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染著紫藍色的短髮,在舞檯燈光下耀動著絢麗光澤,濃密有型的劍眉揚起,炯炯有神的黑眸猶如磁石般吸引著她的眼神。
這輩子,她還是頭一次對男人動心。
眼前這個男人實在是太完美了!
「如晴,你若再盯著駱邦看,小心眼珠子受不了刺激彈出來!」
白亞鈴喝著「試管嬰兒」,用誇張的口吻警告好友。
「真受不了你!」白亞鈴笑著將喝完的空試管往她額頭輕敲一下。「喜歡他就去追嘛!有什麼好歎氣的?」
「追?」真是癡人說夢話;「別開玩笑了,我才不敢倒追男生哩!」
她吐吐舌,接著說。「天鵝會喜歡上醜小鴨?
哈!別開玩笑了,我去追他只會自討沒趣。」
看看長相和自己一樣平凡,即使在PUB內落單,也不太可能有男人前來搭訕的好友,白亞鈴還真是不得不承認——的確希望渺茫!
「不一定喔!情人眼裡出西施嘛!」身為好友。
講些鼓勵的話是應該的。
紀如晴撇撇嘴,「別出『東施』就不錯了。」
「接下來要開始點唱時間——」
矮瘦的鼓手一出聲,現場霎時安靜許多,而一名穿著火紅連身短裙的女服務生,則將裝有客人點歌單的一個超大玻璃酒杯拿給駱邦。
他從中抽起一張,再將酒杯交還給女服務生。
「這是白亞鈴小姐要點給今天剛滿二十歲的紀如晴小姐,並祝她生日快樂。點唱的歌曲是MchaelLearnsToRack所唱的——PAINTMYLOVE。」
念完,他沉吟了一會兒,隨即又抬眼笑望著台下群眾,「請問紀如晴小姐是哪一位?」
「是她!」
紀如晴完全不知道白亞鈴點歌給她,一時之間還傻怔著,白亞鈴只好自己舉手引來駱邦的注意,再指向坐在對面的好友。
駱邦看了紀如晴一眼,突然走下舞台,筆直地朝她走來。
「如晴,你有福羅!」
紀如晴還搞不懂好友為何突然冒出這句話,駱邦便已在她面前站定,彎下腰就在她額頭獻上一吻,現場立即鼓噪起來。
「生日快樂,這一吻是你朋友要我代送的生日禮物。」駱邦對她說完後,抬頭環視著眾人說:「只此一次,下不為例羅!下次你們準備朋友的生日禮物別再把我算進去。」他皺皺鼻,扮個鬼臉。
「萬一被告性騷擾,那我可慘羅!」
在眾人的笑聲中,他飛快重回舞台,輪指一撥,無限深請他彈唱起「PAINTMYLOVE。」
紀如晴彷彿醉了,陶陶然地,心跳失序,額頭被他吻過的地方像是火灼一般,又熱又燙。
「亞鈴,我是不是在做夢呀?」她還是不大相信那是真的。
「是啊!還是『春夢』咧!」白亞鈴糗她一句,再將一張紙條遞給她。「喏!生日禮物第二波,這可是我動用不少關係才得來的資料,裡頭不僅有駱邦的生日、血型、興趣,還有地址、電話等等。
要不要化被動為主動,全看你自己羅!他今天以前是沒有女朋友,今天以後可就不一定了。」
化被動為主動?她真的要倒追地嗎?
看著手中的字條,紀初晴果真陷人了無人交戰,不知該如何決定才好呢!
☆☆☆
看到駱邦的住址;紀如晴才赫然發現兩人竟然住在同一條街上,不過,一個住街頭、一個住街房。
所以,她開始做一件傻事,每個禮拜都去他的住處,偷偷放一封匿名信在他的信箱裡,就這麼過了大半年。
信裡沒有露骨的愛慕告白,有的只是她對他的感覺、聽他唱歌的心情,還有對他的鼓勵。
信紙沒有署名,信封不留地址,沒有期待他的回信,自然也不會有收不到回信的失落感,雖然這樣的心態有些「鴕鳥」,不過她倒是還滿能自得其樂的。
可惜,她悄悄送信跟他進行另類「交往」的日子,只能再持續四天了。
方才在PUB裡,駱邦宣佈了他跟唱片公司簽約出唱片的好消息,卻也說了他必須離開「藍月」、搬到台北全力發展的「壞消息」。
雖然紀如晴一直不敢奢望有朝一日能成為駱邦的情人,但她以為也許有一天,他會發覺角落裡平凡的她,能和她成為朋友,但如今連這份小小的希望也破碎了。
畢竟以他俊朗的外貌,再加上天生的好歌喉,與作詞作曲的音樂才華,出道後肯定會擄獲不少歌迷的心,而她充其量也只能是他眾多歌迷中的一個罷了。
她回到住處,翻來覆去就是睡不著,起床寫了一封底.將風衣一穿.跟著拖鞋,也不管已經是半夜一、兩點,她一路快跑到街尾駱邦住處的樓下。
她氣喘吁吁地,又瞧瞧四周無人,連忙要將信投入他的信箱中,卻發現信箱上貼著一張紙條嗨!朋友:我要搬家了,恐怕你無法再親自送信了吧!
為什麼不留下你的住址呢?每次看完你的信,總有想立刻回信的衝動,卻不知該將信寄往何處,就像現在,我想通知你我的新地址,卻只能用「公告」的方式,總之,希望你能看見羅!
還記得你在信中提過的那間咖啡屋嗎?
我在
留言板上寫了我的新地址,不過並不完整,最後是5F之1,這麼一來,能把住址組合起來的應該只有你了。
知名不具
這時,天空突然飄起了濛濛細雨。
駱邦把她當成了朋友!
紀如晴一再地重複看那張紙條,簡直不敢相信他會這麼做。
白亞鈴總愛笑她傻,說這年頭只流行E-mail,像她這種親自送仰慕信,只想付出而不求回報的「怪物」,全世界大概只剩下她一人了。駱邦大概會覺得送信的人是個怪胎,連看都不看就往垃圾筒裡丟。
但是,從駱邦費盡心思用「組合法」告訴她新地址的這點看來,他還挺重視她這個奇怪的「筆友」呢!
撕下紙條,她小心翼翼地折好放進風衣口袋中,把原先已寫上住址要送給他的信收回另一邊口袋。
她臉上掛著微笑,心滿意足地步入絲絲細雨中。
☆☆☆
駱邦的唱片甫一推出,不到一星期就狂賣了將近三十萬張,一路直衝上銷售排行榜寶座,人氣旺得連同時出片的那些天王、天後也得靠邊站。
走進唱片行,十家有九家正播放著他的CD。
兼具實力與魁力的他,連續幾場校園演唱會為自己豎立了口碑,PUB裡的演唱經驗使他輕而易舉的成為帶動現場氣氛的高手,一時之間風靡了無數少男、少女。
當紀如晴由繫上的佈告欄得知,駱邦就要到她們學校演唱開始,她的情緒就一直處於亢奮狀態,老是在想到他時露出傻笑,而這時如果白亞鈴在她身邊,總會笑罵她——「花癡!」
一轉頭,看見紀如晴對著空蕩蕩的舞台露出傻笑,白亞鈴就忍不住取笑她。
她又咧嘴笑說:「如果當初在超場替你先付錢的人不是駱邦,而是個醜八怪,你就不會對他一見鍾情,二見發情啦!」
「發你個大頭鬼啦!」紀如晴紅著臉,握起拳便往她頭頂敲下。
原來,兩年前一個飄著細雨的傍晚,紀如晴在超場裡買了一大堆東西,結帳時才發現她的錢包竟不翼而飛,而她身上沒有半毛錢可以付帳。
這對候,排在她身後的駱邦掏出錢包為她付帳,解決了她的窘境。
正當她要留下他的住址,打算將錢寄還給他時,他已騎上他的重型機車消失於雨幕中。
再遇見他已是三個月後的事,紀如晴參加一位學姊的生日聚會,在「藍月」看見駱邦舞台上的表演,從此她的心就被他綁死了……☆☆☆演唱會準時開始,紀如晴心不在焉地看著台上的歌手載歌載舞,心裡卻一直期待著駱邦上常但是,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眼看演唱會即將結束,駱邦卻還是沒有出現。
「駱邦該不會是不來了吧?」
在主持人訪問歌手的空檔,紀如晴悄聲問白亞鈴,而主持人卻像是聽到了她的疑問,以滿是歉意的口吻說明駱邦在途中遇上大塞車,可能趕不及參加這場演唱會。
「亞鈴,我想走了。」過了一會兒,紀如晴突然出聲。
看她一臉失望的模樣,白亞鈴知道她已經沒有心情再看下去,於是向她點點頭,與她朝舞台右邊的側門低調離開。
但是,誰也沒料到,就在她們要從禮堂二樓往下走時,卻正好看見駱邦以及隨行的工作人員正要上樓。
「如晴,你看,是駱——」
「哇藹—」
白亞鈴還沒說完,就瞧見紀如晴在發出慘叫聲的同時,整個人誇張地往前摔了出去。
不止是她,連剛要上樓的那群人也被嚇傻了,全都定住不動。
眼看滑飛出去的紀如晴,就要從樓梯上摔下樓,卻見駱邦飛快地衝了上來,硬是伸出手臂將她接住,還差一點被她撞倒,把同行的工作人員嚇出一身冷汗。
「你沒事吧?」
一站穩,駱邦便急忙詢問她的情況,因為她一臉的恍愧,心跳聲劇烈得連他都聽得見。
怎麼可能沒事!
「呃……我還好。」
持續著被他擁抱的暈眩感,紀如晴結結巴巴地回答,頭低得不能再低。
「駱邦,快來不及羅!」
宣傳催促著他,這時他才記起自己還抱著她,於是連忙將她放開。
「小心點,別再摔跤羅!」
他微笑交代一聲便隨著宣傳離開,而紀如晴的視線則一直跟隨著他的背影移動,直到自亞鈴帶著一臉曖昧的笑站在她面前。
「真是因禍得福呢!」白亞鈴促狹地眨眨眼,「被擁抱的感覺很不錯吧?」
「我只覺得自己快要暈倒了!」她倚著牆,深怕自己真的會不支倒地。
「你太單純啦!」白亞鈴以過來人的口吻說:「我現在跟我男朋友進展到『三壘』,才偶爾會有你這種暈眩感。」
「那是因為你們交往四年,已經進入老夫老妻的階段了!」
紀如晴糗完好友,突然有些感傷地輕歎一聲。
「但是,這可能是駱邦這輩子唯一抱住我的一次了。」
「那可不一定,也許你跟他真的有緣呢!」白亞鈴鼓勵地拍拍她的肩膀,「你讀的是大眾傳播,還怕日後沒機會跟他近距離接觸嗎?,只要作科技一些,總有一天他會發覺你的存在的。」
「是嗎?」她深表懷疑。
「當然!不過,話又說回來,我終於知道你為什麼堅持今天要蹺課佔位子,好近一點看駱邦了!」
白亞鈴故意換換話題,「你看得可真近,『近』得整個人都貼在他胸口上了!」
紀如晴聞言立刻又鮮紅了臉,「那個……我……」「別說了,還不快回禮堂去聽你的駱邦唱歌,走吧!」
二話不說,白亞鈴拉她就走,而此時禮堂內,駱都充滿磁性的渾厚嗓音正悠然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