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又要回去哪個階段呢?
她就要現在這種幸福的日子。
她走出電梯,一邊哼著歌一邊從皮包裡掏出鑰匙開門。門開了,她亮起客廳裡的燈。翁朝山直挺挺的坐在沙發上,眼睛冷冰冰的,嚇了她—跳。
「你還沒有睡嗎:」
「為甚麼這麼晚才回來?」他幽幽的問。
「不是告訴過你,我今天晚上跟舊同學吃飯嗎?」
「玩得開心嗎?」翁朝山微笑著問。
「嗯!我們很久沒見面了。」
「你今天打扮得很漂亮。」他說。
「是嗎?」她今天穿了一襲黑色的緊身連衣裙,是去年買的,一直放在衣櫃襄,沒有怎麼穿過。
她脫掉鞋子,在翁朝山身邊坐了下來,依偎著他說:「李思洛結婚了,羅曼麗跟男朋友鬧得很不開心。」
「跟舊同學見面也要穿得這麼漂亮的嗎?」翁朝山的目光充滿懷疑。
「你又來了!」她望著他,很想說話,最後還是把說話吞進肚子裡。
「我去洗澡。」她站起來,走進房間裡。
翁朝山璽著她頹喪的背影,他有點痛恨自己。
林康悅洗澡的時候,翁朝山也脫掉了衣服走進來。
「對不起。」他在後面抱著她,頭擱在她的肩膀上。
「你為甚麼老是懷疑我?」林康悅生氣的說。
「我不是懷疑你,這麼晚了,還不見你回來,我擔心你。」
林康悅轉過身來,難過地裡著翁朝山,說:「你已經不再信任我了。」
「沒有這回事。」翁朝山拿了一塊肥皂,在手上揉開了泡沫,塗在她身上。
「你知不知道每個女孩子在參加舊同學的聚會時,都會刻意打扮自己的?因為大家都不想在外表上輸給對方。」林康悅覺得她因為那一襲黑色裙子而受了委屈,不能不說出來。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不回來,我便睡不著。」翁朝山說。
「你永遠也不會再像從前那麼愛我了,對嗎?」她悲哀地問。
翁朝山捧著她濡濕的臉,說:
「我和從前一樣愛你。」
他拿起蓮蓬頭,替她衝去身上的肥皂和臉上的眼淚。
林康悅蹲了下來,臉埋在雙手裡。她應該相信他嗎?還是,他所說的每一句話,只是愛的謊言?
翁朝山也蹲了下來,溫柔地把林康悅掩著臉的一雙手拉開,說:「快點穿上衣服吧,這樣會著涼的。」
林康悅搖了搖頭,把翁朝山手上的蓮蓬頭拿過來,擱在他的肩膀上,讓熱水緩緩流過兩個人的身體。她坐了下來,緊緊地摟住翁朝山,雙腳纏著他的身體。水蒸氣在四周瀰漫著,這一刻,除了水聲和呼吸聲,她甚麼也聽不見,也看不見翁朝山的瞼,一種溫柔的幸福降臨在她身上,喚回了更加美好的歲月。
那個時候,她正和翁朝山熱戀。一天晚上,她和羅曼麗在尖沙咀吃晚飯。吃完飯之後,她們在彌敦道散步。那一帶有許多流動小販的攤子,她在其中一個賣胸針的攤子上看到一個「Love」字的胸針。那個「Love」是用許多顆假寶石嵌成的。
「我要買這個!」她拿起那個胸針。
「不是吧?」羅曼麗搖著頭問她。
「為甚麼不?」
「你不覺得很肉麻嗎?」
但她始終不肯放下那個胸針。
「誰會買這個字的胸針?」羅曼麗說。
「你不需要「Love」嗎?」
「但是,沒有人會把需要掛在胸前的呀!」
林康悅沒有理會羅曼麗的勸告,堅持把那個胸針買了下來。
「要是你把這個胸針掛在身上,我才不要跟你一起外出。」羅曼麗笑著警告她。
她根本沒有打算把那個胸針掛在身上。它很沒有品味、很粗糙。然而,那一刻,她不聽羅曼麗的說話,硬要買這個胸針,也許是因為正在熱戀吧?
心裡有愛,被人愛著,也愛著別人,整個世界都充滿了愛,看到「Love」這個字,雙眼也會發光。明明知道自己不會掛這個胸針,仍然買了下來,因為她正在享受愛,也正在感受愛。那個時候,她忽然理解,壞的品味,也許有幸福的理由。
她告訴翁朝山:「羅曼麗說,要是我掛上這個胸針,她拒絕和我一起外出。」
翁朝山聽了,只是微笑不語。他的微笑裡,充滿了幸福。她從來沒有在一個男人臉上看過這麼幸福的神情。一向以來,都是男人許諾給女人幸福;然而、那一刻,她很想給他車福。可是,這個幸福的許諾並沒有兌現。她曾經以為翁朝山是她最後一個男人了。後來,她卻愛上了另一個人。
邵重俠是她的上司。大家認識的時候,他就知道她有男朋友了。
一天,她發現自己放在荷包裡的一張照片不知甚麼時候不見了。那是她四歲的時候在家裡那棵聖誕樹下面拍的,底片已經沒有了。
到底是甚麼時候遺失了的呢?她在家裡怎麼找也找不到。那天傍晚,她一個人在辦公室裡,翻箱倒篋的找。
「你在找甚麼?」邵重俠問。
「我在找一張照片。不知道在甚麼地方遺失了,那是我很喜歡的一張照片。」
「是這—張嗎?」邵重俠從皮包裡掏出她遺失了的那張照片。
「就是這一張!」林康悅歡天喜地的說。她還以為,她會永遠失去這張照片。
「你是在哪裡拾到的?」她問。
「在咖啡機的旁邊。」
「一定是我買咖啡的時候不小心掉了的。你是今天拾到的嗎?」
「是四個月之前。」邵重俠說這句話時,耳根陡地紅了起來。
她忽然明白了。
這個男人一直偷偷藏起她的照片。
她望著邵重俠,他滿臉通紅。誰能拒絕這種深情呢?那一刻,她愛上了他。那時候為甚麼會愛上他呢?她心裡不是已經有另一個人嗎?那是她曾經相信的幸福。也許,她太年輕了。人在更年輕的時候,總是對愛情需索無度。
林康悅瞞著翁朝山,偷偷的和邵重俠見面。她用上了許多借口:開會、加班、跟舊同學眾會、和羅曼麗吃飯……,為了另一段感情,她說了不少的謊言。而其實,她從來就是一個不擅於說謊的人。
一天晚上,當她從邵重俠的家裡走出來,她看見翁朝山幽幽地站在對街那家便利商店外面等她。原來,翁朝山從家裡跟蹤她來這裡。看到他的那一刻,她震驚得想立刻逃跑。可是,她能逃到哪裡呢?她在他面前,慚愧得沒法抬起頭來。還是翁朝山首先問她:
「你要跟我回去嗎?」
她望著翁朝山,她從來沒有在他臉上看過這麼痛苦的神情。她是多麼差勁的一個人?她在他眸中看到一個殘忍的自己。甚麼時候,她已經忘記了在彌敦道的流動攤子上買「Love」胸針的幸福?又在甚麼時候,她開始義無反顧地背叛一段摯愛深情:而這一刻,這個男人的臉上甚至沒有一絲怨恨。他來這裡,彷彿是要帶這個迷途的小女孩回家。
她回報他的深情,竟是背叛。她多麼痛恨她自己?
兩個人坐在那輛敞篷車上的時候,她掩著瞼失聲地飲泣,翁朝山一句話也沒有說。收音機擰開了,夏心桔在節目裡問:
「無限的盡頭究竟在哪裡?」
這個問題,來自米謝·勒繆的一本小書,書的名字是《星星沒有出來的夜晚》。
一個小女孩在暴風雨之夜,對於無限、生命、死亡、自我、愛與孤寂提出了許多問題。
無限的盡頭在哪裡?
她的哭聲在寂靜的夜裡迴盪,翁朝山卻一直痛苦地沉默著,哭的為甚麼不是被背叛的那個人呢?無限的盡頭是愛。他用無限的寬容來饒恕一個不忠的情人。
他太愛她了,他是來帶她回家的。冷冽的風從外面吹進車廂裡,翁朝山伸手去後座拿起自己的外套鋪在她身上。林康悅哭得更厲害了。她很想跟他說對不起,可是,在這一刻,「對不起」這三個字對他來說,太痛苦了,翁朝山也許寧願她沉默。誰能忍受自己的愛遭受背叛和遺棄呢;那一刻,她才深深的知道,她愛的是翁朝山。她不能想像他從她的生命中消失。沒有了他,那些日子將會多麼難過?
林康悅離開了那家公司,離開了邵重俠。愛總是有輕和重。有些愛情輕盈,有些愛情比較重。歲月會決定它的重量。她只能辜負遲來的一個。邵重俠在她的生命裡,遠遠比另一個男人輕盈。他的價值,也許是讓她知道,她更愛翁朝山多一點。如果不曾愛過另—個人,她怎麼知道,她最不能夠失去的,是翁朝山的愛?她回到他身邊,用以後的日子償還她對他的虧欠。
可是,她曾經見過的,在翁朝山臉上的那個幸福的笑容,自她回來之後,彷彿就沒有再出現過了。有時候,他會變得多疑和憂鬱。
一天晚上,她發現翁朝山在書房裡翻她的東西。
「你在找甚麼?」她問。
「我在找我的電話簿。」翁朝山說。
她知道翁朝山在偷看她的日記。
自從她回來之後,翁朝山總是害怕她會再—次離開。因為內疚,她—次又—次的,由得他懷疑。誰叫她曾經辜負過他呢?也許,他還需要多一點的時間,才能夠像從前那麼相信她。她會等待。
今天晚上,她和幾個舊同學見面,翁朝山竟然又懷疑她。他說是擔心,她知道是懷疑。他是永沒可能忘記過去的吧?
翁朝山把水籠頭關掉,用一條大毛巾把她牢牢的包裡著,溫柔的說:
「現在去睡吧。」
林康悅忽然覺得,她是他放在掌心的一隻小鳥。她曾經從他手上飛走,她背叛過他,她願意用她的餘生去修補那道裂痕。
後來,有一天晚上,她在羅曼麗的家裡陪著她。羅曼麗跟男朋友吵架了。她跟那個男人一起一年零三個月了,可是,那個男人依然想念著七年前的舊情人。他根本不愛她。
「我想去找那個女人。」羅曼麗說。
「那個女作家?」
「嗯。」
「你找她幹甚麼?」
「只是去看看。」
「你知道她住在哪裡嗎?」
「不知道,但我可以去出版社碰碰運氣。」
「你要看些甚麼?」
「她在我愛的男人心中永垂不朽,我是既羨慕也護忌,要去仰望一下。」
「別瘋了!」
「不去仰望,去自憐也是好的。你猜邵重俠會不會偷偷去看你,或者看翁朝山?」
「我不知道。」
「這個世界上,每天到底會有多少人去偷看舊情人和舊情人的情人呢?」
林康悅笑了:「有誰知道呢?被偷看的人,也許是比較幸福的。」
「你愛的,到底是翁朝山,還是邵重俠?」
「翁朝山。」林康悅甜絲絲的說,「他在我心中也是永垂不朽。」
今夜刮起暴風雨,林康悅那輛敞篷車在公路上飛馳。她想快點回去,翁朝山會擔心她的。
她擰開車上的收音機,夏心桔的節目播出了最後的一支歌,那是DanFogeberg的《Longer》,地久天長。然而,這一段路卻好像永遠也走不完,她想快點回去。翁朝山一定還沒有睡。他說過,她不回去,他是睡不著的。
當她打開門的那一刻,迎接她的不是溫柔的等待,而是一張憤怒的瞼。
「曼麗的心情壞透了,所以我……」她連忙解釋。
「你真的是在她那裡嗎?」翁朝山問。
「是的。」她囁嚅著,她從沒見過他這麼凶。
「這是甚麼?」翁朝山把一個信封遞到她面前。
她接過那個信封,裡面是一張違反交通規例的罰單。
她不明白他為甚麼這麼憤怒。
「我忘記了繳交罰款!」她說。
「這張罰單是兩個月前發出的,地點是跑馬地,姓邵的那個男人,不就是住在那裡嗎?」
「你以為我去找他?」她覺得受了很大的委屈,「那天晚上,我就是去跟舊同學吃飯。飯後,我送李思洛回家,她是剛剛搬到那裡的,我事前也不知道。」
「你真是一個說謊的高手,我比不上你!」翁朝山冷冷的說。
「我根本沒有說謊!」
「你說過的謊話實在太多了!今天晚上,又是跟姓邵的見面吧?」
「你太過分了!」她向他咆哮,「既然你不相信我,為甚麼還要跟我一起!你從來就沒有原諒過我,那為甚麼還要假裝大方!」
「是的,是我的錯!」翁朝山痛苦的說。
「我不是這個意思——」
她望著翁朝山,眼淚從他的瞼上滾下來。她從來沒見過他哭。她太知道了,他沒有辦法忘記她的背叛。他懷疑她的時候,比她更痛苦。她曾經很願意用她的餘生去修補這段感情的裂痕,但她現在明白了,無論她這一輩子多麼努力,也無法修補。他們流著淚對裡,她比從前愛他更多,他又何嘗不是?然而,也是時候要完了。
第二天,林康悅一個人搬了出去。那輛敞篷車仍舊停在大廈裡,那是翁朝山從前送給她的禮物。夜裡,只剩下他一個人,他不用再等門了。
翁朝山多麼討厭自己?曾經有一天,他竟然偷偷翻看她的日記。一次又一次,只要她不在身邊,他便會聯想到她是和另一個男人一起。
這一輩子,他也沒法忘記那天晚上發生的事。他從家裡跟蹤她出來。她坐的那輛計程車停在跑馬地景光街一幢公寓外面,姓邵的男人在那裡接她,他們一起走上去。
他就知道她偷偷的和別人來往。他站在對街的便利商店外面等她。他既憤怒而又害怕,他害怕失掉她。那一刻,他才知道自己愛她比他所以為的更多。
等待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錐心的折磨。當林康悅從大廈裡出來的時候,她臉上是帶著微笑的,她是給別人抱過吧?有哪個男人可以承受這種苦楚?他走上前去,接她回家。他很想忘掉她的不忠,可是,曾經有過的裂痕,是永遠不可能修補的。他討厭自己變成這個樣子,他不想再懷疑她,那會削弱他對她的愛。也許,唯有分開之後,兩個人各自的生活,他才能夠永遠思念她。
無限的盡頭究竟在哪裡?
林康悅一個人走了出來,她沒有恨翁朝山,她知道他心裡是多麼的難受。告別,只是不想再彼此傷害。她的錢包裡,放著一張翁朝山的相片,那是他九歲那年照的。
他手上拿著一片香橙朱古力,笑得天真而幸福。這樣幸福的微笑,在他們一起的日子裡,她是曾經見過的。
如果可以選擇回到人生某個時刻,她要回去沒有裂痕的時候。她以為裂痕是可以用愛去修補的,原來她錯了。
無限的盡頭不是愛,愛是有限的,止於背叛和不忠。這一次,她知道翁朝山不會再來接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