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個頹廢的人。」這是石斌對我的評價,還惋惜的加了一句:「整天的胡思亂想,可惜了這顆聰明的腦袋。」
我的頭腦對他來說是意外之喜,有很長一段時間他都以為我資質平庸,甚至反應有些慢,直到偶然發現我只念上幾遍就能把大段的文章倒背如流,發現我不用聽課,只看看公式就能把讓他一籌莫展的概率題做出來。從此我的聰明成了他最滿意的地方,儘管我胸無大志,終日無所事事。
「你為什麼會喜歡一個頹廢的人?」
「那時候我不知道。」
一臉悻悻,他總以為我隱瞞了真實的性格,我唯有苦笑,對一個不曾用心去看的人,縱然敞開心也是無用,他讀不懂,也不會理解。
「要是知道呢?」
「要是知道,我才不找你呢。」
理所當然的回答是他十年不變的現實,誠實得傷人。
可是,他不可能知道,那時他以為我是沉靜樸素和誠實的,有一切讓他放心的潛質,甚至不認為我好看,事實上他也從來不關注外貌,對所謂的美女俊男沒有絲毫觀感。直到有一次一起外出時我遭遇了馬路求愛,他才猛然發現身邊的人居然有著出乎他意料的俊美,他開始仔細看我,於是得出結論:「我突然發現你長得真得很好看,就連我見過的女人中也沒有人比你長得漂亮。」
只是結論,沒有興奮和絲毫感慨,但是這是他所說過的最接近情話的一句,我笑:「你見過多少女人?」
卻在心裡歎氣,大學四年,我也從來不缺乏追求者,而他全然不知,那時他在做什麼?對了,賺錢,他最大的愛好就是賺錢,雖然他從來不缺。
「見過多少都一樣,放心,我不會背著你喜歡別人。」
他又把我的調侃當成試探,他總是自信滿滿,認為自己年輕有為,英俊不凡,我應該很緊張才對。事實上我從來沒有緊張過,我知道他說的是實話,可是他這樣絕對不是因為我,而是因為沒有時間,或是因為他對談情說愛不感興趣。他接受我大概是因為我的沉靜比任何人都讓他省心。
這個人討厭複雜,這個人一帆風順,這個人不懂愛,我懷疑他從來不知道什麼叫寂寞。
可是我知道。
我頹廢,我懶,我寂寞。
當年看《亂世佳人》時印象最深的一句話是白瑞德那句:「愛是會磨光的。」
曾經多麼深沉的愛也在痛苦和無望的等待中消磨殆盡,即便是勇往直前的郝思佳也在失去的時候後悔了,她對阿希里的愛同樣消失在漫長的等待和痛苦中。所以我一直認為愛情就是快樂,失去了這個,愛情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但事實上並非如此。
我的心智遠遠大於年齡,當我意識到自己只對男人有感覺時,就嘗到了寂寞和孤獨,於是我急不可待的品嚐了愛情。
初戀開始於初二的時候,對象是住在同一個大院的肖暢。我們兩家很熟,住的也近。從小他就照顧我,是我崇拜敬慕的對象。
他自幼就表現出超常的沉穩持重,還有,他長得很好看,任何時候都英氣勃發,光芒四射。我承認我只喜歡美麗的事物,不夠漂亮入不了我的眼。
他是一種乾淨的俊美,天生的貴氣,我從來沒見過他像其他男生終日泥裡土裡的亂跑。
他聰明,參加的每一個競賽都獲獎,小學畢業不用考試就進入了全市最好的中學。
他的優秀和我的乖巧是最好的掩護,我們一起玩兒,一起寫作業,一起看電視,偷偷擁抱,親吻,甚至互相打手搶。也許是演戲的功夫一流,竟然從來沒有人懷疑,更沒有人知道,包括一起玩兒的夥伴,這件事直到十幾年後的今天都是個秘密。
這段感情維持了不到兩年,初中畢業的暑假,他去參加足球夏令營,而我隨著父母離開了北京,一切就這樣結束了。
走的那天下著大雨,我無聲地哭,終於知道愛情也有苦澀。
還沒來及設想未來的初戀突兀地無疾而終,年少輕狂一下子沉澱下來,無邊的寂寞又開始困擾著我。
這個時候我認識了石斌,一個除了長相之外沒有一點符合我標準的人。
因為沒有參加這個城市的高中聯考,我進入這所重點中學頗費了老爸一番功夫,學校還專門出題考察我的成績,發現我基礎紮實,反應很快,人也老實聽話,才欣然同意。這一番折騰讓我錯過了新生入學的時間,當我坐在高一六班教室的時候已經是開學一個月後了。
知道我來自北京,同學們多少有些艷羨和好奇,紛紛圍著我交談,很快他們發現這個人不知是天生內向還是瞧不起人,不管誰來搭話都是沉默寡言,問什麼都不知道,於是熱情變成了失望,隨之而來的是疏遠和鄙夷。
而這正是我要的,當走進教室,發現全班的男生沒一個能入眼的,除了書獃子就是粗魯男,我就興致全無了,不高興的時候我連動嘴都懶,更不怕被孤立,甚至隱隱有些期待。
我承認我有些輕微的自虐傾向。一方面因孤單寂寞而痛苦,另一方面又寧願選擇孤單,享受寂寞,似乎是與生俱來的憂鬱讓我有一種優越感。就像我從來不因為自己只喜歡男人而痛苦,反而因與眾不同而沾沾自喜。可能這也是我後來喜歡上他的原因吧,不時有一句話叫「痛並快樂著」?
第一次見面有些滑稽,讓他一直取笑到現在,也許就是第一印象的關係,他才會認為我有些笨。
對於那天我只記得是個好天氣,因為不喜歡學校供應的午飯,就去外面買著吃,剛走過學校對面的報亭,就被人一把搭住肩膀。
「喂,有沒有錢?」有些沖的聲音,卻很好聽,是剛過變聲期的青澀和渾厚的組合。
我抬頭,對上一張讓我的血流加快的臉孔,濃眉深目,五官端正而深刻,我一直覺得一個人精神不精神就要看鼻子,這人就有著一個挺直而神氣的鼻子,他的嘴唇不薄不厚,顏色稍暗,卻超乎尋常的性感。
「操,這個學校不該有傻子吧。」他嘀咕了一句,不耐煩地在我肩膀上一推,抬高了聲音:「喂,傻了你,說話!」
我踉蹌了一下,醒悟過來,這人雖然穿著校服,卻攔路要錢,還出口成髒,不是流氓也是痞子,我向來膽小,是不敢招惹這種人的,乖乖掏出身上僅有的十八元錢。
想想因睡懶覺而錯過的早點和殷切盼望的午餐,我壯起膽子問:「那個——同學,能不能留給我幾塊買吃的?」
「你說什麼?」
那人豎起粗黑挺拔的眉毛,潔白的牙齒一閃,目光凶狠。
我一哆嗦,把錢往他手裡一扔轉身就跑。
「跑什麼?喂,小子,你他媽的給我站住——」
我更不敢停,一直跑到喉嚨發甜,蹲在地上喘氣。
從小在部隊大院裡長大,經常見當兵的互罵和互毆,我卻最怕打架,儘管肖暢說那是他們精力無處發洩的表現,也是聯絡感情的方式,所謂不打不相識,但是那頭破血流的「相識」場景實在讓我不能苟同,從此牴觸粗魯的人。
除了在球場上,肖暢一向斯文儒雅,雖然高大強健,卻很少和人爭鬥,也從來不罵髒字,他有心愛的足球可以發洩精力,而我從小就沉靜,沒什麼精力可發洩。
第一次見面,我給石斌的印象是遲鈍膽小,而他給我印象是粗魯蠻橫。
幾天後他大搖大擺地走進我的教室把錢往桌上一拍,只說了句「小子,還你」就揚長而去。我不解的同時對他的評價又多了一個傲慢。
後來知道那天他只是臨時想買書發現帶的錢不夠才向我借的,他以為這所學校裡沒有人不認識他,不過,可能全學校真的只有我不認識大名鼎鼎的石斌。
他那時高三,從初中就在這個學校,聽說他的高中聯考成績是全市第一,上高中後也是如此,老師們都希望他能在高考時也考出全市第一的成績來光大學校的門楣。作為老師的寵兒和學校的希望,他的張狂和傲慢就顯得微不足道了。
聽說他每門課的筆記和考前總結都有很多人出高價買,他每年靠賣這些掙出學費和零用錢。
我剛聽說的時候,以為他家裡困難,不甚熱切地感慨了兩句,卻被同學恥笑一番,原來他的父母就職於某研究所,是有名的教授,工資除外,每年還有研究經費和高額獎勵可拿。
所有人都不知道,我也是在很多年後才恍然大悟,他上中學時賣學習筆記,上大學時炒股票,美其名曰不靠父母獨立養活自己,其實是在攢他的創業基金,他對賺錢有一種狂熱的偏執,我懷疑在他的生命裡沒有什麼比賺錢更能讓他興奮和有成就感,所以對他而言工作永遠最重要。
※※※
睜開眼的時候身邊已經空了,就像睡在一起的每個早晨。他信奉一天之計在於晨,從來不睡懶覺,而我正相反,尤其週末,不到中午我是不會起床的,也不見得睡著,只是喜歡在床上賴著。
門鈴煞風景地響起,本不想管,可是持續的「叮咚」聲讓我實在躺不下去了,起身打開門。
「果然沒錯。」
是他勞苦功高的秘書方田,她吃力地抱進來一個大箱子。
「你這人真沒有紳士風度,看見一個女孩子這麼費力的為你搬東西,也不說幫幫忙。」
我微笑,抬手向陽台一指:「放那邊。」
她氣鼓鼓的把箱子挪過去,坐在沙發上喘氣。
我喝著隨便沖的即溶咖啡:「你剛才說什麼沒錯?」
「還是石總瞭解你,他說你懶得很,門鈴不按個十遍八遍的不會起來開門。」
她拿過一杯咖啡,喝了一口又嫌惡地放下。
「沒錯。」
十年了也就知道這些還能有錯?入口的咖啡突然變苦,我又加了一塊糖。
當年也曾勤快過,因為挑食,我有一副好廚藝,曾經在宿舍裡用簡陋的廚具為他做飯,再長途跋涉地送過去,那是他創業之初,三餐不濟的時候。後來有數不清的飯局等著他,他不再吃我弄的東西。有一天,我看到他把我帶去的飯盒隨手扔掉,從此我就再也不做飯,包括為自己,當時他只說了六個字:「昨天的,忘了吃。」
「我走了。」方田站起來伸伸腰:「咖啡雖然難喝,還好秀色可餐,多累都值了。」
秀色可餐?我自嘲一笑,看看鏡子,裡面是一個面色晦暗,嘴唇蒼白的人,兩個消不去的黑眼圈,昭示長期睡眠不足。
「慢走,不送。」
「你也不看看箱子裡是什麼?」方田走出門口忍不住回頭問。
我笑了:「再見,方姐,我現在就去看。」
毫不猶豫地關門,在那一瞬間,我清楚地看到她臉上的黑線。她大概很好奇石斌那樣的人會送什麼禮物。
我不好奇,因為我知道,是一箱石榴。
有一次我生病了,他急著要去見一個大客戶,問我想吃什麼,他帶回來給我,我說,我想要石榴。他走了,回來的時候帶了一大箱石榴。
從此石榴成了我的夥伴,寂寞時,等待時,難熬時,剝開它,把鮮紅的子一個個摘出來,細細品嚐少之又少的甘甜裹著的堅硬,吃完一個石榴大概能消磨兩到三個小時。
而石榴也是他唯一會買的禮物,通常石榴到了,他的人就會消失幾天。
用這個來表達愧疚嗎?我笑,那也要他懂愧疚才行。
對了,明天是我畢業的日子,我曾說過希望他來看看,看樣子不能來了。
畢業了,我的思想還是一片空茫,沒有目標,沒有理想,連工作也沒去找,難道還接著念博士?當初都是為了這個原因才考研的,沒想到三年之後還是一樣。
找不到工作就意味著沒地方可住,誰叫我當初非要考回北京,這個城市碩士生遍地都是,還好我手裡有他的鑰匙,於是乾脆搬進他家,其實這兩年在這裡住的時候比在宿舍還多,大部分的東西都在這裡,倒也簡單。
當我的石榴吃得剩了半箱的時候,他回來了,風塵僕僕,興高采烈。
我握住他的手用力搖:「恭喜你,石總。」
他大力摟過我,撒歡似地親吻啃咬,然後不顧旅途勞頓,甚至不先去洗個澡,就開始手舞足蹈地解說去了哪幾個地方,見了什麼人,如何排除萬難做成了這筆生意。
他的公司主要作物流,很時髦也很賺錢的行業,當初大部分的人還認識不到這個行業的潛力,他放棄保研和選派出國求學的機會,義無反顧把全部身家投進去的舉動,曾令很多人跌破眼鏡,直說石斌聰明一世,怎麼就在突然犯糊塗了?這些人在幾年後都不得不心服口服。
他是天生的工作狂,賺錢坯,不管做那一行成功都不奇怪,我奇怪的是他永遠聽不懂我話裡的意思,怎麼來應付眾多狡猾的商人?
等他說得口乾舌燥,我適時奉上一杯水,他這才仔細看我:「瞧你的黑眼圈,沒精打采的,晚上又幹什麼了?」
「看小說,上網,打遊戲,我還能幹什麼呀?」
他豎起眉瞪著我,終於因為心情太好而沒有出口責備,很快話題又轉到他的事業上,都說完了,他想起了我見面時的話。
「對了,你又不知道我幹嘛去了,恭喜什麼?」
我笑:「你掙了那麼多錢沒地兒花,終於有人肯替你花了,不該恭喜嗎?」
「啥?」
不懂,我歎氣:「有個沒收入又能花錢的人投奔你,怕了吧?」
因為心疼他賺錢辛苦,我從來不花他的錢,何況除了出去吃飯掏腰包外,他也從來沒有給過我錢花,儘管窮學生的我經常捉襟見肘。
在他眼裡花錢就要靠自己賺,他當然沒問題,從小家境富裕,中學就開始掏同學可憐的口袋,大學又套廣大股民的錢,畢業後自己做老闆,從來不知道沒錢花是啥滋味。
「小樣兒的,」他學著某個小品演員的口吻,大力把我按在沙發上,一把扯掉我的褲子:「花我的錢試試,整不死你。」
「臭死了你,先去洗澡。」
「兔崽子,還敢嫌我,我今兒就臭死你……」
那天他一句都沒提我畢業的事,大概忘了,也可能是後來太累了,他一高興起來就沒個節制。
第二天他給我辦了張信用卡,讓我花光了告訴他,我沒用。拿著老爸給的找工作基金,頂著一張碩士的文憑,終日在北京城遊蕩。想找份掙錢多一點,工作清閒一點的工作,可是這年頭兒,有錢就沒閒,反之亦然,找了很多不能如願,好容易有幾個合適的,人家又不要我,一致的反應是我條件不錯,只是缺乏上進心,不擅長溝通。
只有一個地方同意要我,甚至總監親自、單獨面試我,許諾給我更高的工資,條件就是和他上床,我平靜地聽著,不置可否,在他按耐不住試圖摸我的臉時,一腳踢在他褲襠。哼,也不看看自己的模樣,長成那樣,還敢噁心我。我也不是白在部隊長大,老爸帶過的二十年的兵,他的兒子怎麼也會兩下子,雖然膽子小了點,但是我寧死也不向不夠美形的人低頭。
氣是出了,問題依然沒有解決,想隨便找個工作餬口,我的學歷反而成了桎梏,他們以為我是想積累一些工作經驗然後跳槽,於是我成了真正的無業遊民。
這些日子的挫敗,我不願說出口,只說沒滿意的工作。他是挑剔的人,原本就認為我一無是處,豈能再自取其辱。
口袋裡的錢已經所剩無幾,信心更是大受打擊,連帶情緒也不穩定,對於他的暴躁和輕慢,以前都是一笑置之,現在卻覺得無法忍受。
他對我的心情絲毫沒有察覺,也是,他終日忙忙碌碌,早出晚歸,什麼時候都躊躇滿志,意氣風發,怎麼會瞭解失意之悲?
又是一天來臨,我伸了個懶腰,睜開眼,才八點,這些日子工作沒找到,作息時間倒正常了。
「懶豬,拿條領帶給我。」
我打著哈欠爬起來。
「真是豬,給我快點,讓你幹點事磨蹭死了。」
我憋住一口氣,打開櫃門,從他眾多的領帶裡隨便撿出一條。
「長眼了嗎你?不是這個,你什麼時候見我系過這條?」
那幹嘛還擺在這裡,扔了不是更好,我咬牙拿過另一條用力一拽,嘩啦啦,領帶架落下來,幾十條領帶掉了一地,還沒來及蹲下撿,就被大力推開,右腿撞上一側的桌角。
「沒見過這麼笨的,你說你還能幹什麼?」
他抓了一把領帶扔到床上,我低頭看了看大腿,沒吱聲。不知道為什麼,一貫敏感小心的我在他面前卻總是做錯事,而且經常是很低級的錯誤,他有時候甚至懷疑我是故意的,我唯有苦笑,除非真的有毛病,否則哪有人故意找罵?
「怪不得找不到工作,要是我手下,我立刻開除你。」
這一句正戳到我痛處,我抿緊嘴唇,埋頭整理散落一床的領帶。
不一會兒,他整裝完畢,對著鏡子照了一下,滿意地笑笑,衝我抬起下巴:「豬,過來。」
永遠是高人一等的姿態,索求擁吻也是傲慢地帶著施捨意味,我轉開頭只當沒聽到,套上T恤衫和長褲。
「又怎麼了你?我趕著去公司,別磨蹭,快給我滾過來。」
總是這樣,傷人的話說了就忘,不,應該說寬宏大量,這麼快就忘記了我的過錯,可惜這次我不打算感激涕零。
「不敢勞石總開除,我自動請辭還不行嗎?」
「你說什麼?」公事包啪的一聲拍在桌上,粗黑的眉毛豎了起來。
不錯嘛,這次居然聽懂了,我微笑:「石總,祝你事業成功,家庭美滿,身體健康,萬事如——哎呦——」
胳膊反剪到背後,我疼得彎下腰:「嘶——啊——手斷了——」
該死,又忘了防備,他對所謂的「君子動口不動手」不屑一顧,而且下手不分輕重。
他捏住我的臉一扭,我可憐的脖子轉了足有九十度,被迫對上一雙噴火的眼。
「有膽再說一次。」
我沒膽,咬緊下唇,目光閃爍地看著他。
「小樣兒的——」
他突然笑了,湊過來親,我用力撇開頭,身體卻猛然被旋轉了一百八十度,和他面對面。
「看你這騷樣兒,不讓我親你想去勾誰?把我騙到手又想走?沒門!要是敢讓別人碰一下,看我怎麼收拾你。」
他抬起我的臉,蠻橫地咬我的嘴唇。
為免嘴唇被咬破,我盡量配合,適時地把舌頭送過去,舌尖被咬了兩下之後,粗暴的吻變得纏綿起來,一吻即罷,他意猶未盡地咬我的耳垂兒。
「小騷蹄子,還敢不敢胡說?」
我咧了咧有些麻木的嘴唇:「我錯了,還是請石總開除我吧,從道義上講,石總也算是被騙失身,雖然我很窮,可是你想要補償的話,我也——」
「顧瞻林——」
他的臉色從青到紫,咬牙切齒地說:「你好樣兒的!」
曲腿一頂,正中我小腹,我彎下腰,又被當胸揪起來,像扔麻袋一樣仍在床上。
不愧練了好幾年跆拳道,我疼得冷汗直冒,還沒緩過氣就覺一座山重重壓上來,全身骨節不堪重負地抗議。
好漢不吃眼前虧,我立刻祭出免死金牌:「你遲到了。」
所有的動作在那一瞬間停下來,他看表,我在他身下無聲地笑:「不過你是老闆,讓他們等等也無所謂。」
他黑著臉瞪了我一會兒,跳下床,邊整理拉扯時弄亂的衣服和頭髮,邊說:「沒時間廢話,回來再跟你算帳。」
我起身把他的公事包遞過去,殷切地看著他:「石榴吃完了,能不能再買點兒?」
留下來,石斌,只要你留下來,我立刻道歉,哪怕你只是做做樣子,哪怕幾分鐘就走。
他接過公事包,陰鬱地說了句:「今天待在這兒,不許出去。」遲疑了一下,不放心,又搜走我的鑰匙,大步走了出去,砰的一聲關上門,反鎖。
即使說分手,也不能讓他放下工作,多留一分鐘,真是自討沒趣。我對著緊閉的房門笑得直不起腰,是他太天真,還是真的把我當傻子?一把鎖就能關住我?
我拿起電話,撥下一一○。
「……我是紅都大廈E座一六○一的住戶,我的防盜鎖壞了,打不開門……我知道不在你們職權範圍,可是不是說有困難找民警嗎?我有急事要出去,沒辦法,只好求助人民警察……好,謝謝,我等著……喂,等等,最好找個鎖匠……」
來的是個很年輕的員警,看起來比我還小,倒是很盡責,真的找來了鎖匠,打開門後,盤問了我足有二十分鐘,幸好我別的本事沒有,就有一點特長——撒謊,我能把謊話說到連自己都相信。
半個小時後,我已經走在繁華的商業街,到麥當勞買了一杯咖啡和一杯巧克力奶昔,把滾燙的咖啡倒入奶昔中,用吸管慢慢地品嚐,冷的、熱的、甜的、苦的盡在喉間滑過,我愜意地呼了口氣,秉承阿Q精髓的大腦自動把以後怎麼辦的煩心事放到一邊。
石斌說我把他騙到手,細細想來也不算冤枉。
高一第一個學期,因為轉學拉了功課,又沒有肖暢在旁邊督促,意志薄弱的我一頭栽進了武俠小說的泥沼,期末考試成績史無前例的悲慘,讓我無顏面對父母。
放假那天,正好是我值日,做完衛生,我歎著氣走進廁所,卻看到一個人在小解,是石斌,他的手還握在那裡。按說這樣的情形,每天都難免遇到,我卻突然間面紅耳赤,呆了一下,轉身就跑,大概跑的太急,在樓梯口摔了一跤,被趕過來的他一把揪住。
他氣呼呼地質問我為什麼看見他就跑?
誰叫我好色,偏生又膽小,所以這幾個月偶爾見到他都是低著頭走開,可是這個理由不能說。
我坐在地上,清楚地看到他的褲子拉鏈只拉了一半,毛衣下面還甩出一截皮帶,顯然追得狼狽,但是這份狼狽被他狂放的氣質烘托,竟然出奇的性感。很少有人能在橫眉立目的時候仍然英俊,他是例外,我甚至覺得生氣的他比之平時更多了一分激盪的熱情。
「你能不能——」我嚥了口唾沫,斟酌字句:「你的皮帶不錯。」
他低頭一看,暴躁地罵了兩句髒話,就在我面前重新系褲帶。我又嚥了口唾沫,低頭撿散落一地的書包和書本,突然覺得他的粗話也不那麼刺耳了。
後來他搶了我掉出來的考卷,譏笑我慘不忍睹的成績,我只是淡淡地笑,他反而不好意思,留下電話和地址,讓我寒假去找他補課,我沒有去。
高一寒假是我心底永恆的冬天,過完年,我跟著看望戰友的父親去了一趟北京,張叔叔既是老爸的高中同學,又是幾十年的親密戰友,不久前被查出患了癌症。他的兒子張鉞大我一歲,小時候和我一樣,也是肖暢的崇拜者和忠實的小跟班。
那次一共待了兩天,我每時每刻都如坐針氈,希望能看到肖暢,又怕見到他。
張鉞說:「肖哥前兩天還來過,他知道小弟來了,一定會來的。」
可是他終於沒有來,在知道我近在咫尺的時候,選擇了避而不見,就和半年前我舉家搬遷時,他選擇去大連參加可去可不去的足球夏令營一樣,那次怎麼說還有個理由,讓我自欺欺人了半年,這次終於徹底醒悟。
我們之間一直是我主動。他一直叫我小弟,保護我,照顧我,縱容我,也許在他心裡,更願意是這樣的關係。
這次離開北京我沒有哭。
寒假很快過去,開學第一天,就被石斌堵住,揪到試驗樓後面的空地,他氣憤罵我不識抬舉,不知好歹。
那天他沒有穿校服,而是一件米色的套頭毛衣,筆直的深褐色長褲,略顯凌亂的黑髮跳動在飽滿的前額,帥氣得讓我不敢逼視。
對他的外表沒有抵抗能力,他的直率、熱情和豪爽正是我最欠缺的,那一刻,我清楚地知道不能再靠近他了。
「跟你說話怎麼這麼費勁,你小子到底什麼意思?」
見我不說話,他發怒了,推了我一把,我就勢坐在地上,小心翼翼地抓住他的衣襟:「我不敢去找你,因為——我喜歡你,石斌。」
他一下子僵住:「什麼?」
我一副快哭出來的表情,使勁搖頭:「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喜歡男人?請你不要討厭我,我真的不知道——」
「閉嘴!」他的表情就像吞了一隻死蒼蠅,狠狠踢了我一腳:「滾——以後別讓我看見。」
那以後,是理所當然的相看兩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