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人,讓人不禁好奇起來。
「你會說中文嗎?」她問。
石祈赫露出爽朗的笑容,點頭說:「我有二分之一的台灣血統。」非常標準流利的中文,從他那有著一口白牙的嘴中流洩出來。
好,第一印象還不錯。
「那麼,請說說你來應徵的原因吧。」
他略想了一下,才開始說:「因為我被洗劫了,然後在考慮下一步該往哪裡走的時候,無意間看到你的徵婚廣告。我想這是老天爺特地的安排,所以就來了。」
「所以,你不知道有關於我的傳言?」
「你有什麼不好的傳言嗎?」
「有的話,你就要打退堂鼓?」
「不會。」石祈赫笑了笑,又說:「我不會輕易做決定,可一旦做了決定,就不會退縮。」
「所以你對我丈夫的位置誓在必得,是這個意思嗎?」
「沒錯。」
「你不擔心太有自信會被判出局?」
「你若因為我太有自信所以判我出局,那就證明你的眼光不佳。」
好,這男人比起另外兩個更讓她有交談的慾望,也最令她有好感,是目前最有自信也最帥氣的一個。
看著他,高敏鈞如是想著,如果生一個像他的孩子,應該很不錯。「你說你被洗劫了,那如果被判出局,你要怎麼辦?」
「那就請你借我電話打。」喔,忘了說他還得還別人拍大頭照來應徵的費用。
「我的東西不隨便借人。」
「所以?」他被判出局了嗎?石祈赫挑起眉。
他在面對女人時沒吃過敗仗,一直以來都是他判別人出局,不管是女人還是工作,他從沒失敗過,這回真要敗在這女人手上了嗎?
「你先安頓好,然後我們再來談細節。」
石祈赫微笑,這回他依然勝出。
高敏鈞公開徵婚是先斬後奏,她的養父母從報上看到她公開徵婚的消息,非常意外且不悅,十萬火急地把她召回家。
原本,她是要親自安頓石祈赫的,結果中途接到電話,只好把安頓的工作交給助理,自己則回家面對現實。
「爸、媽,我回來了。」
「說!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什麼怎麼回事?」面對父親難得的怒氣,高敏鈞有點嚇到,一時也不知該怎麼跟長輩解釋,只好裝迷糊。
「公開徵婚你這孩子怎會做出這麼荒唐的事情?」高大為惱怒的質問。
高家是科技業龍頭老大,女兒怎麼看也是個漂亮有頭腦的小姐,哪用得著公開徵婚?她這行徑已經落人笑柄,害得他們一整天電話應接不暇。
「別那麼生氣,我想敏鈞會那樣做,自有她的道理,你就聽她好好說啊。」林蘭芝怕父女倆吵起來,在一旁努力打圓場。
好,伸頭一刀、縮頭也是一刀,逃避解決不了事情,既然如此……高敏鈞挺直背脊,做了個深呼吸,坦然面對質問,「也沒有那麼荒唐,我是深思熟慮後才下的決定。」
「深思熟慮後下的決定?你還敢說公開徵婚來的會是些什麼角色,你會不知道?說不定三教九流都來應徵了。」高大為氣呼呼地說。
「是三教九流都來了沒錯,但您不相信女兒的眼光嗎?」
「人總會有看錯的時候,如果對方有意隱瞞,你又怎麼可能看得透徹?你馬上給我結束那荒謬的行徑,你的結婚對象,我和你媽自然會幫你留意。」
「您就讓我自己做決定吧。而且,我已經挑好了。」
「什麼?」高大為大驚。
「挑好了?怎樣的人?有帶回來嗎?」林蘭芝訝異的問。
「什麼樣的人都不行。荒唐、太荒唐了!婚姻又不是兒戲,怎麼可以用那種方式來決定結婚對像?」高大為怒氣沖沖。
「那爸覺得結婚對像應該要用什麼方式決定才正確?找一個富二代?像李大同的兒子那種不學無術的紈褲子弟也沒關係嗎?」
「老公,敏鈞這樣說也沒錯。」
「難道就隨便讓她嫁給一個來歷不明的人嗎?」
「爸,您就再相信我一次吧,就像您相信我不會把您的事業搞垮那樣,再相信我這一回嘛。」大聲沒用,撒嬌肯定有效。爸很疼愛她,雖然是收養的,但早已疼進心坎裡,況且她這個女兒從來沒教他失望過。
高大為明顯有些動搖。但女兒的終身大事豈能當兒戲?「先讓我見見那個人,其他等以後再說。」
「爸……」
「這是我的底線。」木已成舟,他只好硬起來,說啥都不肯再讓步,「沒信心了嗎?如果對那個人那麼沒信心,現在就給我打住。」
「沒那回事,我當然有信心。」她看人從沒看走眼過。
隔天一早,高敏鈞帶著一份文件去找石祈赫。
「把這個看一下。」
她事先做好了合約,決定把婚姻當事業經營,設了停損點,期限一年,一年內要生出下一代。但如果她在一年的期限中,覺得他不適合當她丈夫,婚姻隨時可終止。
沒錯,她要的是下一代,她有義務要替高家留後,這是為了報答兩老的養育之恩。至於其他的,她還得觀望。
「這是什麼?」石祈赫把那張密密麻麻的A4紙拿在手中,還沒看先問問題。
「契約。」
「契約?你要聘請我?」
「婚姻契約。」
「什麼?」這下好玩了,他以為她大膽公開徵婚,是單純要替自己找個老公,沒想到竟然只是個幌子,看來她另有所圖。「婚姻契約?我不太懂你的意思,可不可以解釋一下?」
「你看不懂中文?」也對,他是有一半台灣血統沒錯,但長年住在國外,會講中文不一定看得懂。
她伸手要把那張紙拿回來念給他聽,石祈赫卻縮回手,看著紙張,並且開始念了起來—
第一條,契約期限一年。
第二條,結婚後,男方得無條件聽從女方的指示。
第三條,男方若不得女方意,女方得中途解除契約。
第四條,半年內若無下一代,得再另行簽訂契約。
第五條,女方於簽訂契約時支付男方五百萬,於契約結束時另外給付兩千萬,前提是兩人必須要有下一代。
第六條……
總算看完這不平等契約後,石祈赫有股想大笑的衝動。
目光從A4紙轉回到她臉上,他一臉似笑非笑的看著她問:「這……感覺像買賣契約,你把我當成種馬了嗎?」
「不可以嗎?還是覺得我提的條件太差?你可以提出你的要求,但我醜話先說在前頭,我不喜歡太貪心的男人。」
「我應徵不是為了你的錢。」眼前的她,和他記憶中的不太一樣,那個好心腸的女孩哪裡去了?他非常好奇,想一探究竟。
「那是為了什麼?」
「我對你感興趣。」
很多男人接近她都是為了錢,想從她這邊獲得利益,想從她養父母那裡挖到好處,現在的她已經明白這一切,不再相信甜言蜜語。
「你覺得我應該相信你所說的話?」
「我只是在說明我的想法而已,信不信由你。」
「那麼,你是不接受這份契約嗎?」
「如果我拒絕的話,你會怎麼做?繼續找人選?」
「那是我的問題。既然你沒簽約的意思,就不需要浪費彼此時間了。」
高敏鈞起身準備離開,但石祈赫動作比她迅速,他放下契約書在桌上,在上面洋洋灑灑簽下自己的名字。
「給個帳戶,我馬上就可以把錢匯進你的戶頭。」她看著他的舉動說。
「我們換個遊戲方式吧。」他望向她笑道。
她微蹙起眉。這男人想玩啥把戲?她是不喜歡事情脫離她的控制,但又想看看他葫蘆裡賣什麼藥。
「我不要錢,期限半年,我會讓你愛上我。如果半年內我無法達成目標,會自動走人。」想買他的種?如果他不願意,世上誰都買不起。
挑釁意味濃厚,卻勾引著人想要一試高低。
「你可不要後悔。」她一向不會無視別人的挑戰。
「後悔兩個字,我不會寫。」他把契約遞還給她,信誓旦旦的宣告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