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這個問題,在真實社會中一直存在,我聽過不少實例,老一輩的人,因為觀念和傳統保守,認為女人出嫁從夫,就要從一而終,有些則因為有孩子的羈絆,所以在面對枕邊人的暴力時都選擇吞忍。
在後記提起,不是想探討家暴的議題,那恐怕會太沉重,也會落落長。
我只是在寫作時,針對夫妻間的家暴,一直冒出很多感慨和疑問。
為什麼相愛的兩個人,到後來會暴力相向?怎麼會有人捨得傷害深愛的人呢?
那是因為不愛了吧?沒有愛,才會無法控制地產生那樣的行為!
聽過的實例中,多數的暴力都不是僅有一次,而是不斷的重複發生。受害者因為愛所以原諒對方,但後來卻再被傷害,然後再原諒、再傷害……無限迴圈。
我又想,為什麼會有人願意縱容別人傷害自己呢?
以愛為名,所作所為就可以被原諒?
我知道我的問題,應該都沒有一定正確地答案。
大多受害者都知道不能被這樣對待,但是真正要做抉擇時卻以離不開、斷不了為藉口,說穿了,那是因為不夠勇敢。
還好政府設立了113家暴專線,只要願意走出來,就一定有人可以伸出援手。
如果換做是我遇到這種事,我是不可能原諒的。
就如我前面所說,愛你是連你稍微感冒都會心疼不已的,怎麼還會捨得動手打你?那肯定是不愛了。
既然對方不愛了,就應該及早抽身才是,因為男人一旦對你動粗,就不可能會只有一次,所以用不著原諒,給別人再傷害你的機會。
每個人一生當中都在面對許許多多的選擇,選對了,值得慶幸,選錯了,就盡快修正,不要明知路不通,還往死胡同裡鑽,那就真的太不值了。
拉拉雜雜講那麼多,重點只有一個啦!還是那句老話——女人要懂得愛自己。
要記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