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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奴隸王 第五章Duke the Pawnbrok 作者:深雪
    公爵一點也不覺得她老,真的,他一點也看不到。他能看見的,只是那年月不衰的愛情,愛她愛她愛她。

    在這憂慮之後,公爵開始在背上刺上玫瑰,每天刺上一朵,足足刺了三年。那段日子,當他把他那性感磅礡的身體顯露於她跟前時,她就看見他每天為她帶來一朵玫瑰,盛放的、嬌美的、血脈流動的。

    公爵原名李志成。這名字平凡、庸俗,也無甚趣味。

    原本,他也是一個平凡的男孩子,就像任何一個人。

    出生於一九三七年,父親為旗袍裁縫,屬海派,即上海摩登的風味,李父最擅長參照香煙海報女郎的上海款式,那時候的上海遠比當時的香港繁華,女士們也很懂得打扮。

    最流行的款式是條格織物和陰丹士林藍布,是一般的平民女性日常穿著的。上流社會女士則多用華貴艷麗的面料,諸如一些鏤空和透明的絲織品,而旗袍內要配襯精美的蕾絲裙或西式內衣。經濟能力不佳的女性,會在旗袍擺尾縫上假花邊,充作蕾絲裙。

    李父的顧客多為中上流人士,她們喜歡他手工精細,而且服務好;當然,李父長得端正軒昂,亦是一個理由。志成遺傳了父親的內向個性,常常靦腆地笑,對著那些千金小姐,父子倆就有種討人歡心的傻氣。

    志成的母親早在他兩歲時就去世了,父子一直相依為命。兩人話不多,但感情要好。

    後來日軍佔領香港,李父正想攜同志成逃難到南洋,卻被日軍要求他為日本人服務,當上他們的裁縫,為日軍修改軍服,做些基本的縫縫補補。

    由於李氏父子在戰亂時期不用捱餓,志成的體格比其它小朋友健壯,也穿著整齊。事實上,他是討人歡喜的小孩,很乖巧、聽話。

    日軍撤退那年,志成八歲,父親籌集了一些資金,重新經營他的裁縫店,生活又重回軌道。志成放學後,空餘時會在店內幫忙打理。他喜歡造旗袍,他有他父親的審美觀,覺得穿旗袍的女人最有韻味,最迷人。

    平凡的小男孩過著平凡的生活,直至,他遇上另一個小男孩。

    那一天,志成在家裡拼著木造的飛機模型,那是客人送的禮物,他很喜歡,拼了兩次又拆散兩次,現在他拼第三次了。

    忽然,他聽見他的小房間內有馬達的聲音,於是,推門探頭,首先看見的是一架在開動的模型汽車。

    志成的眼睛發亮了。他再把門推開,就看到,有一個小男孩背著他蹲在地上,那背影,很熟悉。

    是誰呢?是哪一家的小朋友?他是怎樣走進來的?

    志成沒有太大的恐懼,反而希望與他一起玩。

    於是他走上前,然後,那男孩轉臉過來,望著他。

    志成呆住了,那一個,正也是他。

    一樣的眼眉、鼻子、下巴。志成怔怔地瞪著他。

    那男孩站起來,面向志成,他擁有一種成年男人的魅力。他的神情冷靜,目光穩定,嘴角似笑非笑,而且更單手插袋,左腳蹺著右腳足踝。

    男孩也穿得光鮮——白恤衫加吊帶,然後是灰色西褲,一雙皮鞋擦得發亮。修剪整齊的髮型,被蠟起,側在一邊。

    他似是那種大戶少爺,意氣風發。

    志成看得皺起眉頭。

    男孩說:「一齊來玩。」他把頭側了側,目光移向地上自動前進和拐彎的金屬汽車。

    志成望向那汽車,也毫不客氣地捧起來研究。

    男孩又說:「沒見過吧!」

    志成響應:「很貴?」身邊大人常常抱怨戰後物價昂貴。

    男孩笑了笑:「對你來說當然是貴。」

    志成不敢作聲了。

    男孩說:「它有機關的。」

    志成垂頭望向玩具汽車,男孩走上前伸手按著車底的按鈕,玩具汽車的兩邊車門便像翅膀一般升起,志成忍不住「嘩」了一聲。

    男孩說:「間諜車。」

    志成覺得了不起,他蹲下來,把間諜車放在地上,那張開翼門的玩具汽車在原地自轉。志成嘖嘖稱奇。

    男孩說:「你的爸爸不會買給你,這是德國製造的。」

    志成問:「你爸爸買給你的?」

    男孩聳聳肩,「我想要什麼便有什麼。」

    志成四周張望:「你爸爸呢?也來了嗎?」他以為男孩和他的爸爸是父親的朋友。

    男孩說:「他不在。」然後又說,「我是自己來的。」說罷,就微笑。

    志成這才開始覺得奇怪,「你怎樣走入我的房間?」

    男孩說:「我要來就來。」

    然後,他步過志成的身旁,望了他一眼,繼而走出志成的房間,一直走到大門,打開門,步下樓梯。

    志成走出去,朝樓梯向下望,卻已不見男孩的蹤影。

    「啊。」他低聲叫,並不算太驚惶,只是錯愕。

    房間內的玩具汽車仍然在自轉,發出男孩子們愛聽的摩托聲。

    志成有點摸不著頭腦,但並沒有感到心寒,也沒有任何震慄感。那男孩的出現,帶來的只是好奇。志成不懂得異人異事帶來的恐懼,而且,那男孩,並不討厭。

    真的,那男孩打扮光鮮、自信,而且,他有玩具。

    志成蹲下來玩間諜車,他有一種平凡男孩得到昂貴玩具的滿足。

    以後數天,日子都是差不多地度過,與父親相依為命,當父親太忙時,志成自己做飯給自己吃,然後,等待著那小男孩的重來。

    他有點盼望他,想與他一起玩。與那樣的孩子一起玩一定很開心,他好像很聰明,而且,有那麼新的玩具。

    志成的家在一幢舊房子中,當「西斜」時,半間房子便蒙上一片金色的塵埃,有一種破舊而朦朧的美。志成站在金光中,捧著那玩具車,望向街外,等待一個陌生但有趣的友伴。

    隔了幾天,那男孩才出現。這一次,志成放學回家打開門就看見他。他照樣穿著得有型富裕,今次因為天氣轉涼,他還加了一件絨衣,衣上的襟袋繡有一個像校徽的標誌,那是一個盾牌,盾牌內有一條蛇纏著一株樹。

    志成看見他便笑,他說:「你又來了。」

    男孩從身後拿出一個盒子,盒面是一架高速戰機。

    志成走過去,正想接過那盒子,男孩卻敏捷地把盒子移開。

    男孩忽然問:「高速戰機的外殼是用什麼來製造?」

    志成怔了怔,然後望了望那盒子上的戰機圖片,繼而回答:「鐵?」

    男孩臉上流露著厭惡的神色:「無知識的傢伙!」

    說罷,就捧著那盒子擦過志成的身邊,一直走,走到大門前伸手開門。

    志成著急:「你要走了嗎?」

    男孩背著他,說了一句:「你不配與我玩。」然後,開門離去,再把門關上。

    志成跟著走上前把門打開,男孩已不見蹤影,卻在地上留下那個盒子。志成把盒子帶回家,搖了搖,裡面是一片一片的東西,他不知道是什麼。把盒子打開來,他便看見一小片一小片有凹凸邊緣的碎塊,其上有零碎的圖案,他知道這些碎塊是要被拼在一起的,但這種玩意,他不知道叫什麼名字。

    那男孩來了又走,令他茫然若失。這一天,真不快樂。

    晚上,志成問他的父親:「高速戰機的外殼是用什麼製造?」

    父親想了想,便說:「與日本那些大炮的用料相同吧!」

    「即是鐵?抑或銅?」他問。

    父親也不知道答案:「回學校問老師吧!」

    翌日,志成問他的數學老師,老師也答不出來,只說:「一定是金屬。」

    然後,老師帶志成走進圖書館,說:「原本這裡只准中學生來,我批准你來查閱資料吧!」老師把他引領到一列厚厚的大書跟前,告訴他:「這些是百科全書,你慢慢研究吧!」

    老師走了。志成驚異著世界上有這麼厚的書。他把其中一本放到桌上,翻開來一看,全是密密麻麻的字。這一頁第一行是「鯨魚」二字,然後就是:「鯨魚是世界上最龐大的哺乳類動物……」

    志成合上書,看清楚封面,這一本是《地球上的動物》。

    他便在心中念著:「飛機……飛機……」

    於是,他又找來科學、數學這些較易明白的來看了看,卻發現不見有「飛機」兩個字。那一系列厚重的書中,還有在他這個年紀不明白的物理、化學、醫學、地理……看著看著,太迷惘了,究竟答案在哪一本書之中?

    志成忽然明白,書本中有太多他可以找尋的東西,如果他找得到,那個小孩就會願意與自己做朋友。

    那一天放學後,他留下來閱讀,但沒有頭緒,翌日放學後,他做著相同的事,也是惘然。再過一天,情況好轉了些,他學懂了書封面的標題是什麼。然後,又有一天,他知道,飛機的資料可以由「科技」這項目中搜尋。最後一天,他終於找到製造飛機的外殼的原料。

    他興奮地抄下來,繼而回家背誦起來,比起準備國文課的背默更勤力。

    一共用了五天才找到答案,過程既艱辛又滿足。

    就在第六天,那男孩又來了。當志成在房間地上把那些碎塊拼合時,偶然抬頭一望,發現他就在大廳中。這天,男孩穿上那種像大人穿的雙襟西裝,袋口放有紅色三角巾,非常帥氣。

    志成高興地告訴他:「我知道答案了!」

    男孩揚了揚眉。

    志成就說:「一般飛機外殼是用鋁、鎂合金造成,而超音速飛機,則是用鈦金屬。高速戰機,正是用鈦金屬所造。」說完,他吐吐舌,加了一句:「雖然我仍然不清楚那些什麼什麼金是什麼。」

    男孩緩緩地掛上一個笑容:「幸好你也不是太蠢。」他的說話介乎讚賞與輕藐之間。

    志成看著他的表情,覺得複雜,但他不想深究下去,「來!」他向男孩揮手,只想與他一起玩,「你留下來的!」

    男孩便和志成步入他的房間,看見志成拼少許,他便問:「你知道這玩意的名稱嗎?」

    志成搖頭。

    男孩說:「拼圖。」

    然後兩個男孩子便跪在地上專心地拼起來。

    他倆有一模一樣的臉孔、身形,如孿生兄弟,但是,如果這房間內有第三者的存在,還是能夠輕易地看出這兩名男孩子的分別——一個驕傲自信、光采懾人,另一個樸實單純平凡。

    一模一樣,卻又那樣不同。

    志成抬頭問男孩:「你有名字嗎?」

    男孩望了他一眼,便說:「你叫我少爺。」

    「少爺?」志成似乎也不介意,「是哪一家的少爺?」

    自稱少爺的男孩說:「我是你生命中的少爺。」

    志成不明白,繼續問:「但我和父親並不打住家工,我們替很多大戶人家做衣服。」

    男孩忽然冷笑,起初只有形沒有聲,但不到兩分鐘,終於發出聲音了,一聲跟一聲,愈笑愈狂:「哈!哈!哈!哈!哈!」

    那笑聲令志成覺得害怕。

    「哈!哈!哈!哈!哈!」男孩仍然在笑,笑得臉仰起又垂下,全身搖搖擺擺。

    笑夠了,他就不笑,然後指著志成說:「你永遠也要聽我話!」

    志成問他:「為什麼?」

    「因為,」他說:「你是屬於我的。」

    志成懊惱了,他皺起眉,「又是為了什麼?」

    男孩忽然站起來,踩他的腳,表情憤怒:「你真蠢!」

    志成不高興:「你怎可以無故罵人?」

    男孩把臉俯下湊近他,然後壓低聲音說:「我喜歡怎樣就怎樣,你奈我什麼何?」

    志成答不上話來。

    男孩又說:「我可以罵你蠢,因為我知道的你不知道。」

    志成說:「或許,我知道哩!」

    男孩乾笑了兩聲,然後便說:「告訴我——」

    志成望著他,氣氛有點緊張。

    男孩出題目:「為什麼水能滅火?」

    志成張大口,答不出來。

    男孩低低地「哼」了一聲,然後望進他的眼睛,說:「你永遠也及不上我。」

    志成的男子氣概被激發了一點點,他反抗,「不……我會查出來……」

    男孩又仰臉狂笑兩聲,當再垂頭看他時,男孩便說:「你永遠只是我的跟班,你替我提鞋就差不多!」

    志成終於激怒了,他說:「我不會替你提鞋!我只想與你玩!」

    「玩!」男孩嘲諷地反問:「你配嗎?你問問你自己,你是哪種素質的人,夠資格與我平起平坐?」

    志成告訴他:「人不應該驕傲。」

    男孩睜大眼睛,怪叫:「你教訓我?」

    正當志成要回答他之際,大門開啟,志成隨聲音望去,再回望時,他發現男孩已經不見了。

    既憤怒又失望,他不喜歡男孩的態度,但又盼望他留下來與他完成拼圖。

    既渴望他又不認同他。

    是父親回來了,志成便走進廚房,為父親弄熱留給他的飯菜。

    他想,他就是想要一個像男孩般的朋友,如果,男孩可以減少他的霸氣,那就最好了。

    父子倆一同吃晚飯,志成問父親:「世界上有沒有兩個人一模一樣?」

    父親這一次懂得回答他:「孿生兄弟就是相同模樣。」

    「啊。」志成從前倒是不知道,然後他又問:「我有沒有孿生兄弟?」

    父親搖頭:「沒有。」

    「失散了的呢?」志成道。

    父親又搖頭。

    志成說:「會不會母親把另一個孩子交給有錢人收養?」

    父親疑惑了,「你看見誰?」

    志成便說:「我看見一個與我長得一模一樣的男孩子……」然後他選擇這樣說:「在街市內。」

    父親說:「只是差不多的孩子吧!」

    志成便不再問下去。他知道,說出真相也沒有人會相信,不如不再說。

    他一邊吃飯一邊盤算,明天回學校查閱孿生兄弟的資料,然後是水能滅火那回事。

    他就不相信鬥不過他。

    當他找到答案後,又花了時間閱讀恐龍的故事,另外又看了一些愛迪生的發明歷史。看罷,就滿足了,知得愈多,愈不怕那男孩霸道的發問。

    當男孩再出現時,志成就說:「當水大量地被噴射到燃燒物的表面時,由於它的吸熱本領強,燃燒物的溫度便下降,如果溫度低於燃點,火便會熄滅。」

    他一字不漏地把答案告訴男孩。

    男孩便說:「你只是個死背書的呆子。」

    志成不忿,他問:「告訴我為何會有孿生兄弟?」

    「哈!」男孩笑了一聲,「考我?」

    志成流露著驕傲的神情。

    男孩卻懂得回答:「孿生兄弟的形成有兩個情況:當母體排出一個卵子,受精了之後分裂為二,形成了兩個胚胎,每個胚胎分別發育為一個獨立嬰兒,這稱為同卵雙胞胎。這種孿生兄弟的外貌會非常相似。而另外一種雙胞胎的成因是異卵雙胞胎,當母體排出的卵子有兩個,兩個卵子又同時受精,就會發育出獨立的胚胎,這一種的孿生兄弟外貌不相同。」

    男孩輕鬆地通過了志成的挑戰。

    志成覺得他很厲害:「你真的懂!」

    男孩說:「所以你要屈服於我。」

    志成問:「你與我是孿生兄弟嗎?」

    男孩瞪著眼,表情驚訝,「你?我?」然後又是笑,鄙夷的笑。

    志成再問:「那麼你從哪裡而來?」

    男孩的表情便不再如前嘲弄了:「你問得真好。」然後他告訴眼前這一個什麼也比他差一點點的小朋友,說:「我由一個至高無上的地方而來。」

    「什麼?」志成不明白。

    男孩說:「我就是你的優秀版本。」

    志成皺眉,感到非常迷惘。

    男孩輕輕一笑:「我是你那聰明、自信、有品味、勇敢、英俊的版本。」然後又說:「你是我的下等貨,又或稱作次貨。」

    「不!」志成握著雙拳,突然感到厭惡,「你亂講!」

    「對不起,因為我的存在,所以你永遠只能平庸、沒出色、次等。亦因此,你永遠要仰慕我、崇拜我、以及模仿我。」說罷,男孩高興滿足地哈哈大笑。

    志成下了逐客令:「我不要再見到你!你以後也不要再來!」

    男孩收斂起笑聲,轉瞬間就目光炯炯,他牢牢地望著志成,繼而說:「發惡?我是你來命令的嗎?」

    男孩的聲音突變,變成如成年男人般厚與沉重。

    由於事出突然,志成看見小孩面貌的他,卻聽見大男人的聲調,免不了心生怯意,他稍為後退半步。

    男孩說:「我是你的主人,我想怎樣就怎樣。而你,我要你怎樣,也就怎樣。」

    說完後,男孩逐步移近志成,最後,大家面貼面了,本來只在四目交投,冷不防男孩忽然張開大口,愈張愈大,已經大得不像一個人的臉了,那簡直就是橡膠人才可以做得到的事。

    志成嚇得向後縮躲。更可怕的事發生了,男孩的口張大得如鬼魅的臉孔,繼而一口把志成的頭顱吞噬,那張大的口含著了志成的臉,志成在那大口內掙扎、窒息、尖叫。在這一刻,他才省覺,這個比他各樣都優勝的小男孩,根本不是來與他做朋友。

    「放過我——」志成雙手亂抓,他懇求。

    他的表情痛苦,以為自己快要死了,卻在偶然張開眼時發現那個大口早已不存在。

    男孩又再消失得無影無蹤。

    他來去自如,他任意妄為。他發號施令,他要另一個他馴馴服服。

    他控制他,他玩弄他。

    他不是來與他一起玩的,他是來玩弄他的。

    他是主動;而另一個他,只是被動。

    從此,志成等待男孩的心情便不再相同,他有更多準備功夫,要與那個自傲的漂亮男生競爭。

    「你嚇我?好吧,我沒有你的怪異,我讓你扮妖怪。你比我好?也好吧,我讓你逞強,只是我也不能輸。」他下了決心。

    有一次,當男孩來了之後,志成把握機會發問:「告訴我,為什麼血是紅色?」

    男孩不慌不忙,便回答了:「因為血液中有紅血球,而紅血球中含有血紅素。」

    志成不得不服氣。

    輪到男孩發問:「告訴我——」

    志成瞪著眼,他希望那問題是有關乘數表的,因為他剛學會了背誦;又或是關於火山的,科學堂上才剛教完;更或是英文的動詞運用也不錯,他很熟悉。

    然而,那問題卻是:「海市蜃樓是怎樣產生的?」

    「啊?」他在心中叫了一聲,他連海市蜃樓是什麼也不知道,未聽聞過。

    男孩看透了他,冷冷地笑。

    當然後來志成就查到了,唯有等待下一次才能回答。亦因為不能看著自己輸,志成的知識水平比同齡小孩高很多,他一直考第一,後來更跳了一級。

    大家也封他作「天才兒童」,只有他自己才明白,事出有因。

    他暗暗地感激那個男孩子。

    男孩的品格雖然差勁,但也有功勞。

    志成已體會到,他與他之間的複雜關係。那男孩還是沒有名字,有時候他迫志成稱他作主人,有時又是陛下,亦試過要志成稱呼他為天主,志成知道他太不像話,死也不肯叫。

    如果不是那個男孩,志成只會是個滿足於現狀的小學生,志成是明白的。

    青春期到了,志成開始變聲,又長出稀疏的鬍子,外形尷尷尬尬。而那男孩,成長得與志成一模一樣,只是他的眼很有神采,沒有那些醜鬍子,他有的是一大片的青色平原,早上剃了晚上就濃密地長出來。他的聲線早變成大男人那樣,充滿力量。當志成臉上長滿暗瘡,他卻一顆暗瘡也沒有。他是完美的、無瑕的、光潔明亮,如一個王子。

    他自稱王子,然後強迫志成稱呼他。

    「不叫!」志成覺得無聊。

    王子說:「但你不能否認,你內心的深處正認同我。」

    「我認為你鬼鬼祟祟。」志成不理睬他,他正忙於在裁縫店的布匹倉中挑選布料,他現在於課餘正式學造旗袍。

    然後,他感到臉上赤赤痛,伸手一摸,發現臉上長了很多很多濃瘡,比往常多了十倍。

    「你……」志成指著他。

    王子說:「你跪拜我啦!」

    「我幹嗎要跪拜你!」志成很憤怒。

    王子說:「並且讚美你的主人!」

    志成斥喝一句:「無聊!」

    然後,他連手背上也長滿了暗瘡,變成了毒瘡少年。

    王子說:「你是麻瘋病人。」

    志成說:「好了,別過分。」

    他不滿意,可是王子似乎更不滿。他以成年男人怒哮時的聲音道:「你以為我是玩的嗎?我要你怎樣稱呼我你便怎樣稱呼我!你以為你是誰,與我討價還價?」

    志成的心一寒,便噤聲。原本,立定主意不怕他,但王子身後有一股氣場,令人無能力抵抗恐懼。他怕了,寒意由皮膚滲進肉中,再滲入骨。

    他低聲說:「王子。」

    王子聽罷,仍然不滿足:「我改變了主意。」

    志成屏息靜氣。

    王子說:「叫我主人。」

    志成叫不出口。

    「叫我主人啦!」主人於是呼喝他。

    志成抬起頭來,望著這個人,這明明只是他自己,只不過比他好一點點,就能成為主人嗎?

    不甘心、憤怒、無奈,統統壓抑著,沉澱到心坎的最深處。

    主人問:「要不要連內臟也生瘡?」

    志成擔心,他知他做得出:「主人。」終於也叫了。

    主人笑了,是那種熟悉的狂笑,哈哈哈哈哈!

    今日,大家都十多歲了,那笑聲,當然雄渾得多,是故也恐怖得多。

    他在狂笑中說:「叫了一次主人,我就是你終身的主人!」

    主人開始推碰他,先推他的左邊肩膊,他向後退了,又推他的右邊,眼看他沒還手也沒倒下,主人便索性雙手一起推,用力猛了,志成便跌下來。他很想哭,這是屈辱。

    「人醜、腦袋又蠢,推兩推便坐到地上,為什麼別人死你卻不去死?」語調十足那些欺

    壓低年級學生的霸道少年。

    志成垂頭咬著牙,他想辯駁,卻又不知怎去反駁他。有時候,他也自認是這樣——又醜又蠢,是一個無能力反抗的無用鬼。

    主人歎了口氣:「唉,算了吧,你悶死我。」

    志成問:「告訴我,你可否放過我,不再來煩我?」

    主人流露著啼笑皆非的神態:「我煩你?當初,是你每天等待我,祈求我的來臨。」

    他又說中了,當初的確是如此。

    「所以我才選中你嘛!」主人輕佻極了,「是你選了我呀!」

    志成又沉痛地歎息,說:「現在我不盼望你來了。」

    「不!」主人像聽到不可置信的笑話那樣:「才不!你不知多想我來,你不知多喜歡我!」

    志成反抗:「我不喜歡你!」

    主人笑,笑完之後說:「你很喜歡我,因為你想變成我。」

    志成抬頭望著他,看了那麼一刻,忍不住哭了出來。

    是的是的,的確如此。他希望似他,充滿著世間一切智能、無敵的自信、無所懼怕。

    所向披靡,英俊挺拔,而且,可以控制別人,而不是被人控制。

    「淚包,不要哭了!」主人用手推了志成的前額一下,志成就全身震盪,他看見主人的形象淡退,然後隱沒,而他全身上下的濃瘡,就在同一刻消失。

    他沒有噤聲,卻一直哭。他知道,他與他以後都會沒完沒了,他會永遠地屈服於那個自稱主人的兇惡之下。

    志成就是這樣長大,避又避不過他;說得準確一點,他與他,是這樣一起長大的。

    他欺侮他,他忍受著他的欺侮。相生相剋,是另一種相依為命。

    在十六歲那年,他縫製出第一件旗袍,那是一件粉橙色的旗袍,印有梅花,有袖,雙捆邊,粉紅色蝴蝶形盤扣,單襟,領子高,長度及膝,小開叉,這是一件精緻的作品。

    然後他發現,造旗袍的專注與盼望,使他暫時脫離他。衣車平穩而連續的聲音,是最有效的安慰劑,撫慰了他年輕卻沒停止受創的心靈。

    在旗袍的溫柔中,那欺壓不存在、無處可站。

    卑鄙的事情,無法在詳和與柔情之中站得穩。

    父親帶他進進出出富有人家的大宅,替那裡的太太小姐造旗袍。他長得正氣,也年輕,量身的工作就由他做,很多時,女人會與他說說笑,讚他長得英俊,又問他有關學業的事,志成總是開朗光明大方地響應,女人都喜歡他。

    富家公子有時候會坐在一旁欣賞妻妾們量身和選擇布料的畫面,因為,看著喜愛的女人被陌生的男人量度尺寸,是好看而性感的事,女人都有那彷彿紅杏出牆的嫵媚之態,特別婀娜嬌嗲。

    公子們風花雪月,以茶點招待志成父子,父子倆客套地吃一些,然後,又把旅行的照片給他們欣賞,那是五十年代,並不是很多人去過歐洲旅行。

    志成父親看得很有興致,志成也看得專心,公子則在旁邊解畫:「這裡是意大利,看,這就是著名的歎息橋,你們准這輩子都沒看過,很詩意的呀,與中國人所造的橋完全不一樣……」又說,「那是法國人的凱旋門,不錯吧,這個角度,能夠把整個建築物無遺漏地拍攝下來,很考技巧。」

    然後,是西班牙的照片:「噢,看過後有了見識,你們便可以告訴別人,西班牙是什麼一回事。這是巴塞羅那,很有藝術氣息吧!而這座古怪奇突凹凹凸凸的建築物,哈,叫什麼名字……」

    太太走過來看,說:「叫什麼大聖堂吧!」

    志成說:「是聖家堂,十九世紀末期由著名建築師高第建造。」

    大家感到愕然。

    志成指了指照片,又說:「這是其中的一個方向,名為『基督之愛門』,上面有六位音樂天使。」

    公子與太太不作聲,而志成的父親則有點尷尬。

    志成父親不好意思地說:「小孩子胡亂說話。」

    公子便說:「他又說得很對呀!裁縫仔,有點墨水啊!」

    晚上回家,父子倆相對吃飯,父親說:「志成,我可沒法像富有人家般栽培你。」

    志成微笑,對父親說:「我喜歡造旗袍,你放心,中學畢業之後我會正式幫助你。」

    志成父親似乎放心了:「我們不用懂得那麼多,只懂得一門手藝就好。」

    志成和應了一聲,但他的心願當然不是如此。

    在他十八歲那年,父親中風,不久後便去世。志成非常傷心,還差一年才中學畢業,但已不得不輟學,他要繼承裁縫店了。他懷念父親,常常哭腫眼睛。父親用過的剪刀、尺子、紙樣上的筆跡,都留下了那麼濃厚的氣息。世上,已沒有親人了。

    靜靜地獨坐一角,志成會想,這些時刻,他不介意那個他到來。他希望知道,這世界上,仍然有一個他熟悉的人存在。活著,真是很孤獨。

    有一天,他又來了,志成對他和顏悅色:「有什麼要考我?」他問得甘心而溫和。

    「當然有!我是你的主人嘛!」有著十八歲半熟美少年姿態的他,把臉仰上半分。

    志成不抗拒,等待他發問。

    主人說:「告訴我——」

    志成微笑。

    主人繼續問:「你想不想父親重生?」

    志成一怔,微笑瓦解。

    主人又說:「但當然,有條件的。」

    志成問:「是什麼?」

    主人笑:「你很想吧!條件是,你要叫我父親。」

    志成立刻拒絕:「你妄想!」

    主人瞪著眼:「叫我一聲你就得回你的父親啊!」

    志成說:「我不會跟著做。」

    此刻,他極後悔盼望過他的來臨。這個人,真令人又愛又恨。

    主人就說:「早說你不識抬舉!」

    志成不理睬他。

    主人又說:「最後一次機會。」

    志成把他趕走:「我不要見到你!」

    「好吧,他永遠不會與你相逢。」主人說。

    志成反問他:「你又知道我們不會再相逢?一日我也死了,我與父親便能重聚。」

    主人微笑,而這個微笑拖得很長很長,長得突兀。

    他說:「你可以肯定你有這一天嗎?」

    志成說:「你不會不讓我死吧!」

    主人聳聳肩:「看情形吧!」

    志成那時候沒把這囂張少年的話放在心上,他繼續打發他走,滿心煩厭。

    日子,比往常更孤獨封閉。

    帶著夥計,往往來來豪門大宅,一天又一天,專心一意地造旗袍。五十年代中期至後期,流行的旗袍都是貼身修腰,短短的,長度在膝蓋上或下,女士都為玲瓏曲線而下一番苦工。有些旗袍料子是透明的,暴露的地方其實只有頸項以下三吋位置,卻又是那麼婀娜性感。最受歡迎的是印花布——條子、格子、花朵、圖案,邊緣處配上蕾絲,加上花扣,再配上珍珠鏈,女性最得體又嫵媚的形象,便創造了出來。

    志成的手工很好,差不多比得上他的父親,常常受到客人的推介,有時候生意多得接不下,他就不接了。他的旗袍,都是他親手造。

    然後,志成二十二歲了,已變成一個大男人,長得健壯、英俊,言行謹慎內斂,為人忠厚謙虛,他的品性,是百分百遺傳自他的父親。

    有一次,主人走進裁縫店,站在他面前,問他:「告訴我——」

    志成說:「我正忙著,沒空回答你。」

    主人說:「我是想問你,為什麼你跟了我那麼多年,你也學不到我的一成?」

    志成抬頭,正想說些什麼之際,主人卻說:「所以你比我低俗得多!」

    說罷,就在大笑中消失。

    志成覺得他無聊,他其實想辯駁。青春期過後,志成已與那個他的距離拉近,志成也長得軒昂得體,當然,氣度與那個他相差很遠。他們已是一對絕對相似的身軀與鏡子,真人與鏡子,同卵相生的孿生兄弟。但志成的身份是裁縫,一個裁縫是謙恭的。

    就在這一年,志成遇上小玫。

    小玫是大戶人家的千金,是藍家中唯一的孩子,聽說父親有偏房,但小玫的母親不予承認,藍太太才是藍家的掌權人,家族的茶莊屬她所有。

    那一年小玫二十四歲,比志成年長兩歲,待在閨中。早前,她往美國留學,但呆了一年,不喜歡,於是又回家來。她讀的是大學第一年,但沒學到什麼,連課也不愛上,美國,令她最懷念的是爵士樂,當地的舅父開了兩家俱樂部,她常常窩在那裡聽歌,回家後,帶了大量的唱片回來,天天在家中播放。

    家族擁有的茶莊在台灣,他們主要經營轉運茶葉往歐美的生意,在香港只有一間小門市。小玫的家在一個山頭之上,四面環山,沒有公路往市區,這山頭上的路都是家族的私家路。

    小玫很少外出,她不喜歡交際,性格很內向,但氣質並不是害羞的那種姑娘,小玫的氣質是高傲的。

    優雅、冷冷、淡淡。

    藍太太聽說女兒想造旗袍,便為她找來不同的師傅,她也不介意每個也試試。本來她穿洋裝,但從美國回來後,她說她只想穿旗袍。

    志成被接到大宅的那一天,在偏廳待了許久,差不多一小時,工人說,小姐有點事,要他再等一等。志成等得悶了,看見窗外是個玫瑰園,於是便走出去看看,那真是個很漂亮的玫瑰園,一叢一叢,種了不同品種的玫瑰花。

    玫瑰園很大,他愈走愈遠,然後開始有音樂聲,輕快的,透著不吵耳的熱鬧。

    然後,他看見一個女郎跪在地上挖泥,她把玫瑰幼小的根莖一株株放進泥洞中。女郎頭上繫上絲巾,布衣的袖折起,戴上手套,穿褲子,腳上是舊舊的勞工靴子。

    女郎背著他,當感到身後有人,便轉過臉來。

    她望著他,半晌,笑了笑。

    女郎有好看的臉,志成不介意與這臉孔的主人說話:「嗨,你種的花很漂亮。」

    女郎說:「這裡所有玫瑰都是我種的,這麼多年來也由我一手種植。」

    志成說:「花了很多心思。」

    女郎見他有興趣,就站起來,指指左邊的桃紅色玫瑰:「這品種叫漣漪,只有兩層花瓣,很大朵,不太香,但樣子清秀。」

    然後又指向一叢白玫瑰,說:「白色的叫雪地華爾茲,當盛放後花瓣會向外綣。」

    她走了兩步,站在一叢忌廉色的玫瑰前介紹:「這是天鵝,很大朵,一朵有六十片花瓣以上,花蕾是白色的,盛放後便變為忌廉色,但雨後,雨點會為花瓣打出一點點的水印。通常一般玫瑰在雨後會更艷麗,唯獨天鵝不一樣。」

    她繼續走前,又說:「這一種深粉紅色的,圓圓的,有一個漂亮的名字,Breathless……Breathless中文即是……」

    志成替她說了:「屏息靜氣。」

    女郎望著他,怔了怔,低哼了一聲,她想不到他的英語那麼好:「是的,屏息靜氣。」

    然後志成問:「正在播放的是什麼歌?」

    女郎說:「DukeEllington的爵士樂,你有沒有聽過?」

    志成說:「Duke,即是公爵,但我沒聽過。」

    女郎微微一笑:「你也知道Duke是公爵,可知他所領導的音樂,是多麼有氣派與格調。」

    氣派與格調,志成仰慕這樣的形容。

    志成問:「你們的小姐喜歡聽?」

    女郎又笑了笑:「是的。」

    志成又問:「你們的小姐喜歡玫瑰?」

    女郎點頭:「因為她叫小玫。」

    志成又說:「但她種的都是大朵玫瑰。」

    女郎忽然覺得很可笑,她連續笑了很多聲。

    志成指著一種大大的、橙色與黃色混合的玫瑰,問:「那種叫什麼名字?」

    女郎說:「Michelangelo。」

    志成說:「米高安哲羅?那個偉大的雕刻家?」

    女郎說:「他更是建築師與畫家。」頓了頓,繼續說,「這種玫瑰像是從黃色底色畫上一條條橙色條紋一樣,於是以偉大藝術家的名字命名。」

    志成望了望這花園,看到一望無際的玫瑰,然後他便說:「你是花王的女兒?」

    女郎說:「我是花王。」然後女郎反問:「你是來造旗袍的?」

    志成說:「是的,來等你家小姐。」

    女郎說:「你以後來替小姐量身時,到花園與我說說話啊。」

    志成當然不介意,甚至是求之不得:「除了玫瑰,我們也可以談別的事。」

    「當然啊。」女郎笑笑,然後她望望天,說:「太陽太猛烈,我要回去了。」

    說罷,她走到有簾幕的一角,關上唱機,志成看見,DukeEllington原來是黑人。

    志成問她:「你也喜歡聽?」

    她點頭。

    「你有你小姐的品味。」他說。

    她又點頭。

    然後她走了,志成則返回偏廳。後來有人傳話,說今天小姐不舒服,不量身了,又給志成打賞了少量金錢。志成有點沒趣,但因為那花王很討他喜歡,因此,他決定還是會回來。

    晚上,當主人來訪時,志成特別留意他的一舉一動。那個人的步伐是大步而穩重的,然而卻又不沉重,顯得輕鬆而自信。那個人的笑容,正中帶邪,目光都在閃;那個人的眼神,能說話;那個人就算揮一揮手,也充滿力量。

    志成明白,像那個人的話,就十分有吸引力。

    主人說:「你好像有點不妥當。」

    志成說:「別管我。」

    主人說:「我管你?明天你跪地求我,我也不會理會你。」

    志成說:「我求你做什麼?」

    主人說:「明天你便知道。」然後又補充一句:「放心,我不會怪你後知後覺。」

    翌日,志成起床後便接到通知,茶莊的小姐想他再走一趟。那樣,志成就精神抖擻了,他決定先買一束玫瑰。他看到不同顏色的玫瑰,不知是什麼品種,好像沒有她親手栽種的漂亮,然而,玫瑰就是玫瑰,他還是想送給她。

    志成買了一大束玫瑰,他把玫瑰和隨身用具放到一個大盒中。

    被接到山中豪宅之後,這一天他不需在偏廳中等待,工人直接領他到小姐的房間。那房間在三樓,沿路而上,傳來抒情但輕快的爵士音樂,志成知道,今天的工作大概會是愉快的。他在轉角處向窗外望去,那片玫瑰花園上,沒有漂亮花王的影蹤。臨走時,他要查探一下。

    工人領他走到一個大房間,志成把門推開,便看見坐在落地玻璃窗前的一個女子,她背

    著他而坐,那法國式的淺藍色宮庭座椅後,志成只看見她的半個頭,還是背著他,只有黑頭髮的半個頭。約四呎之距,就是唱機,黑膠唱片在轉,音樂是沒有歌詞的,無人在唱,只有色士風、喇叭與鋼琴聲。

    座椅旁是小茶几,放有一盅茶,旁邊有一大束玫瑰,淡淡的粉紅色,花瓣上有鋸齒邊,條線細緻,這種玫瑰出奇地美麗。

    志成走上前,臉上早已擠出客套謙恭的笑容,正想鞠躬之際,就看見小姐的臉。

    小姐抬起頭來,眼睛明亮地閃動著親切的光芒,嘴唇似笑非笑。她的頭髮梳得整齊,坐姿隨意卻優雅,身上穿著米白色旗袍,暗閃著隱藏的玫瑰紋,領上與襟上是白色蕾絲,在左邊襟的位置,插上兩朵淺紫色玫瑰,一大一小。

    小姐的笑容綻放,就如一朵玫瑰,她說:「花王冒充小姐啊。」

    然後她笑了出來,果然,玫瑰綻放了。

    志成的臉瞬間紅起來,他猜不到。

    小姐說:「你不是想說我昨天更好看吧!」

    志成在心中真的哼了一句:「其實是昨天那個比較……」但他當然不可能這樣說。

    她指一指旁邊的座椅:「坐吧。」

    志成坐下來,他還未曾說過一句話。

    小姐說:「你答應過我會與我說話。」

    志成期期艾艾:「我……不知道你就是……」

    「所以不肯和我說話了?」小姐問,「你有階級歧視。」

    志成不好意思地笑。

    然後小姐說:「你就當陪陪我,很少人陪我說話的,玫瑰又不懂得回答我。」她輕輕撫摸茶几上的玫瑰。

    志成問:「這又是什麼品種?」

    小姐高興地回頭看他,「AnnaPavlova。」

    「很美。」志成讚賞。

    「是的。」小姐很高興,她自我介紹:「我是藍小玫,叫我小玫好了。」

    志成說:「我是李志成。」

    然後小姐伸手出來。

    志成看見,愕然了半秒,才懂得把手伸出來,與小姐的手一握,小姐的手前後只伸出來五秒,但志成會在以後的日子記起,小姐的手有多漂亮。

    小姐,真是很漂亮。

    志成的心情很緊張,但覺全身肌肉在萎縮。

    小姐怔怔地看了他數秒,繼而又把她臉上的微笑再勾得大一點,她想他放鬆。

    志成清了清喉嚨,正努力不要讓自己失儀,他開始找話題:「花園……」

    小姐禮貌地等待他說下去。

    「源自上古時代……」志成開始說出他對花園的知識,「在上古時代已滅亡的巴比倫帝國中,相傳是世上最美的空中花園,尼布甲尼撒二世為了不想他波斯籍的妻子受思鄉之苦,因而建造這所平台層層草木扶疏的花園。花園代表天堂般玩賞樂園的理想。」

    小姐很愕然,因從來未有聽聞過,她的反應是:「啊呀……還有呢?」

    志成說:「希臘人發明了神聖樹林的概念,花園是獻給神的,而神祇也有他的花園。譬如宇宙大神宙斯的正室希拉,就擁有誕生金蘋果的花園。」

    小姐搖頭,感歎著:「太神奇太好聽了,說下去吧!」

    志成得到鼓舞,開始顯得有自信:「意大利人的花園,是百花混合的,中世紀時代,他們流行一種幽閉花園,花草混合一片,沒有分設小徑,也沒有後來歐洲流行的幾何圖形花圃。」

    「你聽過秘密花園嗎?它就是文藝復興時期的嬌小天地,通常在大花園又或是大園地大建築物的隱蔽角落,綠意盎然,寧靜又迷人,十分浪漫。」

    小姐又再「啊」了一聲,然後說:「我知道法國宏偉的皇宮花園……」

    志成就告訴她:「法國式花園是平衡的藝術品,像刺繡一樣,有嚴格的規律,規模龐大,著重古典的平衡。花園變成建築物的延伸,方圓數公里都是結構嚴緊的幾何圖案。」

    小姐說:「我還是喜歡小型的花園,像畫家莫奈的荷花池。」然後,小姐便沒說話,只瞪著他,感到不可思議。

    後來,也們又談了片刻,小姐提議到她的玫瑰園走走,因為晚霞將至,一定會十分漂亮。

    兩人走著,志成跟在小姐身後,小姐的感受有點陌生。原本,她只認為這裁縫可讓她消磨時間,她猜不到,他竟然擁有讓她敬佩的知識。太奇怪了,於是,倒是她變得不好意思。

    走在玫瑰園中,她說:「你說我的花園是哪一類呢?」

    志成說:「是個人主義的花園。」

    「啊!」小姐又發出這個單音。個人主義。

    晚霞來了,天際是橙紅色的,是一億朵玫瑰的汁液調和而成般美艷。小姐滿足地望著天際,她有非常秀雅的側臉線條。

    志成想起一回事,他箱子內的玫瑰。最後他還是把箱子打開,拿出那一束已倦怠的玫瑰。

    小姐看見了,臉上流露著喜悅。

    志成說:「未來這裡之前,我買來送給……」

    小姐搶著說:「花王。」

    她接過了花,志成傻笑。

    「謝謝。」她湊近花中央,「很香。」

    晚霞漸暗啞,夜幕快要垂下,小姐把他送走。這一次,裁縫又沒有替小姐量身。

    坐在接送的房車中,志成的腦袋變成真空,今日,實在太刺激。

    本來,他有心追求一個花王,可是,卻碰上小姐。他已沒再想「追求」這回事,只是,心情,仍然悸動。那半小時的車程,正好舒緩剛才他說過的每一句話的緊張。

    小姐的姿態神情仍在他的腦海中蕩漾。入夜了,他仍然感到難以置信。

    回家後,他就發呆,飯也沒吃。

    那個人由大門大模大樣地走進來,動靜似是剛回家的家庭成員。

    志成望著他開門關門的模樣,那種瀟灑俐落,與自己那麼不相同。在這一刻,他但願他真的是他。

    假如自己是這個人的話,就能確保不會在小姐面前出醜。

    志成很想很想百分百像他一樣。

    主人看透了他劣等次貨的心意。志成的目光中流露著懇求的神色。

    主人掛起勝利的笑容:「想模仿我?」

    志成說:「她是千金小姐。」

    主人側起頭,目光嘲弄又輕佻:「高攀不起人家哩!」

    志成否認:「我已沒有追求之意。」說罷,又覺得自己很可笑,「我只想別失禮人前。」

    「啊!」主人恍然大悟,點點頭,「你又真是次一等。」

    志成不得不承認,也無從辯駁;是真相,只好任由他揶揄下去。

    「來吧!」主人彎身,勾了勾手指,像逗弄小孩那樣。志成討厭他這姿勢,卻又不得不隨他站起來。他不是害怕他,在這一刻,他倒想聽他的話。

    他倆面對面。究竟,誰是真人,誰才是鏡子?

    主人說:「跟我的表情做。」

    主人流露著自信而端正光明的表情,那是頭微仰的,嘴唇緊緊合上,目光內暗暗閃著光芒。

    說:「我——」

    「我——」志成跟著說。

    主人糾正他:「聲線雄厚一點,調低一點,要充滿男性魅力。」

    「我——」志成又說。

    主人說:「加上剛才的表情。」

    主人在志成跟前顯出尊嚴的氣派。

    「忘記你只是個裁縫仔。」

    志成嘗試著,但剎那間,又放不下身份。

    主人說:「就當你是我。」

    志成望進主人的眼睛,這個人,有多麼具魅力的眼神。

    充滿張力、複雜、深不可測。

    這就是男人的魅力。

    堅定的,強勢的,叫人屈服的。

    高高在上,無懼,能操控一切。

    是的,就變成他。

    只有變成他,才能與她匹配。

    從今,不再是一個裁縫,他要變成一個她景仰的男人。

    志成深深吸了一口氣,把眼神集中。

    他看見,跟前的男人在微笑。

    他也下意識地跟著做。

    從今以後,就甘心情願,名正言順地模仿他。

    下了這決心,就一切放心。

    主人忽然側起臉,神情高傲,把肩膊移向前方,向前踏了一步。志成明白了,他在教他身體語言。

    自此,主人與他都沒再說話,他細心留意主人的每個姿勢,他要學到十足。

    主人昂然闊步,繼而單手插袋。後來又轉身,低頭沉思。

    志成依樣昂然闊步,又單手插袋,轉身,沉思。

    主人伸開雙臂,頭一側,自轉了一圈,臉上有自豪而愉快的神色。

    志成也伸開雙臂,頭一側,模仿著那種瀟灑的自轉,神情亦開朗而自豪。

    主人伸出左手,頭往後仰。

    志成伸出左手,頭也往後仰。

    主人的左手打著拍子,姆指與中指發出富節奏感的節拍。

    志成的左手亦能做出同樣的動作。

    一、二、三、四。

    一、二、三、四。

    主人仰臉而笑,露出富線條美的下顎。

    志成仰臉而笑,他的下顎線條同樣美。

    然後,主人再笑。

    同一時候,他也笑。

    兩把笑聲重疊,節奏一樣。

    主人雙手一拍,灑脫地走前。也同一時候,志成做出相同的動作。

    已經不再一先一後了,他們其中一人是面鏡子,他們的動作已融合起來,相同而一致。

    一同舉手一同提腳,一同笑,眼眉一同揚起。不用望著對方,已動靜姿態一致。

    他與他已十分相似;似他,他便有信心。

    若有一秒不似他,也覺力不從心。

    他就是他的力量,他的依靠,他的光榮,以及他的宗教。

    那個夜,屋子裡有如出一徹的兩個男人,像表演舞蹈那樣,做著同一套細節。

    像剛剛出生般,他盡情吸收盡他的一切。

    似他,似他,似他。

    這是多麼漫長又美妙的一夜啊。志成但覺他已重生。

    隔了一天,大宅的房車又來接他去見小姐。志成的神態已經不一樣。

    他穿得光鮮,簇新的恤衫和西褲,他已不似一個裁縫,倒像一名公子。

    當他在偏廳等待工人領他到三樓時,他是站著的,雙手反扣在背後,悠然自得。

    他不再謙恭,不再似個小人物。

    他已不再是自己,他已是他。

    勇氣就由此而來。他已是個男人。

    工人把他帶到小姐跟前,這次小姐是站著迎接他。小姐穿粉紅色絹面旗袍,沒有印花,領子與手袖的捆邊則是深紅色,她的襟上,照樣插著玫瑰,今天是三朵,血一般地紅。

    他走到小姐跟前才釋放出一個微笑,而且那微笑持久。

    小姐看著,不知怎地,就面紅了。

    他看見她臉上的暗紅,他有種成功感,知道自己做得對。

    「小姐。」他朝她點頭。

    小姐吸了一口氣,對他說:「今天,」她再吸一口氣。「輪到我向你講解。」她笑。

    志成皺眉,流露著疑惑的神情。

    小姐走到唱機旁:「告訴你,我喜歡的音樂。」她放下了唱針。

    志成恍然大悟,這表情,彷如那個他上了身。

    唱片轉出小喇叭的旋律,後來又來了伸縮喇叭、色士風和其它木管樂器。

    小姐說:「DukeEllington哩,由二十年代一直稱霸爵士樂壇,現在我們正走向六十年代,他在爵士樂的世界中,地位仍然超然。」

    志成沒有發出任何聲音。他不會再像個小學生,而只會用情深的眼神,誘惑地望著她。

    小姐有點不自然,她笑了笑,說下去:「DukeEllington,著名的是他作為樂隊領班的身份,他總能巧妙地製造出如刺繡品那樣調和的音樂。」

    志成忽然勾出一個微笑,小姐看得瞪著眼,但仍然鎮定,繼續說:「只要你曾聽過他的一些作品,就會一直喜愛他。」

    志成的笑容更加迷人,他已站得與她接近身貼身。

    小姐不知怎算好,她垂下眼,又抬起來,唱片轉出如夜裡貓咪叫那般的纏綿喇叭聲。她找著該說的話:「這是《MoodIndigo》,他其中一首最著名的作品。」

    就這樣,靈感到。志成一手抱著她的腰,一手拖著她的手,帶她旋轉起舞。

    冷不防他有此舉動,她的臉又漲紅。抬眼偷看他,他目不轉睛地凝視著她。

    她覺得自己的心正狂跳。很可怕很可怕。

    他抱著她輕輕轉了一圈,溫柔地,曼妙地,情深地。他感受到她纖巧柔軟的身體,近距離才領會到的香氣,他知道什麼是感動。她垂下的臉上,眉毛是那麼纖細,像是刺繡在她臉上般巧奪天工。

    這一刻,他抱著的是全世界。

    然後,他也合上眼,他把臉微微仰起,一生人,只生存這一刻,也足願。

    他愛上了她。

    無人言語,只有那如貓叫的奇異音樂。

    這首歌很短,當一首輕快的歌響起來時,她便掙扎走開,腆地笑了笑,「快歌。」她呢喃,不自然地撥弄秀髮。

    她抬眼,看見他那雙劍眉星目中,有一千種信號。

    忽然,房間外有工人的聲音:「小姐,太太回來了。」

    她這才驚魂稍定,她對志成笑了笑,說:「我送你下去。」她擦過他身邊,冷不防全身就如觸電,只好停步下來,回頭望向他。

    本來,她想問:「你究竟是誰呢?」

    是誰,叫她有那陌生的悸動?

    呼——

    但說出來,是這一句:「我們又沒有量身了。」

    然後,匆匆回頭,急步向前走。

    志成跟著她。他倆一直往下走,沒有說話。在地下的大廳中,志成看見一個高貴的中年婦人和年約三十歲的胖胖男人,那男人穿著名貴的西服,架眼鏡,笑容燦爛地迎向小姐。

    「小玫。」高貴的婦人是小玫的母親,大宅的藍太太,「高先生來與你喝下午茶。」

    小姐笑了笑,藍太太則朝志成望去,於是小姐說:「是裁縫師傅。」她這樣說。

    接著,小姐坐在大沙發,是工人把志成領走。小姐沒向他望一眼。

    志成不得不如夢初醒。對,他始終是裁縫師傅,她始終是小姐。

    房車把他送下山。他看著自己的一雙手,曾經抱過她又牽過她。在這一刻,他的心才知道亂。

    無論如何,也是開始了。

    小姐心不在焉地與高先生喝下午茶,她聽見母親說,星期六她們一家人會與高先生到郊外看跑馬。

    她應了一聲,繼續心不在焉。

    她也是開始了。

    她的病症是這樣的,她伏在三樓的唱機旁,冒著汗,任由太陽曝曬也不坐起來,重複又重複,播著同一首《MoodIndigo》。

    汗濕透她的背,淺色旗袍貼著她的身體,性感無雙。

    她崇拜浪漫酷愛浪漫,她知道最浪漫是跟他私奔。

    私奔。

    可是,他是一個裁縫!

    她的表情變了,有那憤恨。

    變得完全不可能。

    太陽照樣曝曬下去,連胸膛也滲汗了。

    插著的是一種血紅色的玫瑰,名字就叫做Love。

    轟轟烈烈,激盪神馳,所向披靡。

    那叫做愛情。

    她覺得她快要死了。

    「噢嘩……救救我。」她低聲地叫著,太陽把她的鼻子曬紅了。

    她滿腦子都是這個男人,愛情的玫瑰盛開得很香艷。

    與那位高先生看過跑馬後,小姐的心更是想念著那個人,他英俊、浪漫、性感,而且,叫她意外。

    她想他,她想要他。

    馬匹與自己有什麼關係?拉頭馬有多興奮?統統都不過爾爾。高先生很開心又很緊張,母親說,他有一個馬場,她知道,她將要嫁給他。

    小姐並不抗拒嫁給高先生那種男人,他保障了她的生活無憂,這種婚姻,是合襯的。然而,她也想要愛情。愛情愛情愛情,由一個英俊的裁縫手中,珍而重之地握著,熱情激盪地,正一點一滴送給她。

    不過分吧,未結婚的女人,偷偷享受著一段沒結果的愛情。

    那個週末後,她又叫他上來,她想念他想得很著急。

    那天下午,她斜斜地躺在一張粉紅色的貴妃椅上,她穿著忌廉色的麻質料子旗袍,外層的料子是通花的,是從法國運來的布料,穿在身上便有法國風味:矜貴,卻又野性。

    她甚至沒有站起來與他打招呼,一直都側臥在貴妃椅上,撥弄著一把西班牙的折扇。

    眼神有熱熾的渴望,芬芳有如玫瑰。

    她感受到一股淫蕩。

    她拍了拍腰前的位置,他便坐下來,與她坐在同一張椅之上。很親密了。

    她溜了溜眼珠,含笑,說:「今天……說什麼才好?」

    志成早有準備:「玫瑰的故事。」

    她首肯,她批准。

    志成便望著她的眼睛,告訴她:「希臘神話中,天地初開之時,玫瑰是白色的,因為愛神Aphrodite赤足奔跑過玫瑰花田,足踝被刺傷了,血淌在玫瑰的花瓣上,玫瑰嗜了血,玫瑰才變成紅色。」

    他的眼睛鎖著了她的,她離不開。她只好深深地吸一口氣,心跳得很厲害。這個男人的眼神,如一團火。

    要……敗陣了。

    她懼怕,是故只好動一動。她拍了扇子,又再溜了溜眼睛,故意自然地微笑,她問:「關於我的故事,有更動聽的嗎?」

    她放鬆,他也跟著放鬆,他說:「白玫瑰是靜默之神,把一朵白玫瑰插在身上,你告訴別人秘密,聽秘密的人便不會把秘密傳揚開去。」

    她閃亮著眼睛,笑說:「秘密……」然後是一連串笑聲。心中有了點共鳴,她說:「那麼我要插一枝白玫瑰。」

    志成卻響應:「我們有秘密嗎?」

    他的眼神深邃又神秘,而且……誘惑。

    她又驚恐了,眼神閃動不定。是的,那該是個怎樣的秘密?他倆什麼也沒做過,會有什麼見不得人之事?

    沒有啊沒有啊……

    然後,當她把目光安定下來,朝他的眼睛而看之後,真相又顯得太過坦白了。那慾望,就是一個秘密。

    他的臉湊得那麼近,他的眼神,是世上最深沉迷人的。而愛情,就如玫瑰製造出來的漩渦,在一層又一層花瓣中,把她捲進去。紅色的、溫柔的、美麗的、芳香的、甜美的、激烈的……而又哀傷的。

    是不是,將要有一個吻?

    她深呼吸,她想低低的叫喊。

    然後,他的眼神下降了,下降得很慢很慢,如同隨夜幕而降下的天使。時間,卻只是下午的三時,她卻已看不見日光。

    不知怎算好,惟有合上眼。他的唇就落在她的唇上,是一種壓力。原來,接吻就是這回事。

    溫暖地包圍在一種纏綿之中。

    然後,她想要更多。

    然後,她就哀傷。

    得到了這種感受,下一秒,她就傷心了。

    還是那種很重很重的傷心,她的眼角凝住湧上心頭的淚。

    她的臉一側,就脫離了他的吻。強忍著,不要淚流下。

    不敢望他,她垂下眼說:「千金小姐不會嫁給窮小子。」

    頃刻,無人言語。

    一句話,封鎖了他與她。

    她的頭一直垂下,沒有再抬起來。而他,望著她的側臉,靜默著。

    他聽見的是一道命令。

    立刻就明白了。

    他一直望著她,他站起來,離開了她,但仍然望著她。他沒說再見,轉頭就走,他太明白了,這是一種必然的事。

    他與她,只能如此。

    他走了。當她知道他走了,她就哭出來。哭呀哭,飲泣,不作聲。眼淚毀了妝容,毀了原本渴望做點壞事的心情。

    原來不是如意算盤那樣。要在婚姻之外要一段愛情,是力不從心的。

    只開始了一點點,就已經很痛苦。

    愛情的美,連帶著那愛情的痛苦。

    愛情,就是玫瑰。

    她一直地哭,哭到滿意了,飽滿了才不哭。當臉孔腫起來之後,胃部也差不多哭得要反了。

    她已決定,她與他到此為止。那一句說話,也是她說給自己聽的一道命令。

    是的,千金小姐與窮小子,都不合理。感歎是那麼長長的一聲,她失戀了。

    而他,也一樣啊,他用手掩著一張臉,垂下來,他很沮喪,男人因金錢而失掉愛情,男人很沮喪。

    都說,自己是這階層的人就是這階層,他一直只在高攀。

    他痛苦地搖著頭。然後,反思的意欲來了。他一生人都在高攀。

    高攀著與那個人的友誼,高攀著一個女人的愛情。

    統統都不配襯。

    從來,他都卑微。

    是徹頭徹尾的下人。學問,改變不了;態度,也改變不了;努力,亦無補於事。

    他是低賤的,用任何方法也攀不起。

    很大很大的打擊。命運,有著太多太多的主人,爭相來壓著他。

    那搖頭的姿勢持續,而痛苦,也同樣。

    那夜,主人來了,他在他面前崩潰地哭起來,他沒有說話,太傷心,就連傾訴也做不到。

    男人的眼淚中,有那說不出口的一句:「就算我再似你,也不是你。」

    無助、苦困、迫不得已。

    主人沒說話,臉上有一股令他陌生的嚴肅。他大惑不解,想問原因,但太傷心了,他最後只能繼續傷心,沒有心力去瞭解別的事。

    傷心,是一個世界。封閉了的世界。

    主人望著他哭,他就盡情地哭。主人的臉孔,真的很嚴肅很嚴肅。

    就這樣,志成與他深愛的小姐沒見面一個月。

    他治療著失意的打擊,而他的小姐則籌備著終身大事。高先生要往德國工作半年,他希望臨行前與小姐訂婚。她沒異議,因此,便趕製訂婚的服飾。

    嘗試了兩個裁縫也不滿意,她打算試第三個。雖然志成仍未替她造過旗袍,她依然覺得他會造得好。

    也對自己說了,不要就不要,都沒有可能要。才不要怕看見他。

    不用怕不用怕。只是造旗袍。她好好地,一遍一遍說服自己。

    她又請他來了,他一如從前,一叫就來。從來不拒絕她。

    他想見她,也以為會相安無事。上一次,她已經說得再清楚不過,任何男人,也會知難而退。

    見面之前,他們各有自己的解釋。

    這一次,她把一個工人留在附近,她想正正經經量身。

    志成坐下來等,她由一間房步出來,表情冷冷,橫眉一掃,就是大戶小姐面對小裁縫時最平常的態度。她叫自己繼續冷下去,這就對了。根本,由一開始就該如此,原本,是她常常主動找他來說話談心,自作孽。

    她看著他,沒有與她打招呼,上一刻,她本在他跟前,然後一轉身,下一刻便背著他。

    她張開手,不發一言。

    他替她量度肩膊的闊度,脖子的長度,然後是身長。

    他問:「請問小姐的旗袍要求什麼長度?」

    她說:「一長一短,長的那件到足踝,短的貼近膝蓋。」

    他照著做,她感應到他的指頭觸碰到她膝蓋背後的位置,她的小腿就有點發軟,酥酥的軟。

    她害怕這反應,因此故意說:「手工好的話,婚宴上的旗袍也交由你造。」

    他的心傷了,沒有回話,繼續他的工作。他的表情也是冷冷的。

    他站起來,輕輕說:「小姐,請把雙臂張開一點。」

    她照做了。

    他替她量了上圍,軟尺輕觸她的胸脯,他有點緊張,記下了數字。

    然後,他又替她量了腰圍,她的腰很幼小。

    最後是臀部,她有完美的數字。

    本來,志成對於他的小姐心存一些憤慨,但在完成這些量度後,憤慨又不在了。量完了,他就要走,他發覺自己有點不捨得。

    上一回,才吻過她。一切,就彷如隔世了嗎?

    究竟有沒有吻過……

    他凝視她的背影,有點迷濛。

    她仍然背著他,她看不見那雙凝視的眼睛。

    她把雙臂放下,也知道可以走了,前面就是她的房間,只要直走過去便能離開他。

    但她又不想走。忽然,有點惆悵。

    也決定另嫁他人了,該可以放心說說話吧。

    只不過,說幾句。

    於是,她轉身,面向他。

    四目相投。他的眼神有著問號,他沒有預料她肯轉身,肯望向他。

    他總是不知如何是好的那一個,是她首先笑,他就跟著笑了。兩人盡在不言中。

    他問:「婚期在何時?」

    她答:「半年後他由德國回來時,所以趕著下星期先訂婚。」

    他點點頭,想說祝福話但又說不出口。

    她說:「知道你手工好。」

    他勉強地笑笑,她看到,覺得他很傻,而自己又傻。

    她說:「衣料在樓下,待會有人會拿給你。粉紅色的蕾絲面料,意大利出品,非常精細。我打算梳髻,配玫瑰,有一種很純真的粉紅色玫瑰,叫SilverJubilee,銀禧哩,如果我找到,就用。」

    一口氣說過話,她就深深呼吸,覺得好過一點。然後,又自言自語:「不過都不知道,會不會有銀婚的一天。」

    他望著她。

    她微笑,顯得有點僵硬:「你知道,不相愛的人。」

    說過後,她的表情就木然了,直望進他的眼睛內,眼也不眨。

    他仍然望著她,又想說點什麼,但是又再說不出口。半晌,她望得他太久,心一酸,湧出眼淚來。

    終於,忍不住了。

    早知,不轉身來不就平安大吉嗎?看他看不了多少眼,麻煩又來了。只要不去看一個人,就會無事,看著一個人,結局只有心念打轉。

    多麼多麼不想失去他。

    他踏前去,沒任何考慮,就擁她入懷,不遠處,有一個工人在抹這抹那,愕然地看了他們一眼。

    他心痛,抱得她更緊。

    嗚咽的聲音中,她說:「美女不一定嫁醜八怪。」

    自己說完,自己笑。

    他聽到,他也笑。

    然後,他鬆開他的懷抱,兩人對望,繼而大笑。

    這一句,成為了最新的命令。他又再為她的說話而廢寢忘餐。

    她想他得到她,他就要得到。

    如今問題,只是錢,他就想起他,他知道他會辦得到。

    志成說:「給我富有,讓我可以娶她。」

    主人便說:「我給你富有,你給我什麼?」

    志成說:「我永遠對你忠心。」

    主人笑起來:「我沒有想過你可以不忠心,這根本不是你的選擇。」

    志成問:「我可以給你什麼?」

    主人說:「這樣吧,你給我恐懼。」

    志成望著他。

    主人續說:「我享受你懼怕我。」

    志成問:「是因為我以往對你不夠禮貌?」

    主人便說:「也不一定。只因為,我最喜歡看見你的恐懼。」

    志成與主人互望,良久,也說不出另一句。他明白,這會有多恐怖,他將在他跟前翻不了身。

    一直渴望與他平手,一直不甘屈膝,他明知他比自己優勝,他也有那競爭的動力,說不定,明天就反敗為勝。

    現在,他要他永遠懼怕他,他就只能變成一生一世的輸家。

    已經不只是仰慕、崇拜、景仰的心情,已經不只是比不上。那是恐懼,最深層、最抵抗不了的感受,把一個人永恆判死。

    永永遠遠,看見我,你也會抖震。

    志成屏息靜氣。

    主人有君子風度翩翩一樣的微笑:「你們會恩愛非常。」

    志成微微張口,他在誘惑他。

    「而你永遠健康英俊,我要你似我,在盛年之後不會老去。」主人說。

    志成問:「她呢?」

    主人告訴他:「她是幸福的尋常女人,她會有生老病死和豐厚的愛情。」

    志成覺得公平。那時候,他才沒想到很多年後的事情。

    主人說:「我給你一門生意,你為我經營一家當鋪,我保證你榮華富貴,你與她,會生活得像人上人。」

    志成聽著,覺得愜意。

    主人說:「你是當鋪老闆,我讓你做那世界的主人。」

    志成微笑了,他喜歡他這答允。

    主人說:「我再贈你一項能力,從此你有看透人心與催眠別人的才能,我讓你面對客人時得心應手。」

    志成覺得實在太慷慨了,他想不到不答應的理由。

    主人便說:「那麼,可以吧!」

    志成答應:「成交。」

    主人仰頭狂笑片刻,然後說:「你看,我對你多好!」

    接著他把手放到志成的肩膊上搖晃,力度由輕至重,由緩至急,而且更是兩個人一起搖,他搖晃他,他也要承受後果。最後,搖晃的密度太強,像汽車高速飛馳公路那樣,只能感受其型,看不見其貌。

    當搖晃停止之後,志成慢慢地從搖搖擺擺中站穩,那個人已經不見了。他眩暈著走到鏡前,然後他看見,他的臉上有一層光,那光是尋常人家所沒有的,那層光,通常只是富有人家、得意之士的臉上才找到。

    那是一種好氣息,一種貴氣。彷彿好運長伴於身。

    志成知道,他已不再一樣。他答應過他,他會成為人上人。

    他由心底快樂起來。

    志成擁有了財富,當然就向藍太太求見。

    第一天,他把十匹布送到藍宅,藍太太當然不肯收那十匹布。後來下人把布匹一揚,不得了,十匹布都是未裁開的大額紙幣,一卷一卷攤開到地上。

    他證實了他的富有,就可以當面會面。後來他送藍宅一個在太平洋的小島,還有,台灣的其中兩個大山頭,那裡有豐厚的茶葉出產。其它樓房汽車現金當然應有盡有。到最後,藍太太答應志成與小玫的結合。她說:「我當然為女兒的幸福著想。」

    她的女兒的確得到幸福。小姐從此不再是陌生的小姐,志成暱稱她小玫,雖然在他心目中,她仍然高高在上。結婚的首五年,只有他們夫婦二人打理當鋪,後來藍太太想轉做地產生意,不再做茶葉買賣,小玫把不能轉行的伙記收歸當鋪之下,當鋪與茶莊兼營。

    而志成,把名字改為公爵,因為,他已是一個新生人。公爵,就是小玫喜歡的爵士樂手的名字。這名字偏邪一些,又高格調一些,他已是堂堂老闆,他有他的風格,貴氣如一國的貴族。

    他們深深愛著對方,每天也癡癡纏纏,他們是世上最恩愛的夫妻。

    在婚後的第十年,小玫變成三十五歲的婦人了,而公爵,卻從來沒有衰老過,他的主人給他不老的容顏,他永遠健壯漂亮。

    小玫察覺了微露的額紋和略為鬆弛的肌膚,從這一刻開始,她就感到不安。

    公爵抱著她,對她說:「不要介意這些無謂之事。」

    小玫不能安心:「衰老對女人來說,是世上最需要當心的事。」

    公爵說:「我看不到你年華上的蛻變。」

    小玫望著他,然後她就自卑了。他光采如昔,英俊不變,他的青春健壯教她低下頭去。

    她幽幽地說:「我怕我面對不了你。」

    公爵一點也不覺得她老,真的,他一點也看不到。他能看見的,只是那年月不衰的愛情,愛她愛她愛她。

    在這憂慮之後,公爵開始在背上刺上玫瑰,每天刺上一朵,足足刺了三年。那段日子,當他把他那性感磅礡的身體顯露於她跟前時,她就看見他每天為她帶來一朵玫瑰,盛放的、嬌美的、血脈流動的。

    每一朵玫瑰都有生命,刺在他的肌膚上,送給他深愛的她。

    「你明白嗎?你已經融入了我的血,蝕入我的肉。」他對她說,他的眼神內都是愛情,而那愛情,幽麗無雙。

    她撫摸著她的禮物,她感受她獲贈的刺痛,他為她痛,為她證明了他那永永遠遠不變更的愛。

    他說:「我是長生不老的,我永遠不朽,我如宇宙不滅,有生之年,億億萬萬,你都在我的血脈中滾動翻騰,玫瑰伴著我每一個毛孔吸呼盛放。」

    他永遠都活下去,活在她的玫瑰花田中。

    她相信他的感情,相信他永遠都愛她。但她同樣相信,一天她就會衰老敗壞,腐臭變形,如同凋謝後死亡的玫瑰。

    她細舔著玫瑰,在激情中意圖把玫瑰吞進肚中。刺青的玫瑰會與他長存,而她,並不。

    他那麼愛她,而她被他愛得,那麼那麼的憂傷。

    主人答應他們相愛,果然,他們就有動人的愛情。

    主人要他恐懼,他就莫名的恐懼,他見著他的主人,已不如年少時那樣。曾幾何時,他對著他,還可以說說笑。

    果然,主人一諾千金。那恐懼,是出乎意料的真實。

    主人說:「告訴我——」

    他端正地等待。

    主人繼續說:「如果我令她明天起便不認識你,那你怎麼辦?」

    他立刻乞求了:「不——不要——」

    主人很高興,他急急忙笑出來:「哈哈哈!哈哈哈!」他手舞足蹈,「再求我吧!再求吧!我喜歡看!」

    他不敢怠慢:「求你,不要。」

    主人問:「你害怕?」

    他沒回答,那當然了。

    主人很滿意:「那是我最愛看的。」

    他很憂傷,流露著求別人手下留情的卑屈。

    主人綻放出一個魅力無雙的笑容:「我叫她……」

    他呢喃:「不要……」

    「叫她……」主人笑得瞇起眼來,如說及夢想般興奮,「叫她失憶,忘了你是誰,記不起你們有多相愛,一切也煙消雲散,你像是從來沒有在她生命中出現過的一樣。」

    「不!」他垂頭。

    主人總結:「你是個陌生人。」

    他很害怕,怕得下一秒就能哭出來。

    主人側起臉,朝他垂下臉的角度窺望去,主人要看他驚惶悲苦的神色。主人是為著這種享受而來,主人有品味。

    看了一會,主人把頭轉了轉,舒筋活脈,又鬆了松雙手,差不多了,他宣佈:「我看夠。」

    他呼了一口氣。

    「暫時。」主人雙掌合攏,微微鞠躬。

    這一天,主人有禮地告辭,臨行前教訓了他幾句:「別以為你是我,你從來就不是。你崇拜我、模仿我是你的事。我渴望的只是你的恐懼,你愈恐懼我便愈喜歡。想我對你好?那你再恐懼點吧!我滿意,我享受,你便有好日子過。」

    他低著頭,他的身與心,都在顫抖。

    主人說:「當鋪老闆,你用你的無畏懼交換了我給你的青春、財富、權力,還有愛情,細心想想,你還是有賺的。」

    他悲痛地,冷冷地笑。

    主人拍了拍他肩頭:「難得我喜歡!」說完又哈哈哈狂笑。

    笑完了,就輕輕摑打了他的臉,來回兩次,流露著嬉戲般的藐視。

    「奴隸,聰敏點吧!」主人說。

    然後,他抬頭,目光中流露著後悔的神色:「那時候,我不該盼望你。」

    主人有點愕然,但不嬲怒。主人點點頭,皺了皺眉:「是的。」主人也同意,奴隸就苦笑。

    主人朝著他展露誇張的、自信十足的笑容。主人攤攤手,表示:「我也不能幫助你。」

    誰能在開始的一秒就能抵抗命運的操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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