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秘書邊整理報告,邊豎起耳朵想從談話聲中探知一點端倪。
「抱歉,現在是上班時間,我沒空處理私人的事情。」施夷光冷淡地說,表明了想掛電話,須與又道:「不要再跟我說這種話!我不要聽!」
她用力地掛上電話,整個桌面似乎都在震動。抬起頭看了助理小姐一眼,嚇得她縮起肩,假裝很認真地辦事。
歎了口氣,她摀住臉,額際隱隱發疼。
不曉得他怎麼知道她在這裡上班的,難道他真的還不願意死心嗎?愛都已經是過往的事了,如果當年沒有發生那件事,她一定會嫁給他;但是現在,感覺愛已淡去,就算沒有明曦,她與他也不可能重新在一起,難道他一點也感覺不到嗎?口口聲聲說愛她,其實那已不是全然的愛,大部分是因為遺憾。
電話又響起,是內線,按下通話鈕,傳來範青嵐的聲音:「待會中午買飯盒過來我這——」
滿腔的郁卒無處發洩,施夷光懶懶地道:「抱歉,上班時間不談私事。」
她想都不想就掛了電話,電話一放下,頓覺原來自己也是很有勇氣的。
不到三秒中,電話刺耳地響起,她抖顫著手指壓下通話鈕,一聲咆哮傳出:「施夷光,你給我進來!」
瞥見助理偷瞄她這邊的動靜,施夷光朝她露了個微笑,然後宛如赴刑場一般的走進范青嵐的地盤。
助理小姐一見施夷光走進總經理辦公室,隨即拿起電話,將訊息播送向各大處室。
「喂,我跟你說喔……」
敲門才敲到第二聲,一隻大手突然打開門,將她拉進裡頭,門重重地被關上。
「你很大牌嘛!」他將她定在身體和門板之間,額抵著她的額,噴出的氣息像狂獅逮住獵物。
哪有你大牌?她暗忖在心底,面對怒氣騰騰的猛獅卻不敢置喙,就怕他一張口就把她給吃了。
「你敢罵我,好大的膽子。」他只手探向她腦後,摸著髮髻,輕輕一扯,放下她一頭烏絲,披散在兩肩。
「沒有啊!」絕對不能承認,否則會死得更慘。
范青嵐哼笑一聲,一手握住她的下巴。「聽起來不怎麼有說服力。我有規定上班時間不談私事嗎?」
有。說好了上班時是上司和屬下的,他卻一再破壞這個原則,而且死不承認。
「難道員工想賣力工作也有錯嗎?我說過我一次只能扮演好一個角色,你同意了,你現在想打破這個規矩嗎?」
范青嵐鬆開他的箝制,逕自走到落地窗前。
「你總有辦法讓人怒火頓生,也有相同的自信撲滅你煽起的烈焰。愈和你接近,就愈不想放開你,我在想也許我們不會有結束的時候。」頓了頓,他轉過身來,笑道:「你失去自由了,女人。」
「我被判無期徒刑了嗎?」施夷光哭笑不得地道。「那我就必須逃獄了,我總覺得我們並不適合一輩子綁在一起;甚至有預感,不用多久,你就不會再有現在的想法。如果屆時你厭倦了我,希望你給我一塊錢硬幣當做遣散費,那會讓我不至於喪失掉我的尊嚴。我會當做是一場沒談成的交易,而不是耿耿於懷著淪陷的感情。我不敢愛你,你讓我沒有安全感。」
說出幾日來一直悶在心底的話,她如釋重負地笑開口。
他走近她,捉著她的肩膀。「你必須愛我,如果我們要談的是一場戀愛的話,我相信你不會喜歡以交易來形容我們之間。」
「但是交易本來就是不能抹煞的事實,不管是以愛易愛或者以財易愛,本質都是一樣的。」施夷光冷靜地分析。
他發現他無法不同意她的觀點,有一抹瞭然,笑道:「原來你比我還要無情,你的感情在哪裡?總有一天我會找出來。」
像是挑戰似的,他撂下戰帖。
她無情嗎?曾經,她還以為她是最多情的人。
「中午記得帶三個飯盒過來……施小姐?」
「是,總經理。」她淡笑,接下戰帖。
※※※
笆L沒幾天,在施夷光的公寓處來了一個意外的訪客。
從范青嵐的車走下來,他索一個吻,施夷光傾下身,在他頰邊蜻蜓點水地輕吻了下,便關上車門,揮手說再見。
回過頭來,邊掏著鑰匙,不意抬起頭來,看見站在門邊的人,瞪大眼,低呼出聲:「明曦!」她繼繽努力在皮包裡找鑰匙,邊快步向前。「你怎麼會來這裡?」
視線從飆塵而去的車影收回,明曦道:「原來你真的沒有騙我,你真的有男朋友了。」
施夷先手抖了下,鑰匙從鎖孔掉了出來,在地上發出一陣金屬擊地的聲響。
她拾起道:「姊怎麼會騙你,本來想過陣子再把他介紹給你認識的。」
他們是不是又怎麼了?否則明曦怎會來找她,而且又突然這樣說?
「他是范青嵐?」明曦問道。
施夷光微怔愣,許久才反應過來。「你怎麼知道?」
明曦應該沒見過范青嵐才對。
聽見施夷光承認,她跑向前拉住施夷光的手,激動道:「姊,離開他吧!我聽名倫說范青嵐是一個花花公子,他對女人不會用真心,跟他在一起你會吃虧的。」
摸到她冰冷的手,施夷光皺著眉道:「手好冰,你等很久了?」她連忙打開大門。明曦見她不把她的話當一回事,又開口想說話,卻被施夷光搖頭的動作擋下。「有什麼話,進來再說。」
她推開門,走上三樓,將妹妹拉進房內。一進到室內,明曦又開始嘰哩呱啦地勸施夷光趕快離開范青嵐。
施夷光笑著讓明曦跟在身邊嘮叨,倒了兩杯熱茶水,遞給妹妹一杯。「你愈來愈像梅姨了。」
明曦嘟起嘴,將茶杯拿到一邊的架上放著,黏著施夷光撒嬌道:「姊,你到底有沒有在聽人家說話嘛?」
「有啊!我很認真的在聽啊!」
「那好,我問你,我剛剛都說了些什麼?」
「不就是范青嵐是個花心大蘿蔔,我要趕快離開他,免得到時哭死都沒人理。」她意興闌珊地道。
明曦頻頻點頭。「對,一點都沒錯,但是你聽是聽見了,卻似乎並不把它當作一回事,這讓我很擔心;你在玩火,我不准。」
「明曦,我不是在玩火。」施夷光不曉得該怎麼解釋她心中真正的感覺,想不出一個合理的思緒。
連她自己都無法說服,又怎麼要別人來相信?這也是她之所以遲遲不讓明曦知道范青嵐與她之間關係的原因,她害怕也無法自圓其說。
也許明曦說的沒錯,她是在玩火。明曦瞭解她,她沒有玩火的本錢,一旦要玩,只怕會遍體鱗傷,但問題就在於,她會愛上范青嵐嗎?
「不是在玩火?難道你真的愛上范青嵐了?」明曦再追問。她不想眼睜睜地再看見自己唯一的親姊再受到傷害,尤其,自己也是曾經傷害過她的人,更不想再讓別人有機會傷害她,絕對不准!范青嵐會讓她哭泣的。
這是個很值得玩味的問題。她會愛上范青嵐嗎?從來就沒想過會和他有超越老闆和員工之間的關係,跟在他身邊兩年,一向都是命令與執行,什麼事讓他想要改變,甚至強迫她也必須一起改變?他一再強調他要找到答案,而她,又何嘗不想知道。
她也在等,看是三個月後被判出局或是走向另一個不同的結果——她跟范青嵐會有結果嗎?
會有的。但結果會是什麼,她不知道。唯一知道的,是他跟她一樣都在等待。
施夷光一直不說話,明曦以為她是真的愛上范青嵐了。這怎麼可以?她要阻止,讓范青嵐沒有機會傷害到她姊姊。
「你離開范青嵐,我把名倫還給你。」
施夷光險些被茶水嗆到。她咳出聲,捉著明曦的手臂追問道:「你說什麼?你再說一遍。」
把名倫還給她?明曦在開什麼玩笑!
明曦落寞地笑道:「就是你聽到的啊!姊,我要把他還你了。」
施夷光差點沒氣得跳腳,這個傻妹妹在說什麼傻話!
「你搞清楚,吳名倫是你鄭明曦的丈夫,不是我的,他不屬於我,不要說把他還給我這種傻話!」
明曦別過頭去。「來不及了,他再也不是我丈夫了。」
她再一次震驚,無法相信。「你說什麼?」
明曦緩緩抬起臉來,問道:「看情形,名倫還沒跟你說吧……我們已經離婚了。要承認與他的婚姻是一個錯誤,還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呢!」擠出一抹笑。
施夷光完全楞住,直到杯子親吻地板,摔成粉碎才反應過來。「離婚!明曦,你別開玩笑,你那麼愛他——」
「但是他不愛我。」明曦打斷施夷光的話,又道:「我一直在想辦法挽救……或者說是維持我們的婚姻。原以為我只要不斷地付出就可以得到他的愛,我不貪心,只要一點點就夠,但這兩年多來,我心底也清楚,他心中一直就只容得下你,就算我再怎麼付出,他還是無動於衷——」
「太過分了,他居然這樣對待你!」施夷光為妹妹感到不值。
「姊,不要這麼講,我不是來博取同情的。」明曦無所謂地道:「你知道嗎?我現在覺得輕鬆許多,當然還是有那麼點遺憾,可是戀愛哪能保證每次都很成功呢?就當作是失戀一次吧!我會振作起來的。既然是一樁不會幸福的婚姻,早早結束對我們彼此都好,孩子流掉說不定也是上蒼冥冥之中的安排,因為他的出生不一定會帶來歡笑,仔細考慮後,我覺得不如離婚算了;沒有愛存在的婚姻,我不想要了,這兩年我已嘗過不少苦,沒必要再讓一紙婚書縛住我們兩人,就讓我們自由吧!就算是贖罪,兩年的刑期也真的是夠長了。」
施夷光靜靜聽了明曦一席話,才發現她的小妹妹是真的長大了,不再需要她的保護,能夠獨當一面。
「如果你認為這樣對你比較好,姊沒有話說,但是可能要讓你失望了,我不可能會和名倫再談一次戀愛。當初
的那分感覺已經淡去,很難再有重溫舊夢的動力驅使我重新去接受他的感情,我這樣說,你能明白嗎?」
「是不是因為我傷你太深——」明曦最怕是這個原因。
施夷光笑笑地搖頭。「不是,是我自己心態上的問題。你曾經問過我,愛一個人可以愛多久,這是個沒有絕對答案的問題,而我跟名倫間不存在著天長地久。」
「難道你真的愛范青嵐?」
「你說呢?」她也不知道該怎麼回答這個問題。
「他是個花花公子,我不贊成你跟他在一起。如果名倫重新追求你,希望你給他一個機會;畢竟如果沒有我,你們會是一對佳偶。」
施夷光笑出聲。「不要是怨偶就阿彌陀佛了。背叛不一定只出現在花心的男人身上,我們都清楚這道理不是嗎?」
如果被范青嵐知道她妹妹對他成見這麼深,不知他做何感想?不過,她也真奇怪,幹嘛管他會怎麼想。
明曦沒有遺露地捕捉住施夷光唇畔那一抹甜甜的笑容。姊戀愛了,只有戀愛中的女人才會有這樣美麗的神情。明白不管現在說再多,姊也聽不進去。她不再多費唇舌,暗暗下了個決定,這一次,要由她這個做妹妹的來保護姊姊不受傷害。
「對了,明曦,你現在住哪裡?」施夷光突然問道。「以後有沒有什麼打算?」
「他給了我一筆錢,也給了我一棟房子,但是我都不想要,因為那會讓我感覺我的感情是廉價的,用金錢就可以交換,我會很不甘心。」
「不要也好,我們不缺那筆錢。」她贊同明曦的作法。
「我現在租屋在外面,想回學校唸書,把兩年前沒修完的學分完成。當年如果不是為了和他在一起,我早就拿到碩士學位了。這些年我一直覺得有些遺憾,現在離婚了也好,冷靜下來,我才發覺我還有好多事情沒有做,現在我有時間去一一實現它們。以前太過年輕,眼裡只容得下愛情和心愛的人,做事根本都不考慮後果。你將我保護得太周到,我像個不知人間險惡的小女孩,什麼都不懂。現在自己一人住在外面,才發現到我好多事情都不會,活像個生活白癡——你別擔心,我沒有怪你的意思,我只是覺得自己很可笑。」
「明曦。」
明曦揮手打斷施夷光呼之欲出的話語,笑道:「姊,你別傻了,你一點錯也沒有,不要老是把錯誤往你自己肩上擔好嗎?我實在是受不了了。早先是你高中時的那件事,背叛你們感情的是江水馨,不是你,你應該好好指責他們的背叛,而不是不吭一聲地把眼淚吞進肚裡不過聽說他們在一起沒多久就分手了;而你大學時代的那個人,那麼爛的男人不提也罷,他們沒一人是真心的;後來名倫出現了,他對你的情,我看得見,但是傷害你的人卻換成是我;這次你依然不怪我,我卻一直對你感到過意不去——」
「我不是傻,一直以來我都沒有發現,我才是真正傷害你們的那個人,我愛你們沒有你們愛我的多。」施夷光恍然大悟。但這個覺悟會不會太晚?「他說的沒錯,我是比他還要冷血無情。」她捉著妹妹的肩,抱歉道:「明曦,我對不起你。」
一直以來都是處於被背叛的角色,卻忽略了背叛者冠上「背叛」兩字,是一個多沉重的枷鎖。就算她早已釋懷,甚至根本也不怎麼感傷,但是背負著背叛枷鎖的人能夠得到救贖嗎?
「姊——」
施夷光按著妹妹的肩膀,淡淡笑道:「好了,我們都別說了,陳年往事就讓它風乾起來,老的時候下酒。」
※※※
「你愛我必定沒有我愛你來得多,即使你的心裡無法漠視我曾經背叛的事實,但如果你愛我和我愛你一樣多,你不會這麼輕易就放棄我。」
聽到吳名倫說這話,施夷光真的是一點反駁的能力都沒有,因為他說的是事實。
吳名倫苦澀地了笑。「儘管我明白我說的沒有錯,還是希望你多少能反駁一下我的話,至少我挫敗的感覺不會那麼深。」
「我很抱歉。」她低聲道。「如果我們當初沒有結婚的打算,而是一直交往下去,分手還是最大的可能。」
「不,我們會結婚,然後我會有外遇,讓你哭得更傷心,所以面對現在這樣的情況,我也感到很矛盾。這個矛盾來自於我對你的感情,卻沒法擔保這分感情不會有消褪淡去的一天;但是直到現在,我還是無法不愛你。」
攪動著已冷掉的黑咖啡,端起啜飲一口,不加糖,沒攙奶精,純粹是道道地地的咖啡原味。她不喜歡它的苦澀,像喝茶一樣,卻是那個人向來鍾愛的口味。
「你們姊妹一樣多情,也一樣無情。」吳名倫深深地歎息道。望著施夷光的臉,隱約見得到另一副相似的輪廓。
她聞言抬起頭來。「你對明曦多多少少還是有一點感情吧?明曦跟我不一樣,她只有多情,會跟你離婚是因為你傷她太深。如果你後悔離婚,去找她,告訴她你愛她,她會回到你身邊的。」
她看得出來明曦還是愛著名倫,只是背負不了沉重的枷鎖。不幸福的婚姻對一個愛作夢的女孩而言,是一個很大的傷害;傷害儘管深,卻也不是完全無法彌補——只要有心。
名倫愣了下,搖頭。「目前我還無法,我對她是有感情,但不確定那是什麼樣的感情。我還愛你,在這樣的情況下,我跟她還是分開比較好。」
吳名倫的癡情讓施夷光有那麼一點感動。「你明知道我已無法回報你的感情。」
「是因為范青嵐?」吳名倫直覺便道,眼底猶有嫉妒。「他不適合你,他對女人從不用真心,跟他在一起你會受傷的。」
本想回答不是,不是因為范青嵐,可是為什麼每個人都斷定她會受傷害?范青嵐不真心,那又怎麼樣?她也只不過是配合他的要求,與他逢場作戲一番而已啊!
他說要談戀愛,也不會是當真的,在有了這樣的認知下,她又怎麼會把自己的一顆心淪陷進去?
不會的,她不會受傷,因為一開始就不打算交付真心。他也說過的不是嗎?她比他還要無情。
「他不可能會傷害到我。」施夷光搖頭笑道。
看在吳名倫眼中,卻以為施夷光是因為太相信范青嵐的花言巧語才會幫他說話。
「你太善良了,范青嵐是情場老手,你鬥不過他的。」
施夷光還是搖頭。名倫和明曦一樣,都不懂她的意思,也太認定她的軟弱。
「如果他敢讓你哭,我絕對不會放過他的。」他信誓旦旦道。她太天真,不懂得保護自己,就算是以一個普通朋友的身份,他也不想見她受傷害。
「啊?」施夷光訝道。「你太誇張了,如果他讓我哭你就不放過他?你怎麼不放過他法?捅他一刀不成?」她半開玩笑地想要緩和一下凝重的氣氛,卻發現她的笑話絲毫沒有半點效果。望了望壁上的時鐘,她道:「時間不早了,我該回去了。」
再不回去上班,老闆怕不氣炸了!
「好,我送你。」招來服務生買單,吳名倫與施夷光相偕走出咖啡館,卻沒注意到一雙飽含怒意的眼,在咖啡館的角落冷冷地看著他們。
「范先生。」鄭明曦注意到范青嵐的心不在焉,有點不悅地出聲喚道。
他們坐在靠牆的座位,處在半隱蔽的空間,可以觀察到每一個人的動靜,不易讓人發現他們的存在。
范青嵐清清楚楚地看到了。施夷光騙他!說什麼有事要外出一會兒,原來是跑出來會情郎的。
「范先生。」鄭明曦再次出聲喚道。這個范青嵐眼底到底有沒有她的存在?好像把她當隱形人,真教人覺得不是滋味。若不是為了姊姊的幸福,她才懶得和這種花花公子打交道。
回過神來,看向小桌對面的女人她自稱是施夷光的妹妹,卻姓鄭。一問之下才知道她與施夷光是同父異母的姊妹,兩個人從母姓。
乍看之下,是有那麼點神似,但這個鄭明曦的容貌比施夷光出色許多,而氣質神韻是各有千秋的。氣人的是,吸引他的卻仍只有施夷光那個騙子。
見范青嵐終於回過神來,鄭明曦雖然不滿,然而該說的話還是得說清楚。「如同剛才所告訴你的,我姊受過太多次感情上的背叛,儘管表面上很冷血,但我感覺得出來她真的對你有感情。」
「是嗎?」范青嵐譏謂道。表面上看起來清純得像一張白紙,沒想到她早已有那麼多輝煌的紀錄。他有一種被欺騙的感覺,這種感覺讓人很不舒服。
什麼意思啊?鄭明曦納悶他話中的否定語氣。「是的,請你不要糟蹋她的真心,不要辜負她。」
如果沒見到她跟那個「彷彿」是她舊情人的男人在一起.他會相信她對他有用情、有動心。
「如果她用的是真心,我不會糟蹋她。」
「真的?你可不要忘記你說的話。」沒料到范青嵐會這麼好說話,若不是從名倫調查來的報告裡得知范青嵐是個慣將女人玩弄於股掌間的花花公子,她真的願意相信他有被姊姊愛上的本錢。
他的條件很好,這是無法忽視的事實,當然外表和背景並不是構成擇偶的完全因素,但是女人第一眼看的,還是跟男人一樣膚淺。不是每個人都有機會進一步熟識對方,在看不見「心」的情況下,只能靠緣分以及第一印象來判斷一個人。
無疑的,范青嵐是很吸引人的成熟男人,他給人的感覺甚至是冷淡的,與花花公子該有的形象不搭,這種人太危險!如果他的內心是醜陋的,也會被他過分優越的其它條件給掩蓋。她最怕萬一他的內在是醜陋無比的,那她姊姊不就完蛋了!
一口飲盡杯中剩餘的黑咖啡,他道:「你找我就只為了談這些事嗎?」等著對面的女人開口,她久久無言,像還有什麼話想說,可是又不知道該不該說。「如果沒事,我公司還有一點事要處理,恕我先走一步了。」
他伸手招來服務生買單。
見他起身要走,她忙跟了出去在他身後提醒道:「我今天來找你的這件事,請不要讓我姊姊知道,還有——」
范青嵐停住腳步,等著聽完她的話。
來不及喘氣,她氣喘吁吁地道:「務必善待我姊姊,不要傷害她。」
范青嵐扯出了一抹好深沉的笑,沒有答話。在明曦的不解下,他轉身離開了她的視線。
※※※
「施夷光!」推開秘書室的大門,范青嵐怒眼一掃,沒在她的辦公桌後見到該見到的人,只見到助理秘書神色驚慌地瞪著他的方向看,手裡還捉著電話,一臉呆相,不曉得在幹嘛。
「施秘書還沒回來嗎?」他不耐煩地問。
助理小姐差點沒嚇呆,總經理的神色好可怕。「還、還沒,施小姐下午請假不在。」
廢話,假是他准的,他當然知道!但是他只准假兩小時,而且他明明看見她先離開咖啡館,怎麼可能他都回來了都還看不到她人影?除非,她和那男人離開後不是回到公司。
范青嵐愈想愈不是滋味,交代助理小姐等施夷光回來時馬上通知他,才沉著臉走進自己辦公室內。
助理小姐唯唯諾諾地答應,送走了煞星,還捉在手中的話筒傳出了聲響:「喂,剛剛發生了什麼事啦?」
她忙將話筒湊進耳畔,低聲道:「好可怕喔!我跟你說……」
就這樣,一傳十,十傳百,范青嵐「衝冠一怒為紅顏」的「閒話」未到下班時刻便已傳遍了公司的每一個角落。
而女主角紅顏——施夷光則一直到下班後,所有人都走光了還沒見到人影。
等煞了一干人等,也氣炸了范青嵐。
※※※
一雙眼透過車前的玻璃,在闇黑無月的夜色中凝視,有限的空間略略阻礙氣體的流動,雖然有些許的風從敞開的窗吹進,呼出的微薄酒氣還是無可避免地融入空氣中。
突地,凝視的眼半瞇起,閃出一抹危險的光芒。
這是一雙充滿著怒氣和妒意的眼眸。眼眸的主人趴在方向盤上,抿著唇,一動也不動地看著,身勢傭懶得像一隻餓昏的豹,卻暗自聚匯全身的力量準備於一瞬間爆發、掠奪、撕裂!
施夷光走下車,吳名倫也跟著下車。兩人有說有笑的,一路走向公寓的大門。
「要不要我送你進去?」吳名倫問道。
「不用了,你跟我上樓,我還不是得下來鎖門。今天真的很不好意思,還麻煩你陪我找項練。」練子斷了就已經夠讓人心疼的,如果連墜子都弄丟,那還得了。
出了咖啡館,快回到公司時施夷光才發現練表不在衣服的口袋內,急急又回頭找,找了許久才在咖啡館的桌腳和牆角之間找到。
「不麻煩,只要是你的事,我做得到的一定義不容辭。」吳名倫真誠地道。
施夷光笑了笑。「無論如何,還是很謝謝你。我進去了,開車小心,再見。」
她推開門,走進屋裡,一雙手臂突然從後面圈住她。
吳名倫抱住她。「真的不再考慮讓我們重新來過嗎?」
施夷光歎了口氣,背對著他,輕道:「名倫,誠如你明白的,我愛你沒有你愛我的多,更何況現在連愛的感覺都已淡去。放開我吧!去追求更適合你的,何不就讓我們過去的愛情轉變成現在及未來的友情呢?」
「說得簡單,要做到卻不是那麼容易……再見了,小施,我從不後悔愛上你。」他在她頰邊輕輕留了一個吻。「我們從不曾真正道別過,這次再見。」
吳名倫什麼時候走的,她不知道。她不敢轉過身,因為她在哭。
如果有人愛你愛得這麼深,除非木人石心,要不感動很難!更何況她曾經也愛過這個人。
聽到引擎發動的聲音,然後,車子掉了頭,聲音愈來愈遠,真的是再見了。如他所說的,他們從未真正的告別過。
直到聽不見車子的聲響,她才轉過身來,卻在轉過身的同時,淚眼眨了好幾下。長睫毛上猶有晶瑩的淚珠,小嘴微張,有著顯而易見的訝異——他怎麼會在這裡?
「蹺班愉快呀!施小姐。」范青嵐冷眼看著面前的女人,伸手彈去她一滴淚。
「你的淚是因為太高興見到我才喜極而泣嗎?」這是他第二次見到她為別的男人掉眼淚了。女人的淚水,未免太廉價。
「不——」什麼喜極而泣?
范青嵐摀住她的嘴。「說謊有助於你刑罰減輕。在我身邊的時候,你只能因我笑,為我哭,以後你將不再有喜怒哀樂的自由,直到我心甘情願釋放你的那一天。」
施夷光還來不及反駁他霸道並且莫名其妙的「宣言」,便教他吻去了所有欲出的聲音。無端生起的怒氣無處發洩,他只能啃噬著她的唇,看她因他狂暴的吻痛出了眼淚。
每掉一滴,他吻去一滴,折磨她的同時,心也莫名地糾緊。
「你必須愛我,讓我看看你的真心。」他絲毫未覺話語中夾帶的急切。
情緒失控的這一夜,他強要了她。在激情高張下無力控制瘋狂的舉動,明知她的抗拒害怕,卻仍是固執地將她變成他的女人。
她是處子——一個二十七歲的處子。
施夷光不是一個初出社會的天真女孩,他是曾經在她身上發現女孩的天真,卻也見識過屬於女人的撫媚——那是足以令所有見過那神情的男人為之意亂情迷的。而他不確定有多少男人見過她的撫媚。曾想過她潔白如一張紙,但是這對一個二十七歲的女人而言,又覺得不太可能。
跟大多數的男人一樣,他也在佔有一個未經世事的處子的那一瞬間,得到前所未有的滿足,儘管有歉疚。
如果今天施夷光不是處子,恐怕他妒恨的情緒會更加深,甚至會有想殺了碰過她的男人的念頭;但她是,他該為這事實感到慶幸嗎?
施夷光不會是他將來要娶的女人,他高興個什麼勁?
原來他也跟一般人一樣膚淺,從來不曾有過的處女情結竟在碰過了她之後才無端出現。
她是不一樣的,他十分清楚,下意識卻為這樣的一個事實感到害怕。他要求她必須愛他,是否是因為他也已經在無預警的情況下愛上了她?在奪去她自由的同時也跟她一樣,一起失去了自由?
范青嵐納悶地看著身邊疲累睡去的女人,即使成了他的人,屬於女孩的天真竟還完整地存在,臉蛋因淚而糊成一片,他伸手輕輕地拭著。
「還是別哭了,即使這次的眼淚是為我掉的。」他低聲喃道,待說出了口好一陣子,回想起自己說了什麼,才驚訝地瞪大眼,眼光移不開施夷光的臉龐。
※※※
站C開眼,懶得看床頭上的鬧鐘現在走到了幾點。窗外是亮的,反正是白天不會有錯。
天花板還是天花板,世界好像也沒有哪裡變得比較不一樣。如果不是下半身隱隱約約的酸痛,她會以為昨天的荒唐是一場春夢——不怎麼浪漫的夢。
不是沒想過這一天的到來,早在答應當他情人的時候,她便考慮到這一層。只是太突然了,突然得讓她措手不及,而且好痛。
昨晚他是盛怒的,她感覺得到不知道他在氣什麼?認識他兩年多,有時候范青嵐的表現實在很不符合他外在的形象。
也不是非常刻意地死守著所謂的貞節,既然要當情人,給他,也不是不可以。後來的感覺不全然都是不好的,至少男女間的那份激情,她是感覺到了;在痛過之後,她的感官知覺反而被他所挑動,甚至忘了要反抗。
未睜開眼之前就知道他不在身邊了,早上他就下了床應該是早上,那時她醒過來一次,但是很累、也很痛,所以沒睜眼清醒。
今天不是假日,不上班沒關係嗎?
應該沒關係吧!畢竟害她不能上班的是老闆自己呀!又不是她懶惰賴床,所以無所謂吧!
可是真正張開眼,看見昨夜躺在身邊的人不在,心頭那分感覺,很難用言語形像是個情婦,只能擁有情人一夜的溫存。
在床上是情婦,下了床就成了棄婦。
推開被子起身,被單上一灘乾涸的血跡像一朵牡丹花。施夷光一楞,提起被單包裡起自己赤裸的身子,將散落滿地的衣物一件件拾起,然後一起帶進浴室裡。
泡了個熱水澡,身上的疼痛才消褪了些。
穿上衣物,聽見門外有奇怪的聲響。她輕聲地打開門,再次領受到范青嵐的不按牌理出牌。他總是給她帶來一次又一次的意外。
看見施夷光走出浴室,范青嵐舒了一口氣,對望了會兒,有點尷尬地道:「你吃叉燒嗎?我不會煮菜,所以到外頭買一點吃的。」手還指著擺在桌上的餐盒。
施夷光愣愣地看向桌上的東西,一時不曉得該說什麼。
范青嵐不曾有過這麼尷尬的感覺,沒哄過女人,等了半天她卻連一句話也不說,終於他不耐煩地問道:「女人,你到底吃不吃叉燒?如果不吃,衣服換一換,我帶你——」
接住撲進懷裡的嬌軀,他環起手臂,緊緊擁抱女人都需要擁抱。或許,這便是懋愛的滋味?或許吧……「我吃叉燒,我不挑食的。」重新以另一個角度來看范青嵐,發現要愛上他並不是不可能的事,甚至十分容易,只要能找到足以令她感動的那一面。
一旦動心,動情又何難之有?
也許愛上范青嵐也不是一件壞事,就談一場戀愛吧!不管結局怎麼樣,也不想管不了那麼多了。
「老闆,今天不上班嗎?」
「女人,少得寸進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