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月三怪子紋
──娟娟、芝妏、藍藍香
真是累人!終於把逃婚新娘系列給「搞定」,想當初,去年十月中出了之一,到
今年三月中出了之三,隔了──五個月,應該是五個月,子紋自認自己算術還不錯,
其實想想也真是快,五個月出了三本書,真是需要鼓勵一下,自己竟是如此勤奮用功
的學生(相信這話若讓「某些人」看到,肯定會捶心肝),不過子紋我就是這樣,耍賴功
夫一流。
在寫逃婚系列之三時,有段小小的插曲,就是親愛、美麗、活潑又大方的娟娟(有
點噁心,但是畢竟吃人嘴軟,拿人手短,總要誇她一誇,讓她樂一樂),她郵寄給我三
十四卷灌籃高手的錄影帶,讓我一把眼淚、一把鼻涕,感動不已。
不過,感動歸感動,我還是要說──其實我這本書會如此晚完成,其實她也要負一
部分的責任,這麼說自己似乎太過分了一點,不過──這也算是實話,所以,娟娟──
妳就幫我背個罪過吧!不過下次若還有「好東西」,可不能說不借我哦!
娟娟她最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就是──她是新月學校的模範生,不管是交稿、買
書方面,她都是搶第一,我想有了她,我就可以遲點交稿了,不如乾脆,以後我若把稿
件給Delay……就拿她的遞補好了,反正她是模範生嘛!贊成的請鼓掌,全部的人都在
鼓掌,因為目前只有我一個人,所以我一個人就代表全部人,真太愉快了,不過我相信
一定有更多的人說我在作夢!
前一陣子因為徐姊的生日,上台北去「狂歡」了,玩大老二玩了一整夜,讓劉大姊
姊芝妏不停的輸牌、洗牌,不過子紋卻在最近收到一封信,指責我和娟娟不應該跟芝妏
玩大老二,欺負她這個「五0年代的大姊姊」,在此,我要替自己和娟娟大聲喊冤,真
的是冤──枉──誰欺負她來著,我才被她欺負呢!她最近竟然堅持要我請她吃牛排,
而且還堅持要台塑牛排,有看過這種人嗎?臉皮如此之厚,可憐的我,在她的「淫威」
底下,只好忍痛點頭答應,所以到底是誰欺負誰,現在可昭然若揭了吧!
更甚的是,我也不過提了一下要去她的小窩借住一宿,她竟然索價「兩萬元」,天
啊!兩萬元,真不知道她家是鑲金還是鑲銀,竟然要兩萬元,不過她跟我澄清過,她是
要拿兩萬元去買沙發床,我去她的小窩時,我就有床睡了,聽了還算安慰。
只不過就算是我拿錢給她買沙發床,我去她家時,還是只能睡她的床,因為她說,
兩萬塊買的沙發床肯定比她原本那張床舒適,意思就是──我出錢,她享受,真是欺負
國家棟樑;我現在就可以斬釘截鐵的說──芝妏「大」姊姊,多寫稿,白日夢少作,就
算是我要去妳家小住,我也不會給錢的,反正我有妳家的住址,我自己瞎矇也要找到妳
,妳等著我,我來了!
P-S目前我們的芝妏「大」姊姊正在尋找MR-土豆,請各位善心人士幫忙尋找,
若事成之後,一定大大向你道謝,就請娟娟──送你(妳)一個香吻。
其實還有一個人我不太想寫的,因為我沒有連絡她(因為子紋我很有良心,在寫這
篇文章之前,已經事前就先打電話告知了對方,唯獨她,因為同處閉關寫稿階段,所以
沒有事先知會她,所以在心中衡量著,不知道該不該寫,但是,我們美麗的娟娟告訴我
,一定要把她給說出來,所以我──對不起,蘭蘭,要怪去怪娟娟好了,別怪我,我是
「無辜」的。)。
她就是喬南儀,其實大家都不知道,她這個人很懶,懶得跟隻豬一樣,每寫完一個
章節就要休息、慶祝個兩、三天,殊不知,這種寫意的生活,令多少人眼紅,有人是羨
慕得眼紅,有人是氣得眼紅,不過呢!我是不太好去說這種日子好不好,原因就是,前
幾天她竟然大方的送給我,她個人的大作,總共有七本之多,真是太崇拜了,畢竟子紋
目前上市的作品也不過差不多這個數字,不過我這個人很講究公平原則,所以我就大方
的送她──兩本書,7:2其實也沒差多少,對不對?
回頭一看,才發現自己這次的後記寫了好多,多到令自己「怵目驚心」,因為我很
怕被人秋後算帳,不過我還是要老實說一句,第一次覺得寫後記可以如此的愉快,揭人
隱私的感覺真是──快樂的不得了,不過我年紀尚幼,說錯話的地方,還請上方所列「
罪狀」的主人原諒,因為年紀小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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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浪漫情懷
★書籍編號: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