睜開眼睛,看到藍瑟座在餐桌上,一邊看著雜誌一邊喝著果汁,兩隻腳丫子光裸的踩在地板上,夏末的陽光將她的身影勾勒出一層淡淡的金色——高毅沒用的發現,自己居然因為這樣就覺得美好了。
大概是聽到動靜,藍瑟將眼光從雜誌上離開,對她一笑,「醒啦?」
高毅轉動了下肩膀,「你起來多久了?」
「借用了你的浴室,又去了一趟便利店,大概一個小時吧。」藍瑟對他笑,「去梳洗吧,我賴做早餐。」
「你還沒吃早餐?」
「當然啦,你都大好人的讓床給我了,我怎麼可以自己一個人先吃呢。」
何況不管再怎麼安靜,做早餐總會發出聲音的,佔了他的床已經不好意思了,還把人家吵醒……
酒醉時可以兩光,酒醒了,總不能還是那樣兩光啊。
於是等高毅梳洗出來,很驚訝的發現原本只用來放微波食品的餐桌上放著現煮的咖啡,太陽蛋,烤的金黃的土司,還有生菜沙拉。
並不是特別的東西,可是,這是自己喜歡的女孩子字他家廚房弄出來的,意義當然完全不同。
藍瑟對他一笑「坐吧。」
「你手腳還真快。」
「那當然。」藍瑟笑了笑,「下次有機會做大餐給你,感謝你昨天沒有隨便把我丟到一家旅館就自己走人。」
「怎麼可能把你丟在旅館。」
「就……唉,之前我跟一個朋友去知本玩,原本是要開車從台東,花蓮,一路回來的,結果出差的男朋友突然早一星期回國,他咻的一聲就走了,把我一個人丟在知本,最可怕的是那天晚上他什麼時候走的我完全不知道,醒來就看見一張字條留在桌子上,讓我一個人好好玩。」
高毅聽了有點想笑,完全明白為什麼她會說,感謝他為什麼沒把她一個人仍在旅店裡,「就你們兩個女孩子去?」
「嗯。」藍瑟想,偽女生也是女生吧,重色輕友的衛躍嘉,「我一個住雙人房,一個人去吃兩人套餐,一個人參加雙人大自然教學,別人都是兩個人,我尷尬的幾乎無法摘下墨鏡……」
高毅光想就覺得好笑,「就這樣過了三天?」
「沒錯,因為他第一晚就飛回台北了,為了報復他放我鴿子,所以今年西洋情人節的時候,我就逼他要訂三人的套餐,破壞他的情人節晚餐。」
「你不跟你男朋友一起吃嗎?」
「我……」
這該怎麼解釋,她就是跟名義上的男朋友一起過的啊,只是同桌上的還有她男朋友的男朋友啊——她是唯一的女生,但另外兩個人都覺得她很干擾,拚命的把自己的餐分她,只希望她快點吃飽喝足甘願回家。
「我……我們已經過了熱戀期。」
高毅雖然聽出她的言不由衷,不過直覺告訴他不要追問下去,情人節卻跟別人一起吃晚餐,怎麼想都不會是高興的事情。
藍瑟也覺得這話題再講下去不妙,連忙轉移,「對了,我剛在弄早餐時,看到了冰箱上的東西,不是故意的,但剛好是中文……就……」
「東西?」他冰箱上貼了不少東西。
「有點像明信片的東西,上面印著一個拿花的小女生。」
高毅想了想,是瑪露寄來的卡片——大概是為了表達自己的誠意,所以很努力用了中文寫字。
寫著辦公室沒有他,她就覺得好無趣。也提不大起勁了,很想念他,希望他快點回羅馬等等。
「我沒有刻意要看,但就剛好出現在我眼睛水平的地方……」而且還香得不得了,藍瑟懷疑那張紙根本是泡過香水晾乾後才來寫的,兩公尺外就聞得到,連現煮的咖啡香味都壓不去。
「不要緊。」想想,又補上一句,「她是我的秘書,天性熱情。」
「秘書……這樣講來,我好像一直沒有問你,為什麼會回台北哎?」她扳著手指,「在羅馬有車,代表經濟能力不錯,有秘書,代表工作也有一定的地位,然後我看你的衣服都是設計師品牌,所以薪水也應該很好,我想來想去,都想不明白你怎麼會來我們公司當經理,而且還這樣突然。」
這下換男人想轉移話題了。
他能說什麼呢——「因為我喜歡你,忍不住接近你,可是我只想看看你,絕對不會做出任何會讓你困擾的事情」這樣嗎?
當然不可能。
「你是不是有什麼把柄落在方大志手上啊?」
高毅正在喝咖啡,聞言差點嗆到,「你想到哪去了。」
「因為我想不出原因嘛,如果你女朋友在台灣就可以理解……可是我記得你在這裡念大學時,沒有女朋友啊,只有一堆愛慕者。」而且那堆愛慕者送的東西還都進了她的肚子。
「我都可以回台灣讀一年書了,為什麼不能在這裡工作?怎麼說這裡也是我母親的故鄉啊。」
故鄉,這樣講藍瑟就懂了,尋根情懷,「那你媽媽怎麼沒有一起回來看看?」
「我爸爸工作太忙了,沒有時間跟她回來。」
「可你不是在嗎?」
「他們結婚以來就沒有分開過,我父親到哪裡出差都帶著她,所以我母親是不可能自己一個人會台灣的。」
藍瑟羨慕的說:「感情真好。」
「雖然我是他們的兒子,但看到父母五十幾歲還永遠像初戀,老實說,還挺驕傲的。」
「放心,你以後也一定會這樣的。」
「你改行當算命的啦?」
藍瑟豪氣十足的拍著他的肩,「因為父母的基因影響孩子的先天,父母的相處影響孩子的後天,所以你既有伯父伯母的專情基因,又在共同生活中耳濡目染,所以你以後的婚姻也一定是這樣……」
嗯,奇怪,好像有什麼不對勁。
藍瑟看看高毅,又看看自己,瞬間發現奇怪的源頭,——她的手竟然放在高毅的肩膀上!
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
但事實擺在眼前,由不得她不相信。
她的手,他的肩,中文叫做接觸,英文叫Touch,意大利文是……不管是什麼,這都不是她字典裡會出現的啊。
她只要跟男生有肢體上的接觸,就算只是禮貌性的握手都會從心理不舒服變成生理上的不服,而現在,她不但主動碰了高毅,還把手放在他肩膀上超過十秒。
十秒~~~
藍瑟不由自主的看著自己的手臂,很白皙,很光滑,很……沒有雞皮疙瘩的跡象……
高毅被她奇怪的舉動弄糊塗了,「怎麼了?」
「噓!」
藍瑟想了想,放下咖啡杯,把另外一隻手也放在他肩膀上,然後在心裡默數,一,二,三……
二十秒過去了,藍瑟研究手臂,依然光滑,依然白皙。
奇怪,這是怎麼回事?
難道他也是GAY嗎?
所以他碰到才一點反應都沒有……
可是,他怎麼看都不是衛躍嘉那個圈子的人……
「我可不可以握下你的手?」
高毅伸出手,只見藍瑟深吸一口氣,跟他握了手。
他的手非常大,乾燥,溫暖,藍瑟想,原來這就是跟男生握手的感覺。
「那個……我可以問一下你對將來婚姻的想法嗎?」
雖然覺得這個問題有點奇怪,但因為她的樣子看起來有點迫切,所以他還是回答了,「一周工作三天,剩下的時間用來陪老婆跟孩子,想住在郊區,要有前院跟後院,還要有游泳池,我想要教自己的孩子怎麼做木工,怎麼釣魚,怎麼划船,我只有一個姊姊,可是沒有一起生活,所以孩子想要多一點,想養幾隻獵犬,等孩子大點,想帶他們單車做歐洲環旅。」
藍瑟皺著眉頭想,他的婚姻想法中出現的是「老婆」這個明確的女性用語,而不是「喜歡的人」這種曖昧用語,所以他應該不是GAY——那為什麼她現在應經跟他握手超過兩分鐘卻一點不舒服的感覺都沒有?
高毅關心的問:「藍瑟,怎麼了?」
她的樣子看起來好怪。
一分高興,九分疑惑,表情呆滯的看著他們握著的手。
「高毅,我記得你不吃甜食對不對,雖然覺得甜食看起來可口,味道也不錯,可是因為吃了胃會不舒服,所以不吃,你有沒有想過一天,可以一口氣吃完半條蛋糕卻沒有不舒服的感覺?」不等高毅回答,藍瑟又說,「我現在就是這種情形,雖然是好事,但超出了我理解的範圍,我頭暈。」
「會不會你的恐男症真的好了?」藍瑟的小窩中,衛躍嘉一臉興奮的說,「在機場擁抱沒事,你說是因為沒預期看到他,驚訝過度來不及起雞皮,他背你上樓,你沒有拳打腳踢,也勉強可以解釋說酒醉,無法反應,但早餐時間是多麼寧靜啊,你又沒受到驚嚇,又沒酒醉,也沒不舒服,這就不叫偶然,這搞不好真的是你的恐男症正在消退的徵兆。」
藍瑟有氣無力的說:「是就好了。」
他原本也是這樣想,高毅說要送她回家,她說不要,自己跑去搭捷運,結果看到其他男生,還不是驚的想跑。
衛躍嘉聽了只覺得奇怪,「可是沒有道理啊,一次還可以說是偶然,可使這樣算來已經很多次了耶,喔,還包括你屁股裂成三瓣那一次,他還不是把手放在你腰上,一路扶你進房間。」
「所以我無法理解啊。」藍瑟歎口氣,往後一躺,「啊~~~」
「別亂叫啦,不然人家還以為我對你怎麼樣了。」
「他們都以為你是我男朋友,還會對我怎麼樣。」藍瑟轉頭看了一下再沙發上橫成一條的人,「衛躍嘉,我們以後怎麼辦,又不能假裝一輩子,我不能嫁給同性戀啊。」
「我也不想娶你。」
「我有什麼不好?」
「我明明愛的是成璽,卻要娶你,這樣對……對我對成璽來說不公平啊,相愛的兩個人不該被拆散。」
「等等,應該是對我不公平才對吧。」
她是心裡障礙,說不定將來遇到很厲害的心理大師,可以解開心結,解開心結後,她就可以戀愛。
但是衛躍嘉永遠不可能愛女人。
就算他被全天下的男人傷透心,也不會愛女人。
兩人就這樣你一言我一語的,開始說起感情世界的複雜——當然,大部分是他在說,她在聽。
她這輩子還沒真正戀愛過久得了恐男症,愛情對她的定義只存在電影和書籍,還有身邊朋友的遭遇。
靠在衛躍嘉身邊好舒服,但是沒有那種怦然心動的感覺。
怦然心動啊……藍瑟不由自主想起星期五方大志在會議室介紹高毅的瞬間,她真的覺得高毅閃閃發亮。
「有時候會覺得,這樣也挺好,多出很多時間,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想去哪就去哪,不用跟誰報備,可有時候會覺得,真的會想要一個人陪在身邊,不管好與不好,至少可以彼此分擔和分享。」
「你講到報備,我突然想到一件事。」
藍瑟已經習慣他小事化大的個性,因此只稍微抬了下眼皮,「哦。」
「等等啊。」原本在沙發上躺的舒服的男人突然爬起來,往自己包包翻翻找找,然後拿起手機按按按,「你看。」
「幹麼,又要炫耀成璽給你的甜蜜短訊嗎?是的話我不要看。」
這兩個噁心的人,每次都發那種膩死人的短訊,然後衛躍嘉就會肉麻當有趣逼她看,一面逼她看一面又說不好意思……
「這次不是啦。」把手機螢幕伸到她面前,「快點看。」
藍瑟睜開眼睛,看到銀幕上顯示著「同事失戀,在她家陪她,關機。」忍不住又瞪了他一眼,「幹麼給我看成璽的報告短訊啊。」
「吼,你看下發件人。」
狐疑的又看了屏幕一眼,這一看不得了,忍不住瞪大了眼睛。
藍瑟拿過手機,看到發件人顯示著兩個字:瑟瑟。
瑟瑟……就是她啊。
可她什麼時候發過這種簡訊啊,展望的女孩子們個個都跟無敵金鋼一樣,就算失戀也可以正常的上下班,沒人會在跟男友分手後黑著眼圈來的,根本不需要人陪啊,何況,她不記得這件事情。
看了看發件日期,更奇怪了,居然是前天。
前天她人還嘴在高毅家呢……咦?
藍瑟拿著手機,對上的是衛躍嘉笑瞇瞇的神情,「奇怪吧。」
「是很奇怪沒錯。」她一臉不解,「高毅為什麼要發這種簡訊給你?」
「那當然是為你好啊。」
「不太懂。」
「這讓本大師來給你解釋清楚。」男人在沙發上坐好,「如果是情侶,沒有哪個男人能接受自己的女朋友醉在別的男人家,發生這種事,百分之九十會吵架,他會用你的手機發這個短訊,就是因為以為我們是男女朋友,而他不想我們為了這種事情吵架,懂嗎?」
衛躍嘉頓了頓,「我整理出的順序是,你在餐廳喝醉了,於是他打電話叫我這個男朋友去餐廳接人,但沒想到我這男朋友正跟自己的男朋友在一起所以關機,又不希望你跟我因為喝醉不歸而吵架,於是發這個簡訊——女朋友跟男朋友說「同事失戀,在她家陪她,關機」很正常,也沒問題,不會吵架,天下太平——這樣用心良苦,你懂嗎?」
藍瑟點點頭,「你居然可以想到這麼多,好厲害。」
「那是因為有一次我和同事去夜店玩,沒聽到手機,成璽找不到人,結果隔天跟我大發飆,搞得我快跪下道歉了,只差沒斬雞頭發誓以後絕對不會發生這種事……等等,這不是重點,重點是,高毅這個人……你不覺得他很有趣嗎?」
「其實他很無趣哎。」藍瑟認真的說,「一板一眼,一個蘿蔔一個坑的做事方式,當一個單身男人的住處,碗盤擺的規規矩矩,環境可以清潔到天天打掃的樣,基本說來就是一個非常方正的男人。」
他呆了呆,然後歎了口氣,「我發現你不戀愛是好的,因為你男朋友如果沒有超強EQ,會被你氣得吐血身亡。」
「我又沒講什麼。」
「我說的『有趣』是耐人尋味的意思。」
「那你就講耐人尋味就好啦,為什麼要講成有趣,你講到有趣我當然會想到無趣。」
衛躍嘉忍住想抽筋的衝動,告訴自己要冷靜。
藍瑟沒談過戀愛,所以不知道喜歡與被喜歡的心情,身為她的好友,他得重頭教育。
「我覺得高毅非常的為你著想。」
「因為從小受菁英教育的影響吧,他們家在意大利好像是幾百年的姓氏了,中文說法就是望族了。」
「你以為望族生下來都是好蛋?望族也會出混蛋啊。」衛躍嘉繼續分析,「所以說他對你的著想,跟他的出身和教育無關。而是跟高毅與藍瑟有關,你看電視那張簽名版,你覺得他是那種走在街上隨便要人簽名的那種人嗎?」
「應該……不會。」她沒辦法想像高毅跟人要簽名的樣子。
「高毅這個人,我以前在學校也聽過他的一些事情,我覺得就算對方是比爾蓋茨或巴菲特,他也不太可能會做這種事情,可是,他在街上遇見夏洛伊雪曼居然會幫你要簽名,你覺得這代表什麼?」
藍瑟在遲鈍,也聽出所以然了,「你該不會覺得他喜歡我吧?」
男人鬆口氣,「還好,你沒我想的那麼笨。」
「可是……全世界包含你爸你媽我爸我媽在內,都以為我們在交往,而且會在三十歲前結婚,他條件那麼好,幹麼喜歡別人的女朋友。」
「所以他什麼都沒做不是嗎?」
「那你又說他喜歡我。」
「要追人太簡單了,約會吃飯看電影送禮物。但是要像他這樣不著痕跡的體貼,血藥很高的智商能量啊。」衛躍嘉往後一躺,順手撈過在一旁的毛毛抱在懷裡,「我原本還想說你跟我報備行程幹麼,在指導你那晚喝的爛醉如泥還住在別人家裡後,我突然間懂了,這個高毅,說不定是你的真命天子喔。」
藍瑟懷疑的看著他。
「你這麼害怕男生碰觸的人,可他每次碰到,你都沒有特別反應,這不就是很特別了嗎?」
「就說那都是有前提的嘛,驚訝,疼痛,喝醉,嗯,還有宿醉。」
「那你不會來試驗一次,找個和平到不行的環境,看看能不能碰碰他的肩膀,在握握他的小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