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覓緣 第1章(1) 作者:古靈
    默默地,曹北琪跟在一位滿身疲憊的白領上班族後頭踏出捷運站出口,並習慣性的抬腕瞄了一下手錶,一看清表針指的數字,腳下一個踉蹌,驚嚇的心頓時咚的一下滾到地上去了。

    十點五十三分!

    慘了,慘了,她從沒有這麼晚回家過,一定會被罵死了!

    慌忙撿起掉落在地上的心,胡亂拍拍上頭沾染的塵土後便塞回胸口裡,一邊加快腳步往回家的方向行進,時間愈晚,路上的人跡也愈來愈少,放眼看去,零零落落小貓兩三隻而已。

    不要緊,不要緊,這附近從沒聽說過有什麼狼什麼狗的,應該不會有事的。她一邊安慰自己,一邊轉入通往她家的路,可是走不到二十公尺,她就聽到後面還有另外一個人的腳步聲。沒事,沒事,這條路又不是她家的,有其它人也不奇怪。她繼續安慰自己,不過,下意識腳步又稍微再加快了一點點,結果,當她走上公園旁的道路時,發現後面的腳步聲竟然也跟著她加快了。

    別嚇自己,別嚇自己,這麼晚了,她急著回家,別人自然也急著回家嘛!

    她更努力安慰自己,努力粉飾太平,甚至還放慢了腳步,想說讓後面的人先走一步,免得有人跟在她後面步步驚魂,她承認,有時候她的膽子也是很小的,譬如現在。

    可是……

    咦咦?為什麼後面的人也放慢腳步了?

    不信邪,她再加快腳步,立刻,後面的腳步聲也加快了,再放慢,後面的人也跟著放慢,又加快,後面的人也隨著加快。

    不……不會吧?她不會這麼倒霉吧?

    瞬間,她的腦海中自動浮現電視新聞裡夜歸女孩子被姦殺的報導,血淋淋的、驚心動魄的,心跳頓時好像追加了賽車引擎般開始狂飆,完全的嚇壞了,想回頭看又不敢,慌慌張張左右張望,除了昏濛濛的路燈之外,一無所見。

    完了,完了,在這附近,一過晚上九點半,路上就幾乎沒什麼人了,尤其是公園這邊,除了九點就關門的商店之外,連住家都沒有,就算她喊救命,也只有蚊子會來表示一下同情,順便叨擾一頓大餐,一點幫助也沒有。

    怎麼辦?怎麼辦?

    手機,手機,給我手機啊啊啊!

    沒有,沒有,她沒有手機啊啊啊!

    為什麼?為什麼要拒絕媽媽買手機給她?就算以往都用不著,買了也是浪費,可是現在用得著了嘛,而且還非用不可咧!

    嗚嗚嗚,怎麼辦,怎麼辦,現在她該怎麼辦?

    她滿頭大汗拚命問自己,愈問愈慌張,愈問愈是一腦子空白,連一個字答案也找不到,不過,在她認輸投降之前,身體本能就接管了一切,下意識便使出除了尖叫以外唯一能做的動作!拔腿就跑。

    媽呀,救命啊!

    跑跑跑,跑跑跑……追追追,追追追……她拉腿沒命的奔跑,不料後面的腳步聲竟也跟著她跑起來,她差點當場暈倒。幸好,幸好,她沒有幹那種無意義的蠢事;沒有,沒有,她只是差點暈倒,並沒有真的暈倒,而且,她很努力自力救濟,埋頭卯起來跑得更快。

    爸呀,救命啊!

    再跑跑跑,跑跑跑……

    再追追追,追追追……

    哇啊啊,後面的人竟然跑得比她還快,太過分了,她已經這麼拚力逃命了,沒有獎勵,至少也要給她一點鼓勵吧,譬如說,他們跑得一樣快,她逃不脫,後面也追不上,然後,大家一起練奧運。

    嗚嗚嗚,給她一點點鼓勵嘛!

    繼續跑跑跑,跑跑跑……

    繼續追追追,追追追……

    沒有,沒有,還是沒有任何鼓勵,只有沒力,兩腳跑得快抽筋了,沉重的書包在臀側一下下的拍打著,更增加她的負擔,沒一會兒,她已經跑到快斷氣了,後面的腳步聲卻依然愈來愈逼近,眼看就要追上她了,她幾乎可以感覺到後面傳來令人毛骨悚然的呼吸熱氣,呼得她後頸寒毛直豎,胃裡好像有一百隻老鼠在暴動……不要,不要啊,她就快被追上了,怎麼辦,怎麼辦啊,她還能做什麼努力救自己?

    有,最後一招,尖叫!

    對,要叫,就算叫了也沒人會聽到,她還是要叫,不叫一叫就壯烈成仁,她會死不瞑目。

    於是,她張大嘴巴,正準備試試看能不能把整個大台北地區的警察全都給「召喚」過來,不意,就在尖叫聲即將離口的那一剎那,驟然發現前方不遠處還有一位「路人甲」,那背影高高瘦瘦的,還綁了一條半長不短的馬尾,拎著超商的袋子緩步走著!多半是到捷運站那邊的7-11買香煙或啤酒。

    他們這附近只有一個男人留長髮,因為懶得修剪,就是……

    「三哥!」

    又長又尖銳的叫聲抖顫在漆黑的夜空中,音量保證可以創下全台所有分貝器的最新紀錄,雖然跟原先計劃的內容不一樣。

    原以為自己已經沒力氣再跑多遠了,可是在這一瞬間,狂喜點燃了她最後殘存的力量,使她像響尾蛇飛彈一樣在一秒鐘之內就飆到那人身後,三不管從後面圈住那人的腰際,十指互扣死命捉緊,還上了幾十道鎖,打定主意死也不放手。雖然不得已向他求救,但認識他的人都清楚得很,他最恨女孩子主動對他摟摟抱抱的,不管是誰,膽敢觸犯他的大忌,下場都是唯一極刑:一腳踢到北極去勘查全球溫室效應又使冰山融化了多少。

    記得有一回,他的女友!忘了是第幾任!也突然抱住他,八成是想跟他撒嬌吧,可惜用錯了方法,某人當場就抹黑臉,反手一巴掌甩出去,砰一聲那個女孩子就跑去和牆壁做最親密的接觸了,這還不夠,他又上前一步追加踢出一隻大腳丫子,咻一下那個女孩子已經像長腳的足球一樣飛到大門外去了。

    當時那個女孩子就像螃蟹一樣爬在大馬路上,半邊臉腫得像泡爛的豬肝,裙子翻開,裡面竟然沒有穿內褲,兩瓣屁股光溜溜的,在太陽光的照射下閃閃發亮,好不刺眼,路過的甲乙丙丁戊己都看得目瞪口呆,嘴角牽蜘蛛絲,超慘!

    丟那種臉,那個女孩子大概在未來三十年內都會作沒穿內褲的噩夢。

    此外,只要不惹到他身上去,他向來不管任何閒事,就算他老哥要被分屍了、他老妹要被強姦了,他也不會插半手,徹底的冷血無情,狼心狗肺的極致。

    而今晚她不但犯了他的大忌擅自抱住他,還打算硬丟給他一件很小很小的芝麻小「閒事」,按照他那種任性又暴烈的脾氣,她實在不敢想像除了大發雷霆之怒的先賞她「五百」,再附贈一隻大腳印之外,他還會追加什麼手段來「招待」她?凌遲?不管怎樣,現在情況危急,她也顧不了那麼多了,要恨就恨,要踢就踢吧,先逃過眼前這一關再說!

    「嗚嗚嗚……」叫完就開始哭,這是最後一招的附招,免費贈送的。

    「你想幹什麼?」果然,陰森森的語氣,滿滿的怨恨,好像他全家人都是被她殺光的。

    「後面有人跟著我……」儘管恨吧,小女孩很有志氣,說不放手就是不放手。

    一陣靜默,然後,她發現自己身不由主地跟著他轉了半圈,接著,自她頭頂上傳來低沉的,令人不寒而慄的怒叱。

    「滾!」

    立刻,一陣慌亂的腳步聲迅速遠去,就如同她所預料,當他發怒擺出一級凶相時,沒有人會不害怕的。

    然後,另一陣靜默,他不再出聲,她也沒出聲;他不動,她也沒動。

    不知過了多久,因恐懼而狂跳的心終於慢慢恢復平穩,淚水也逐漸止住,再花了一點時間準備好要讓他踢到世上任一個角落去。最好不是踢回捷運站,不然又得重來一次了。

    終於,她放開了手,退後一步,閉上眼睛,咬緊牙根,準備好要讓他一腳踹到北極,也可能是南極去。但……神奇的事發生了!

    他不但沒有踢她,還撈起了她的手,緩緩走上回家的路,路途上,他一句話也沒說,那修長而溫暖的手卻熨燙了她因餘悸猶存而冰冷的心,直至回到她家門口,他才放開她的手。

    「進去。」

    她一語不發,立刻掏出鑰匙來打開大門,進去,關上門,旋即把耳朵貼在大門上,傾聽他拿鑰匙打開隔壁大門、關門的聲音,再挺直身,繼續傾聽他走在隔壁前院的腳步聲,直至他的腳步聲消失在屋內。

    然後,她低下眸子怔怔望住那只被他牽過的手,回想剛剛發生的事,滿心不可思議,總覺得像是在作夢。

    羅家和曹家是隔壁鄰居,前後三代將近六十年了,他們從小認識到大,雖然話沒說過幾句,但三天兩頭碰面,雙方父母也不時聊起彼此的小孩,曹家的小孩都沒什麼問題,羅家的小孩也很出色,就是羅家老三跟「正常」這兩個字有相當大的距離,這是左鄰右舍公認的事實。記得小時候她也超怕羅家老三的,遠遠一看見他就躲,因為那傢伙對任何人都很不客氣,更正,是粗暴,他對任何人都很粗暴,一個不小心惹惱了他,殺人狂的凶相馬上就秀出來了,人見人怕、鬼見鬼驚,要嚇唬不聽話的小孩最有效。

    每次電視報導說有兇殺案發生,她都以為是他幹的。

    上國中時,又聽說有好多女生倒追他,猜想得到,她們多半都是被他的外表給蠱惑了,可是一旦真的開始交往之後,她們很快就會發現自己上當受騙了,結果可想而知,最快三天,最慢也不到兩個月就分手了。

    就不信有誰受得了他那種陰晴不定,行事只憑一時心情好壞,一飆起火來就窮凶極惡的脾氣。

    可沒想到他今天卻表現得這麼反常,不,是正常,他生病了嗎?

    ***

    兩個多月後,曹北琪再一次匆匆自捷運站走出來,瞥一下手錶,心頭又咚了下,不過這回沒有掉到地上去。

    十點多了?甜甜的臉兒沮喪的垮了,然後無奈的歎了一口氣,自書包裡掏出從沒用過的手機來。嗚嗚嗚,以後再也不參加什麼詩歌朗誦社了,竟然拖到這麼晚才讓人家回家!幸好,鑒於兩個多月前那件事,隔天她立刻去辦了一支手機,現在才能夠打回家向爸爸求救。可是……

    不會吧,十分鐘了,家裡的電話還在通話中,是誰的舌頭那麼長?

    她搔搔頭,決定打爸爸的手機……不對,爸媽的手機總是一回到家就關機了;那就大姊的手機……也不行,這時候是大姊的熱線通話時段;好吧,二姊的手機也是可以啦……

    耶,一樣通話中?

    那只剩下弟弟的手機了……啊,差點忘了,弟弟正在考試,手機關了,那……

    那……還有誰可以求救?

    沒有,一個也沒有了。

    由於她的手機才辦好兩個月,根本沒有多少紀錄,除了同學及家人之外,也只有羅家的電話號碼,可是羅媽媽全家人都到台中去喝喜酒了,雖然三哥沒去,但他一定半字都不吭就給她掛電話……好吧,試試看,死馬當活馬醫。

    「三哥,我是琪琪啦,我在捷運站,能不能麻煩你到隔壁通知我爸……」

    「誰理你!」

    喀嚓,某人掛電話了!

    果然,死馬是救不活的,她忍不住對著手機吐了一下舌頭,哼,了不起啊!

    不過她並沒有真的生氣,因為那是預料中的事,起碼他還給了她三個字,不錯了啦!

    於是,她先到超商前面的騎樓!那裡比較亮、比較安全,再繼續打她家的電話,最慢一個鐘頭,她一定可以打通,因為曹爸爸規定打電話不能超過一個鐘頭,這是電話禮貌。

    豈料,神奇的事再一次發生了。

    她才打了十來分鐘便看到羅家老三出現在十字路口拐角那邊,他看也沒看她一眼,自顧自到超商買香煙,她喜出望外地趕緊跟進去,等他買好香煙之後,再尾隨在他後面回家。

    從頭到尾他連眼角也沒有給她瞄一下,也沒跟她吭過半個字,好像根本不曉得有人跟在他後面;可是她知道,羅家老三是特地出來「接」她的。因為他一直等她進到自己家門之後,才拿鑰匙開他自己家的大門。

    高二以前,曹北琪到羅家去的次數用兩隻手就數得出來了,但第一次神奇事件之後,她就不時到羅家晃兩圈,第二次神奇事件過後,她到羅家的次數不但以等比級數增加,還常常留在羅家用餐。

    暑假一開始,她更是天天跑到羅家來報到,也多半都會留在羅家用午餐,有時候連晚餐都包了。

    雖然兩家人都覺得有點奇怪,但這時候還沒有人察覺到她是為了羅家老三。

    「媽,我到羅媽媽家去囉!」

    「午餐?」

    「在羅媽媽家吃!」

    曹家居住在一條六米寬巷道裡,兩側俱是雙層洋房,一式寬敞的前、後院,五十年前,這裡是最高級的住宅區;五十年後,悠悠歲月已將這一區的建築物塗滿陳舊的痕跡,但由於住戶的用心維護,這裡依然是市區內數一數二的高尚住宅區。

    最特別的是,在這條巷道裡絕對看不見雜亂的汽機車,因為這條巷道禁止車輛,就算是腳踏車,也得用推的停到自家院子裡。

    這日,最炎熱的七月天裡,她一邊回頭高喊交代去向,一邊踏出自己家大門,、三步路到隔壁羅家,按兩下門鈴,不到二十秒,羅媽媽就來開門了,一見是馬上就笑出一臉慈藹,目光更是寵溺。

    「你來啦,羅媽媽今天要做生菜蝦松喔,要不要留在這裡吃午餐啊?」

    「要要要!當然要!」

    興高采烈的跟在羅媽媽身後走向廚房,曹北琪像只哈巴狗一樣猛搖尾巴。由於曹家和羅家都各有四個孩子,性別卻恰好相反,曹家是三個姊姊,弟弟最小;而羅家則是三個哥哥,妹妹最小,所謂「物」以稀為貴,因此,曹家特別寵男孩,而羅家則特別寵女孩,每次曹北琪上羅家來,羅媽媽就想佔為己有,企圖撈個現成的女兒來平衡一下羅家的陽盛陰衰。

    反正曹家有三個女兒,分給羅家一個又怎樣,大不了,羅家也拿個兒子跟曹家交換,平衡一下曹家的陰盛陽衰,各取所需、皆大歡喜。

    「羅媽媽,大哥還沒拿到學位嗎?」

    「早就拿到啦,不過他決定要留在那邊跟人家合夥開公司。」

    「不會學人家搞移民吧?」

    「誰知道。」羅家老大退伍後就到美國進修,原說好拿到學位就回來的說,沒想到一去就賴在那邊不想回頭了。理由:美國人拗了台灣那麼多軍購費,他也要去A點黑心錢回來。

    「那二哥呢?」

    「還用問,又去泡馬子啦!」

    聽羅媽媽那種又氣又無奈的語氣,曹北琪不禁莞爾,雙頰頓時浮現一雙又深又可愛的梨窩。

    羅家老二雖是泡妞高手,但他泡妞的理由跟一般人不一樣,因為他泡過的妞兒永遠趕不上弟弟那麼多,最可恨的是,他還要花費精力去泡,而弟弟的女人卻都是自動送上門來的,所以他一有空就卯起來泡更多的妞,最大的野心是打破弟弟的紀錄,創造更輝煌的豐功偉業,最好能夠登上金氏紀錄排行榜,那就更完美了。

    「秀秀更不用說,也去約會了吧?」

    「假日裡,他們兩個總是一大早就不見人影。」打開冰箱,羅媽媽一樣樣取出需用的材料。「除了老三,這麼早他應該還在睡覺,不過剛剛有個女孩子來找他,他應該醒了吧!」

    「是喔……」沒來由的,一聽到有女孩子來找羅家老三,曹北琪臉上的笑容就消失了,兩瓣紅唇不自覺的嘟了起來,心裡頭開始冒發酵泡泡!那種陳年老醋腐爛的發酵。「三哥的女朋友?」

    「不,他們上個月分手了。」

    「又?」

    「對,又。」

    哼,濫交的男人!

    羅家老三的惡習多多,不勝枚舉,從盤古開天闢地說到太陽熄火都不一定說得完,其中最受人詬病,排名第一的自然是他的凶悍粗暴。

    據她所知,除了羅爸爸、羅媽媽之外,連羅家老大、老二和羅家小妹都親身體驗過他的凶暴,其中最慘烈的莫過於羅家老二,只不過很好心的「規勸」弟弟別太囂張,最好不要再把女朋友叫回家裡來嘿咻,免得教壞年幼無知又天真純潔的小妹妹,不過這麼幾句話而已,當場就被一腳踹下樓,咕咚咕咚直接摔斷腿,一個星期後,石膏還沒拆掉又被踢下床壓斷手臂,前後整整做了三個多月的殘障同胞。

    自那爾後,再也沒有人敢管羅家老三的事,除非不想活了,自己又下不了手,只好請他代勞。

    而羅家老三另一項最受人唾棄,排名第二的惡習,是他交女朋友的態度,不,那根本不算是交女朋友,而是嫖妓,還是免費的,既沒有約會逛街,也沒有吃飯看電影,連對話都沒幾句,一切都只為了解決男人最原始的生理慾望,見面,就只是為了上床而已。

    想談情說愛?

    自己去哈吧!

    從國三開始,前前後後他就交了起碼三十個以上這種「純交流」的女朋友,說不定早已破四十大關了,照這樣下去,他早晚會精盡人亡玩到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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