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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妮?Honey 第二章 作者:櫻桃
    時光悠悠而逝,一過二十載。

    黃歷上記載,今日祈福、祭祀、訂婚、納采、嫁娶,話事皆宜!

    「真神奇!祥馨,你居然要訂婚了耶。」奧華大飯店的尊貴套房裡,吱吱喳喳來了一千女流之輩。

    從準新娘本人,到她的作者好友:羅亞寧、江明月,以及經常讓她們聞「電話鈴聲」而色變的責任編輯,陶海晶,都在套房裡大開「姊妹會」。

    今天雖然是祥馨的大日子,但她們這票因為工作而結緣的好友,倒是毫不忸怩,一早各自提著行頭,到她下榻的套房,一起研究怎麼梳妝打扮。

    畢竟不是人人都像祥馨一樣,平時一身名牌,打理門面的功夫一流。

    像明月,幾個月前還是個背負大筆債務的小窮鬼,連瓶保濕乳液都捨不得買。

    像海晶,天天被作者群操得慘兮兮,常常是睡到上班快遲到才起床,趕著去打卡都來不及了,哪有閒情逸致化好妝才出門?

    亞寧就比她們好一點,偶爾興致一來,會學雜誌上的彩妝教學,打扮得美美的才出門。

    「你們的男朋友呢?」海晶心酸酸地問道。

    可憐她一個歹命的編輯,為了養活自己,不停地做牛做馬,但能冠上所有格──「她的」──的「人事物」,卻一直沒包含「男朋友」這一項。

    她都快邁進三十大關了,卻還沒有一個相親相愛的阿娜答。

    老天爺也不想想,她最慘耶!作者拖稿,最後都是連累她加班,結果作者們的春天都來了,她還是只能抱著性感男模的海報解饞。

    亞寧用睫毛夾夾捲了睫毛,然後刷上很炫的水藍色睫毛膏。

    「明月表的陸青野跟著我家韋克,去充當徐千峰那邊的「男方親友」了。」海晶大苛。「男人都這麼容易就能混熟嗎?」還有她們三個,不聲不響就有了戀愛對象。難道就她特別跟男人沒話講?

    「不好意思,我家韋克跟祥馨家的徐千峰,原先就是拜把子。」「真好!」海晶坐在床上,先徹底清潔皮膚,再上基礎保養品。「為什麼你們都交到男朋友了,只有我……」落寞的低語。

    「說真的,海晶。」亞寧順手把皺皺的床單拉平。「看到男人的時候,請務必收起你催不到稿子的怨念,我保證你很快就會找到你的「馬吉」。」「我催稿的時候,會很凶嗎?」她以為她把這些作者伺候得很好哩!

    「不會啊,可是會讓我感到你的背後靈壓在我身上。」亞寧本來是個很有良心的作者,但是拖稿這檔事,有一就有二,無三不成禮。

    「那是一種「溫柔的凶殘」,默默地不罵一句話,卻叫人流掉了半缸冷汗。」明月也接口。

    她曾是寫作快手,拚命三「娘」的氣勢無人能敵,趕起稿來,腦袋瓜兒就像電燈泡一樣會發亮,不過──現在有男友把她當寶疼,她可不再輕易地把命拚。

    海晶拿起木梳,當作驚堂木,往床上一拍。

    「既然如此,截稿日部過去了,為什麼我到現在還沒有收到三位的稿子?」亞寧希望,自己的口氣聽起來夠理直氣壯。

    「因為我在跟韋克談戀愛啊,他一直打亂我的寫作計畫。」去!去找他算帳!

    「我跟你報備過了,我想放慢寫作速度。」明月更理直氣壯。

    沒有迫切的經濟壓力,就沒有急切的寫稿慾望,她就是這樣慢慢鬆懈下來的。

    一陣嬌笑從更衣室裡蕩了開來。

    「反正你瞭解我──訂截稿日期對我來說,根本沒用埃」海晶抱著頭,痛苦地趴在大床上。

    這位嬌滴滴的大小姐,就是她偏頭痛的真正病根!

    祥馨不管做什麼事都「慢慢來」,而且,孟家本來就具有優勢的社會地位,祥馨從小到大無須煩惱什麼,自然更滋養了她不疾不徐、悠然自得的天性。

    講句坦白話,要是三不五時,有她這樣的美人可以欣賞,倒是挺不賴。

    現代人的腳步總是急匆匆,君不見在咖啡店裡泡的美眉,或早晨在捷運站裡衝刺的,雖然又時髦又會打扮,但精緻的臉蛋上總脫不去疲憊與壓力的痕跡。

    但這些美麗的小殺手,祥馨統統沒有!

    就是因為她沒有,跟她共事才是一件令人頭痛的事。她寫稿,一定慢慢想,想妥了才寫,雖然每次都能「及時」趕上出版社訂的最後截稿時間,但那「及時」也已經瀕臨火線邊緣,是以讓整個出版社的人跳腳跳成了踢踏舞高手!

    不知道那位急性子的徐千峰先生,怎麼有膽娶她?難道他不怕從「急驚風徐千峰」變成「徐千峰腦中風」嗎?

    咑,更衣室的門鎖旋開,果然慢了半拍,門才推開。

    倩影出現,外頭吱喳的女人們立刻閉上嘴。

    呆愣三秒鐘後,一致爆出稱讚。「哇,好漂亮喔!」祥馨的身段高姚,一雙勻稱長腿更是羨煞人。訂婚這天,她選穿一襲珍珠白小禮服,下擺采斜削波浪設計,露出小腿,裸露的香肩圍上雪紡紗,性感優雅。

    「還是把雪紡紗拿掉吧,比較養眼。」明月不怕死的建議。

    「你會被徐千峰追殺喔。」亞寧與海晶異口同聲。

    誰都知道,徐千峰對祥馨的佔有慾極強。要是哪個混蛋敢多看祥馨一眼,眼神敢在她裸露的肌膚上逗留三秒以上,那個人就完、蛋、了。

    遑論建議祥馨「小露一下」的明月。

    「咦?祥馨?」亞寧湊過去,兩個大眼睛直溜溜地盯著她的酥胸看。

    「色女啊你!」海晶敲了一下她的後腦勺。

    「我哪有色啊?我只是在看這邊……」用看的不夠.手指還偷偷摸上去。

    「你還敢摸!」明月也賞她一記爆粟。

    「喂,你們看清楚嘛!」再敬敲她,她可要生氣了哦。「祥馨胸口這邊,有一個疤痕耶。」以「龜毛」名揚四海的亞寧指了指。

    大家都湊過來,很專心很專心地看著祥馨胸部……以上一點點的地方。

    「那裡怎麼會受傷?」部位很曖昧,真叫人好奇。

    「該不會是被徐千峰啃的吧?」亞寧講得一副經驗老到的樣子。

    「喂,這個算是「限制級」話題了吧?」海晶臉紅紅的,有點不好意思。「各位,不知道你們有沒有注意到,我還是個「輔導級」的黃花大閨女呢。」明月與亞寧登時笑翻了天。

    祥馨往梳妝怡前一坐,偏頭審視自己,她不用造型師,一切妝扮靠自己來。

    她先盤好頭髮,簪上碎鑽髮飾,接著化上凸顯五官立體感的精緻彩妝。

    最後,拿起了大粉撲,為裸露的肌膚撲上蜜粉,淡淡地開口。

    「那只是舊時的傷口罷了。」

    「好可惜,怎麼不去把它磨掉呢?」亞寧是見不得一點瑕疵的。「你就要結婚了,不是嗎?好多女人結婚之前,都會去做臉、護膚,有的還會做全身保養耶。」「背部的粉,我來幫你撲。」海晶自告奮勇地接手。

    亞寧還在滔滔不絕。「只要一個小手術就可以變得「白玉無瑕」喔。」祥馨笑而不答。

    這個舊傷痕,可不是「瑕」。

    這是……徐千峰愛她的證據。

    那枚自貝瑞塔手槍發射的子彈,威力強大,更甚以往,嵌在肌膚上,火燒似的痛楚,至今她還記得一清二楚。

    就是因為徐千峰挺身,為她擋去大半的殺傷力,「鬼門關」才沒被她列入親自去過的「旅遊勝地」名單中。

    她永遠不曾把這個愛的證據消弭,即使看來不美,她也不在意。

    她戴上首飾,端視鏡中的自己,華麗喜氣,真的有準新娘的架勢哩!

    「吉時快到了喔,我已經準備好了,你們呢?」她悠然問道。

    語畢,其他三個粉也沒上、行頭也沒換的小女人立刻哀嚎起來。

    「祥馨,幫我化妝──」

    ★※★※★※

    黃歷上說,今天是「訂婚納采」的好日子。

    站在列祖列宗牌位前,焚香默禱之後,徐千峰偕同父母親友等十二個人,分乘六輛名買轎車,往奧華大飯店馳去。

    車隊抵達,首先下車的陸青野與韋克都不太安分地扯了扯領帶。

    韋克開徵信社,很少有正式著裝的機會,陸青野是「俠義遊戲軟體設計公司」總經埋,照理說應該很習慣西裝革履,但此刻的他,表情卻像是被鬼掐住了脖子。

    「喂,徐千峰跟孟祥馨不是鄰居嗎?」陸青野酷酷地問。

    他是被他的愛人兒拉來作陪客的,所以有一點搞不清楚狀況。

    「對埃」不管什麼峙候,韋克都是吊兒郎當的模樣。

    那他們幹麼跑來飯店訂婚?直接從徐家「走」到孟家,不是比較快?」「這你就不懂了!」韋克一副哥倆好地拍拍他的肩。「我那拜把子學長徐千峰,哈孟祥馨已經哈很久啦,他對她是死心塌地,心裡有了她,眼裡就再也看不到別的女人。今天他有幸把孟祥馨訂下來,當然會給她一個充滿誠意的排場,來表達至高無上的愛嘛。」「噢。」陸青野皺皺眉,不著痕助地甩掉他的手。

    明月的好朋友的男朋友,好像挺聒噪的,跟他大哥秦佑懷有點像。

    終於,準新郎徐千峰抵達了。

    他一下車,也不約而同地鬆了鬆領口。

    比起其他兩人,他的體格更魁梧,眼神也更精銳,這是身為「霹靂小組」領導者必備的條件之一,但脖子上那條該死的領帶,同樣也讓這位穿慣防彈背心的陽剛英豪感到困擾。

    聽說訂婚禮俗,女方回贈男方的十二禮中,就有一條領帶,意味著「新郎從此被新娘縛莊。

    他很樂意被祥馨的柔荑掐住,但如果是被領帶縛住的話,他的頭就要痛了。

    「歡迎,請進。」祥馨的小堂弟上前來,為男方親友開了門。

    除千峰取出一個紅包,交給他,大步邁向訂婚會常親友團連忙將他們帶來的聘禮裝上紅木盒,大肆展示一番,等孟家點收完畢後,又退回一半的聘禮,讓他們在訂婚禮成後,帶回去祭祖。

    這些禮俗,他全委由熟悉怎麼做的長輩去辦理。

    看著佈置妥當的訂婚會場,他終於露出笑容。

    終於等到這一天,可以訂下祥馨的下半輩子了!

    其實,以他「快快快」的性格,決計不可能拖到三十歲,才著手終身大事。

    他早就盤算好,要花祥馨二十五歲那年,訂下她的一生。

    怎料計畫中突然插進一個變化,孟爺爺在她二十四歲那年,悄然過世。

    依習俗,他們的婚事若不是得趕在百日內倉促完成,就是要再耐心熬上三年。

    所有的人都以為他會選擇前者,愈快把祥馨娶回家愈好,但他堅持等待三個寒暑。祥馨是他最愛的女人,他願意用生命來守護的女人,他怎麼捨得給她一個既倉促又欣悅不起來的婚禮?

    他當然要用隆重的禮節、誠摯的心意,迎娶祥馨進門,並且愛她如珍如寶,讓她就算過了五十年後,還能笑著說自己嫁他無怨地無悔。

    「來來來,大家裡面請。」弄好聘禮事宜之後,孟家人招呼著。

    除家人笑呵呵。「未來親家,不用招呼了,大家隨意比較自在啦。」「哎呀,我來給各位介紹一下雙方親友。」被指派為「媒人」的是一位「豪景別墅區」的住戶女主人,她很高興自己有大聲發言的機會。

    她一直都很想當當看「媒人」是啥滋味,這次終於給她抓到機會啦!

    「大家本來就是鄰居,早就熟得不能再熟,不用介紹,直接入座吧。」「快快快,趕快生好,輩分高的人自己去坐前面。」所有的人像在玩「大風吹」,趕緊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來,硬是把媒人涼在一邊涼快。

    「喂喂,我說徐家老三,我是你二哥,你應該排在我後面吧?」兩位頭髮花白的老人家,匆匆忙忙地站起來,調換位置。

    「準新郎,就麻煩你「敬陪末座」啦。」韋克朝徐千峰揮揮手,開玩笑道。

    「準新娘要來了哦!」

    他坐定,目光朝大門口望去。

    佳人已在門外盈盈佇立,視線與他交纏。

    不管經過多少年,每一次見到她,他仍會驚艷不已。她甜美的笑容與悠然的神情,總像魔法,能瞬間沸騰他的心,又能讓他在同時間感到寧靜與和平。

    她看著他,抿唇一笑,那朵笑花,使他胸口的舊傷灼熱地疼痛起來。

    槍傷雖重,但也早已痊癒,會疼痛純粹是因為心潮起伏。

    只要一想到祥馨七歲那年,差一點點就要離開他,他便會戰慄不已。

    當年范基哲朝祥馨開槍,他搶上前去,抱住她,擋去那顆子彈。子彈貫穿了他的胸膛,嵌在祥馨胸口,於她只是皮肉傷,卻差點要走了他的命。、但,他是多麼慶幸,是自己受傷,不然的話,那顆子彈的殺傷力那麼強,她怎麼可能承受得住?

    胸口陡然又是一緊。

    怎麼了?祥馨見他表情沉肅,微微抬起眉,無聲地詢問他。

    沒事。他搖搖頭。就要套住你了,怎麼還會有事呢?

    她完全懂他每一個表情變化所代表的意涵,忍不住淺淺一笑。

    大男人!她在心底輕嗔,他回了一記更自大的笑容。

    「好了,我們該去奉茶了。」范雙星請來一位嫁得如意的姊妹交,充當「好命婦人」,攙扶她出堂。

    好命婦人先念了一段台語開場白,討吉祥。

    「今天特選好日子,千峰祥馨掛手指,一個賢慧一個古意,日後結合必是好連理。」祥馨雙手捧著茶盤,順著輩分高低,一一奉上甜茶。

    「新娘行出房,茶盤雙手捧,確實有誠意,欲請焦眾人。」好命婦人在一旁吟道。「黃道吉日來訂婚,新娘捧茶手伸伸。親家親母笑文文,祥聲配到好郎君。新娘真水真好命,內家外家好名聲。準備酣茶來相請,祝賀金銀滿大廳。」祥馨一一奉茶,奉到徐千峰的時候,他端起茶,深深地看著她。

    他火熱的目光令她戰慄,她矯怯的目光惹他更憐,兩人都不由得想起,他們也曾經有過彷徨忸怩的時刻。

    青春期。

    即便兩人早就「以性命相許」,但是到了青春期,仍然躲不掉「轉大人」的尷尬。

    記得有一次,他投祥馨所好,邀她去逛書局,她支支吾吾了半天,還是婉拒。

    他印象中,祥馨幾乎沒有拒絕過他的「臨時動議」。

    「到底怎麼了?為什麼不去?你不是一直說很想去買書嗎?」他抓著話筒,一遍遍追問,愈間愈急。

    「我……」她實在有難言之隱。「我身體不舒服。」「怎麼個不舒服法?」他記得她是個健康寶寶。「頭痛?腳酸?腸胃炎?」「都不是啦。」隱隱約約,電話那頭,好像還聽到她跺腳的聲音。

    「那不然是怎麼樣?」他捺著性子問。

    其實,他的耐性庫存曰重已經降到安全範圍以下,若不是對方是祥馨,他隨時都會火山爆發。

    「我……」她又躊躇了好一陣子,才終於小聲地說道:「我生理期,肚子不舒服。」生、理、期!

    這三個字,陡然將他轟得頭昏眼花!

    原本只是嵌在健康教育教科書裡的陌生詞彙,突然活生生地跳進他的……不對,祥馨的……也不對,「他們」的生命之中。

    他的祥馨開始發育,要從小女孩變成大女孩了!

    雖然當時他的嗓音也變沉,個頭也變得粗壯,夜裡也會發些亂七八糟的春夢,但是當祥馨開始變成了大女孩,他們勢必有更多親密事不能暢聊了。

    生理上必然的成長,很微妙地改變了他們之間的關係。即使沒有言明,但看著自己的身體一天天與幼時不同,兩人面對面都常有難以言喻的尷尬,就像各自裹了一張透明的繭膜,看得見對方,卻觸不得對方。

    像是他,個頭吹了風就長,過渡時期,聲音一度變得粗粗嘎嘎。

    他的骨骼在抽長,內在、外在都變得陽剛.連自己都可以感覺到,豐沛的男性賀爾蒙在血液裡呼嘯,「衝動」不已,徹徹底底是個「毛毛躁躁的少年郎」。

    反觀祥馨,她更沉靜,容貌益發嬌柔,皮膚水嫩嫩,腰肢纖盈盈,身段朝著葫蘆瓜兒的曼妙曲線前進,百分之百是個俏生生的美人兒。

    她那麼柔美,令他倍覺自己手粗腳也粗,好像輕輕碰她一下,就會把她碰壞,但他又按捺不住想看一看她、碰一碰她的念頭。

    有一次,他們去看電影首映,入場時間還沒到,先去逛附近的百貨城,正想找間好餐廳,打打牙祭,再去看星際科幻片開開眼界。

    兩個人並肩走著,實在是超尷尬,因為他……一直很想牽祥馨的手。

    小時候玩遊戲,帶她這邊闖、那邊蕩,摸幾直遍小手部不算數。現在他想牽她的手,大有向她宣告「讓我們在一起吧!」的意味。

    好了,現在動機有了,口號也有了,該如何行動?

    十六歲的他心口狂坪,故作不在意地撥撥頭髮,右手垂下去,大幅度地擺盪一下。

    「啪!」

    輕輕碰了一下她的手腕,涼涼的、嫩嫩的……哎呀,就是沒握到!

    他暗自著惱,因而沒看到祥馨偏到一邊的俏臉,正漾著竊竊笑意。

    呵,心頭小鹿亂撞,徐千峰……居然想牽她的手耶。

    雖然她念的是貴族女校,但有些同學早已有了跟異性朋友手拉拉手,到高級俱樂部去聯誼的經驗,耳濡目染之下,她當然知道,男生開始「不安分」的第一步,就是大手牽小手!

    她注意過,徐千峰的手掌很大,骨節分明,手指十分修長。如果他們牽手,他的手掌會不會把她的小手全部包住?那是種……什麼樣的感覺?

    她不自覺地磨挲自己的掌心,猜想他的手握她的手,他的肌膚碰她的肌膚,會不會跟自己的手指碰自己的手掌一樣,壓根兒沒什麼特別的感覺?

    心裡胡思亂想著.她開始期待牽手的感覺,卻又怕他不想再嘗試。

    事實上,她多慮了,徐千峰急得要命!

    他再度發動攻勢,又摸摸頭髮,一臉酷到沒話說的表情,眼神認真到不尋常的地步,瞪著前方,反倒是沒長眼睛的大掌漫無目的地亂撈。

    該助他一「手」之力嗎?祥馨很猶豫。

    為了配合他的「撈撈樂」,她只好很僵硬地讓左手保持不動,在心裡喃喃念著:徐千峰,你這個大笨蛋,你有一米八,我才一米六,你好歹衡量一下我們之間的身高差距,要牽手才牽得到嘛──「格老子的,你們在磨蹭什麼?還不快點給淹牽手!」突然間,他們身後,傳來很像老士官長的吼叫聲。

    叫……叫他們牽手?「誰」知道他們心裡偷偷想牽手?

    兩個人停下腳步,不約而同地轉過頭,想看一下對方是何方神聖──「看什麼看,不服氣啊?」好凶!

    兩個人火速地回視前方,用眼角偷偷瞄對方一眼,啊,面紅紅。

    「還在看?!」

    不敢了不敢了!心虛的兩人只好目視前方,動也不敢亂動一下。

    「牽手啊,快點走啊,還拖拖拉拉地做什麼?等掩踹屁股啊?」踹屁股?

    徐千峰在心裡大叫萬萬使不得。他是鐵打的身子,踹個十來下也沒關係,但祥馨可是水掐的女兒家,粉臀兒哪是他以外的人能動的?

    一想到此,他的耳根辣紅了。

    沒事想什麼臀不臀的,昨晚的春夢又上心頭,弄得自己亂緊張一把的。

    「要踹囉!」最後通牒飆出來。

    他馬上抓起祥馨的手。這一次,一撈就中!

    喲荷,牽手了牽手了,他們終於牽到手了!

    哇,她的手好嫩、好軟……

    哇,他的手好大、好燙……

    哇,好緊張好緊張,冷汗熱汗輪流冒,胸口磅磅磅炸響!

    「走走走,快走快走!」「士官長」還是不滿意地吼。

    除千峰滿腦轟亂,熱血沸騰,不該「激動」的地方也有了反應,只差沒踢起正步,以示謝意。

    祥馨的手綿綿軟軟,好好摸,因為牽著手,兩人間的距離又拉近了,他聞得到她的髮香,甚至居高臨下看下去,還可以看到衣領微露的春光。

    「爺爺,我們要吃麥當勞啦!」

    「繼續手牽手走好,掩才帶你們去吃。」這時,一大一小兩個調皮蛋從後面跑出來,直奔向下的手扶梯,後頭跟著一位「一看就知道當年曾經幹過士官長」的老人家。

    老人家朝他們眨一眨眼。這把年紀,早就歷經太多戀愛波折,肯定知道他們現階段的「瓶頸」,順勢推一把。

    祥馨紅了雪頰,徐千峰打蛇隨棍上,牢牢地捉住她的手,再也不鬆開了。

    說也奇怪,經過這次「打岔」之後,相處時的隔閡與尷尬就統統都消失了。

    他們,不必言詔,不必宣誓,沒有波瀾,自然而然地,就「在一起」了。

    這其中,有些事頗值得玩味。

    他知道孟叔叔一直看他不順眼,視他為「偷走女兒」的「賊溜」,但自從他挺身擋下一槍,孟叔叔也只能摸摸鼻子,在心底默認了祥馨終歸屬於他的事實。

    饒是如此,他第一次在孟叔叔面前牽祥馨的手,還是讓孟叔叔氣得直發抖,手上的報紙抖啊抖,好像有千金重,後來側面得知,孟叔叔那天晚上氣得根本睡不著覺。

    誰理他啊?

    接下來,祥馨十八歲生日那年,他心滿意是地偷走她的初吻。

    後來,他二十五歲那年,因為與工作上的最佳拍檔起了衝突,最後不歡而散,那是他人生中最大的憾事之一。滿心鬱悶的他,第一次留宿在祥馨的香閨,足足待了十二個小時才踏出門。

    一踏出房門,他就毫不客氣地坐在飯廳裡,猛吃孟媽媽親手做的美食,活像之前累癱餓壞似的──當然,祥馨也是一副嬌慵人兒的模樣,看來毫不勝力。

    那天的報紙,再度被孟叔叔抖得皺巴巴。

    管他!

    有一就有二,以後他就直接留宿在祥馨的香閨,過起了同居生活。

    終於,到了訂婚這一天,結婚的日子也選妥了,他再也不用挨孟叔叔的白眼了。

    「好了好了,兩個人怎麼對起眼來了?」好命婦人掩嘴笑。「以後有一輩子的時間可以慢慢對著看呢!祥馨,該過去收茶杯了。」「是。」她收回視線,跟著好命婦人一路走到前面去。

    除千峰霸道的視線,鎖定了她的翩翩身影,始終不肯松離。

    長輩們把茶喝完,將紅包置於茶杯中,放回茶盤,說著「百年好合」的吉祥話,她也在好命婦人的指點之下,對徐家親長的稱謂一一改口。

    「該交換戒指了!」

    祥馨被好命婦人撬扶著,坐上了面向大廳門口的高椅。

    「腳踩在矮凳上,坐得正才會得人疼喔。」媒人站過來,權威地說道。「準新娘喜氣沖天,今天可比天還要大,腳千萬不能踩到地上。」徐千峰一步步地踏過來,站在祥馨的右邊,堂而皇之地握住她的手。

    他的右手拿著以紅線相系的金、銅戒指,套上祥馨的右手中指。捨鑽戒而就金、銅戒指,是徐千峰的堅持,取的是「夫婦同心」的吉祥意。

    「手指掛乎正,新娘才會得人疼。夫妻牽手共打拚,創造前途好名聲。」好命婦人吟著,突然瞪大眼睛地說道:「哎啊,祥馨,你要將中指屈起,千萬別讓他戴到底,以免日後被他吃定埃」徐千峰一聽,一下子將戒指壓到底端,擺明以後要把她吃得死死的。

    「哎呀,這樣以後就要被吃定了啦。」連媒人也過來惋惜一番。

    只有祥馨不以為意,依然是淺淺、慢慢地笑。

    她知道,徐千峰不會讓她吃虧,即使是吃他的虧。

    他才捨不得!

    她從海晶的手中接過戒指,套入徐千峰的左手中指,才套到第二個指節,就放過他了。

    吃定一個人,對她來講沒什麼意思──尤其是這個人早就被她吃定了!

    倒是徐千峰看了她一眼,眼中儘是「你不夠在乎我」的埋怨。

    他握住她的手,硬是將戒指往下推去,直觸到他的中指底端。

    「我要把你吃得死死的,也要你把我吃得死死的,永遠不分開。」他誓言道。

    祥馨淺淺的笑,笑他孩子氣,也笑他死心眼。

    除千峰聳聳肩,不以為意。

    至此,訂婚之於他們最重要的意義,已經告一個段落了。其他習俗如回禮、筵席、壓桌禮等,都有親友團代辦。

    他已經訂下祥馨的下半輩子了,如果中間不出差錯,半年後他們即將完婚,到時他們就完全地屬於彼此。

    不過……才半年時間,能出什麼差錯?

    他們的愛情基礎深厚,天底下再也找不出比他們更契合的伴侶。

    自他們交往以來,兩人從來沒有吵過架,也沒鬧過意見不合,每一次他的意見就剛好是祥馨的意見,他的想法就剛好是祥馨的想法,他們是如此地一拍即合,又怎麼可能會出差錯?

    根本就不可能嘛!

    婚禮開始倒數計時,他們只要著手準備結婚,半年時間,一晃眼就過!

    他吹了一聲響亮的口哨,套上訂婚戒指的感覺,又滿足,又得意。

    雖然他們現在只是「未婚夫妻」,但是,他已經自認為是「新婚夫妻」,小登科的喜悅,已經早一步飽飽地漲滿了他的心。

    哈了這麼久,他終於擁有祥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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