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築 >> 現代,台灣 >> 一見鍾情,暗戀成真,患得患失 >> 老闆愛吃窩邊草作者:火雁 | 收藏本站
老闆愛吃窩邊草 page 25 作者:火雁
    她一直被他盯著,不發一語的他,只凝著她看,像在隱忍怒氣那般。

    近來,他老是這樣。久了,她也不會怕了。

    「我已經辭職了,現在不是你的秘書了。」知道他還沒有看到她的辭職信,她也不等他說話,直截了當地告訴他——「我今天是來收東西的,謝謝你這三年來的照顧。」深深一鞠躬,她要走了。彎下腰來正好可以掩飾她眼裡隨時都要彈跳出來的淚。

    「我有准嗎?你哪只耳朵聽見我說你可以走了!」她不開口說話還好,一說話就讓他氣得要爆肝,還真有本事啊!

    「不走還留下來做什麼?我已經很清楚你選擇了蜜雪兒。」他要她眼睜睜地看著兩人再進出飯店嗎?「我走不是正好嗎?你和蜜雪兒不必費事再去飯店幽會。」

    「蜜雪兒跟我們的事無關,你犯不著把她扯進來。我問你,你什麼時候告訴她們我們的關係的?」他不認為蜜雪兒的事有解釋的必要。

    「你不要把責任推給我,明明就是你想要讓我難堪才放出消息的。」還把帳栽在她頭上,她從來就不知道他有這麼惡劣。

    「什麼意思?」他瞇起眼,難道不是她主動說的?

    「反正這件事與我要離職無關,我也不想討論了,我拿好私人物品就走。」她想他大概也會像待她那樣,和蜜雪兒的戀情會否認到底。她都被他當成地下情人那麼久了,想必蜜雪兒也在他的要求下,同意當地下情人。

    「你聽到了,我沒有准許你離職。」他面上布著危險,一股蓄勢待發的氛圍蔓延了開來。

    她深吸了口氣,「仲桀,何必呢!都三年了,你還是不瞭解問題是什麼?」

    「那你就說給我瞭解。走,就能解決一切嗎?逃避是懦夫的行為!」

    他是真的不瞭解!見他絲毫不認為她要離開完全是因為他自己本身,她不由得輕歎一聲,「你不要婚姻,但我想要。」

    她說得沒錯,他是不要。

    他緊繃的臉色讓她知道即使她離開了這麼多天,仍未讓他有所覺悟。「或許蜜雪兒符合你的要求,我退出,成全你們。」

    簡簡單單的一句話要說出來卻很困難,退讓沒這麼容易,除非她真的死心還有痛下決心,這兩者缺一不可,她好不容易具備了這兩者,就該好好利用。

    喬仲桀硬著聲問:「那家呢!你也打算不回了?」

    「你有蜜雪兒呢!我若回去豈不是尷尬,就留給你們吧!」

    看她說得如此決然,他不禁為自己的多情氣惱。

    對一個隨隨便便就退讓感情的女人何苦執著?縱使在一起這麼多年,她仍可對感情說放就放,與她相比,自己豈不是太堅持,強求一分感情不是他會做的。

    對於蜜雪兒沒住在他家的事,沒必要提了。「既然你都決定好了,那就走吧!希望你不會後悔。」

    聽到了他宛如宣判的話,她內心像是遭到了莫大的打擊,有驚愕、有痛、有傷心,他不要她了,不再為這分感情做出挽回了,不……

    她眼底承載著滿滿的水珠,但拒絕在他面前落下,他都不在乎了,她何必為此哭泣?

    「我不會後悔的,你保重!」說完,她快步離開,拒絕再去想這三年來自己的荒謬和癡傻。

    「該死!」他低咒了聲。

    他要的不是這樣,明明要她進來的那時,他想好好談,冷靜、理智的談,要她回家,他想說:他想她。

    明明聽見她公開兩人的事很不悅,但他沒有對此太過生氣,至少沒有想像中的憤怒,她說不是她說出去的,他想說:他信她,這次算了。

    可這些他通通都沒有說,反倒說了一堆該死的廢話,看他多失控,做了一堆莫名其妙的事。好了,現在她連家都不回了,鬧成這樣,好受嗎?他暗罵著自己,惱恨不已。

    她可能不會後悔,因為此時最後悔的人是他。

    接著,他看到了她的辭職信,她不是唬弄他,是真的不幹了。他咬著牙,用力地將它撕掉,像扯爛玩具的任性孩子。

    第10章(2)

    沒有想到分手會是這麼容易的一件事。

    說說幾句話,包袱款一款,瀟灑走人,連一滴以為會傷感的眼淚都流不出來……這是離開喬仲桀的家三個小時後,齊君蔓所得到的結論。

    她看著那只三年前由租屋處帶到他家的皮箱,這個皮箱從喬仲桀那兒又跟著她流浪到新找到的房子裡,裡面裝著的不再只是衣服,也有屬於他的回憶。

    為了徹底忘了喬仲桀,她要遠離所有與他相關的地方。

    三年……

    想不到短短的三年,能夠與他沾上邊的地方是那樣的多,讓她想找個沒有他的地方留下都覺得困難。

    居留的地方是如此,在腦子裡揮之不去的他的身影就更別提了。

    可怕的習慣、可怕的他。

    他影響她如此之大,以後她要怎麼才能過著沒有他的日子?

    既然知道離不開他、既然明白自己有多麼愛他,那麼,為什麼還要離開他?

    因為……他不想要她!

    他要的是男女之間的愛情遊戲,不要一紙婚約,那代表著什麼?代表著他不要允諾未來。

    他不想愛她!

    他愛的是與她之間的歡愛,那麼,任何一個女人都可滿足他的需求,就好比送上門來的蜜雪兒,送到嘴邊的肉,沒道理不吃不是嗎?

    齊君蔓清楚他不要婚姻、不要束縛,他可以提供優渥的物質生活給她、可以讓她沉醉在他的溫柔包覆之下,就是不能給她充分的安全感與承諾一輩子。

    她不要這樣!

    已經二十六歲的她,不能再這樣等待下去。三年前,她或許還存有非常美麗的浪漫想法,期待自己可以改變他;但三年過去,什麼浪漫、幸福理想全是一場空,她不再幻想,不再做無謂的「掙扎」了。

    她知道有夢最美,但她已沒有夢,是離開的時候……

    「……所以你現在在新家!做得好,你早該這樣。新家的地址給我一下。」卓芸和她通著電話,抄完地址後,她繼續道:「距離你公司好像有點遠。不過習慣就好,我過兩天去看你。你搬家我都沒有幫到忙。」

    「不用了啦,沒什麼東西好搬,而且我這邊沒欠什麼,你還是忙你的婚事吧!

    想不到要結婚瑣碎的事這麼多,你要好好注意身體,懷孕的人不要太勞累。「

    「唉,說到這個我還真後悔說要結婚,累死人了。」

    儘管卓芸是在抱怨,但齊君蔓仍聽得出她的幸福,如果能夠,她也想這樣呵!

    這種甜蜜的負荷她想試試呀!

    「……不聊了,你好好休息吧!明天要開始新工作了不是嗎?」

    「嗯。」

    「那就先這樣吧!拜。」

    「拜拜。」她放下電話,卓芸建議的對,忙碌的生活可以讓她忘卻不愉快,也只有適應新生活,她才能早日從分手的失意落魄走出來。

    翌日——

    換上昨天從百貨公司買回來的新衣新褲,齊君蔓滿意地朝著穿衣鏡裡的自己點頭,從今天開始,她要展開新生活了。

    瞧,開始就是有這麼簡單!一點都不難。

    她以前就是想太多,總以為自己離不開喬仲桀,才會將離開視為畏途,拖了這麼久。

    不過無論如何,現在總算是跨出了第一步。

    她再次看著鏡中的自己,無意間瞥見鏡裡反映出的時鐘,指針已經指向七點十分。

    「啊!快來不及了。」她趕緊轉身拿了擱在床上的皮包還有悠遊卡,從今天起,她得搭捷運上班了。

    可是顯然她的新生活並不順利,才到了捷運站,她要搭乘的捷運從她面前呼嘯而過,那豈只是一個挫敗了得。

(快捷鍵:←)上一章  老闆愛吃窩邊草  下一章(快捷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