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風雨中狂奔。
風在呼嘯著,冰冷的雨水如針刺般打在身上。
女人在森林裡狂奔,赤裸的雙足踩在濕冷的落葉和石頭上,驚懼滿佈心頭,爬滿每一寸肌膚。
風雨夜的森林裡,她連自己前方的路都看不清楚,可她知道有東西在追她,雖然看不到實體,但她知道,她感覺得到,那東西就在哪裡,對她虎視眈眈,像是隨時都要觸及她、逮著她。
她氣喘吁吁的在狂風暴雨中跑著,她的視線不清,她清楚她踏出的每一步都可能會失足摔斷她自己的脖子,可她不能不跑,她得盡量遠離那個受詛咒的地方,越遠越好、越遠越好——
有好幾次,她都差點跌倒,她用那雙破皮染血的手抓住了樹幹,或抵住膝下的石頭穩住自己,卻依然跌倒了好幾次,折斷了食指的指甲,勾破了一大截上好的真絲長裙。
就在這時,她的長髮被人猛然抓住,整個人被往後一扯摔倒在地,她嚇得驚呼出聲,又連忙咬住唇制止自己,驚慌的試圖要回身工具來人,才發現那不是人,只是太過低矮的樹枝勾住。
該死!她早該捨棄這頭長髮!
她手腳並用的爬起身,沒有停下來解開被勾住的長髮,只是用力一扯,把過長的頭髮從樹枝說扯下來,繼續在黑夜中往前跑。
彷彿嫌她還不夠倒霉似的,一道閃電毫無預警的突然劈在她身旁。
閃電一道接著一道,將樹劈開,將她的尖叫淹沒。
熱汗與冷汗在身上交錯,和雨水及淚水一起浸濕了她單薄的衣裙。
老天,她可以清楚聞到那燒焦味。
這年頭才閃過,忽然間,巨大的黑影從旁撲來,將她重重撲倒在地。
該死!
她知道,在被撲倒的那瞬間她就知道了,撲倒她的東西不是什麼動物,是人。
一個人,男人。
一個渾身是血的怪物。
她死定了,她知道,而且會死得很慘。
她看過那些人死時的慘狀,與之相比,被閃電劈死根本就是種慈悲。
在這千萬分之一秒,她真的很懷疑自己為何會落入這種境地?
老媽總說人生是由無數條岔路所組成的,總是會有人不小心選錯了路。
這一生,她到底是從哪裡開始走錯的?
哪裡呢?
第1章(1)
砰!
女人從床上掉到了地上。
春末的陽光如火一般透窗而進,燒炙著她仍掛在床尾的白皙腳踝,燙的她皮疼肉痛,教她忙把腳縮回陰影中。
什麼狗屎!
從凌亂糾纏一身的被子中爬起身,她坐在床尾地板處喘氣,看見整張床已經有大半都攤在陽光之下,因為太累,她昨天回來只來得及掛上一半的窗簾就累到倒床不起,窗簾桿上的半幅窗簾壓根擋不了多少太陽。她在睡夢中已經下意識的為了躲太陽從床頭一路縮到床尾,卻依然逃不過驕陽的荼毒;現在這年頭,春天的太陽就毒辣得嚇人,像是已經入夏似的。
難怪會做噩夢。
深吸口氣,她揉著摔疼的屁股爬站起來,避開那發瘋的春季艷陽,走進浴室洗臉刷牙。
鏡子裡的女人臉色蒼白、長髮凌亂,看起來活像個瘋婆子一樣,她朝鏡中的醜女人咧咧嘴,拿起牙刷開始盥洗。
刷牙時,她打量著那狼狽的女人,心中嘀咕著,和一般街上的女人相比,她真是白得不像樣,活像最近電視裡流行的吸血鬼和活屍一樣。
也許她應該要多曬曬太陽?畢竟她已經決定要當個普通人了。
但她從小就過著夜貓子的生活,要改起來也沒那麼快,太陽曬久了還真的是會痛的,真搞不懂為什麼有人能在太陽底下待那麼久呢。
洗好臉,刷好牙,她拿起梳子把凌亂且垂到地上的長髮梳開,然後綁成辮子。
說到要做普通人,這麼長的頭髮好像也不太正常?
或許她也該把它給剪了,就怕她真的把它一刀兩斷了,親族裡的人見了會大驚小怪,她要脫離家業這件事已經在家族裡引起軒然大波,若真的把長髮給剪了,老媽應該會受到更大的責難吧?
話說回來,她就不懂,雖然她是繼承了相同的血緣,但明明她就沒那個當靈媒的天分,要通靈她不會通靈,要靈視她不會靈視,要感應她不會感應,就連靠水晶墜子找東西這麼簡單的事,她都常常做不好。
真的唯二勉強還可以的就是看手相和塔羅牌,但後兩項通常就只是話術好一點就能混過去,就連一般普通人都能做到。
身為靈媒神算家族的一員,她偏偏就是沒天分,練了大半輩子也就是個半吊子,家裡的長輩們何苦因為她不想繼承家業而為難老媽呢?
對著鏡子吐吐舌頭,她做了個鬼臉,把長辮子折了三折固定在腦後。
或許再過幾個月吧,都留了二十幾年了,也不差這幾個月。
她走出浴室,拿起另外半幅窗簾,踩上椅子把剩下的這一半也掛上桿子。
從這角度看出去,大街上早已車水馬龍,她所住的這條巷子倒還算安靜。
雖然位在鬧區,但這地方多的是酒吧,通常到了晚上才會熱鬧,白天就真的只是小貓兩三隻。
上個月因為租約到期,她剛從巷尾的對面搬到這處新的店面,這裡比較靠近巷頭,比原先那邊好多了,只是她沒想到會有上午日曬的問題。
這個月她忙著整理一樓店面,一直沒空理二樓的住所,前陣子她都睡地上打地鋪,窗台夠高,睡地上不會被太陽曬,可昨天她訂的新床墊來了,才匆忙跑出去買了合適的窗簾回來掛,當時她還想說掛這一半應該就能撐到中午,方偷懶的先跑去睡覺,誰知道掛錯半邊,哪兒都遮了,就沒遮到床上。
那影像模糊的惡夢莫名又上心頭,讓她打了個冷顫。
討厭,她真不喜歡這種感覺。
擰著眉頭伸手摸了摸後頸,她歎了口氣,揮去那不安,換上衣裙,戴上長長的水晶項鏈,下樓開門做生意。
她的開店時間是從下午一點開始的。
在工作桌前磨蹭了幾個小時後,等她再回神把新做好的項鏈拿去櫥窗擺上時,窗外已是華燈初上。
城市裡的這一區入了夜之後,便熱鬧非凡,街上的人比百貨公司櫥窗裡的假人打扮得還要花枝招展,當然追隨流行的人很多,但特立獨行的人也不少,在這個地方,就連過路的行人都有自己的一套行頭、一種風格。
全是黑皮衣的男人靠站在路邊的敞篷跑車旁抽煙,踩著超過三寸細跟金色高跟鞋的辣妹穿著紅色真絲迷你裙快步疾行而過,一位耳朵和嘴臉上打了十幾二十個洞,每個洞全套上小小的銀環,看不出是男是女的傢伙縮在一間PUB門口低頭猛按手上的最新款手機。一名看似文藝青年的女人,穿著設計師款的黑色長裙悠然晃了過去;另一位髮長及肩,穿著真皮小背心,留著山羊鬍的男人雙手插在褲口袋中,走出一間咖啡店,忍不住多看了經過的女人一眼——
不需要拿出家傳絕學,她也知道那男人瞄的是那個穿迷你裙的辣妹,絕對不是那位年過三十的文青。
這念頭讓她忍不住揚起嘴角,但當對面那傢伙抬眼看來時,她連忙立刻將視線拉回字句手上的水晶項鏈,小心的把它掛到櫥窗中的展示架上。
她的店很小,展示的櫥窗寬度和店門一樣,店內的實際坪數只有兩坪,若是扣掉那間小到不行的廁所之外,店裡頭除了能擺上一張工作桌及一個小小的玻璃展示櫃,和三張椅子,就放不下別的東西了,要是客人超過兩位,想要在店裡轉身拿還真是有點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