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不一定寫歷史寫政治寫社會才叫寫書,給孩子們寫童話、給相信愛情的人們寫愛情故事,普通的東西也一樣可以寫得好看。我對自己的要求也很簡單,沒打算體現人性當中複雜的陰暗面和愛情的不完美;不用標新立異,也不用耍酷搞笑,我認認真真逐字逐句地寫,只希望自己筆下會產生一種叫做「感情」的東西,並且滲透字裡行間。
所以,這也許不是一篇有深度的作品。畢竟那種惟美的愛情,只是種脫離現實的想像。「王子與公主從此過著幸福的生活」,這種老掉牙的大團圓結局也的確落了俗套,可是,儘管明知人生和愛情都不可能盡如人意,我還是選擇寫感情而不是寫人性。就算是俗氣吧,只要能令人愉悅感動,俗一點又有什麼不好?
寫這個故事,前後總共花了兩個月,塗塗改改地三易其稿,總算寫完了。聽說,有的小說作者可以兩個禮拜寫出一本來,我真的是自歎弗如。
我並不是在做做謙虛的樣子,說實話,寫稿不是第一次,寫言情小說真的是頭一回呢。
自己回頭看看,也的確有些地方生澀牽強,情節安排不夠自然;而且也沒有詳細查閱有關二三十年代上海的資料,可能有些細節處不夠符合史實——開始的時候,我只想借用一下當時那種特殊的時代背景,二三十年代的舊上海,那種繁華、滄桑、奢侈,紙醉金迷,是個獨一無二的年代,所有美麗的令人傾倒的故事,都有可能在這亂世中發生。
但直到天馬行空地寫完了,才開始擔心,會不會有些地方與事實不符而穿幫。
不管怎麼樣,請容許我在這裡先提出一個請求,就是不論它好看不好看、精彩還是無聊,都請大家耐心地看完它,好嗎?
這個故事,能夠打動我自己,因為它出自我手、來自我心,只是,對一個寫故事的人來說,打動別人才是最重要的,否則寫出來又有什麼意義呢?
非常誠懇地希望你們會喜歡它。
念一
200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