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完《風清蘭沁》再寫《我》才發覺,這區區數百字,竟讓我難以下筆。
寫別人時,大奸大惡,大善大好,信筆而來。寫自己,當然不能寫得壞了,自然也不能自誇自擂——我很謙虛的!所以,我實在很痛苦。
對著鏡子,看了半天,想了想,於是提筆寫道:相貌,為何沒有星探發現?身材,革命尚未成功。智慧,無數次地聽我媽說俺聰明。精神狀態,只因常常心不在焉,所以丟三落四是很有可能發生的。唉,或褒或貶,有一點可以肯定:我很善良,從《風清蘭沁》的結局便可知一二。還有一點小小的壞,比如看到別人摔一跤,心頭肯定會很舒服的,不過通常自己也會摔一跤——看熱鬧摔的。
算了,我也不指望你能從這紙上看到我啦,還是看故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