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生活了近六年,我們幾乎天天爭吵,這段感情最後以離婚收場。因此我決定不再談戀愛,所以我目前仍是單身,是個公的金單身。
因為我太專心於工作,所以我的生活品質很糟,也是我前妻跟我離婚的原因之一。
因此在婚後沒多久,我便僱用了一名管家──楊霈澄,是個小我八歲的傢伙。
他受雇於我不久後就跟我一起住了。沒辦法,房租太貴了,不是當時還是大學生的他負擔得起的;況且我一個人住在偌大的公寓內也怪冷清的,所以我邀他同住,他一住就住到現在。
他他是個孤兒,靠著半工半念到大學,看到我的徵人廣告便來應徵。
至於那麼多人來應徵,為何我會挑上他呢?
因為纖細的他卻有一桀驁不的眼眸令我欣賞;再加上他做事認真,煮的菜又好吃,讓我決定聘請他來當我的管家。
和他一起生活十年了,我們常為小事吵架。
我們的個性南北,他很注重細節,我大而化之。他是個有潔癖的人,東西都整理得整整齊齊、乾乾淨淨;而我常把東西隨地扔、隨便放,所以他每次都抱怨我害他要好大一番工夫整理家。
拜託!他是我請來的管家,本來就要幫我整理家務,不然我請他來幹嘛?
雖然我常常想將他辭掉,但一想到如果再也找不到像他那麼能幹的管家,那該怎麼?我就會打消念頭。而且我們都一起住了這麼多年,他對我的習慣已瞭若指掌,所以我才會一直僱用他。
我不知道樣的可以持續多久;因為他可能結婚,我可能再婚,雖然我再婚的希望很渺茫。
但目前我很高興有他這樣一個管家來幫我處理生活瑣事;不過如果他不那麼叨,我會更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