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也不過是一種主動的力量──主觀且牽強。
有的時候,明明看到某人賤得要死,情人卻巴著他不放。
我們都覺得可憐,他卻喜歡SM。
因為主觀的感覺,誰也影響不了。
只有等當事人領悟。
百轉千回的折磨,水裡來、火裡去。
生生死死,最終才能痛得徹底。
書上說,倘若愛讓你感到痛苦,那便不是真的幸福。
我開始慢慢瞭解,選擇,是一條自己主觀的路,要痛要苦,要甜要蜜,都在妳自己。
我想,大家都有幸福的權利。只是,大家通常都不自覺的放棄了這個權利,選擇了更為艱難的道路……
當車子緩緩的開在出遊的公路上,我感受得到太陽照在我的身上。
一段陌生的旅程,全然的冒險。
並不是每個女人都不具冒險精神,只是一旦被馴服之後,就有悲哀的可能。
我明白,人要有同類參入生命才精采呀!
只是有的時候我更喜歡一個人的精采。
有人曾問,愛與被愛,妳要怎擇。
若可,我是寧可選擇愛人的。
因為選了被愛,有可能我終生抱怨我得不到我所愛。
因此,不做誰的公主,我要當個追愛的英雄。
若此,要是怨歎,就當隔夜的露水──任愛,自由沉醉在天地翱翔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