常還擦美白乳液保養呢。
可是他說他最喜歡假日到戶外做運動,和他家的愛犬……
宋丹雅內心感到很掙扎,她不否認自己對梁正宇有好感,也很高興他提出交往,但是他最喜歡的兩件事,卻是她最不喜歡的兩件事,該怎麼辦?
如果老實跟他說,那麼他們會不會謝謝再聯絡,連朋友也當不成呢?可是如果不說的話,那不就是欺騙了嗎?
她有過兩次戀愛經驗,高中之前她都認真讀書,初戀是大學學長,兩人在一起兩年後他移情別戀,和她班上的女同學交往,每次見到他們這麼高調,說不難過是騙人的,之後她拒絕再談校園戀愛。
畢業後,她進入奧森廣告,和同期進入的男職員交往,不過他的抗壓性不好,只是被主管責罵就鬧離職,她還記得對方罵她冷漠無情,挺他的話就該跟他一起離開,她只希望他能多考慮,但他完全聽不進去,最後他們分手了。
這些年來她拒絕了許多追求者,完全不想再談戀愛,或許是和前兩次結局都不甚愉快的戀愛有關。
但此時此刻,她真的很想和眼前笑起來很溫柔的男人談戀愛,總覺得他們應該會相處得很好,甚至有可能會有個美好的結局……
此時一個小男孩在人行道上騎腳踏車,直直向他們而來,梁正宇見狀,將宋丹雅拉近自己的身邊。
「小心!」
宋丹雅被嚇了一跳,連忙扶住梁正宇護在她前方的左手,那手臂沉穩而有力,她抬眼看著他,頓時有些迷惘。
「怎麼了,這樣看我,嚇到了嗎?抱歉,我應該更早注意到前方有人騎腳踏車過來。」梁正宇抬起手溫柔的替她撥開前額落下的一縷髮絲,斯文俊帥的臉笑得溫和迷人。
也不知道是今天的天氣暖和,還是男人臉上那如沐春風的俊笑,讓人身子暖了,心頭也跟著變暖。
「我答應。」她說了,沒有猶豫也不再遲疑。「我答應和你交往。」
梁正宇笑容加深,宋丹雅也跟著笑了,不用多說什麼,彼此就像是能瞭解對方的想法。
初夏的午後,他們決定交往。
***
「我剛到家,吃飽了,你呢?」
晚上九點多,宋丹雅剛回到家,接聽梁正宇回撥的來電,站在玄關,她一邊脫下高跟鞋,一邊和他講電話。剛剛從公司離開前,她打了電話給他,不過他不在位置上。
本來他們約了昨天星期三晚上一起吃飯,不過他臨時要開會走不開,因此只好取消,他的工作似乎比她想像的還要忙。
當她將高跟鞋放進鞋櫃,瞄到母親就站在前方,一臉疑惑的看著她,她微側過臉,放低聲音說道:「你也不要工作得太晚,對了,關於星期六,你的時間呢?晚上嗎?好,我知道了,到時候見了,掰。」
宋丹雅穿上室內拖鞋。「媽,妳幹麼偷聽人家講電話?」
宋母狐疑的看著女兒。「丹雅,妳剛剛和誰講電話?」
「一個朋友。」宋丹雅輕描淡寫地說。
「男的女的?」
「媽,我又不是犯人,只是和朋友講電話而已。」宋丹雅還不想讓家人知道她交了男友,因為一旦父母親知道了,肯定會盧她,要她將男友帶回家,她當然會介紹正宇給他們認識,但不是現在。
她和梁正宇交往到現在快滿一個月,剛剛在電話裡,他們約了星期六晚上見面,因為他白天還得到公司,那天正好是他們交往一個月的日子,讓人期待。
她心裡盤算著之前她和客戶到一家五星級飯店的餐廳用餐,點了他們新推出的春季烤肉特餐,很不錯,美國頂級的霜降雪花牛肉經過燒烤後,肉汁四溢,美味好吃,她希望他也能嘗嘗看。
「丹雅,妳老實跟媽講,妳是不是交男朋友了?如果交了男朋友,就帶回家給爸媽認識一下。」宋母說著。
她可不是隨便說說,實在是小女兒這陣子變得有些怪怪的。
首先,她講電話的語氣完全變了個樣,這丫頭說話向來都像個女教官似的,但最近她發現女兒晚上的電話變多了,而且說起話來輕聲細語的,樣子看起來就像是在談戀愛,笑得很甜。
再來,她每到假日就不見人影,而且還是刻意打扮後才出門,那樣子不像是去公司加班,連孩子的爸都在問丹雅是不是在談戀愛,她也是這麼認為,畢竟那丫頭這幾年都一副女強人的樣子,她好怕女兒說不結婚。
雖然她最近一直替大女兒安排相親,但其實也有替小女兒注意不錯的相親人選,打算在大女兒嫁人之後,就換這個丫頭,如果她自己談戀愛了,她也就省事多了,不過要先帶回家給他們鑒定一下,畢竟像她這樣的年紀,交往的對象很可能就是結婚對象,所以要慎重一點。
「媽,我說過了,只是一個朋友而已。」
「如果妳交了男朋友,就帶回來給我和妳爸瞧瞧,如果不錯的話,就快點定下來,讓我少點煩惱,這陣子我的白頭髮都不知道多了多少。」宋母輕歎。
見母親灰白的頭髮,宋丹雅放軟態度。「媽,我不是說過,妳不要煩惱我跟姊的感情問題,我們會自己看著辦,妳和爸有空就去遊山玩水。」她父親在幾個月前提早辦退休了。
「我現在哪有心情去遊山玩水,妳姊的相親又沒有成功,真不知道她在挑什麼,上次那個相親對像明明條件不錯,是個國中老師,而且長相也很斯文,真不知道妳姊姊為什麼要拒絕對方。」
「媽,其實姊姊她……」
「妳姊她怎樣?難道她有男朋友了?」宋母驚訝。
「沒有,她沒有男朋友。」姊姊不是有男朋友,而是有個喜歡多年的男人,但是,她無法向那個人告白,算是單戀吧。
她和姊姊雖然長得有點像,但個性迥異,姊姊的個性很溫柔,也許就是因為如此,才會無法拒絕母親安排相親,可是也無法放下內心的依戀,可想而知,姊姊承受的壓力有多大。
「她也是這樣跟我說,不過妳剛剛想說什麼?」宋母問著。
「沒什麼。」關於姊姊的感情問題,她無法代替她回答。「媽,工作一整天,我想先去洗澡休息了。」
宋丹雅找了個借口,結束談話,然後走上三樓,她很清楚母親再問下去,可能又會把矛頭指向她。
回到房間後,她將手機放到桌上,看著它,想起星期六的約會,她忍不住甜甜一笑。
也不知道是因為年紀成熟的關係,還是像人家說的,在對的時機遇上對的人,她和正宇的交往,就如她所想像的,相處融洽,相知相惜。
雖然大多時候總是她先打電話給他,但是她覺得那沒有什麼,畢竟遇到好男人,她想好好把握。
不過有個問題,上個星期他們看完電影,正宇問她要不要去他家坐坐,順便認識達達,她當時找了借口先回家,但下次呢?她總不能一直都拒絕去他家吧?
她想起前幾天問助理阿翔,如果最喜歡的人養了你最不喜歡而且害怕的寵物,該怎麼辦?
「最後一定會分手。」
「什麼?」
「老大,這是我親身經歷過的,大學的時候我女友養了一隻貓,其實我很討厭貓,但因為我很喜歡她,所以假裝自己也很喜歡貓,可是她每次回老家,就會要我幫忙照顧貓咪,讓我覺得好煩,因為我真的不喜歡貓,沒辦法再假裝下去了,雖然我真的很喜歡她,可是我還是決定跟她分手。」
她覺得阿翔說的太誇張了,怎麼可能只是因為喜歡的人養了自己討厭的寵物就分手,兩人會分手應該還有其他原因,只是他的話就像顆小石頭,一直擱在她的心頭上。
她不是沒想過要老實跟正宇說,但是,可想而知他會有多麼的驚訝,應該也會感到失望吧?這讓她很猶豫。
她向來是有問題就馬上解決,這是第一次,面對問題她選擇了先擱著,因為她不想讓那個男人對自己感到失望,更不想失去他。
明知道逃避是不對的,但她選擇保護他們之間剛萌芽的戀情。
至於其他的,以後再說,她這麼想。
同一時間,梁正宇坐在辦公室裡,和丹雅結束通話後,他笑著收起手機,而田承翰此時走進她沒有關上門的辦公室,看見的就是好友笑得很幸福的模樣。
「我聽到了,某人週六晚上要去約會,看來你和宋小姐交往得很順利。」田承翰說著。之前正宇和他說過和徵婚對像宋丹雅正在交往的事。
「這個星期六是我們交往滿一個月,約好了要見面。」不過因為他白天還會到研發室,所以約了晚上去吃飯。
「一個月了?這麼快?」見到好友戀情順利,田承翰也替他高興。「不過交往一個月的特別好日子,你準備怎麼慶祝?」看見好友臉上沒什麼表情,他又續道:「看你的樣子,肯定沒有安排節目,不過也不能怪你,因為這是你的初戀嘛,要我給你點意見嗎?」
別看正宇現在是個有型的帥哥,念大學時,他可是戴著大眼鏡,標準宅男的模樣,女人緣不是很好,不像他,泡夜店的次數不輸去學校,因為學校有暑假,夜店可沒有。
雖然正宇偶爾會跟著大家一起去夜店,畢竟也是個青春男兒,也會有想玩玩的時候,只是次數不多,很懂得自制,不像他玩的很瘋狂,不過自從和思穎訂婚後,他已經收起玩心了。
他們家族經營連鎖飯店,但他對經營飯店完全沒有興趣,還好他上頭有兩個哥哥可以幫忙,因此他邀志同道合、想在科技界一展長才的正宇回台灣創業,他出錢而正宇出腦袋,然後很幸運的,他們成功了,現在他擁有公司百分之五十五的股權,而正宇有百分之三十五,剩下的都是小股東。
這些年來,正宇一直在公司做研發,沒有什麼機會去認識女人,而且老實說,前幾年的創業真的忙到天昏地暗,連睡覺時間都沒有了,哪有時間和精力去泡妞,所以宋丹雅可說是正宇的初戀了。
「照我說,既然都去飯店吃飯了,那麼就順便訂一間房間,在房間裡擺滿紅玫瑰,再送上一條鑽石項鏈當禮物,女人肯定又驚又喜的抱住你狂親,接著就是一起度過熱情火辣的一夜。」田承翰笑著說。「雖然世界上的女人有很多種,但哪個女人不愛玫瑰花?那個女人不愛鑽石項鏈呢?」
梁正宇對於好友的建議,搖頭。「我不會那麼做。」
「為什麼?做愛做的事,會讓彼此的關係變得更親密,感情加溫,你可別跟我說你們交往一個月,只有牽牽小手而已,那就太扯了。」
梁正宇沒有回答好友這個問題,事實上他們當然不只有牽手,第一次他送她回家,他就親了她,之後輕吻變成濃烈的深吻,不過僅止於親吻擁抱。
「正宇,別把性愛看做什麼太淫蕩的事,老祖宗幾千年前就說過,食色性也,聽我的沒錯,開房間後會讓你們之間的感情突飛猛進,而且有時候你太過紳士,女人搞不好會以為自己沒有魅力呢。」田承翰說著,從口袋拿出一個小東西。「來,這是我送給你和女友交往一個月的禮物。」
梁正宇接過來,「這不是保險套嗎?你隨身攜帶?」
「這有什麼好驚訝的,『性致』這種東西不容易控制,有時候感覺一來就想要了,所以帶保險套也是對愛情的一種尊重,除非想要結婚,不然有小孩會很麻煩的。」生了孩子才不要,那才缺德呢。
梁正宇看著保險套,問道:「承翰,你覺得認識多久才可以結婚?」
田承翰一臉驚訝。「喂,老友,你別跟我說你想結婚了?你們不是才認識交往一個月?而且我老實跟你說,思穎還沒有放棄介紹好姐妹給你呢!」
又把他當「肥水」了?梁正宇忍不住笑了。「麻煩你轉告思穎,謝謝她的好意,我已經有想結婚的對象了,還有,我不需要這個。」他將保險套還給好友。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愛情觀,他對於承翰的「老祖宗說法」,沒有意見,只是他更在乎兩人在一起的感覺,如果你愛一個人,就算只是看著她,也會感到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