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家過寒假的這一個多月裡,她成天恍恍忽忽,滿腦子圍繞著他的身影和那幾天共處的情景,這麼樣也拋不開他。
於是她來了,又隻身來到那家Pub,帶著他的登山背包。
雖說是第二次來到這裡,但她仍不習慣這中煙霧瀰漫、音樂震耳欲聾的場所。
她小心地避開擁擠的人群,睜大眼睛努力找尋陸風的身影,但來來回回轉了幾圈,就是沒看到他人。
他今晚沒來嗎?
就在她失望地打算先回宿舍,明天再來試試時,卻被人擋住去路。
「喲!這不是我們班上的乘寶寶嗎?怎麼也來PUb玩啊?」邱璦琳不懷好意地擋在她身前嘲諷道。
「對不起,借過。」李敏華不想對她的惡意多作回應。
邱璦琳仍擋在她前頭,咄咄逼人地質問:「幹什麼?看到我就想跑?是不是做了什麼對不起我的事?」
「你是什麼意思?」她不愛跟人起爭執,並不表示她是軟柿子,可以任人揉壓擠捏。
邱璦琳先聲奪人地嚷叫道:「還有臉問我什麼意思?搶了人家的男朋友,還敢這麼囂張—」
上學期結束那天,陸風到宿舍帶著李敏華出遊的消息,當天就傳到她耳裡。她立刻撥他手機,是關機狀態,她不死心地試了好幾天,直到五天後才接通。
沒想到他的第一句話竟是要她別再煩他,他們之間到此為止。
氣得她當場隔著電話破口大罵,但他聽都不聽,馬上將電話掛掉並關機。
她怎麼可能嚥下這口怨氣。於是她決定來PUB堵他,意圖跟他討回公道。到目前為止,除了他以外,還沒有人敢甩了她!
怎知她天天來這裡報到,就是見不到他人。簡直氣壞她了,但她又沒膽在這搗亂,否則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還好今天讓她碰上這個罪魁禍首,起碼可以先讓她消消氣。
「我不懂你在說什麼。」李敏華不耐地蹙眉說道。她什麼時候搶走陸風,他們只不過是去爬山而已啊!
邱璦琳不顧形象地大吼:「還裝蒜!明明就是你搶走陸風,還死不承認!」
她的嚷叫聲立刻引來一堆看熱鬧的圍觀群眾,甚至還有人鼓噪地叫好。「好啊!∼」
「我真的沒有搶走學長,你是不是搞錯了?」李敏華有種秀才遇到兵的無力感,沒有的事要她如何承認!
「你……」邱璦琳氣不過,一個巴掌毫不留情地甩上李敏華的臉頰,嘴裡還不饒人地罵道:「真是不要臉的女人!」
李敏華愣愣地搗著燒熱的左臉,震驚地瞪著邱璦琳,這是她生平第一次被人打耳光。
「瞪什麼瞪!」邱璦琳氣焰囂張地雙手插腰。「這只是給你一個教訓,別再搶我的男人!」
「誰是你的男人?」一個冷冷的聲音從她身後響起。
邱璦琳一聽見陸風的聲音,高興地回頭笑道:「風,你來啦!」態度一百八十度大轉變。
陸風不客氣地甩開她欲擁抱他的手,看到李敏華仍搗著臉,語氣不善地質問:「你在這裡鬧什麼?」
他的住所就在這棟大樓的樓上,這幾天為了躲避纏人的邱璦琳.他都待在樓上沒下來。直到剛剛,負責管理PUB的經理通知他邱璦琳正在鬧事,他才決定跟她當面做個了結。
邱璦琳乾笑幾聲。「我哪有鬧?我只是來找你玩呀!」
「是嗎?那又是怎麼回事?」他指著李敏華的臉。
邱璦琳得意地瞪她一眼。「我只是給她一點教訓,誰教她想搶我的男人。」
「誰是你的男人!我記得我們已經分手,早就沒有關係。」他冷聲說道。
「我沒有答應要分手,你休想始亂終棄!」向來只有她甩人的分。
「始亂終棄?!」他不耐地反駁。「我們在一起是你情我願,別把自己說得這麼可憐!」雙方都是為了尋歡作樂才在一起,沒有誰負了誰的說法。
邱璦琳憤恨地指著李敏華。「我知道,你是為了她才拋棄我的!」
一定是這個狐狸精誘拐陸風,否則她不會被拋棄。
陸風下意識地擋在李敏華身前。「別把她牽扯進來,不關她的事。」
他的舉動讓邱璦琳更加眼紅,氣得齜牙咧嘴地吼道:「你還護著她?!」
陸風沒有理會她的潑婦罵街,回頭關心地問著李敏華:「還會痛嗎?讓我看看。」態度有著前所未見的溫柔。
「不用了,沒事。」以她臉頰熱辣辣的感覺,她知道應該是又紅又腫,為免再引起事端造成誤解,她仍搗住臉迴避他的關切。
「我不相信。」陸風覺得有異,強行拉開她的手,果然看到她的左臉已紅腫成一片,當下心中有一股無名火升起,燒得又旺又烈地飄向邱璦琳。
「滾!」他的眼神狂亂得嚇人。「我不想動手打女人,別讓我破例,你最好離我遠一點,也別再找她麻煩,否則我會讓你後悔認識我!」他宣誓般地說完他的警告,在場沒有人敢懷疑他話裡的真實性。
邱璦琳知道他的威脅絕不是隨口說說,雖然猶有不甘,但她親眼見識過他的狠勁,怎麼也不敢再挑釁。
「哼!」她虛張聲勢地冷哼一聲後快步離開,心裡暗自決定要將今晚的帳全部算在李敏華頭上。
「都聚在這幹麼?還不快散!」陸風火大地瞪視圍觀的群眾,惱怒他們姑息邱璦琳逞兇,讓李敏華白挨一巴掌。
眾人立即作鳥獸散,沒人敢再留下來送死。
「還痛不痛?」與剛才凶神惡煞判若兩人,他此刻的表情溫柔似水。
李敏華還是搖頭,態度明顯有些疏離。
「我是專程來還你背包的,謝謝。」她將背包遞給他,轉身就想走。
若非在此遇到邱璦琳,她都忘了他是有女朋友的人,而且是個換女朋友速度很快的人。
「我送你回去。」發覺她的退縮,讓他心生不悅,不由分說地拉著她的手走出Pub,避開不時投來的好奇眼光。
「我可以自己走。」一走出PUB,李敏華立刻想抽回手,但他非但不放開,反倒握得更緊。
他停下腳步,看著她問道:「為什麼躲我?」
她閃避的態度讓他覺得非常不舒服,他喜歡她在山裡依賴他的感覺,讓他覺得自己像是無所不能的超人。
「我哪有。」她低著頭,睜著眼說瞎話。
他抬起她的頭,望著她仍菁低垂的眼簾說道:「有。你的眼睛躲著我。」他又不是瞎子,怎會看不出。
她遲疑了一下,吶吶地說:「你有女朋友了,我們這樣會被誤會。」
「你剛才也聽到了,我跟邱璦琳已經分手。」這不是真正理由。
「就算沒有邱璦琳,也馬上會有其他人遞補上任。」而她永遠不會是坐上那個位置的人。
「你這是在吃醋?」
她搖搖頭,幽幽地回道:「我說的是事實。」這的確是事實,以他的條件,多的是女人前仆後繼地想接任這個「寶座」。
「你想當我的女朋友嗎?」他有些認真,卻故意裝作不在乎地問道。
「不想。」像似被看穿心事,她臉紅耳熱地否認。她不是不想,而是不敢想,自知自己配不上他。
「真的不想?」她斷然的回答讓他失望。
「別尋我開心了!」她不認為自己有任何足以吸引他的地方。
她的長相是不差,但不是特別漂亮,頂多算是秀麗之姿,身材也不夠突出,他怎麼會看上她?
一定是鬧著她玩的。
「為什麼不可能?我覺得你很好啊!」他說的是真心話。
若在以前,她絕非他會選擇交往的類型,因為這種人對感情太過認真,一旦要求分手,絕對會尋死尋活,無法好聚好散。
但在跟她相處過後,她認真單純的性情、溫柔體貼的個性,深深吸引了他,她讓他有家的感覺,令他想起死去的母親。
「可是我長相普通,身材也不夠好。」她不是一個在乎外表的人,可是跟他在一起令她相形見絀,不得不介意。
他憤慨地反駁道:「誰說你長相普通!他們的眼睛有問題嗎?」她有她獨特的美,是其他所謂的美女身上找不到的。
其實他的皮夾裡放了一張她的相片,那是在山上看到日出那一天,他偷偷拍下的。
相片裡的她巧笑倩兮,與大自然的美景融為一體,宛若林中仙子般奪人心魂。
當他不由自主地按下快門那一刻,他知道自己心底已經同時印下了她的身影。
李敏華被他激動的神情嚇到,傻愣愣地瞪著他瞧,吶吶地反問:「你幹麼這麼生氣?」她這個當事人的反應都沒有他激動。
「我……」「我」了老半天,卻說不出心底話,只得以一句耍賴的話帶過。「我喜歡生氣,不行啊—」他怎麼說得出他不能忍受任何詆毀她的話!
他近乎無賴的回答,再度讓她當場傻眼。
這是叱吒S大的風雲人物會說的話嗎?
「幹麼?看我看傻啦!」他逗弄地摸摸她的俏鼻。「那麼,我就天天讓你看個夠嘍!」他並不是全然在說笑,是真有想和她共度一生的念頭,而且這念頭還挺讓他動心的!
說實話,自從下山後,他經常想起她,想起她的一顰一笑,想起那幾天的種種。
他從來沒有遇過這種情況,唯一明白的是,他喜歡她,喜歡她的陪伴,只是他還不知將她如何定位?
是朋友?女朋友?還是……
因為他要的不是只有短暫的男女朋友關係,而是一種更長、更久的牽繫,像是……夫妻一樣。
只是不知她是怎麼想的,是否也有這個意思?所以他故意試探她。
「你別開玩笑了,朋友怎麼可能天天見面?」她懷疑地看著他.心想他一定是在說笑,雖然她希望他說的是真的。
「原來在你眼裡,我們只算是『朋友』啊!」他臉色一沉,說不出心裡的感覺是失望還是受傷成分居多?
「是啊,我們本來就是朋友啊!」她想要做的當然不只是朋友,更希望能當他的終身伴侶。
但她不知道他的心意.也沒有勇氣說出心裡的渴望,怕影響好不容易才建立的情誼被她破壞,只好打出『朋友』這張安全牌!
而她的保留態度卻讓他產生誤解,他誤以為她只想當朋友,不想跟他有更進一步的發展。既然這是她的希望,那他們就當『朋友』吧!
「沒錯,我們是朋友。不過,朋友還是可以一同出遊吧!」
***
自那天起.陸風每天到宿舍接李敏華外出。
由於現在仍是寒假,他們倆可說是從早到晚,除了睡覺時間之外,整天都膩在一起。
才短短一個星期的時間!他們倆的足跡幾乎踏遍台北有名的觀光景點!當然也拍了不少相片。
「你不是不再為人拍照,為什麼還一直要我當模特兒?」她不解地問著前方正拿著相機猛拍她的人。
她的背景是陽明山上一棟歐式紅瓦白牆的屋子,透過及腰的小圍牆,可以清楚地看到它的庭院裡種滿了繽紛的各色花朵,好不迷人。
「我只為我想拍的人照相。」簡單明瞭的回答,說明他不是不再為人拍攝,而是視人而定。
而她是他唯一想拍的人!
又是一個他說了就算的答案!經過這幾天的相處,她發現他是一個很自我的大男人主義者,既任性又霸道。但不至於讓人討厭,反而平添幾許霸氣,增加了他的個人魅力。
「這棟房子還真漂亮呢!」李敏華讚歎地看著身後的屋子。
房子本身小巧可愛,庭園裡又花團錦簇,美不勝收;再加上週遭環境清幽,恍如仙境。
「你喜歡嗎?」他的眼裡帶有得意的光芒。
「這麼美的地方,沒人會不喜歡吧!你是怎麼知道這裡的?」這個地方十分偏僻,在陽明山區深處,不容易被發現。
他沒有答覆,反而回問她:「想不想進去看看?」
「你認識屋主?!」難怪他知道這裡。
陸風神秘地笑一笑,掏出鑰匙打開小鐵門,讓李敏華先進入。
「真的好美喔!」她走進花園,親身感受被花圍繞的感覺。「你怎麼會有這裡的鑰匙?」他還沒回答她先前的問題。
「這是我們家以前住的地方,但在我國中時母親去世之後,全家就搬到山下。」提到母親,他的眼神仍流露出幾分哀慟。
他帶著她大概繞了一下屋裡屋外,由於多年沒住人,屋裡滿是灰塵,庭園中也是雜草叢生。
看見這裡長久以來乏人照料,她二話不說捲起袖管,蹲在地上開始動手除草。
這裡雖然雜草叢生,但仍看得出這片花園以前受到良好的照顧,只要稍加整理,必定可以更美。
他詫異於她動手整理庭園的行為,鮮少有人會這麼做,尤其是年輕女孩,更不會願意搞得滿手都是泥土。
但是她做了,而且還樂在其中。
她真是讓他驚喜連連!
「麻煩你找個袋子將這些裝一裝。」她指著身旁已積成一堆的草堆。
淪為清潔工的陸風無力又認命地去找來一個大塑膠袋,加入李敏華的行列。
兩人同心協力花了近兩個小時,總算讓花園恢復原貌。
收拾告一段落後,她滿意地坐在院裡原本就擺放著的木椅上,靜靜地欣賞著清理完畢後的成果,這座花園果然很美。
「你母親一定很喜歡這裡。」
他也跟著坐在一旁,挑著盾問:「何以見得?」
「光看這座花園的花朵栽種得錯落有致就知道了,不管是顏色還是層次安排,皆可看出主人的用心。」李敏華細述自己的觀察所得。
陸風認同地點點頭,他母親的確花了很多心思在這片花園上。
「你知道這些是什麼花嗎?」突然,她指著園中佔地最廣,有淡紫、黃、白色花朵交雜開放的花叢。
陸風搖頭回道:「不知道。」他對花朵的認識僅只於玫瑰和菊花,其他一概不知。
「這種花叫做紅番花,英文名是CrocuS,也有人直接翻成克洛卡斯。它的花語是——等候著你,據說它是纏繞住甜蜜戀人的花,很浪漫吧?所以我想你的父母一定深愛著彼此。」由於她對花花草草很有興趣,還算是小有研究。
「的確。以前我母親還在世的時候,他們倆經常會相約結伴出遊,不讓我和我哥哥跟。而且那時我父親每天都會回家吃飯.吃完晚餐後,我們全家就坐在這裡乘涼聊天,那段時間真的是很快樂。」說到過去那一段美好時光,他卻忍不住有些傷感。「但自從我母親去世後,我父親為避免觸景傷情,乾脆搬離這裡,之後更將所有心思都放在工作上,藉以忘記傷痛。」
母親若還在世,應該是一個很好的潤滑劑,他和父親也不至於搞到今天這種劍拔弩張的地步。
「你什麼時候開始學攝影的?」她轉換話題!希望改變沉重的氣氛,更意圖多知道一些關於他的事情。
「上高中時,有人送我一本攝影專輯,裡面是世界各地的自然景觀,紀錄著未經開發的美景。之後,我立刻跑去買了一台相機,開始學習攝影,也愛上四處捕捉美景的感覺。這幾年幸好有相機陪著我上山下海,否則我可能會變成在街頭遊蕩的不良少年。」那時根本沒人管他,父親埋首工作!大哥的精神也多放在課業上,全都忘記他的存在。攝影算是他排解寂寞的宣洩方式吧!
「那麼現在對你而言,攝影是興趣還是事業?」她之前就問過一次,但他的回答有些敷衍了事,於是她又再度提起。
她覺得他的作品有種震撼人心的力量,若只是玩票性質,不再繼續鑽研,是非常可惜且浪費的事。
「你聽過『陸鼎建設』嗎?」他不答反問。
「當然聽過。」她疑惑地點頭,納悶他為何突然問這個問題。『陸鼎建設』是國內營建業的龍頭老大,她怎麼可能沒聽過。
「那是我父親的公司。」他說出自己的身世時,還刻意觀察她的反應,是否會「見獵心喜」?
「這麼說來,你家應該滿有錢的,那你為什麼之前還誤導我,讓我以為你經濟有問題?」她的表情沒有多大改變,只是突然想起他先前的誤導害她說出想要資助幫他的話來,他一定在心底暗笑她的不自量力。
「我那時從頭到尾都沒說什麼,是你自己想歪的啊。而且竟然把我看成窮小子,你的眼光也太差了吧!」他無論怎麼看都像有錢人家的少爺,只有她才會將他誤以為是個窮光蛋。
通常會主動巴上他的女人,除了為他的外表所吸引外,絕大多數是因為他有錢人家少爺的身份,妄想當少奶奶。
只有她,在誤以為他是個窮小子後,還願意跟他在一起,甚至想資助他繼續攝影,和她這樣可愛的女孩在一起,是他前所未有的經驗。
「我怎麼知道.你的衣服東破一塊,西漏一邊,還有一臉鬍渣子,看起來就像是撿破爛的。所以我才以為你是沒錢買衣服。」她也很無辜啊!誰教他的衣物總是破破爛爛的。
「拜託,這是名家設計的頹廢風啊,竟被你批評得一文不值!」他哭笑不得地看著身上價值數萬元的「破」衣服。
「我怎麼知道,我對名牌又沒研究。」她一向對流行衣飾沒什麼興趣,認為那是花錢傷神的行為。
「看得出來。」陸風仔細看了她的穿著打扮,寬大簡單的圓領衫配上牛仔褲,的確跟流行扯不上邊,跟他以往認識的女孩的確是大不相同。
少了多餘的人工修飾.反而多了幾分自然美。
「不談衣服了,我們回到原來的話題,你爸爸跟攝影有關係嗎?難道是他不讓你繼續攝影?」她繼續探討原因。
「嗯。他要我幫忙管理家業,不願我再繼續攝影,認為那是沒有前途的小孩遊戲。我為了這件事,不知道跟他吵過幾次,最後乾脆搬出來住。」
「那你現在住在哪裡?」莫非他一個人獨居?
「我媽去世後,留給我一筆錢,我用那些錢買下那間PUB和三樓的房子,我現在就住在那裡。」
「原來那間Pub是你開的!」難怪他經常在那裡出沒。
「你不知道嗎?」這是公開的秘密。
李敏華搖搖頭,她對這類八卦消息沒興趣。
「這麼說起來,你都是一個人住嘍?」她比較在意他的生活起居,乏人照顧。
他故意逗她。「怎麼?難不成你想來跟我一起住?」
「不是啦!」她羞窘地否認。「我是想說你一個人是怎麼熬過來的?」
「還不是就這麼過來了。」她的關心讓他動容,這還是第一次有人問及他的感受,但他仍強裝出一副不在意的模樣,只是眼底的寂寞卻瞞不了她。
「你難道不能再跟你爸爸好好談談嗎?」
「很難!我跟我爸都是倔脾氣,一言不和就起爭執,往往談不到三句話就不歡而散。」
「那麼,你要放棄攝影嗎?」
他堅決地搖頭。「不。當完兵後,我計劃出國到世界各地看一看,捕捉最美麗的風景。」這是他第一次提到他未來的計劃,反正他這幾年開PUb所賺的錢,夠他遊走外地多年。
「你的PUb怎麼辦?」聽到他的計劃,她不由得一愣,因為他的未來並沒有她存在的空間。
「頂給人家嘍。」
「你不回來了嗎?」他連PUB都不要!是不是不打算回來了?!
「總會回來休養生息吧!」
「這麼說、台灣只能算是你的中途休息站嘍。」她的神情滿是落寞,若按照他的計劃,他畢業的那一天,也正是他們倆分離的時刻。
「也不能這麼說,這裡畢竟是我生長的地方,況且這裡住了一個你啊!」他認真地說道,這是他的真心話。
她心跳頓時漏了一拍。「別再說這種會讓人誤解的話。」他的眼神會讓她信以為真!
「我沒說錯啊!你是我的好友,這年頭知己可不好找,好不容易才找到一個,當然要好好珍惜。」反正她也說過只想當他的朋友,而且對他而言,知己好友的重要性的確遠遠超過女朋友。
因為女朋友是可以隨時更換的,而他在世上稱得上知己好友的人,卻只有她一個!
她苦笑道:「原來我的地位已晉陞到你的知己。」她並不知道在他心中的等級劃分,誤以為自己仍不夠格當他的女朋友。
「你不喜歡當我的知己嗎?」在他的認知裡,知己好友是另一種可以長長久久的關係!是永不分離的。
她搖頭甩掉妄想。「不,知己很好,我喜歡這個稱呼。」
「那就好。」他總算找到一個適合的稱謂。
「我們去找點吃的吧,我餓了。」她故意以輕快的語氣掩飾心底的遺憾,這樣也好,起碼知己不會有分手的一天。
「我知道有一家不錯的喔!」他聞言後拉她起身,快步走到車子旁,準備帶她下山吃飯。
陰錯陽差的誤解,讓他們倆的關係繼續曖昧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