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乘坐的飛機昨天上午就到了北京機場。所以昨天晚上當安眠藥也失效的時候,我又忍不住喝了個酩酊大醉。
早晨起床喝了杯涼水,就開始打掃,先歸置東西,再拿抹布把桌椅櫃子擺設飾品整個擦一遍,最後拖地。
屋子大了就是不好,拖一遍地就夠受的,我扔下墩布伸了伸腰,感覺有點頭暈出虛汗,從冰箱裡拿了一塊巧克力含上,抬眼看已經過了中午,怪不得飢腸轆轆。我稍坐了一下,等著頭暈過去,就準備出去吃東西,卻聽見電話響了。
通常和朋友聯繫都是手機,幾乎沒有人知道這個電話。我的心狂跳起來,衝過去拿起電話,太過激動,在聽到對方的聲音時,竟呆了片刻才醒過味來。
「對不起,您打錯了。」
我頹然放下電話,輕輕的卡達聲在寂靜的房間裡顯得分外清晰,心中某個執拗的信念突然動搖了,悲愴的情緒抓住了我。
他不會回來了,我知道。
閉上眼躺了一會兒,起來打開音響,再把床單被罩撤下來,連同髒衣服都塞進洗衣機,放水,嘩嘩的水聲伴著激昂的音樂,屋裡一反這段日子的死氣沉沉,顯得生機盎然。
深深吸氣,再吐出,好受點了,再洗個舒服的熱水澡就更好了。
我一邊放熱水,一邊站在浴缸裡沖洗頭髮,突然覺得眼前一陣發白,金光閃耀,什麼也看不清,我身子一歪抓住身側的扶手,閉上眼等了一會兒,只覺意識和力氣都在迅速流失。糟糕,我努力睜開眼去關水龍頭,眼前卻又一黑,砰的一聲摔倒在浴缸裡。
失去意識只是一瞬間,頭撞在浴缸上的時候我感覺到疼,然後就處在半夢半醒之間。我知道熱水淋在胸前,又濺到臉上,也知道身下的水一點點增多,沒過了身體,漸漸到了頸部,卻連睜眼的力氣都沒有。
水到了下巴,我模模糊糊地想,他買這麼大的浴缸,就沒想到會淹死人?這個時候其實並沒有意識到死亡的迫近。
我以為到了生死關頭,人都會發揮出最大的潛能,到時候一定能自救。之前也一直為此積蓄力量。水到了嘴唇的時候,我想是時候了,勉力抬起一隻腳去關水管開關,卻忘了身下是光滑的浴缸,也忘了水是有浮力的。
腳一抬起,我驚恐地發現上身不聽使喚地向下滑,直至滅頂,才真切的體會到恐懼。
上頭熱水還在嘩嘩地淋,浴室外音樂沸騰,我的世界陷入黑暗,找不到支點,綿延不絕的痛苦和恐懼從胸口直達四肢百骸,一霎那就好似一千年。
人說臨近死亡的時候會想很多事情,我的腦子卻完全空白,深沉的絕望中似乎聽到電話在響,他的聲音恍惚著傳來,是電話錄音,又哪個該死的傢伙打錯了,我想,然後是一片空茫。
我是在寒冷和痛苦中醒來的,身下是冰冷的水,似乎有一把大錘狠狠砸我的胸口,然後身體翻轉,胃部被緊緊勒住,我不由自主地嘔吐,也真正清醒了。
我看到白亮的燈光,熱氣蒸騰的空氣,從浴缸裡漫出來流了一地的水,勒得我幾乎無法呼吸卻不停顫抖的手臂,和——朝思暮想的容顏。
很久以後我都清楚地記得當時的情形,他頭上臉上的水滴,刮破的上衣,以及因跪在地上而濕透的長褲,聲嘶力竭的搖滾樂中,他兇惡地罵,發狠地抱我,我知道那是恐懼。
「石斌……石斌……石斌……」
我幾乎是虔誠地喚他的名字,聲音從不確定的虛幻,到恍如隔世的激動,再到無法控制的哽咽。
「……我以為再也見不到你了……別走……」
「沒事了,」他說:「只要你好好的怎麼都行……」
這句話讓我的淚決堤,哭得不能自己。
恐懼和激動漸漸平息,他把我安置好,關掉震耳的音響,打電話叫醫生,換下濕衣服,開始收拾一地的狼藉,一連串的動作利落而流暢,只是不再說話,也不再看我。
「石斌,給我叫點吃的行嗎?」
他看了我一眼,拿起電話,撥號。
「等等,」我有些艱澀地開口:「我要你上次買的壽司。」
他一僵,時間似乎停頓了,我突然覺得冷嗖嗖的,悄悄往被子裡縮了縮才開口:「玻璃板下面有訂餐電話,我前幾天去那裡吃過。」
醫生來了,溺水的原因不言自明,失眠、宿醉加上飢餓和疲勞,被熱水激發才會暈倒。醫生的建議很簡單,吃飯、睡覺、休息,最主要還是要保持愉快的心情。
我點頭稱是,他沉默地送走醫生。
壽司也送來了,我的手顫抖地拿不住,他終於看不過去,拿起一個塞進我嘴裡,粗魯的動作和不耐的表情似乎又恢復了從前的他,我的眼眶發酸,歎息著說了一句:「石斌,我死了你該怎麼辦啊?」
他豎起粗黑的眉毛,嘴裡嘀咕著不知罵了句什麼,又把一個壽司塞進我嘴裡:「我正樂不得呢,你死了我正好可以找別人。」
就是說,如果我不死,他就不會去找別人,嘴裡滿滿的,我鼓著腮幫子有些費勁地笑。以前怎麼沒發現他暴躁下的溫柔,原來不止他聽不懂我的話,我也沒有用心去聽他的。
這一次我要用全部的心去聽。
「石斌,你不拿椅子砸我,我就告訴你心裡的話。」
他咬牙容忍了我的譏諷,問:「什麼?」
我微笑著說:「就是——你真他媽的渾蛋。」
「你說什麼?」他把飯盒一扔,一把揪住我的胸口:「我是渾蛋,你他媽的是什麼?顧瞻林,你還真有臉,要死要活的嚇唬誰呀你——」
我沒有掙扎,只拉住他的手,找到掌心那一道長長的傷疤,輕輕摩挲,心痛的感覺瀰漫開來,口氣卻很硬:「就嚇唬你,你這樣對我,我就是死也不讓你安心。」
「我怎樣對你,嗯?你還好意思說,你他媽的怎麼對我的……」
他終於爆發了,方纔的冷凝沉默變為全然的憤懣和激動,壓抑了一個多月的激憤和痛心如岩漿噴發。他來回踱步,連說帶罵,想到哪兒是哪兒,說到激動處還會匡匡地砸桌子踢門。
這才是最真實的情緒,他恨,他憤,他傷了心。
我感動之餘幾乎要歎氣了,這個人在我面前根本不懂得保護自己。
從他摻雜不清,沒什麼條理的話裡,我整理出想瞭解的情況。
那天他怕我睡過頭不吃午飯,專門抽時間買了壽司回來,卻看到那一幕,他認出那輛車正是醉酒那天送我回來的車,認出那個人是曾經在宴會上有過一面之緣,又曾在小區門口遇到的人,聯想到我那段日子三天兩頭鬧分手,他認定我背叛,另結新歡,他憤怒的想殺人,而那張照片卻讓他知道原是舊愛。
吳迪說,「我曾沾沾自喜地以為在他的感情世界裡只有我……有好半天我的頭腦一片空白,然後以前不曾留心的疑點都串了起來。」
就是這樣,所有的疑點串起來,一切都明晰了。
愛人的心裡真的有一個人,在他之前。什麼一見鍾情,什麼不知道為什麼會喜歡上男人,什麼暗戀,什麼愛他,都是供人取樂的謊言。十年夢覺,原來只是他人的代替品,甚至信手拈來的玩物,這一認知讓他的憤怒變成心灰,堅固的信念淪喪成厭棄和自厭。
不得不說他的認知幾近真實,但是只要抓住一點差池,我就能把一切推翻,也必須推翻。
「幹出這種事,你倒一幅受委屈的樣子,他媽的,我真想一腳踹死你。」
發洩般的傾訴過後,他抬腳踢我身下的床墊,床墊平移了足有兩尺,我好容易才穩住沒掉下去,涼涼地說:「真倒霉,我怎麼愛上個二百五,也不聽我說,憑自己瞎猜就蓋棺定論,我要真死了到閻王老子哪兒也得喊冤。」
他憤憤地看我半晌,努力壓制情緒說:「好,我聽你說,」搬了把椅子往床邊一頓:「我看你還能說出花兒來。」
「誰也說不出花兒來。」我迎視他的眼:「告訴我,石斌,你相信我愛你嗎?如果不信那就沒什麼可說的了,你想走就走,想留就留,想讓我走也行,從今以後我不會出現在你面前。」
「閉嘴,到這陣兒你還說這些屁話,你不出現在我面前還不是一樣把我折騰個夠,今天的事兒我可不想再經歷一次,我——」
他突然抱住我,狠狠地壓在胸口,粗嘎的聲音說:「你知不知道我被你嚇死了。」
水汽一下子湧到眼底,我硬生生忍住,顫抖著聲音問:「不是恨我,不想見我嗎?為什麼回來?」
「廢話,你都快死了我能好受嗎?當時我就覺得胸口悶得慌,好像聽見你的聲音,我想不理,鬼使神差的還是打電話了,手機沒人接,沒辦法就試著打這裡,結果聽到音樂,知道你在。」
原來世間真的有某種神奇的力量,即使沒有音樂,他也一樣會回來看看吧?
我按下答錄機,在那句「石斌,我睡不著」後,是他暴躁焦灼的聲音,一共六通。
所以大冬天,他沒穿大衣就跑回來了。
笨啊,以前怎麼會以為他不在乎,是我太自我了,而且自私、自卑、自戀,一直以來只活在自己的世界裡,我的心和外界沒有交流。
父親根深蒂固的失望,母親與生俱來的清淡,肖暢渾然天成的理性,生命中最重要的三個人我卻無力改變和撼動分豪,少年的熱情和衝動終成冰封的火,沒有了燃燒的機會。
直到遇到他,發現自己能輕易牽動他的情緒,掌控他的喜怒,於是像小孩子第一次找到趁手的玩具般竊喜,當發現他也能輕易牽動我的情緒,掌控我的喜怒之後才知道憂心。
愛上了想要的必然更多,可是遊戲的心如何能擔得起真摯的感情,越在乎就越害怕,越愛他就越沒有把握,一次一次的試探,到最後連我也不知道到底是想證明他的感情,還是想探知某個可供我借題發揮的過錯。
潛意識裡我希望他犯錯,就像衣服髒的人受不了別人穿得乾淨一樣,但是我的精神潔癖又不能容忍錯誤。他又何嘗不是,在感情上他的潔癖尤甚於我。
這一點我看得很清楚,從邏輯上講,這是悖論,若以博弈而論,恰似囚徒的困境,堅守還有贏得可能,一旦招供必然是兩敗的結局。
不能讓他認為我有錯,否則縱然在一起,也終究會成為心裡打不開的結,有時候好了的傷疤也會疼。這一刻我感覺是老天垂憐,才有今天的事。
「我愛你,真的,相信我。」
我聲音顫抖,雙目含淚,殷切地看著他。
天可憐見,讓他再信我一次,從今以後我們之間再沒有謊言。
他還在看著答錄機,按下去又聽了一遍。
石斌,我睡不著……
他震動了一下,再倒回去聽了一遍,定定看著我:「這個電話什麼時候打的?」
我沒有回答,只是固執地問:「信我嗎?」
他終於點頭,脫了毛衣躺進被窩裡抱住我:「其實我後來回來過,到家發現你的東西都不見了,保安說早晨的時候有個男的來接你,我一氣之下就定票出差了。」
「那是我哥。」
「你哥?你什麼時候有哥,我怎麼不知道?」
「別激動,聽我說。」
先入為主的概念很重要,所謂疑人偷斧,如果不信,說什麼做什麼都能挑出毛病,所以我才會不厭其煩地讓他相信我。
我開始娓娓道來,我的話清晰無比,條理分明,也盡量——簡潔,言多必失,就像沒有絕對的真誠,天底下也沒有絕對的坦白,人都有保護自己的本能,我必須有所保留。
能夠調查出來的百分之百講真話,保留的是無法考證的心情。
譬如,我動情地訴說肖暢如何的好,以前如何照顧我,卻把和他的感情說成是並非實質愛情也沒有身體結合的,混合了崇拜和親情的懵懂,離開北京就煙消雲散。十年間只見過一次,是他家出事後的慰問。至於重逢之後,我刻意強調他和柳、吳之間的感情糾葛,無形中撇清了自己。
那些事半小時就說完了,其後的時間,我說起十年的心緒,第一次見面的害怕,其後的欣賞和愛慕,被拒絕的痛苦,突然轉折的難以置信和欣喜若狂,以及對他重視賺錢甚於我的不滿,他的粗心和忽略帶給我的痛苦……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最後連我自己也分不清了,甚至覺得事情本來就是那樣的。
這期間,他一聲不吭,既沒有追問也沒有為自己辯解,以至於說完的時候心裡有些揣揣。
「就這些?」他問,我點頭,他說:「明白了,以後我不在家時不許洗澡。」
「你一出差就一個月,那樣我還不臭死。」
「少沒心沒肺,從你搬過來我出過長差嗎,都讓你氣的。」說著說著他忽然笑了,拍拍我的臉:「怨我呢是吧?小樣兒的,乖乖睡一覺,晚上回來搞你。」說著我嘴上啄了一下,樂顛顛地起來穿衣服。
什麼人哪,我直想翻白眼,想我絮絮叨叨說了兩個小時,把自己都感動得一塌糊塗,居然只換來這麼一句。
這一刻所有的愧疚和感慨都不見了,我氣哼哼地嘟囔:「怎麼沒把你氣死?」
「你說什麼?」他打開櫃子拿出大衣。
「沒什麼,你幹嘛去?」
「還用問,當然是買吃的餵你這隻豬,看你瘦成什麼了,摸著都硌手。」
他回頭瞪我,一幅嫌惡的表情。
雖然的確瘦了幾斤,可是有那麼誇張嗎?我反唇相譏:「你不也瘦了?」
「我那是鍛煉的結果,嘿嘿,不也是為你好嗎?」他嬉皮笑臉地湊過來:「被壓的時候,你會比較不累。」
天,這種人——我真的翻白眼了:「你腦子裡就沒點別的了?」
「有啊,」他理直氣壯:「我在想家裡還有沒有套兒,需不需要順道買點兒?」
我踹他一腳的心都有,擠了半天沒說出話,他倒大笑起來,自顧自笑了一會兒,問:「說真的,你晚上行不行?我可是憋壞了。」
憋死你個王八蛋,晚上有你好看的。
我挑起眉笑了笑:「有什麼不行的,你行我就行。」
他高興得用力抱我親我,硬硬的胡茬刺得我臉生疼,看他一時半會兒親不完,我只好催促:「快去,我餓了。」
「我回來給你看好東西。」
他屁顛兒屁顛兒地去了,我摸摸刺痛的臉,心道:窮緊張什麼呀,這種人除了我誰要?
※※※
那天他帶回來的是個水晶做的石榴,大如鵝卵,流光溢彩,非常精緻。
這是他第一次送給我像樣的禮物,我想,那一個多月,他的心裡也必定經歷了某種歷程,是我所不知道的,也不想知道,兩個人之間適當的有點距離也不是壞事。
就像我的解釋簡潔也好,詳盡也好,他全盤接受,一句也沒有追問和確定,沒有疑問是不可能的,是他的心裡早就有了決定吧,他這個人,決定的事情就不會猶豫。
不管怎麼樣,他回來了,這就足夠了。
只是,石榴,石榴,不知道他懂不懂其中的意思。
愣了一會兒,我才想起來問他為什麼買這個,他說出差時看到就買了,我說你那時不是恨死我了,幹嘛買東西給我。
他惱羞成怒:「管呢你,我就愛買,我有錢沒地兒花。別廢話,你要不要?不要我給別人了。」
「要,我能不要嗎?只要是你的東西我都要。」
「這還差不多。」他得意地笑:「喂,我的屁你要嗎?正想放呢,要的話給你留著。」
「你不一直在放嗎?」
「媽的,敢罵我,看我不廢了你個小樣兒的。」
結果那天晚上忘了給他好看,就被攻城略地,恣意享用個夠。當然我也很享受,但只在第一次,大概身體虛,我早早就不行了,半睡半醒地由著他搞。終於完事後他睡著了,我卻怎麼也不能睡實,一晚上老醒,醒來睜來眼看看他然後接著睡,一會兒又醒,再看看他,再接著睡。凌晨的時候,又醒了,還沒睜眼就覺得有一隻手在我臉上。
很輕的,熟悉的手指劃劃我的眉毛,刮刮我的鼻子,摸摸我的臉,再捋捋我的頭髮……有點癢,我忍不住動了動,他似乎笑了一聲,收回手不再碰我,卻沒離開,我也沒動,聽他喃喃的聲音帶著笑意說:「你早晨的樣子最可愛,小豬一樣……晚上最可恨,動不動就不好好睡覺……白天嘛,白天讓人又愛又恨……怪事兒,這張臉看了十年怎麼也還看不煩啊……是不是給我下咒了,還是上輩子欠你的……他媽的,又到點了……豬,以後什麼話都要跟我說,我會好好待你的……來,親一下……嗯,還是算了,睡吧。」
門砰地一響,我起身,傻傻地坐了好久,彎下腰把頭紮在被子裡笑的上氣不接下氣。
天啊,看來以後我要早點醒。
幾個月後,肖暢走了,這次是一家人一起走的,公司交給了國內的朋友。
他終於把肖叔叔從裡面弄出來,然後辦出國,很多人聽說後都很驚訝,說怎麼可能,肖家還有什麼後台嗎?
我知道沒有,就像當初吳迪那句,把人性捏在手心裡玩兒,明著說我,其實心裡想的是肖暢。
他玩兒的是人性,所以能把不可能變成可能,這也表明他對人性徹底失望,有時候溫柔就等同於冷漠,好怕他的心底再也沒有真誠,但是這已經不是我能管的了。
不久吳迪結婚了,新郎不是柳克己,而是一個沒權沒勢的普通人,我相信她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柳克己依然遊戲花叢,除了這一點,他其實很有能力,公司在同行業數得上號,曾被評為當年的北京市十大傑出青年,而且他是個很有義氣的人,朋友有什麼事找到他,都竭誠幫忙,所以一直前呼後擁,人緣極好。
聽說肖暢走的時候他們都去送了,我仍然沒去,但是之前我們見過一面,當時我曾想讓石斌一起去,他說:「算了吧,那個人不會想見我的,你去就行了。不過,不許喝酒,別回來太晚,還有,把那張破照片還他,咱不要這紀念。」
那天的見面就像普通朋友的閒聊,在分別的時候他說:「其實我這次回來只為兩件事,一是我爸,第二是你,所以小弟,你一定要比任何人都幸福,否則我會後悔死的。」
我不知道他的後悔指得是當年的放棄還是如今的放手,只是鄭重地點了點頭,像哥們兒一樣抱了抱,而那張照片我趁他不注意時放進了他的口袋。
回到家我對石斌說:「怎麼辦?我現在就開始想肖哥了。」
他擰著眉毛運氣一樣連哼了三聲才說:「狗東西,你就氣我吧,氣死了看你怎麼辦?」
我歎息著抱住他的腰:「我愛你。」
「知道了。」
他依然粗聲粗氣,我又好氣又好笑:「讓你說句同樣的話就這麼難?你不是天不怕地不怕嗎?」
他笑了:「想聽是吧?」
「想。」
「嘿嘿,我就不說,怎麼著吧你?」
我能怎麼著啊,只能在清晨迷迷糊糊的時候偷聽,雖然不是每天都會有,但是偶爾他還是會說那三個字的,然後在後面加上一句:「我就不說,讓你天天想辦法勾我說才有意思……」
這人啊,真是無聊當有趣。
此後不久,我們的事情曝光了。我媽無所謂,我爸有些頑固,但是好在他對我一向不抱太大希望,又有我媽勸著,倒也沒什麼。而他的父母卻堅決不能接受,那些日子他壓力很大,脾氣也很大,有時候看到我跟沒事兒人似的就生氣,但卻始終沒有讓他的父母騷擾到我。
他的父母畢竟是高級知識分子,雖然好面子卻很明理,思想相對來說比較開明,鬧了半年多,各種方法都試過都沒用,也就漸漸撒手不管,只跟他言明,永遠不想看見我。
正好我也不想見他們,倒也省心。
後來範綽問我,怎麼能長時間忍受石斌這樣的人,我淡淡說:「習慣了。」
他似乎釋然了:「原來不是愛情,只是習慣。」似乎這樣更容易讓他接受。
我笑:「你不覺得習慣是愛情的更高境界嗎?」
他不理解,我也無意解釋。
愛情久了就會變成習慣,絢爛歸於平淡,某些東西沉澱,某些東西融入,當然也有某些東西被放棄,我認為這不是退步,而是更高境界。
當愛情成為習慣,抱著他才覺得理所當然,親吻他就像吃飯喝水,在他面前可以肆無忌憚,什麼羞恥矜持都拋到九霄雲外,相濡以沫,相伴相依,誰能說磨合之後的愛情不美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