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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人配不配?! 第十章 作者:孟妮
    隔天,廖至偉將他的東西開始打包,計算機固定他最先搬走的,然後他只簡單的告訴她一句——「我要搬走了。」

    「搬走?」

    「我車子修好了,妳的計算機也早就修好了,我應該搬回去了。」

    「嘿,這也好,你不用再嚷我洗澡洗得太慢了。」她笑得有些苦澀。

    「妳也不用再看到這些劃時代發現的破銅爛鐵了。」

    他俐落地將各種東西都打包好了,這段日子以來,他在她這邊也留了不少東西,現在要搬走,竟也有好幾大箱。

    東西搬完後,他淡淡地看她一眼,揮揮手後,關上門就走了。

    凌芬愣愣地坐著,環視著滿屋子。怎麼他的東西一搬走後,屋子竟是這麼的冷清,耳邊沒有他慣聽的ROCK,也沒有他寬厚的背影,浴室裡少了他的換洗用品,這小屋子怎麼變得這麼大?

    等她獨自一人在屋裡趕稿時,竟脫口而出——「至偉,幫我捏捏肩膀,我肩膀好酸喔。」這才想起他已經離開了!

    這傢伙自離開後,連打通電話來都沒有,說來就來,說走就走了!而她的家裡也開始恢復了當初的凌亂,陽台上的花也長的不好了。唉,連花都想念他了!

    他離開後的這段日子,讓她好好地想一些以前沒有想過的事情。小時候她只覺得看他不順眼,他頑皮又愛瘋是附近的孩子王,這在從小文靜的她的眼裡看來,根本是一個十足十的小壞蛋。但只要一發生事情,她第一個想到的都是他,只有他能幫她擺平一切大大小小的雜事,有他在她就安心!

    他是她這一生中除了父母以外,最熟悉的人了。這一段的同居生活,更是將兩人緊密地聯繫在一起,每天一回家看到一屋的冷清,心裡就更加地想他,思念泛檻成潮,多少個夜裡她在夢裡驚醒,在黑暗裡,她一個人哭了。

    「可惡的傢伙!這時候你顧慮你的自尊幹麼,我是女生耶,也不會讓讓我」低低的聲音在屋裡響起,還伴有她恨恨地擊著枕頭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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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小姐嗎?我是任剛,今天去參觀新竹科學園區的廠商……」

    凌芬強打起精神。自從至偉搬出去之後,她全副的精神都投入在工作裡了,任剛也樂得配合,讓她和自己朝夕相處著——從家族的聚會到公司開會,都能看到她的身影。

    然而,她只顧專心收集著各種文字資料和人物訪談,著手開始寫任氏家族史,她想盡早寫完,所以專心一志地工作著。

    只是,她根本沒想到,躲著一個人的時候,偏偏就是怎樣也躲不掉!任剛居然帶著她走在屬於「凌迅電子」的園區裡。

    「今天和『凌迅』的廖至偉約好了,希望能和他合作,不然最低的限度也要請他轉讓一些相關的技術。」任剛向凌芬解釋著。

    「啊?廖至偉?」她圓睜著眼。

    「是的,妳不也認識他嗎?」

    凌芬喘喘不安,困難地吞嘸一下口水。「呃,是呀,我認識。」

    她額上幾乎冒出冷汗,不禁苦笑了一下。望著要走進去的總經理室門,她在心裡給自己暗暗地打氣。

    至偉能吃了她不成?仔細一想,她還沒有到他的公司來過,她只知道他辦公室在台北,在新竹好像有一個廠。再說,她也好想再看到他喔!都已經有兩個星期沒看到他了。

    「任總經理,請這邊語,我們廖總經理已經在等你了。」助理於莉帶著他們進去隔壁的會議室。

    倍大的會議室裡已經有不少的人,包括了至偉和朱屏、還有王振華。至偉看到她的瞬間,黑眸一瞬也不瞬地緊盯著她,喧擾的人聲似乎靜止了,兩人的目光膠著著,不知過了多久,恍惚中聽到任剛的聲音。「宋小姐?宋小姐?」

    他的聲音裡有著困惑,凌芬收回了目光,轉向身邊的任剛,溫柔地一笑。

    「各位,這次的會議可以開始了,我想在座的每位大家都認識了,但還是簡單地介紹一下,這位是凌迅的總經理廖至偉,我是凌迅負責美國和歐洲業務和研發的王振華」只聽見王振華循序地介紹著。

    坐在至偉身邊的朱屏,輕攏著頭髮,淡淡地看著她。和多年前一樣,在泠冷的目光中有著敵意,只是她如今隱藏得很好。然而不變的是,與會中的男人或正面或偷偷地,都毫不掩飾地投給她愛慕的目光。

    任剛溫文地介紹完自己之後說:「這位是作家宋凌芬小姐。」凌芬淺笑領首,由於她和任剛一起出席,任剛對她的態度和別人不一樣,很自然地讓人們以為他們的關係非比尋常。

    面對會議室裡兩位出色的女性,男人自然樂得賞心悅目。隨著時間慢慢地推移,轉向注視凌芬的目光也越來越多。她耐人尋味,有一個像是隨時上揚微笑的唇,讓人如沐春風,就像面對山林清泉,說不出的舒服。而朱屏雖然艷麗搶眼,一下子吸引住人的視線,但她冷漠高貴得就像一株可望不可親的蘭花。

    只見廖至偉依舊三一言不發地盯著凌芬,不怒而威的氣勢讓人望而生畏。他臉色越來越難看,只有王振華察言觀色地多次打著圓場,會議就在這樣外表平和、但暗地裡波濤洶湧的狀況下結束了。

    見他們散會後仍然繼續地討論著,凌芬幾乎是落荒而逃地躲到了化妝室裡喘氣。至偉好像一隻虎視耽耽的大老虎死盯住她這只獵物,在他的視線下,她幾乎無法遁逃。他的目光大膽而專注,令她只能垂著頭、坐立難安,幾乎想縮在桌子底下躲避他炙人的視線。

    她拿冰冷的手去摸著自己脹得緋紅、發熱的臉,鏡裡的眼睛燦如星晨。她愣愣地看著自己,從鏡子的反射裡,她看到朱屏走進來。

    朱屏擺著模特兒般的身段進來,淡淡地睨她一眼。她在化妝台上,拿起口紅慢慢遞補妝。凌芬輕拍一下臉頰,準備走出去了。

    「他是我的!」朱屏透過鏡子反射慢條斯理地說。

    她看著鏡子,兩人的目光在鏡中相遇。凌芬不打算假裝聽不懂,她平靜地說:「妳不需要和我說。」

    朱屏輕笑了一下,但笑意沒有達到眼裡,她冷冷地睥睨,讓凌芬想到古希臘的神祇。

    「只是告訴妳一聲,讓妳不要哭得太傷心。不過,任家的大少爺也不錯。」

    「妳愛他嗎?」凌芬懶得解釋她誤會了,只想知道這個她關心的問題。

    「愛?只有妳們這種愛風花雪月的作家才會想的問題,男女在一起是利益的結合、是最好的投資組合。」

    凌芬靈透地注視著鏡中的她,突然覺得朱屏沒有那麼漂亮了。她再上上下下地好好打量她一下,嗯,臉蛋是臉蛋、身材是身材,但怎麼覺得她好像少了一些光彩。

    「我勸妳早點放棄吧!至偉是聰明人,他知道怎麼讓自己的王國擴大領土。」

    凌芬的目光清明而堅定,在這時候她突然有種滑稽的感覺,兩個女人就這樣拉開戰火——一個富家女和一個窮女人爭奪一個男人!富家女言語苛刻要斥退窮女,呃,她不算窮啦,但和他們這種家產好幾億的人比起來,是跟窮人沒有什麼兩樣啦!

    這不是和電視的肥皂劇一樣嗎?可是,她不像電視劇裡的窮女人一樣,她的眼睛沒有紅呀!她也不打算哭哭啼啼的,她打心眼裡一直瞧不起那種女人,連捍衛自己愛情的勇氣都沒有!

    凌芬沉思了一下。「至偉自己就可以赤手空拳打下一片江山,妳認為他需要靠妳來擴張自己的領土的話,那妳就太小看他了。」

    朱屏的眼神瞬間如罩寒霜,她補好了唇影,冷冷地掃了她一眼。「我要的男人從來沒有得不到的!」

    「他是我的!」凌芬平靜的敘述。

    想起他從背後環抱著她,臉上揉和著霸道和孩子氣,他在她的耳邊輕聲對她說這句話時,聲音愉悅開懷。她心裡不禁一熱,那還不到兩、三個禮拜的事情而已。

    朱屏的臉上閃過一抹狼狽,但只一瞬間而已就消失無蹤了。她輕哼一聲。「妳確定他愛妳嗎?愛到可以放棄其它唾手可得的東西嗎?」

    朱屏滿意地看著凌芬臉上的遲疑,浮起一個笑容後,轉身離開。

    凌芬也走出了洗手間,正要轉向會議室時,至偉在轉角處猛地在她面前出現,嚇了她一大跳。

    「你嚇死人了!幹麼這樣子突然出現?」凌芬瞪著他,一手輕拍著胸口。

    他悶悶地看著她,這幾天不見,至偉看來也削瘦了起了她不禁有些心疼。

    「妳最近好嗎?」

    「很好呀!吃的好、睡的好,能跑、能跳的。」

    凌芬試圖繞過他,但至偉一直件在她面前,他兩手握住她的肩膀,兩眼又熾熱又深、忱的揪著她。「我好想妳。」

    一種酸酸甜甜的滋味瞬間湧上心頭,但前面的走道人來人往的,至偉背對著他們,而凌芬看到了他們好奇地看著他們兩個人。

    「至偉,我是你什麼人呢?我不知道你想要幹什麼?」

    他皺了皺眉頭。「我對妳是什麼心意,妳不知道嗎?這幾年的e-mail妳沒有看嗎?」

    「e-mail?」

    她看到任剛和振華以及朱屏在前方看著他們,她只好掙開他的手、匆匆地離開了他。

    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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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她打開了收件匣,整理著以前的郵件。好幾年了,成千上萬封的郵件她都捨不得刪。其實是她老怕刪了會有問題,所以寧願讓那些郵件都待在原來的地方。她移動著鼠標,從最早保留的郵件開始看。

    至偉在一開始有計算機後沒多久,就對計算機發生強烈的興趣。她的計算機都是他一手維修安裝的,有各種各樣方便的工具和遊戲。在他出國唸書的時候,兩人的聯絡很多都是靠e-mail。她點選著那些信來看。

    鴨蛋:

    這裡天氣乾爽怡人,和台灣的潮濕悶熱不一樣、在台灣的妳好嗎?記得,計算機沒事,不要亂刪,還有,不是每個人都是好人,對人小心一點。

    無聊的偉

    他從小就是個孩子王,不管到哪裡都招人,性格也堅毅。而她是「零分」,以前他有時也會故意叫她「鴨蛋」。

    她點選了郵件,中附的執行檔案,屏幕裡跑出一個可愛的小男孩,小男孩的眉目一看就知道是至偉。他滿屏幕地玩耍著,一會兒玩球、一會兒打呵欠,她忍俊不禁地笑了。

    記得第一次看到時,沒好氣地想到這傢伙太無聊了,居然還設計了這個小程序,就把程序給關閉了。這一次,從這小男孩身上她看到了以往的影子,她愛戀地將鼠標在他身上點了兩下。

    屏幕裡的一角滾出了一顆鴨蛋,滾到了小男孩的面前,他好奇地用手抓了抓,那鴨蛋裡砰出了一隻小鴨子。他湊到小鴨子的面前,小鴨子用瘦小的翅膀用力地拍了一下他的臉,然後仰著頭高傲地走了。

    他一路追著小鴨子,又獻慇勤又討好的,但小鴨子都不領情。然後他又要寶又裝死的,小鴨子才嘻嘻哈哈地被逗笑了。他將小鴨子舉起,輕輕地吻著牠,然後就從這個KISS裡面跑出了一顆紅心,那紅心慢慢地擴大,然後佈滿了屏幕。

    她咬著唇,眼裡慢慢地凝聚了一層淚霧,在淚光中看到屏幕是無數顆的小紅心。這是三年前的信了,那時是他到麻省唸書時發給她的,她一直沒有把這程序執行完過。

    她又點選了一封信,這信是在幾個月前他從美國發的。信裡面是一個音樂文件,她以前沒有軟件可以聽,所以一試不能執行後,她就沒再開過這封信了。現在她有安裝軟件可以執行了,只聽見嗽叭裡傳來他的聲音——

    「咳,再來我要演唱一首歌曲獻給一個特別的人,希望她能好好地聽一聽。」

    吉他聲清脆地響起,兩、三聲的撥弦將她帶進另一個世界裡。她知道他曾學過吉他,但沒聽他好好地彈過什麼曲子,想不到他彈得還不錯。

    阿芬阿芬幾時辦嫁妝,我等得快發狂

    今天今天妳要老實講,我是否有希望

    雖然我是個窮光蛋,人也長的不怎麼樣

    但是妳要想一想,看看自己的粗暴樣……

    歌聲又戲語文深情地演唱著,他的嗓音低沈又富磁性,她又哭又笑諦聽著。記得大學裡有一年,在一次營火晚會裡,在眾人的起哄中,他就拿著吉他對著她唱這首久遠的民歌。那時身邊的人又是笑又是鬧的,在燈光昏暗處,只見他的臉龐有著一種專注,眼裡像有一絡小火焰在熊熊地燃燒著,又熾熱又強烈的感情在他眸裡閃動。她當時只覺得又窘又氣惱,氣惱至偉明知她臉皮薄,還在眾人面前這樣地戲弄她,她當時扭頭就走。

    有好幾封的郵件在這幾年中,就被她漫不經心地忽視掉了。在信中他都透露了信息,一句文一句古老的情話。

    她愣愣地發著呆,不知道過了多久,直到一陣電話鈴聲打斷了她。

    「凌芬。」電話裡傳來曼英興奮的聲音。

    她吸了吸鼻子,忍著淚水,但聲音仍帶哽咽。「怎麼了?」

    「剛剛振華告訴我一件事,我想我得告訴妳才行。」

    「嗯,」她深吸一口氣。「妳說。」

    「他說,他最近在看廖至偉所設計過的程序、還有他公司的商標,發現裡面都有一句話」她停頓了一下。

    「什麼話?」

    「振華說應該讓妳自己看,他剛發了一封郵件給妳了,妳自己打開來看吧!」

    掛掉了電話後,她懷著上心志不安的情緒。他講的是什麼樣的一句話?是和自己有關係的嗎?她移動著鼠標,點選了最新收到的一封信。

    信裡面節錄了一段又一段的程序代碼,共長達幾十頁,細細麻麻的看來像是無字天書。但振華細心地把規律的字都圈選出來,然後轉換成字碼,十幾個程序裡都寫著這樣的話——我愛宋凌芬。

    最後一個是圖檔,公司的商標在水印的處理下,裡面所排列的字碼解讀出來後,依然是那句——我愛宋凌芬。

    一聲嗚咽從她的嘴裡逸出來,眼淚像開闊的水龍頭再也控制不住地流出來,她緊措住嘴,失聲哭了。

    他說了!他說了一遍又一遍,不是用言語,而是用他獨特的方式表達了!她該知道的,她早就該知道的。天啊!好傻、好傻,自己就這樣傻了那麼多年,難怪他總是沒好氣地說她是大笨蛋。

    一次又一次,從小到大不論遇到什麼事情,他總是在她身邊,他是她第一個想到的人。在他出國的日子裡,她的心裡一直覺得若有所失,卻仍然逞強地告訴自己,終於能夠不用再遇到那個傢伙了。只是自己根本沒有察覺,其實他早已深入她的骨髓,成為她密不可分的一部分了。

    這次的心痛讓她自覺!是他,一直是他!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她不只習慣了有他在身邊;他不在的時候,她的目光也不自覺地追逐他。

    好想、好想見到他喲!她全身億萬個細胞都在吶喊——見他、見他!是的,我要告訴他,告訴他自己早該和他說的話。

    自己真傻,愛情要勇於去爭取,自己所愛的男人,就不要輕易的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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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於一間高級的餐廳裡,這間以可以俯看台北市的夜景聞名的餐廳,向來是情侶們約會的最愛。

    在靠窗的桌邊,曼英和王振華兩人有說有笑的,放在餐桌上的手十指交纏著,兩人的目光更是自始至終都沒有離開過彼此。而坐在一旁的凌芬更是顯得落寞。

    「曼英要跟你回美國嗎?」凌芬問,心中有著不捨。

    「不,他要跟我留在台灣。他和至偉商量,美國的部分就交給別人做。」曼英輕睨了一下振華不安分的手;振華則咧著嘴、傾身親了一下她的臉。

    凌芬帶笑地看著他們,他們真是天造地設的一對,兩人之間的吸引力強得分不開,看來曼英已經成功地繫住了王振華的心。

    凌芬也刻意地裝扮過,一頭及肩的頭髮結了起來,露出她修長、美好的頸子,幾絲垂下來的髮絲襯著她白宮、古典的瓜子臉,看來清麗優雅。她輕點朱唇、淡掃蛾眉,長長的隨毛下是一對黑亮、靈透的眸子,盈盈然吱吱然,掀得人砰然心跳。

    她一身貼身的黑色禮服,勾勒出她苗條、美好的身材。

    感到兩道灼人的視線,她回過頭去,看見一側走來的廖至偉。他愣愣地看著她,她淺笑盈盈,一路目迎著看他走過來。兩人的目光怎樣也分不開,振華和曼英看了不禁相視一笑。

    「怎麼回事?」至偉是問振華,但他眼睛仍貪婪地看著凌芬。一段時間不見了,她美麗依舊,依然揪得他的心發痛。

    「哥兒們,我都已經找到人生伴侶了,也不忍心看你再打光棍了,所以想介紹一個秀外慧中的女孩給你,夠義氣了吧!」

    「你們在幫我相親?」

    「是,我請振華幫我介紹的。」凌芬仍是含笑地看著他。

    「妳?」看來他仍處於震驚狀態,中。凌芬好心情地笑了,平常看他口才便給的樣子,難得看他像現在這樣呆呆的樣子。

    「好了,我們這兩個媒婆要識相地退場了,你們兩個年輕人慢慢地談吧!」說完,曼英和振華兩人攜手離開了,留下兩個癡癡相望的人。

    此時,在燈光朦朧中,凌芬看著這個她認識了一輩子的男人。他一身西裝筆挺,不同於平常的隨便穿著,看來成熟、挺拔而有魅力。在燈光中,她臉上漾著一個笑容。

    「為什麼要和我相親?」他疑惑地問。

    看來再聰明、專業能力再強的人,面對愛情,還是反應遲鈍,凌芬又好笑又好氣地想。

    「因為我想。」她仍是一臉的笑靨。

    許久後,他的臉上才慢慢地浮起了一個笑容,然後他的嘴越咧越大、整張臉都發亮了。他擠到她身邊的沙發上,手摟著她的肩,她輕歎了一聲靠著他。

    「妳過的好不好?」他依戀地聞著她身上的氣味。

    「很好呀!一個人過得自在多了,省得多個人,連轉身都沒有地方。」她斜瞄了他一眼,故意如此說。

    「那真可惜,我倒喜歡兩個人吵嘴的日子。」

    她噗哧一笑。

    「我上個月薪水是一百一十六萬五千塊,還有其它的收入大概是幾十萬吧!每個月的薪水不大固定,年終股利分紅的錢也不三疋,我需要有人來幫我管帳。」

    「什麼?」

    「我告訴過妳,只有我未來的妻子才能知道我每個月的薪水。所以宋小姐,妳可以嫁給我嗎?」

    「什麼,你你」她的臉馬上燒熱了起來,一路紅到了耳朵。「哪哪有哪有那麼快的!」

    「好吧!」他一副忍痛的樣子。「那我們先訂婚好了。」

    「啊」她訥訥地說。「這太快了吧!」

    「不然妳要我不明不白地跟著妳嗎?妳總得給我一個名分吧!」看他一副義憤填膺的樣子,她不禁噗哧一笑。

    「我想念妳的狗窩、想念妳泡的咖啡、想念我們一起上下班、想念妳的一切一切。」他深情地說。

    「那你為什麼要搬走?」

    「我當時氣瘋了,生氣的人都沒有理智,事後我越想越後悔。」他一攏眉。

    「那你怎麼兩個多禮拜都不聯絡?」

    「只有我為妳相思不公平,我要給妳一點時間,讓妳也想想我。」

    她心裡湧起各種情緒,低頭看著他愛憐地愛撫著她的手。他的手又大又有力,就是這一雙手,陪著她走了十幾年,他將臉埋在她的頸邊。

    「一個男人的青春是有限的,我都等妳十幾年了,妳也該為我負責任了。」

    「你又不正經了!」她白了他一眼。

    「小姐呀!我再正經不過了,隨便妳去問什麼人,都知道我心裡只有妳,只有妳不知道。」他抱怨地說。

    她莞爾一笑。「你什麼時候開始心裡有我的?」

    「十一歲吧!」

    「你騙人!」

    「是真的!那天領獎時,看到一個小女生過來揍我一拳後,我就像門線路一樣短路了,臣服在妳的暴力中。」

    她懷疑地上下打量他,怎麼也想不出他一切的所作所為有什麼柔情可言。

    「你之前怎麼都沒有追過我?」

    「小姐呀!天地良心,我這麼努力地在妳面前晃來晃去了,妳還說我沒追妳。」

    她努力地想了一想。確實,從小時候起,他就找各種各樣的理由不定時地出現在她家,除了他出國三年的時間沒見過什麼面外,他這麼高頻率的出現確實奇怪。

    「妳沒拿正眼看過我,我只好安慰自己說妳年紀小,情感沒有發育完全,所以看不到我這一個為妳癡心守候的男人。因此我很努力地打退其它男生,最起碼讓妳只能看到我。哪知道回國後,妳還是不理我。唉!妳不知道我的心痛了好幾回。」

    「我以為都沒有人追我!」她瞪著他。

    「我從小就看上的人,怎麼可以拱手讓給別人,那些男的一律被我打無赦!」

    他笑得好得意,說完,還在她臉上親了一下。「這下子,終於可以光明正大地再吻妳了。」

    「再?」

    她疑惑地看他一臉的詭笑。「好哇!廖至偉,那天你沒睡是不是?」

    他緊緊地抱著她,阻止她的拳頭往他身上招呼。「我要是不裝睡,一定被妳打死了。」

    她又好氣又好笑地看著他,這個跟她糾纏了十幾年的男人,竟真的如父母朋友所言,傻傻地等候她一人,她竟遲鈍到現在才知道!

    她輕哼一聲。「那你怎麼和朱屏黏在一起?」

    「朱屏?那是業務的關係難免有些接觸,嘿,妳吃醋了!」

    她瞪了他一眼。「你明明明明吻過她!」

    「什麼時候的事情?」

    「還裝傻!在幾年前,我親眼看見過的。」

    「幾年前?什麼時候?」他皺著眉,苦苦思索著。

    「你出國唸書的那時候,我看到在校園裡你們兩人接吻。」她撇過頭,不想看著他。

    他沉思了一會兒,隨即緊盯住她。「妳看到了?那是她主動吻我的!」

    「哼!」

    他將她扳過身來,兩手捧著她的臉,一臉的真摯。「真的,是她自己親我的,我發誓我絕對沒有那個意思。」

    「她那麼漂亮,每個男人都會為她心動,而且那時你也說了,她很漂亮。這麼多年了,現在她對你仍然有意。」

    「妳已經把我折磨得快不成人樣了,我哪來的力氣去看別的女人。」

    看著她仍遲疑,他的眼睛一瞇。「是不是因為她,所以那天晚上妳才對我發那麼大的脾氣?」

    她沉默了。幾年前的那夜第一次被他揭開來講,雖然時間已經很久了,但那傷痛和他的離去,仍讓她心傷一段時間。

    「我以為妳拒絕我對妳的示愛,受到打擊,我就跑去美國了。」

    她沉默了。想到當年兩人都太過衝動,沒有把事情講清楚,以至於錯過了這些年。還好這次兩人成熟得可以坦誠相告。

    他低咒了一聲。「妳當時為什麼不問我?如果妳問我的話,我們的孩子都有好幾個了。」

    她臉一紅,捶了他幾下。「你要我怎麼問你,我都快氣死了!」

    他的臉上又咧了一個大大的笑容,親暱地磨蹭著她細嫩的臉頰。「那是不是表示妳在吃醋。」

    「你沒正經!」

    「說嘛」他的尾音拖得長長的。

    「我還沒有開始吃東西」

    「說完再吃。」

    「……」

    「說嘛……」

    凌芬沒轍地看著他,他看來就像是一個要糖要不到的小孩,一副撒賴的樣子,這哪有什麼成功青年企業家的樣子,她只好胡亂地點點頭,他則興奮地在她臉上親了又親。

    「那你也告訴我。」

    「告訴妳什麼?」

    她輕一噘著嘴,不依地瞪著他。

    「小姐呀!妳要我處理信息,妳也得給我一點資料吧!」

    她歎口氣。「罷了!我一輩子也別期望我們能夠達到『心有靈犀一點通』的地步了。」

    「怎樣算『心有靈犀一點通』?」

    「我看著天上的月亮說『明月幾時有,把酒問青天』的時候,你能夠回答『不知天上宮闕,今夕是何年』,而不是告訴我,下個月的今天就可以看到這樣的下弦月。」

    「我都不敢指望妳聽得懂『磁波共振』是什麼,妳還敢嫌我!」

    她不滿地道:「每次你都隨便亂扯,偏離主題,害我都快忘記要問你什麼了。」

    「好!那我們回歸正題,妳要我說什麼?」

    她瞪著他,心裡不免再哀嚎一聲,這傢伙真是太沒有情調了!算了,去他的女性的矜持,對他只能直接一點了。

    「我問你,你愛不愛我?」

    他悶笑一聲,看到她不善的眼神後,趕緊說:「愛!我愛妳,我已經說了好多、好多次了。」

    「你用那種寫程序的方式告訴我,我哪看得懂,要不是振華告訴我,我一輩子都不知道。」

    「我含蓄,我只會用妳看不懂的方式表達。」

    她噗哧一笑。這傢伙含蓄?那大象都可以跳黏巴達了!

    「那妳說,妳怎麼可以讓別的傢伙吻妳,妳說過的,妳是我的。」

    「你是說別人不可以親我?」

    「不行,絕對不行!」他悍然拒絕。

    「那我可不可以親別人?」

    「不行,更不行!」

    「為什麼?」

    「因為妳是我的,妳親別人或別人親妳都是我的損失,所以不行!」

    「霸道!」

    兩人開始悠哉悠哉地吃著晚餐,餐廳裡燈光美、氣氛佳,兩人又有著前所未有的好心情,彼此互相餵著食物,吃一口後,彼此相關微笑。

    「我今天喝了點酒,妳開我的車送我回去吧!」

    她遲疑了一下,想到之前那可怕的一撞。「你那車於不好開。」

    「喔」他悶笑出聲。

    「廖至偉!」她懷疑地叫他。

    「這車於保證好開,只要我不故意弄壞的話。」

    她瞪著他。「說!你還做了什麼事情。」

    「呃,還有計算機」

    「廖至偉……你太過分了!」凌芬邊說邊輕捶了他一拳。

    「別打了,以後我就是妳的人了,妳得疼惜我多一點。」

    「我疼你,我打疼你!」說完,她又輕捶了他一拳。

    兩人滿足地相擁著,看著腳下的台北夜景。凌芬心中有感慨,真不容易,曲曲折折地走了十幾年,終於還是走在一起了。

    她看著他男性化的臉龐,不禁問:「就這樣嗎?」

    「什麼!」他摸不著頭腦地說。

    「這是我們的愛情故事嗎?」

    「什麼意思?瞧妳好像很失望似的。」

    「為什麼我們的愛情故事都不羅曼蒂克,既沒有高潮起伏也沒有蕩氣迴腸?」

    「怎樣妳才覺得滿意?」

    她的眼睛閃著夢幻的光芒,帶著希冀、渴望的語氣說:「譬如我們要愛得要死不活的呀!因為父母的反對而歷經挫折,為了離開你,我甩你好幾個巴掌,然後你在大雨中抱著玫瑰花束來找我,然後我飛奔著跑去抱你,這時候滿天飛舞著玫瑰花瓣。」

    他瞪著她,像瞪著一個外層空間生物一樣。「如果真是那樣,那我一定會短命。」

    她氣惱地瞪他一眼。「你真是太不浪漫了!」

    「我愛妳愛得要死,也常被妳氣到不想活了,這離要死不活的境界也差不多了。」他忍不住抱怨道。

    「我是寫小說的,怎麼我們的故事都沒有小說的情節嘛!」她嬌嗔。

    「小姐呀!我們的故事夠崎嘔坎呵了,妳看看有誰像我追一個人追的這麼命苦,妳饒了我吧!給我一點精力讓我們度過下半輩子吧!」

    「你沒有寫過情書給我,也沒有送花給我,對我沒有好好地講過情話,從小到大動不動就欺負我。」

    「妳也沒有寫情書給我,也沒有送花給我過,還沒有好好地對我說過一點溫存的情話,動不動就用手腳欺負我。妳說,妳是不是也一點都不浪漫,妳還怪我!」

    她眨了眨眼睛,看著他狀似可憐的樣子,不禁亮爾一笑。

    他摟著她,靠在她頸問吸著她特有的味道,那味道清新而溫暖。他輕聲地在她耳邊低語。「我保證有一件事絕對能和小說裡寫的一樣。」

    「什麼事?」

    他緊抱住她,確保她手腳沒有伸展的餘地後才開口道:「在床上的時候絕對和小說裡的情色情節一樣。」

    「廖……至……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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