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都會這樣,提筆寫了幾個章節後,因為覺得後面寫不下去了,就停筆不寫了,把原稿收起來放著,先寫別的,等到某一天靈感又跑出來,拿出來看了看之後,覺得可以再寫下去了,就又繼續把故事完成,可是原稿寫得愈多再接寫時就更慘,為什麼呢?因為要改的部份也就愈多,刪除多餘不必要的,修正當時錯誤的用詞,甚至改了主角的名字。當時寫《心扉為你開》時就是如此,覺得不是什麼大不了的小事,進行起來卻是大工程一件,當時只有一個心得,那就是:要命!所以後來我都盡量把故事從頭到尾,在腦海中演了一遍,覺得應該可以了才開始動手寫。若問我還有沒有那種寫了幾章節的故事前稿,當然還有,只是不知是否有機會把它們完成一個故事,我自己暫時也沒答案。
寫故事的人修改故事內容是很平常的事,我做過自覺比較誇張,但結果我也滿意的一次,是寫《女寨主劫親》時,故事已審稿過關,但編輯稍覺故事結構鬆散了些,後來我自己看了看也覺得的確是這樣,比較幸運的是當時也有了一些不錯的靈感,因此就動手修改了中段的部份,一改三萬多字,等於改了三分之一的內容,然後再煩請編輯那邊重新看稿,OK之後就這樣定案了,我自己挺滿意的,當然也衷心希望讀者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