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北池子,東四九條胡同三十四號的大門外,來了十名神秘的大漢。
週遭死寂,呼吸不可聞。金風有點淒緊。胎噪的蟬聲隨著敵人鐵蹄,為風雨吹散了。階下開始有死去一季的蟈蟈悲鳴。
這座古老的公館房子,朱紅青藍大宅,黑夜中益顯森森然。」如一襲過時的重裘,遮天蓋地困圍著,裡頭的人喘不過氣。
門坎很高,紅漆金環,厚重結實。
一名大漢敲門環,好一會,有人應了,才開一條縫,眾無聲一擁而入,把應門的老傭人堵在門上,二人把藥噴向兩頭狼狗臉上,頃刻控制了局面。
老傭人嚇得目瞪口呆,不敢聲張,竟爾雙腿一軟,跪了下來。
房子有三進,精銳的十人小組閃身到了後花園。院內有皤曖逃跑聲,其中二人,迅速急步出去,手槍一舉,這日本男人便頹然,垂下頭來就擒。
「在哪兒?」大漢用眼神表示了疑問。
老傭人默默帶到了後進,指一指左邊的房間。
大家都很明白:目的物在內。
這批「行動組」人員,也知此行艱險。他們一接到上級命令,已經展開周密的監視與部署,掌握一切資料,對目的物瞭如指掌。一宗熱切渴望著的任務:是因為中間神秘傳奇的色彩嗎?
到了最後關頭,面臨揭曉了,會不會在此一刻,發生意料之外的變化,功虧一簣?久經訓練、神情安然自若的大漢,心頭也一陣亂響。山而欲來風滿樓。
其中一人輕輕地撬開這房間的門。
漆黑一片。
大家面面相覷,迅雷不及掩耳,四個人已散至角落,藉著室外微弱的燈光,隱約見房間正中,有張特大的銅床。
一頂紅羅紀金帳軟軟灑下。
床上影影綽綽。
她在床上嗎?
這是她嗎?
來人聽過她很多故事了,似天人妖艷,但狠毒如魔頭。震驚中日的名聲,令這只緊握槍桶的手滲出冷汗。
他輕輕逐步向前,掀開羅帳,後面的同僚,已一手開啟電燈掣—一
忽地,帳內飛撲出一團毛茸茸的東西。
「吱——」地尖叫著。
眾大吃一驚,槍聲馬上響了。
「砰!」
大漢在高度戒備中。
槍聲響過,那「東西」仍非常不甘心地咧嘴呲牙,吱吱怪叫。
倒身血泊中的,是一頭可愛的小猴子。
它橫死了。眼睛半張著,像人,怪異地瞪著不速之客。
帳內有微微地抖動。
一個女人驚呼:
「阿福!——」
事情大突然了,女人猶在夢中,燈光刺得睜不開眼來,她欠身半起,一手揉著眼睛,一邊問:
「你們是什麼人?幹什麼?」
羅帳被掀開一道縫。
自這縫中,忽湧出一股奇怪的味道——像發霉,像養傷的動物。這不是人氣,是又腥又臭的、毫無前景的味道。
大家忍住了噁心的感覺,聚精會神,等待女主人亮相。
先是一隻手,手指瘦長,指骨磷峋,久未修飾,蒼黃一如鳥爪。
這道縫又再被掀開一點,現出半張斷。
是一個四十多歲的女人。
她骨瘦如柴,短髮蓬亂,顴骨高聳,非常憔悴。
這是一朵扭曲萎謝的花吧?——抑或,找錯人了?
大家表情驚愕,一時間,不知所措。
這是她嗎?
「行動組」的頭領,不可置信地:
「你是——?」
她反問:
「你找誰?」
頭領望向其中一名大漢,然後三人悄然退後。那大漢上前,手槍指向女人:
「背轉身,請脫衣!」
女人抬頭,才知這「大漢」原來是女的。
她仰面通視之。
她知道為什麼。——即使他們認不出她來了,但自己身體上的特徵,無所遁形。對方機智、縝密,完全有備而戰。
連她左邊乳房上,有顆小小的紅痣,都知道!
派來的人,竟還有女人喬裝的。哼!什麼東西?在她跟前賣弄這個?
脫衣?不!她脫衣,永遠懷有目的,有所為而為。她珍愛小巧玲瓏的肉體,婉約微賁的乳房,一顆小紅痣,如一滴血色的眼淚。說不出來的魅力。
男人的舌頭曾經傾倒地舔在上面,癢癢的。從剛。
她怎麼肯為了屈辱而脫衣?
既然逃不過了——
處於窘境,無心回頭,女人牙齒一咬,頹敗的臉上,一雙眼睛仍然給她最好的明證。迸出無限莊嚴:
「不必多說。我就是金壁輝司令,川島芳子!」
一個黑布袋套上她傲慢的頭上。
眼前一黑。
她的大勢已去。
給國民政府的特務逮走時,曾經軍裝革履,華農重裘的川島芳子,身上只一件淺藍色薄薄的睡衣。
所有家當,—一被充公。
自一九四五年九月,自每起超短波廣播中聽到日本天皇裕仁低沉而緩慢的「玉音放送」後,終於相信:她的日子真真正正過去了。重要的文件,白紙黑字,馬上付諸一炬,只是她有一個很精美的百寶箱,裡頭每一件首飾:珍珠、鑽石、瑪瑞、翡翠、琉璃……,絢麗奪目,價值連城。一副項圈,由上千顆大小不等的鑽石鑲嵌成一鳳凰,在燈下晶光閃耀,振翅欲飛。
——有一幀美艷不可方物的照片,曾發表在報上頭版。臉很白,眼神銳利但嫵媚,她最愛給自己的照片簽名。字體反不像本人呢,工整而小巧:
川島芳子。昭和九年攝影。
昭和九年?那是民國甘三年,一九三四年,芳華正茂,鳳凰的項圈,正好與她一身旗袍相襯。滿洲國剛成立不久……
這幀照片,此刻又再發表在報上頭版了。
小販拎著一疊「號外」,不停叫賣:
「號外!號外!漢奸川島芳子明日公審!公審漢奸!」
報上這樣印著:
北平七日電:河北省高等法院,定於明日公審川島芳子,被告之起訴書,內容概略如下:
(一卜)…(二)……
起訴罪名有八大項。總而言之,便是「漢奸」。
小販是個毛孩子,局外人,這消息隨著他朗朗而興奮的叫賣聲,傳遍了大街胡同。他踩過被扔棄在地上的日本國旗,老百姓又向之吐唾沫。
一個半瘋狂的中年漢子,失去一條腿、一隻眼睛,與他握個滿懷,大家都沒怒意,病漢近乎失常的喜悅:
「和平了!勝利了!日本鬼子給打跑了!樂死啦!哈哈哈!」
小學生放學,人人揮動手中一面小小的青天白日國旗,迎向燃放中的鞭炮。鞭炮的殘屑漫天漫地亂灑,蓋過號外上的艷照。
伴著她的,只有地攤子上擺放一些日式「被物」:和眼、扇、首飾匣子、精緻的高展,以及明治維新局,年青女子流行梳著「文金高島田」型假髮…。從東單到北新橋道旁,賤價地拍賣,象徵一個時代的結束。
因為,國民黨兵、美國兵和頭戴白色鋼盔的軍警,已經取代了囂張跋扈的日本憲兵了。
盼望已久的日子終於到來,中國的苦難暫且小體——雖然苦難從沒有停止過。
但一公審漢奸」已是老百姓間非常興奮而哄動的節目。他們憋久了,如果手中有石頭,一定狠狠擲向任何一個曾經當過東洋鬼子走狗的漢奸。
「聽說她長得很迷人哪!」
「害死好多中國人呀!」
「才一個女人,個子小小的,怎那麼厲害著?」
「咱多帶幾塊磚頭去!」
「打倒漢奸、走狗!」
他們無意識地把胸臆的鬱悶都發洩出來。轉瞬動歡天喜地嚷嚷,因為,街頭舞著獅子呢。——像過過節。
但北平還是很亂。沒有一天安靜下來。
物價飛漲,紙幣不值錢,沒有人相信金圓券,只有大洋,還是價值的標準,所以大家的日子也不好過,人心惶惶。
只好寄情於熱鬧。
這天下午二時,法院後花園給撥作臨時法庭公審。
因為女主角是川島芳子之故,擠來看熱鬧的人數達五千人,秩序混亂。公物被踩壞,玻璃被打碎,當局雖是故意做出殺雞撤猴的好戲,但還是控制不了局面,開庭後不及半小時,就在人群的鬧嚷及打架聲中,宣佈延期。
群眾十分失望,鼓噪更甚。
都是來一睹芳容的,全被拒請門外,有人把手中的磚頭扔向法院,一擲,馬上逃掉。老百姓後來四散回家。
除了女主角,還押第一監獄。——她的「家」。
三天後,正式開庭審訊。
川島芳子穿著白毛衣、綠西服褲,短髮經過梳理,人一般乾瘦。但經了一年來各地奔波提送,塵埃落定,終被押上被告一欄。
法官嚴正地宣讀:
「所謂『漢奸』,即於中國協助日本,與日本共謀,違抗本國,犯叛逆罪之賣國賊。立法院對定罪者之懲辦,乃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
川島芳子一邊聽,一邊不以為然,根本沒把法官放在限內,只待宣讀完畢,突地把頭伸到他面前,法官一愕。
「法官大人,」她好整以暇道,「我可以拍根煙嗎?」
法官示意,度警遞她一根煙,芳子銜著煙,望了法官一眼,他只好給她點了火。
女人倨傲地先狠狠抽一口,徐徐噴出白霧,只待兵來將擋。
法官出示一本書,封面是大號鉛字印著:《男裝麗人》,村松梢風著。
「你知道這本書嗎?」
「不知道。』」
「你認得這書的作者嗎?」
「哦,從報紙上得知的,他是日本著名小說家吧?」
法官沉住氣:
「這本小說,有你親自提供予作者的,關於與日本人勾結,策動滿蒙獨立的賣國資料。」
「哎——」芳子懶懶地答,「法官大人!你也說是「小說』了,你該看過《西遊記》、《金瓶梅》吧,這些小說裡頭,一樣有妖魔有淫婦,難道你已—。一拘控麼?」
哄堂大笑起來。
「希望被告態度莊重點!」法官惱羞成怒了,「這是在法庭上講話。」
芳子馬上表現得莊重:
「我對什麼樣的人,講什麼樣的話。希望你們找一個莊重點像樣點的人來問我。」
她目中無人地,又再抽一口煙。
法官並沒發作,只道:
「與你一同於北池子被捕的秘書小方八郎——」
她聽到涉及他人的名字,馬上辯護:
「小方只是掛名的秘書,事實上他是個一無所知的忠僕,他很善良,你們不應該逮捕他。我一人做事一人當。」
「好,不談這個人,然則川島浪速、頭山滿、松岡洋右、河本大作、近衛文磨、東條英機、本莊繁、土肥原賢二、宇野駿吉、伊東版二、板垣征四郎——」
繭子靜聽這一連串日本男人的名字。
日本男人。
她半生就在這些日本男人手上,度過來度過去,終致一敗塗地麼?
不!
芳子慢條斯理,但一字一頓地聲明:
「我不算『漢奸』!」
她明著法官,看他反應。
然後,再用日語,一字一頓地:
「我是日本人!不是中國人!」
堂上哄然有聲,步煤私議。
她不肯承認自己是中國人!——是中國先不承認她嗎?那一年,她七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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