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當時還待在桃園乾爹、乾媽家裡白吃白住,偶爾打電話到禾馬出版社「問候」,閒聊之際,詹姐突然問我:「要不要參加我們辦的活動?」
我愣了一下,表情是一片茫然,心想,詹姐怎麼會突然邀我參加唐瑄小姐的燭光晚餐,還不用抽選哩,對我真好!這麼想著,又怕自己猜錯了不好意思,於是疑問地回了一句,「活動?」
詹姐大致上是這麼說的:「最近〈禾馬〉在辦『與禾馬名家約會活動』,唐瑄和凌淑芬已經辦了,你不知道嗎?」
我馬上回答:「我知道!」
「你要不要也辦啊?」詹姐問。
「我?!」
知道我當時的心情嗎?糗斃了!差點沒一頭撞到桌面去,自己都不好意思告訴詹姐,人家誤會了她的意思。隨之而來的是一份欣喜、高興!
後來詹姐希望我開一個系列,好做活動,心裡正在傷腦筋,突然想起了已經完成的《打鳳撈龍計》,因為是自己很喜歡的作品,於是當下決定以它為首寫一個系列,定為--逼婚系列!
逼婚系列,原本小女子只預定寫三部,在日前又決定增加一部。沒辦法,突然腦子裡又晃過一個點子,而且一個晚上,整個故事架構全整理出來了,好想快快寫完它,所以只好……
先寫了!對於想跟小女子打商量,要求小女子先寫《風流三公子》的讀者們,我只好說--抱歉了!可能又得拖上一陣子;如果你們等不下去,想寫信來罵小女子,千萬記得一件事——信封、信紙用漂亮點,灑香水的話就不用了,小女子最近鼻子過敏,失靈了。如果想寫信來催稿,那也可以,除卻威脅、怒罵、恫赫、武力犯俺之外,其他方法隨你們使用。附加一點,什麼茶不思、飯不想,瘦成皮包骨之類的話,已經有人寫過了,請換點別的,例如褒獎、讚美、崇拜等等,這些正面評價的言詞,多多益善,我是不會反對啦!(唉,人性,虛榮也,呵呵!)
話題轉回,逼婚系列四部分別為《打鳳撈龍計》、《糊塗實習新娘》、《冰男VS酷美人》,還有逼婚系列外一章《愛情設陷》。
看過小女子前面作品的人,應該可以猜出來新增加的是哪一本了吧?(嘻,不妨翻翻。)
曾經有讀者反應,夏娃為書中角色取的名字,常常是有看沒有懂,這點俺會檢討。為了方便讀者,以下是《打鳳撈龍計》裡出現的名字,先附上注音——雷「顥婕」:ㄏㄠˋㄐㄧˊㄝ。雷羽「旻」:ㄇㄧˊㄣ。
逼婚系列,到底夏娃在寫些什麼?其實很簡單,顧名思義,「逼婚」,就是逼人結婚嘛,只是隨著逼與被逼的對象不同,整個故事結構也就完全不一樣。逼婚者,任何人皆可以為之,排除當事人,只須具備:雞婆、愛管閒事、無聊想打發時間、以賺外快為目的、想陷害人「死」,以上任何一項條件即可,這一點你們應該可以認同吧?被逼婚者,也不一定非當事人不可。這個……你們相信嗎?男女雙方都不是被逼的對象,這也可以構成「逼婚」嗎?
現在先不說。翻開《打鳳撈龍計》,你們不妨猜猜看,誰是逼婚者,誰又是被逼婚者,誰是輔助逼婚者?記得告訴我你們的答案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