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以前的單身女子樓層,原本租屋居住的三個小女人,在一年多後的現在,全成了該住處的所有權人。
其實這都該說是拜結婚所賜。
那三個不幸成為這三名女子老公的男人,都不約而同當了幾個月到一年不等的「不明父親」,偏偏他們都愛慘了這些小女人,小女人們交情太好到不願意離開這個她們相遇的樓層,他們只好買下來,把這裡也當成自己的住處。
他們仍然維持一個月聚會一次的習慣,只是地點已經不限於在這棟大廈了。
有時候他們會到楊禕的住處,有時候會到展浩臣的住處,有時候則飛到香港,到雷霄的住處,享受住在別墅裡度假的滋味。
偶爾你會聽見三個男人在比較——
「小曼最愛我。」因為在孩子還沒生出來前,她就嫁他了。
「我認為杜鵑愛我比較深。」這聲反駁慢條斯理。因為杜鵑可以為了愛他,連命都不顧。
第三個男人根本懶得說,直接喚人來:「禕禕。」
剛上任成為「雷太太」、懷著六個月身孕的楊禕禕立刻走過來,甜甜地問:「什麼事?」
「過來。」他在雙人椅上空出一個位子。
「噢。」楊禕禕連忙坐下來,偎著他。真是舒服。
另外兩個男人一看,不約而同地起身去找自己的老婆。
誰愛誰比較多,這怎麼比?又沒有一定的標準。可是論起婚後的恩愛,他們怎麼可以輸人呢!
找老婆,恩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