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本彩虹系列的故事終於寫完了--啊,說錯了,應該說是第三本才對,因為彩虹之二是寄小姐秋寫的,呵。
想當初和簡家姊妹花討論彩虹這個系列時,為了讓七個故事稍微有那麼一點點的關聯性(畢竟是系列書嘛),我們曾說一定要讓「彩虹」這兩個字出現在書中,不管是天上的、地上的,或者是在夢裡也行,結果沒想到萱寫第一本《紅線》時,就給他晃點了。
啊啊啊啊啊--別打我!
我承認自己在寫《紅線》時,真的完全忘了彩虹這回事,直到寫完交稿,和簡家姊妹相約喝咖啡聊是非的時候,簡小薰得意揚揚的跟我說她大把的將彩虹寫進書裡時,我才啊的一聲說我忘了。
嗚嗚嗚,對不起啦,我真的不是故意要忘記的。
但是話又說回來,寄小姐秋都可以把我們規定一定要寫青梅竹馬這個大重點給惡意遺忘了,那麼萱的不小心,應該也就沒那麼罪大惡極了,對不對?
不管如何,這本《黃紗》萱可是有把彩虹給寫進去嘍,不信你們去找找看!
另外,在寫作《黃紗》之時,新月網站更新了,而最近強力主打的就是金萱領銜主演的彩虹(不好意思,借廣告詞一用)的廣告,出版社大方的公佈了活動辦法,大手筆的準備要贈送總共七十本的彩虹系列的書。
OK,重點來了。
萱很認真的看了一下活動內容(畢竟是自己領銜主演的系列書,不看就太說不過去了),題目是找書中男女主角的初吻是在第幾頁。
很好,這真是個大膽而火熱的問題,但是問題是這個彩虹系列是青梅竹馬的故事,男女主角的初吻天知道是在他們三歲、四歲或者五歲時就用掉了。
所以,在看完活動內容後,萱便很熱心的在心中建議,最好是在初吻前面加上「書中」兩個字會比較好。瞧,萱多熱心呀!
當萱正在為自己的熱心沾沾自喜的時候,突然天外飛來一支大槌子,把萱當場擊愣在電腦前。
初吻?書中初吻?
不--會--吧?!
萱突然想起我手上進行中的《黃紗》,男女主角好像連個比較靠近一點的擁抱都沒有,哪裡來的初吻啊?
完了,我的天啊,到底是誰想出這個爛題目說要找初吻的?是誰?是誰?
(編編要喊冤啦!題目已經改了--請寫出該書男女主角的名字。)
沒有吻,沒有吻,沒有吻……
我快瘋了,而且最最最最誇張的是,萱的《黃紗》已經到要收尾的地方了。
嗚,天啊、地啊,我真的快瘋了啦,我怎麼可能寫出一本連個吻都沒有的愛情故事呢?我不相信、我不相信!
嗚,到底是哪個蠢蛋附身到我身上了,竟然會害我寫出蠢蠢(純純)的故事?!這根本就不是我金萱的格調嘛!
好,要吻是嗎?
OK,要吻就給你吻,我就不相信自己連個吻戲都寫不出來。
所以,本故事中的初吻萱還是寫出來了,至於在哪一頁嘛,大家趕緊去努力翻、努力找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