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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魁劫 第四章 作者:梁鳳儀
    心底裡總有輕微的誠惶誠恐,只怕等下筵席之間,賀家這位三小姐有什麼難看的面色使出來,令我不好過的話,看在久別的故人眼內,不知會怎麼想?

    到底是作妾的人,身份一放到大庭廣眾的場合內,就無端的矮掉一截。就如今,寒來暑往,已經過盡了二十多個年頭,心頭仍有顧慮。

    真是啼噓。

    也許是我經年承受著的種種委屈,已成心靈上的慣性滋擾吧!有時,我必須承認,未兔是杯弓蛇影,過份地敏感了些!

    賀智這天晚上在喜筵上的表現極之良好,豈只落落大方,意態悠然,且談笑風生。一蓆子的家人與客,她都照應周全,竟連我也在她熱誠而得體的招呼之列。

    潘浩元父子更跟賀智談得來。

    這是順理成章的表現,到底同是商場中人,彼此說著一種語言,甚多的心照不宣與惺惺相借,自然水乳交融,歡天喜地。

    潘洗元在賀智眼中一定是個爽朗明快,和藹可親的長者,從她對他的語氣之中即可窺視出一份敬重與喜悅來。

    「潘伯伯把泰國形容得如許神秘兮兮,卻又多姿多采,真叫人有立即跑去身歷其境的衝動。」

    「這就最好不過了!潘浩元說:「我老是邀請生哥到曼谷一行,他呢,經年都推三擋四,嫌旅遊勞累。如今有千金相陪,最好不過。賀智,你負責催促你父親成行,大夥兒浩浩蕩蕩的,事不宜遲,就跟我一道回去,玩個三五七天才打道回府。」

    「好,好!我等下就去當說客。」

    「一言為定了,我擔保你們有個極端愉快的曼谷之行。」潘浩元在他寬闊的胸膛上一拍,天下間的至艱難之事也擔戴下來似,予人一種安全感。

    對呢,就是這個動作。他從小就有這個慣性的動作了。

    記得曾有那麼一次,我在鄉間給表兄弟,也就是我那姨母的孩子欺負了,巴巴的坐在後門門檻上哭。潘大哥走過來問明原委,就立即一手拉起我,一手拍胸膛,說:「妹頭,不怕,我跟他們論理去。」

    潘大哥那拍在他胸膛上的一記,每次都似是拍到我的胸口來似,給我無比的定力與安慰。

    「細嫂,你也得加入我們的行列啊!」潘浩元對我說話。

    我茫然,一下子回不過神來,根本聽不清楚他在跟我說什麼。

    「是的,三姨,你一定得陪爸爸觀光泰國去,不然,他老人家一定不肯成行。」

    敬生的孩子都管我叫三姨的。聽賀智的語氣,出奇的溫婉而又有誠意,真放下心頭大石。

    當然,她的語調大可以酸溜溜地說「對呀!爸爸沒有了三姨陪在身邊,那兒也不是味道!」

    果真是這番語氣的話,也就太破壞氣氛了。

    賀智總是個見慣世面的大家小姐,不至於太失風範。然,今晚的表現,卻真真少了平日的冷漠與疏離,添了一份恰到好處的親切和暢快,實在令我喜出望外。

    下一道菜,就是上翅了。

    主人家敬酒時,是我最尷尬與難為情的一刻。

    如果沒有聶淑君的囑咐與認可,我並不方便跟在敬生後頭,向嘉賓敬酒。

    如此一來。看在潘浩元眼內,我在賀家的處境如何,不問而知。再榮華富貴,再夫寵有嘉,仍露出至大的遺憾與至切的哀痛來。

    怎好算呢?

    驀然,我驚駭於自己這番感覺。

    為什麼才跟潘浩元重逢不到半日,就總是惴揣不安,如此緊張和計較對方會如何看自己?

    潘浩元認為我幸福與否,這麼的事關重大?值得我憂心慼慼,坐立不安嗎?

    是不是心裡頭仍有那麼一管小小的刺在,我好希望告訴他:沒有了你,我依然活得頂暢快,甚至於無懈可擊?

    我怕在以後的可能交往中,終有一日,潘浩元會得對我說:「妹頭,老早知道你如此受苦受氣,我當日再辛苦也要把你帶在身邊一起走!」

    不,不,不,我活得還真不錯呢,我不要跟什麼人走,我是賀家人,跟定了賀敬生這一生一世了。

    我回轉頭去,望住了敬生。

    熱熾期待而憂慮的眼神,使敬生意識到,是我要同他講什麼話了。

    於是,敬生離坐走到我跟前來,輕聲地問:「有什麼事嗎?小三!」

    「沒有。」我緊緊地捉住了敬生的手,再無言語。

    敬生似是心領神會,輕輕在我手背上拍了兩下,就逕自走回自己的那一席去。

    到敬酒的時份,只見敬生仍端坐著,沒有站起身來。

    賀聰走到他身邊,聽他囑咐了幾句,就聯同賀勇、賀敏、賀智,加上賀阮端芳與上官懷文,一起巡迥敬酒去。

    賀敬生安排了由他的兒媳子婿代表向眾嘉賓致意。

    我們這一輩就一律不用亮相人前了。

    我吁了大大的一口氣。

    照說,這是個得體的安排。

    而其實,敬生還只是六十歲,說老不老,自己親自攜著妻妾敬酒也是可以的。

    他之所以乾脆當上老太爺,多少是為了免得聶淑君和我又有機會無是生非,加添嫌隙。

    豪門富戶之內,就是這麼一舉手,一投足,每一個看似微細的動作,都是一篇教人絞盡腦汁的文章。

    那麼多的人渴望成為我們的其中一員,他們可曾想過侯門其實是沒有出路的木人巷,拳拳到肉,打得昏天黑地,落花流水,無有已時,而最難以為情的是死而後已,永不超生。

    散席的時候,潘浩元握緊我的手,殷殷的話別。

    與此同時,我瞥見了賀智跟潘光中,也站在遠處,款款而談。

    念頭一閃而過,會不會是天賜良緣呢?

    那潘光中,看其相貌,觀其風采,還真算是一等一的人材,何況家勢背景,也合著賀敬生夫婦的心意了吧?

    如果能水到渠成的話,也真是太好了。

    不論聶淑君如何待我,我對賀家的孩子還是切切實實地付予愛心的。

    完全是為了賀敬生的原故。

    許許多多年以前,賀敬生跟我走在一起。那時,我還未算正式入賀家的門。

    賀敬生已是晚晚的逗留在我家裡,自不待言。只那麼一晚,我發覺敬生輾轉反側,夜不成眠。

    我輕喊:「敬生,有什麼事嗎?」

    我伸手摸摸他的臉,竟覺濡濕,我嚇一大跳,慌忙坐起身,扭亮了床頭燈,果然敬生淚流滿面。

    還未問明原委,我心就是一陣清晰的翳痛。

    「敬生,告訴我,什麼事了?」

    「我擔心敏敏!」才說了這麼一句話,敬生竟肆意地哭出聲來。哭得簡直像個小孩子。

    我趕忙緊緊的抱住他,像安撫賀傑似的對他說:「快別這樣,嚇死人!敏敏會有什麼事呢?」

    敬生嗚咽道:「她出水痘,兼發高燒,熱度幾天都不退下來,醫生說再這樣子下去,人要能活,怕腦部也要受損害,小三,我好怕!我好怕!我愛敏敏!」

    「當然,當然!我知道!」我一疊連聲的說,溫柔地撫拍著敬生的背:「敏敏一定吉人天相,賀家的孩子都必快高長大,你別怕,別怕啊!」

    敬生還是躲在我懷內,久久才倦極而睡。

    做父母的,有那一個不疼愛自己兒女,把骨肉看成珍珠寶貝。

    我愛敬生,敬生愛他的孩子,因而我也愛他們了。

    如此的順理成章,只為我不要看到自己所愛的人擔憂牽掛、愁苦懊惱。

    賀智如果有了好的歸宿,可以想像得出她父親會有多快慰了。

    送客的隊伍仍是以賀敬生為首,依次是賀聶淑君,然後由賀聰帶頭,長幼有序的站立,向嘉賓握別。

    我一直有意無意地在旁邊張羅,跟個別的親友款談幾句,並沒有排到送客的隊伍上去。

    這種心理是怪異的,跟剛才誠恐敬生領著聶淑君去敬酒而遺忘了自己,好像有著牴觸。

    其實不然。

    只要面前有道階梯,可以幫助我下得了台,一點點的委屈,我是肯受的。不論是為著敬生安樂,抑或自己少惹閒氣,總之多一事幾時都不如少一事。像如今這個場面,排在送客隊伍中,抑或站在附近跟各式親友話別,看在別人眼內,也不會覺得我是備受冷落。所謂過得人,過得自己,也就算了。

    這跟全家大細去祝酒,只餘我一人,跟賓客無分彼此地坐著,面子是太過不知往那兒放,是比較難以忍受的。

    只是不讓我太難為,我絕對肯禮讓半步。

    尤其是今早,敬生要我戴上那套價值連城的翡翠,聶淑君的面色就沒有好過。

    免得過我都不便再明目張膽地站到她身邊,將之比下去了。

    那位阮家姻奶奶與姻姨奶奶雖說是站在聶淑君一邊的人,賭她們仍是會忍不住把敬生買下那隻翡翠玉鐲的故事講得街知巷聞。

    聶淑君的面子一定因此事而受損,不宜再加添她的刺激了。

    真是道不同不相為謀。我從沒有羨慕過聶淑君有這起所謂走得近的朋友。

    我有我做人的原則,絕不同於他們。

    好像我對群姐與芬姐這兩位知已,從來都不曾在人前說過一句半名有損她們體面的說話。我認為這才是愛護朋友的表現。

    群姐跟在我身邊二十多年,這期間,單是在賀家兩宅內的傭人司機間流傳的是非,就多得不成話。

    阿群是個心直口快的人,辦事還真有點魄力。年前她被推舉當會頭,各人科份月供會銀若干。期間,就傳出了阿群從中謀利的謠言。

    我聽了呢,悶聲不響,也沒有把話轉傳給阿群知道。何心惹她傷心動怒,萬一禁不住跟那幾個造謠的女傭起了衝突,於是無補,徒增咎淚。更何況,總是要朝見口晚見面的同事,把關係迫到白熱化,誰好過了?

    當然,我有設辦法令阿群注意會銀的處理,務求以婉轉方式提點她將誤會澄清了,彼此安樂。

    至於芬姐呢,年前她與丈夫昌哥的生意的確有過周轉不靈的階段,還是我把一筆不少的款項塞到芬姐手裡,讓他倆度過難關的。

    那陣子,連大同酒家舊部長老馮也問我:「是不是阿芬家的經濟出了問題?」

    我都七情上面,落力掩飾說:「那有這樣子的事,不是活得頂好的。昌哥為人踏實,不尚冒險,或許在入貨營商上比較穩陣保守,人們只看見那起大手筆的老細就認定人家是風生水起,倒轉來看昌哥寒酸,才生的謠言。也真是氣人,是不是?」

    我並非信不過老好人老馮。唯其人直腸直肚,生怕他一時不察,遇到了大同酒家舊日的同胞,談起了芬姐近況,會得悲天憫人地說上幾句同情話,這可不得了,一經傳揚,就夠芬姐受了。

    好事不出門,醜事傳干裡。

    若身為知己的,怎麼會負責把不愉快的一總事宣傳至街坊鄰里?

    我希望真心待我的朋友,只會關起門來,把疑難攤開來跟我研究,商議對策,可不要大庭廣眾,公開討論。

    要如是,也真匪夷所思。

    無論如何,不合我的口味。

    陪著敬生回到家裡去時,己是夜深。

    平日,敬生少有遲過十點半上床睡覺的,今天是例外了。

    看得出來,敬生仍是興致勃勃,一點疲態都沒有。

    我倆躺到床上去後,敬生還滔滔不絕的告訴我,在宴席上頭誰人跟他說過什麼話,誰又跟誰來了。

    六十歲的人,樂起來比賀傑還顯了俏皮相。

    「好了,好了,快快睡覺去,留待明天再說嘛!你怕不累死!」

    我哄得了敬生入睡,自己其實睜著眼,在黑暗中看天花板,久久不能成眠。

    今日的一切,零碎雜亂,沒有編排,也不順序地不斷出現腦際。

    重複又重複的一幕,是我驚駭地看著潘大哥,跟他相認的一刻。也是臨別時,他重重握著我的手說:「你答應要來泰國看我?」

    會嗎?我會作曼谷一行?

    要是成行的話,也必有敬生在一旁的。

    難道我是願意拋下了敬生,獨個兒去探望兒時摯友不成?

    當然的不會。

    我翻了個身,拿手緊緊環抱著敬生的腰。

    很覺得有點對他不起。

    雖是一個如此輕微的、在心底掩掩映映的反叛意識,我仍然覺著不安與慚愧。

    二十多年來,未曾有過一丁點兒對不起敬生的感覺,只偶然有相反的情思緒念,認為敬生欠我良多。

    原來,在敬生之外,還真有另外一個男人,可以進駐我的思維。

    這是很很很很不應該的。

    過往,大概因為影像模糊,想念潘大哥的念頭一瞬即逝。

    如今,重逢了,見著了,連人都曾觸摸抓牢,那思念的感情在我心深處,竟蠢蠢欲動,伺機而發。

    太恐怖了。

    我慌忙地把臉埋在敬生的懷抱裡,口中亂嚷:「敬生、敬生,我愛你,我愛你!」

    敬生迷糊的應著。

    翌日晨早醒來,敬生和我跑到大宅那邊去吃早點。

    在餐桌上,敬生習慣閱讀早報。

    他聚精會神地看了一會,把報紙放下來,臉色驟變,說了聲:「賀勇呢?」

    聶淑君和我都抬眼看著他,有一點的不明所以。

    站在旁邊的女傭答:「四官還未起床!」

    賀敬生攤開報紙,厲聲苛斥說:「真是小人得志,語無倫次。」

    我瞥那報紙一眼,是娛樂版,以甚大的篇幅刊登了一幅魏佩倩挽著了賀敬生臂彎合拍的照片。還大字標題寫:「魏佩倩即下嫁賀家公子。」

    那照片下則題了另一行觸目的小字:「魏佩倩跟未來家翁本港億萬富豪賀敬生於其昨日之六十大壽喜宴之上。」

    也難怪敬生不高興。這位魏小姐是太過份一點點了。怎麼還未有三分顏色就趕忙上大紅呢?

    賀敬生的身份與地位,不是可以胡亂被人家利用來作宣傳的。

    社會始終是竹門對竹門,木門對木門的社會。

    誰跟誰站在一起,是要非常細心地考察過、編排過的。

    無可否認,這也勢利。

    然,人們發憤圖強,爭取成就,有權只跟他們所選擇的人分享。此其一。

    光彩被沾了,是一份承擔。這還不打緊,日後以此為憑借。招搖過市,傳遞虛假訊息,以祈從中取利,這就不簡單了。此其二。

    當然還有甚多牽絲拉滕,互為援引的微妙關係,不可不防。唯其這是個盡量互相利用的世界,那一方面對另一方面完全不打算佔便宜時,就有權利拒絕被利用。

    這也算是公平的。

    魏佩倩所能貢獻賀家的等於零。

    剛相反,賀家之於她,是太有利益了。

    如此一來,除非當事人心甘情願,將權益雙手奉送,否則絕對可以表示不滿。

    當事人呢?是賀敬生,其實也是賀勇。

    故而,做父親的頭一個反應,就是找首席當事人問個究竟,也是順理成章的事。

    才想起曹操來,曹操立時出現。

    賀勇輕快地走到聶淑君跟前,給他母親一個親吻,也向父親和我,喊了一聲早晨。

    賀敬生把報紙塞到兒子手裡,冷冷地說:「看看你的帶挈!」

    賀勇讀過了標題,留神的望望相片,竟還佻皮地說:「照片拍得不錯嘛,老爸神態自若,倜儻不凡,誰會相信你已屆花甲之年?難怪我跟你走在一起,很多人老以為是兩兄弟。」

    千穿萬穿,馬屁不穿。

    好話在任何時刻都是最有效的鎮靜劑,專治心浮的氣躁。

    賀敬生原本就怒容滿面的,給兒子這麼一恭維,當場情緒寬鬆下來。

    這賀勇也真是玲瓏剔透的聰明人,我才不信他看不出父親的面色,不曉得敬生的心意,他就是先來軟軟的一招,化解了對方的下馬威,徐圖後算。

    「究竟是怎麼的一回事?」敬生問。

    「娛樂記者最拿手的好戲!」

    「我的名字與照片只宜出現在財經版。」

    「沒辦法,失控。你老人家名氣太大,太吸引讀者。」賀勇的高帽子仍一頂頂的飛到敬生的頭上去。

    「你別顧左右而言他,怎不答覆我的問題?」

    賀勇聳聳肩,開始吃他的早餐,且說:「沒有這回事,文章裡頭並未有過我的發言。」

    「她代表你發言了?」敬生緊迫一步:「讀到了嗎?那叫魏什麼的說,你們佳期將近,排在今年年底,還有,她婚後打算退出娛樂圈。」

    「勇,你怎麼提都沒跟我提過?」聶淑君也忍不住插口。

    賀勇對她母親的態度,可沒有逆來順受。從來賀家孩子是敬畏他們父親多一點點。

    賀勇不耐煩地答:「提什麼?不是說根本沒有這回事,亦沒有這個打算。」

    「那為什麼她要這樣生按白造了?」

    「一廂情願而已。」賀勇實斧實鑿的答。

    「勇,你有沒有誤導人家呢?」聶淑君這句話還真有點厚道。

    「誤導她什麼?」

    「交誼既是不深,何必在父親大喜的日子裡,請了人家來做嘉賓,你也是有點失算了。」

    「媽,你太緊張了。這起娛樂圈裡頭混飯吃的姐兒們,就算你在馬路上碰見她,跟她打個招呼,說一兩句應酬話,有娛樂記者問起,她也有本事說成你當眾向她求婚的。與她來往了,也就把這些宣傳著數打在成本之內,就是那麼簡單!」

    一條被執胯子弟認為簡單的道理之內,隱藏了多少歡場女子的辛酸與委屈?

    當然,她可能永遠的不知不曉,蒙在鼓裡。

    又或者,更可能的是她根本知之為不知,有得利用時且利用時機,努力製造對自己有利的新聞,總是她份內的責任。

    我在賀家當了二十多年的差事,不也是在其位行其政呢!

    誰不是敬業樂業,刻苦經營,才見成績。

    每一個行業,每一個人生都有它的處境與難處。

    忽而,又瞥見了報章上刊登的另一幅相片,是最近共諧連理的一雙藝人,男的寬容,女的甜笑。

    想著,這才是真正幸福的一對吧?

    齊大非偶。

    但望魏佩倩對賀勇不是認真,連對成為豪門一份子的思想都不認真,那就是她本人的上上大吉了。

    賀敬生的氣似是完全平伏過來了,只認真地望住賀勇說:「你給我醒醒定定的做人,別弄出什麼事來,掉盡祖宗十八代的臉!」

    「爸,你放心!」

    「我就是不放心!」敬生語音裡竟有歎息之聲:「我還能看你們多久呢,但望個個都好自為之,有分有寸,曉得照顧自己!我也就安樂了。」

    沒由來的,我心上牽動一下,有種濃郁的不安感覺。

    這敬生也真是,教訓兒子幾句,也用得著如此緊張,煞有介事。才在大喜日子前後,說些令人聽著驚心刺耳的話。

    賀勇倒是看他父親的口氣放鬆了,頓時輕快過來,拍著他父親的肩膊,一派對老朋友的親切態度,說:「你別多心,這世界誰不會照顧自己了?」

    賀敬生還沒接上賀勇的話,聶淑君就插嘴說:「曉得照顧自己的當然大有人在,只有我才是個例外。」

    一聽她的辭鋒語氣,再瞥她的面色一眼,就知道什麼叫山雨欲來風滿樓了。

    十成九是衝著我而來的。

    一間房子裡,其實個個都是聶淑君心上的一塊肉,只有我這口眼中釘,過盡二十年時光,還是拔不掉。

    不錯是生了根了。

    然,是必要久不久就生些事故出來,好有個借口拿話戳我一戳,也叫大快聶淑君的心!

    她也不過是如此而已。

    聶淑君既然樂此不疲,我也只好逆來順受,不以為意。

    賀敬生自然也一聽就聽出端倪來,於是趕快在她踏入正題時,另找話題去。

    他轉過頭來向女傭說:「三小姐呢!還未起床?」

    賀智跟賀勇因未成家,故而一直跟聶淑君住在大宅。

    平日,這兩姊弟跟父母見面的時刻,也只有在早餐時份。

    一經踏出家門,尤其賀勇,非至披星戴月,絕不會趕回家來。

    賀智的商務應酬是不少,但有個早起的習慣。

    這早晨一直不見她下樓來,真是有點異乎尋常。

    賀敬生的確尋著了一個合適的話題,很有效地轉移了聶淑君的注意力。

    女傭答道:「三小姐剛醒過來,正在梳洗。她請大少跟四官不用等她了,反正她今早不回順昌隆去了。」

    賀敬生於是站了起來,跟賀勇說:「那我們走吧!你也跟我一道上香港銀行去,倫敦銀行來了個大班,我給你們介紹,以後跟他混得熟絡一點,或會對我們買賣倫敦股票的生意有點好處。」

    賀勇隨他父親站起來,慇勤地從我手上接過外衣,替敬生穿上。

    敬生一談生意,就立即滔滔不絕,神采飛揚,說:「這陣子,英國佬也真莫名其妙,那邊廂,倫敦銀行界積極提倡股票市場監管自由化,白紙黑字的寫成報告,讚揚英國股市運作的成績,乃受惠於這種監管不嚴的制度,哼,你看,一大批叫我們市場養的大官員,制定一堆堆剪不斷理還亂的監察條例,弄得人人都雞飛狗走。」

    賀勇答:「在英國幹活的洋鬼子,多少像舞台劇演員,總有份真心誠意在,肯從正途出發,講究演技,到底舞台劇可作終生職業。在本城混口富貴飯吃的英國佬就不同了,完全像影視界艷星,只這麼幾年好光景,碰到有任何可乘之機,大刀闊斧的斬下去,還用手軟!」

    父子二人,認真是切向不離皮。能彼此說著同一語言,有共同志趣,更是投契與親切。

    目送他們上了汽車後,我原可以緩步走回家去的。

    只想著剛才聶淑君陰霾滿臉,語調嚴峻,我若連一聲告辭都欠奉,就大搖大擺的打道回府,等下要聽的說話,要受的閒氣,只有更多。

    要來的風暴原是擋也擋不了,只望做著各種防風措施,將其破壞殺傷力減至最低限度,也就算了。

    故而,我還是走回飯廳去。

    聶淑君仍在吃粥。

    明知我回轉來,可正眼也沒有看我。

    我是心平氣和的說:「大少奶奶今天會不會到外頭走走?我等下要上郵局給傑傑寄包裹,有什麼東西要我順便買回來給你的沒有?」

    「有,當然有。」

    聶淑君放下了碗筷,怔怔地望我一眼。

    「看看有沒有你昨天戴出來,在從親友面前炫耀亮相的那套首飾,也給我買一套回來好了。」

    唉,老早知道是要出事的。

    兜了千百個圈子,還是阻止不了,依舊要明槍明刀地向我挑戰。

    在她,這叫忍無可忍。

    不是嗎?丈夫既然沒有名正言順地跟她離婚,她就當然可以分享名下的權益。

    閨房恩愛與否,是暗地裡的個人事。在人前還要明目張膽地給別人煞掉威風呢,實在不能啞忍。

    幹錯萬錯,其實是賀敬生的錯。

    但,罪名都必須轉嫁至我頭上來。

    聶淑君不是不知道她言語的尖刻小家,然,要她來跟我講涵養風度,也真是太難,太笑話了。

    已然把自己的丈夫雙手奉上,還有比這種行為更大方、更不計較的沒有?

    因而,其它的言行,也就真不必管了,只求把心中的那口烏氣宣洩掉多少是多少。

    至於我呢,還有什麼話好說?

    難道要答她:既是大少奶喜歡,我這就去把那送過來吧!

    不也太太矯揉造作,太過戲劇化了。

    況且,現今心上緊張的其實不是翡翠首飾,而是賀敬生的那份恩寵以及人前的閒氣而已。

    至於寵幸與人言二者之間,究竟孰輕孰重,也不必管了。

    我有時想,貧窮人家比我們好。心裡頭,只那一餐粗茶淡飯至為重要。

    餓得前肚貼到後肚上去時,什麼恩怨情義,面光閒氣,都不是一回事了。

    人一吃飽了肚,其它問題就逐一湧現,無有已時。

    聶淑君一直不知道,最瞭解她的心境,甚而為難的人其實是我。

    這道理是至為顯淺的,世界上最吸引自己注意力,最要明白對方虛實的,除了朋友,也還有敵人。

    我沒有答聶淑君的話,正躊躇著如何下台,救星便剛剛趕至。

    賀智剛走進飯廳來,笑容滿面地跟我們打招呼:「媽,三姨,早晨。」

    「早晨。」我慌忙回答:「今天我們吃皮蛋鹹瘦肉粥,對你的胃口嗎?」

    還可以,昨天不是有蘿蔔絲糕嗎?我很想吃一點。」

    難得這位三小姐有此興致,以前她總是吃什麼珍饈百味也一派無可無不可的樣子,誰都拿她沒辦法。

    「我這就去囑咐廚房給你弄來。」

    忙不迭地把傭人的功夫攬上身,為的也是避開風頭火勢,不再讓聶淑君在同一責難之上糾纏下去。

    走進廚房來,才給廚子吩咐妥當,正要轉身走時,就跟賀智碰個正著。

    她笑微微地給我解釋:「肚子實在俄,看看還有什麼好吃的?昨兒個一早,不是有名式名樣的糕餅嗎?都吃光了?」

    「昨午在這兒用茶點的親友還真不少呢,都已經吃得七七八八。你有什麼獨獨鍾愛的,叫他們再弄好了。」

    「三姨,你拿手的紅綠豆糕,我最愛吃。」

    「還不易,我那邊還有一點點,等下群姐帶過來。」

    「是你們的家鄉特色嗎?」賀智問,一雙靈秀眼睛顯示的神采是的確有誠意的。

    我答:「其實是鄉間的粗糙糕餅而已,以前的窮鄉僻壤,也只有把這些簡單的甜品,看成了逗孩子們歡喜的上乘食物。」

    「三姨,你是江門人?」

    「對呀。」

    「還記得鄉下的情景嗎?」

    真奇怪,賀智完全是興致勃勃地問。

    細想下來,我自進賀家門後,這位三小姐都不曾向我問過這麼多的問題。

    「都是二十多年以前的事了,印象相當模糊。」

    「三姨,你從沒有打算過回到鄉間去看望一下?你還有家人在江門嗎?」

    「有。我的姨母以及幾個表兄弟,仍然保持了聯絡。」

    真教人感慨。

    我是個自小雙親皆亡的孤兒,母親一連生了兩胎,都夭折,很艱難的把我養下,她也染病去世,故而我仍算自己排行第三。母親彌留之際,托孤於姨母。

    也實在不能怪姨母從來不對我怎麼樣,把她的四兒三女加在一起,一共是八個孩子,怎麼能照顧周全。

    我是粗生粗養粗大的活到十五歲。

    不知姨母是不是真以為把我早早嫁人,就是對我最大的照顧,抑或是她恨不得完了這項硬加她頭上的責任。總之,她尋了戶好人家,要把我送過去。

    還記得那戶所謂好人家,姓陸。

    準新郎年紀少說也有四十多,老婆剛去世兩年的樣子,遺下了二男一女。

    娶我,當然是做繼室。

    這還不打緊,我偷偷跑到陸家去,窺視過那男人的形貌與舉動。之後,就立下心志,在那夜裡跑。出來了。

    從那扇糊了厚紙的窗戶隙縫中望進陸家的客廳裡去,只見那姓陸的,把一隻腳堂而皇之地豎在木凳上,另一隻腳沾地,脫掉了鞋子的,只不斷地搖晃,真有點像發羊吊似。

    我登時覺得嘔心至極。

    活到如今四十歲的樣子,我仍認為最不能忍受的男人動靜就是腳尖沾在地上不住的搖搖震震,一派低三下四的惡形惡相就是如此不遺餘力地表露出來,教人受不了。

    記得姨母曾冷言冷語地罵過我:「相生好一點點,好高騖遠!」

    我不知道上一代的恩怨,但從小到大的際遇,我差不多可以推想以致確定,姨母跟我母親的姊妹之情不怎麼樣。

    如果我像母親,那麼跟姨母的品性也就太格格不入了。

    逃到本城的經歷,真正不堪回首。

    可干辛萬苦都熬過去了。

    自入賀門後不久,我托群姐口江門去了一趟。

    姨母還健在,七個孩子卻死掉三個,期間國族以致於家門的滄桑,且不必再提了。餘下來的幾個表兄表姐,都是貧無立錐之地。

    姑念著姨母也真有養育之恩,我每月均對他們定期接濟。

    前年時,我還匯了一筆可觀款項,在江門蓋了所像樣的房子,讓姨母養老去。

    至於說,會不會回到鄉間去探望她呢,可不必了!

    見著了面,沒有什麼非說不可的真心話,虛假客氣一番則彼此都是負累。

    對姨母一家的恩惠算是報答過了,我既不希罕她言謝,更怕她不會得些好處須回手,還是嚕嚕囌囌,貪得無厭,那又何必把一重已經表面癒合起來的親戚關係再便生生地拆散呢?

    故而,我對賀智的問題,是回答得清爽而肯定的。

    賀智說:「我昨天聽潘光中說,他父親和祖母都極渴望能回鄉一轉呢,他本人就從未到過中國,他是在曼谷出生的。」

    「哦,是嗎?」原來潘大媽還健在,且已被兒子接到外頭世界供養了,那敢情好。

    賀智知道有關潘家的消息,比我還多。

    「三姨,你有跟爸爸提起過潘叔叔的要求嗎?」

    「什麼要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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