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天了……好快,六年……從護校畢業已經整整六年。
還記得第一次穿上護士服的那天,她對著鏡子看了好久,南丁格爾、白衣天使,她愛死這些形容詞。
還記得第一次見他,她侵佔地的便當和床,寬寬的床、暖暖的懷抱,她在他懷裡睡了一場好覺;還記得第一次在他的書本上留下她的單戀,那種偷偷摸摸的甜蜜還映在心間……哪一日,他也會學起中文吧!那時他會在書本上看見她的心情,會知道有一個笨笨在他不知道的時候,偷偷愛他這麼久。
要他看見嗎?是!她要教他看見,就算他不能成全她的愛情,她也要他知道,她無怨無悔的心。
愛他,不悔,從不後悔,即使她的愛無法回饋,即使她的情只是單戀。
走到鏡前再看看自己,衣服是白的,臉是白的,唇也是白的。好醜!
翻翻袋子想找來唇膏描上繪彩,翻了半天才想起,唯一的一隻唇膏早在幾個月前弄丟掉,咬咬上下唇,想把它們弄得鮮紅,卻不料嘴唇不合作,仍維持著一片慘白。
無所謂,會過去的,除非生命結束,否則再多、再痛的苦都會過去,人生不就是這樣,由許許多多的苦痛悲傷、歡喜憂愁交織而成,經歷過快樂,痛苦接踵而至,總要酸甜苦辣全嘗透,人生才不致遺憾。
臨走前,她還要去看看他,跟他說——不管是不是朋友,我祝福你,平安喜樂。
笑一笑,露露她的招牌——蘋果笑臉,不論如何,走過這一遭,她學會愛人。
捧起她的「家俬」,展開忙碌一天,她對每個人都笑,病人、醫生、藥劑師、護士,不管喜歡她的人、討厭她的人,都收到她的笑容做為臨別贈禮。
從早上到中午,她的笑容沒停過,端起午餐飯盒,她像以往拚命塞,只想在最快的時間解決。對的,她要用最快的速度回復她的生活,至於他帶給她的「習慣」,她必須戒除。
「告訴你,院長居然從樓梯上滾下來,撞傷頭。」
「有沒有怎樣?」
院長兩字鑽入腦海,辛穗拿著飯盒的手微微顫抖。
他還好嗎?傷得重嗎?
「陳醫生上去看過他,應該沒事吧!了不起撞出幾個瘀青,不過你知道最大的八卦是什麼嗎?」
「說啦、說啦!別吊人胃口。」
「聽說院長是跟凱琳小姐爭吵,不知道是他太激動失足,還是讓凱琳小姐推下來。」
「哇塞!這番婆怎麼這麼凶,嚇死人了。」
「別在背後叫人番婆,有本事到她面前去嗆聲,不要見著人就院長夫人、院長夫人的叫。」
「說我?你自己不也是……」
之後,她們說話的聲音再沒傳到辛穗腦中,一顆心盤盤旋旋的全繞在他身上。
他受傷,脾氣會不會更暴躁?但願凱琳小姐能諸多包容,不要反擊他的壞脾氣,否則他只會更加憤怒。
不知道他讓不讓護土上去照顧,會不會又動輒丟人枕頭,或是鬧著不吃飯?她好想飛奔到他身邊,只是,她缺少一個理由……就這樣,她渾渾噩噩度過整個下午,心中想著、念著、掛著的全都是他。
終於,六點一到,她換下護士服,卸除工作職務,她不再是他的部屬,而是「朋友」——雖然他不承認,但是她還是要用起「朋友」這個身份去看他。
#######################悄悄登上十八樓,走過他的辦公室,辛穗在他房前駐足。
再見他,需要勇氣,經過那麼決絕的話之後,他們應該是陌生人了。進門,會不會是一場難堪?何況……說不定凱琳小姐陪在他身邊,那次撞見他跟MISS張的尷尬,她沒忘記。
但,轉身離開,也許這輩子,他們再也沒有機會見面……再見一面吧!最後一面。至少讓她將他的面容深深鏤刻起,說不定這一次。他們會化解之前的不歡,說不定往後若干年,路上再見,迎著她的會是一張笑臉,而不是別過臉、調開眼光,假裝從不認識。
敲敲門,沒響應,他們不在?再敲敲,等一等,還是沒人……心重重落下,他們連最後一面都相遇不上……緣分,這東西與他們無緣。
垮下肩,往回走,她舉步維艱。別了,要離開了……她真的要離開他了,從此天涯相隔,陌路難逢……幾個腳步,她倏地回身。
是了,她可以進去看看那個房間,就算是憑弔她的愛情吧!
那張床她睡過好幾場,還有、還有,她買的一個大大的泰迪熊玩偶也在裡面,他不喜歡娃娃,每次想到,都要她把它帶走,她可以順便把娃娃帶回家啊。
找到借口,她走回原地,扭開門把,推門進入。
他在!
看到他,失落的心瞬間被填滿,他在啊,她可以看著他,不斷不斷看他,把他的眉眼鼻心通通藏進心底深處。
走近床邊,他在睡,睡得好沉。熟睡的他不再劍拔弩張,只有一臉安適。
「不生氣、不生氣,帥帥哥哥別生氣,笨笨辛穗才要愛你哦!」對著他,她又不自覺說出這句話。
話說慣了,也習慣他的環脾氣,往後,生命中還會有這麼一個愛發脾氣的男人,讓她掛著,要她時時安撫?從未想過,懸著人、安撫人會是一種幸福,而她……愛上這種幸福。
拂開他的金髮,拭去他額際薄薄一層汗水,這個男人……火氣真大,空調開著,還是讓汗水竄出來。
「紹鍾……不管你認不認,我都當你是朋友,以後路上碰見,就算你別過頭不理我,我還是會熱情地跑上前,對你說聲——嗨!好久不見,別來無恙。」
她努力催眠自己,告訴自己她的愛情已經昇華為友誼,不管成不成功,只能是這樣,因為,「最愛」已經走到他身邊……她除了退讓已無別路。
「不要再氣我,我知道是我貪得無厭才讓自己走到這地步,不然,我們可以再一起去咖啡廳,你點一杯咖啡,我點一杯牛奶,你介紹凱琳小姐給我,我介紹未來老公給你,說不定幾年以後,我們的小孩玩成一團,再過幾年,我們變成兒女親家,我就抱著我們的小孫子,對他說:『知不知道,以前你祖父脾氣差,趕走好多護士小姐,要不是外婆,你祖父早就活活餓死。』那時一定很好玩。」
她叨叨念個不停,自己說給自己聽。
很吵,紹鐘的眉峰皺起,可惡,好夢驚擾,他從一片璀璨星空和芬芳的稻草堆中被吵醒。握著拳頭,人尚未醒,已是滿腔暴力。
「對了,你知道不知道,今天是我工作的最後一天,我整天都在微笑,我跟那些對我親切的人笑,也對罵我的人笑。
我用笑容告訴她們,我不介意了,就算她們曾經對我有過惡意,可是過完今天,我全都拋到腦後,往後再見面,我只會記得,找們曾是同事。
爸爸常對我們說:『做人吶!不要記恨,恨別人就是不放過自己。』
你想,要是我不放過自己,我怎麼能快樂呢?我是笨笨,頭腦已經很差很差,再為生氣傷腦筋,一定會笨得更嚴重,所以,我不要介意。」
瞇著眼,她的聲音像地下水,一寸寸滲透到他心中,化解他心中暴戾,聽著、聽著,谷紹鍾喜歡上這個甜甜柔柔的陌生聲音。
「那天,我對你說,我不想當朋友,你可不可以當我是胡說八道,可不可以假裝這句話是騙人的,以後,我們還是朋友,雖然不見面,我還是會把你放在心裡,時時祈求老天讓你幸福。」
當對不見面的朋友?很奇怪的說法,朋友不是事事分享的嗎?不見面怎能成朋友?
也許她應該掛起面具,騙自己從沒愛上他、沒有單戀過他,那麼她就能不時出現在他身邊,看他、聽他、守著他。
但她不夠勇敢,要她站在他身邊,看著他的戀曲成歌,看著他們永浴愛河,只怕自己心量狹小,容不下他的幸福……「答應我,一定要幸福哦!要記住笨笨在很遠很遠的地方,期待著你幸福。」
她的聲音帶了哽咽,他沒睜開眼,卻心憐起這個要他幸福的女人。
俯下頭,她在他額間印上一吻,淺淺的,只帶了友誼成分。
「我走了!」站起身,再看一眼,她輕歎。
下一秒,她的手腕讓一個巨掌抓住。
回身,紹鍾嚇一大跳,她是他夢中的女子!
夢裡,她躺在他身側,不停說說笑笑,不停對著天空東指西指……對著她,凝眼再看,她是誰?
「你醒了,我、我只是,是來拿泰迪熊,那個娃娃你很不喜歡……」指指矮櫃上的玩偶,再偏頭,他眼裡的陌生止下她的話。
他的眼光,他的表情……他還在生氣?「對不起,上次……」
「你是誰?」為什麼這個索未謀面的女人,讓他覺得既陌生又熟悉?谷紹鍾坐起來,手始終握住她的,不讓她有機會掉頭離去。
他的態度認真,不是作假。
「你不認識我?怎麼會,我是辛穗啊!不過你都喊我笨笨。」
「笨笨?這裡是哪裡?」低頭查看自己身體,沒受傷?他記得車子偏向牆面,一個很大的撞擊力遭襲來,接著他失去知覺,然後……想不起來「這裡是品誠醫院。」屈下身,她蹲在他雙腿中央,仰頭,她輕觸他的臉。「頭很痛嗎?我去幫你找醫生。」
「我不痛,只想知道我怎會在這裡,品誠醫院不是應該在台灣?」
「這裡當然是台灣,你已經在這裡住六年多,怎還這樣問……天!你忘記這六年?」臉在這刻僵硬,他忘記這六年,忘記她……「你說什麼六年?現在不是一九九五年八月?」他激動地握住她的肩膀問。
他果然忘記她,撿回一段記憶、丟掉另一段記憶,是不是這樣才公平?忘記她,記起他的最愛,他心遂,而她心碎。
「不對!現在是二○○一年,過去六年你喪失記憶。」
「你是說我沉睡六年?」
她為什麼在哭?她的淚讓他心疼心焦,捧住她的臉,一遍遍擦掉淚水,但新淚不止……她哭得他心煩意亂。
沉睡?他用了一個教人好傷心的形容詞,六年的心血付出,六年的專注愛情,只成了他夢境一角。
「不要哭,好不好?」她的淚太多,多的將他的心淹沒。
「好,我不哭。」她柔順點頭。
「告訴我,這六年裡發生過什麼事情,你又在我這六年中扮演什麼角色?」
「六年前,你從美國到台灣就醫。說就醫其實不然,那時,你的身體已經康復得差不多,只是情緒不穩定。我是你的特護,也是你初到台灣第一個認識的人,我是……」
她娓娓道來,述說著她的「曾經」和他的「夢境」。
「等等,你怎會是我第一個認識的人?我哥哥姐姐,姐夫嫂嫂呢?」
「你記憶全失,對他們,你覺得陌生,雖然他們對你很好,但你都是一臉淡漠,保持距離。」六年前的記憶再度鮮明,那年,她也在這張床上告訴他,他的過去和家人。
「後來呢?』
「後來,你逐漸康復,情緒慢慢穩定,接手這間醫院,你把這裡管理得很好,但又覺得這工作無趣,於是在外面租了一層辦公大樓,做一些軟件設計之類的工作,好像做得蠻好,最近你很忙,忙到沒時間和我吃午餐晚飯。」
「你知道辦公大樓的住址電話嗎?」
「你外面辦公桌的抽屜有,你的手機裡也有。」
「好,你說我忙到沒時間和你吃午餐晚飯,我們很熟嗎?」
「我們是……」她欲言又止。
該說、能說嗎?別多事吧!
過去,當她是他生活重心的時候,她贏不了他心中的影子,現在影子變成實體,她成為夢境,還會有勝算嗎?
過去了,已經過去了,認清事實,辛穗和谷紹鐘的那段,已經沉沒在時間洪流中,再不復見蹤影。
也好,兩個人就這樣談了去,友誼不見、愛情不見,他過他的新生活,她適應起沒有他的生活。
「我們是朋友。」她說得輕描淡寫。
「朋友……」咀嚼這兩個字,他的眉心皺起。
「別皺眉、別生氣,帥帥哥哥生氣就變醜哥哥了。」兩指在他眉心操揉壓壓,她靠著他,輕輕對他喃語。「別生氣好嗎?我們笑咪咪的跟對方說聲再見,好不好?讓我們的友誼留下最美的結束……」
「結束?為什麼要結束?」他反問。
「因為、因為我要回鄉下結婚,我先生是最傳統的保守男人,沒有辦法接受我有異性朋友。」扯謊比她想像中的還容易。
「不要嫁。」他脫口而出。
「朋友不可以阻擋朋友的幸福,你應該對我說——恭喜、恭喜才對。當你的幸福來臨時,我也會對你說聲恭喜。」
「以後不見面了嗎?」握住她的肩,把她攬進懷中,不想放手、不願放手;他好想抱著她一生一世,即使他對她仍然陌生。
「不見面了!」她曾說過,將來不論誰結婚,友誼就此結束。即使她現在說的是謊言。
「連一次都不可以?」他再問,眉心攏起。
「我先生會吃醋。」
「如果我扮女裝呢?」
他的話引得辛穗淺笑。「你現在比起你以前的性格可愛太多。」
「我以前很差?」
「嗯!噴火暴龍!」她一直貼在他胸前說話,就因為他的鐵臂不肯放人。
「這麼可怕?你能和噴火暴龍當朋友,也算厲害。」他自嘲。「笨笨……」
「嗯?」不想離開這份溫馨的,只不過……沒關係,電視上不是說,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能擁有他的友誼,是不是代表,前世她修過百年,才能與他同船共渡六年,那麼,下一回她再努力一些些,再修上千年,她就能與他共枕。
「你很笨的,會不會弄錯感覺?」也許他們不該是朋友。
「我討厭人家說我笨,以前你在『夢中』,我原諒你,現在你『醒了』,我不原諒。問你一句,你相不相信永恆?」
他想說——也許吧!誰知道?但她的談摯眼神卻讓他的話說不出口,微偏頭,他依了她的願望。「我相信永恆。」
「你終於相信永恆!我祝福你,你和你的愛情永恆不褪。」站起身,把自己從他的溫暖中扯離。揮揮手,她用笑臉和他說再見。
打開門,凱琳乍然出現,讓辛穗心虛得臉紅心跳。
「你來做什麼?我不是說過,紹鍾我會自己『照顧』,不用麻煩你。」
她看到一個護衛愛情的強勢女人,有她的愛,紹鍾一定會幸福。
「對不起,我要回鄉下去,不回來了,今天過來,是想和院長道聲再見,謝謝他多年照顧。院長夫人,再見。」點點頭,她離開他的房間。
他們在這裡開始,也在這裡結束。
再見,我的愛情!辛穗啟唇輕語。
#########################「你來這裡做什麼?」看見凱琳,他的臉變得肅厲。
「親愛的,你怎這樣說話,中午是我不對,我不應該跟你吵架,害你從樓梯摔下來。人家只是心急,想早點結婚,如果你真不想那麼早結婚,不然……我們再延一個月好了,我已經通知你大哥、二哥,他們明天就會過來,跟你談談婚禮細節。」
她和他吵架?對!他依稀有印象,是她……她將他推下樓,沒錯.他想起這幕。
「誰說我和你有婚禮?」他的聲音比冰塊更冷。
「你,你這樣說話很不負責任,我找你好多年,而且……我們『舊情復燃』不是嗎?」她語帶曖昧。
「早在我把婚戒扔在你臉上時,我們就沒有婚約了。」
「你、你全想起來了!?」她驚慌失措。
糟糕,他怎會在這個時候記起來,要是再個晚幾天,兩人走進禮堂就OK了。
在美國,她聽說他喪失記憶,心想這是一個好機會,趁機嫁給他、嫁人豪門,她就能延續奢華生活。
這幾年,她的星運並不順遂,過氣的模特兒找不到太多演出機會,傳來傳去的緋聞,貶低了她的身價,他已是她僅存的最後機會。
「拜你之賜。」他冷冷一笑。
「請你原諒我,那次是我一時糊塗,我已經後悔,不過,你知道的,在那之前我也不是處女,為什麼你不能原諒我一次?」她嚶嚶啜泣,希望眼淚攻勢有用。
「那不同,和我交往之前,你有權利結交其它男人,但是你已經選擇我,就不應該再和其它男人亂搞,我不希望將來結了婚,還要-一帶孩子去驗血。」
「不會,我保證不會。以後我只對你一個人忠心。」
「我從來不聽保證。」是她太笨,還是她把他看得太笨,會認為他那麼容易上當!
笨……笨笨,他又想起剛剛那個叫笨笨的女人,很奇怪,她離開不到五分鐘,他已經相思成愁,他們真的只是朋友?
「我可以用行動來證明。」說著,她開始輕解羅裳。
「我打算控告你謀殺,如果在三分鐘內,你不從我眼前永遠消失的話。」說完,他躺回床上,閉上眼睛,準備專心想念那個叫笨笨的小東西。
「紹鍾……」她不死心嗲聲一晚。
「你還剩兩分五十二秒。」決絕的表情彰表了無異議空間。
扭身,一跺腳,想不認都不行。她快手快腳整理起自己的行李。
#######################等過一夜,哥哥姐姐總算來到。打開門,他第一句話就問:「你們知不知道,我喪失記憶時,照顧我的特別護士是誰?」
「問這個做什麼?你不是和凱琳重修舊好,準備結婚?」谷紹華問完,不自覺搖頭,這女人緋聞滿天飛,娶了她,恐怕要花點錢加高圍牆。
「說實話,我覺得那個叫凱琳的模特兒配不上你,只不過你喜歡,我們也不能有什麼意見,不過,你還是多考慮比較好。」谷紹時的女兒新雲說。
要是小叔叔娶那個魔女,他們家一定會被壹週刊的狗仔隊跟監,只為要找出她下一個情夫。
「我沒要跟她結婚,我只想……」
「你不跟他結婚?真的!小弟你真的沒讓我失望。」谷紹陽用力抱住他。
「大哥,你不要老是這麼誇張好不好?」實在受不了,這一群哥哥姐姐老把他當玩具揉揉捏捏,就是這樣,他才不想要回台灣。
「大哥、大哥……你們聽聽,小鍾居然叫我大哥。你是不是……」
「對對對,我把忘記的那段全記起來了,可是卻把在台灣這六年當中發生的事情全給忘記,我需要幫忙,你們誰可以幫幫我,這對我很重要。」他用最少的話,解釋眼前的複雜。
「這些年,我們各忙各的,每次聚會你都表現出一臉的無奈,敷衍過一、兩個小時,就走人,這件事讓我被你嫂子、侄子、侄女抱怨好幾回,說我辦一堆醫院,卻連自己小弟生病都治不好。」谷紹時說。
「沒錯!你那時候很孤僻,准都不愛搭理。」谷紹月附和。她一手翻著他桌上的書,翻著翻著,娟秀的字跡跳入她的眼簾。
「小弟,這個笨笨是誰啊!」她把書遞到他眼前。
「真詩情畫意哦!你們聽聽——太陽告訴小雨,我最愛你,讓我們用愛孕育世間生命。
微風告訴輕雲,我最愛你,讓我們帶著愛情去旅行。
笨笨想告訴文盲,我最愛你,不管你看不看得懂我的心情。
文盲?很熟悉的字眼,她都是這樣稱呼他?
「對了,就是她,她是笨笨,我的笨笨,你們誰來告訴我笨笨是准。」他期待的眼光投在兄姐眼中找到答案。
「笨笨,誰會取這種怪名字?」怪!現在年輕人的暱稱,他們老年人很難消化,不過他之前還看過更離譜的,諸如;不悔布什、情定阿富汗等等之類。
「一定有這個人,她是我的特護,你們有印像嗎?」紹鍾再問。
「特護,我想起來了,她叫辛穗,可以打電話去人事室調數據。」谷紹陽想起那個蘋果臉的小文生,一笑起來,就讓人喝下一肚子甜汁。比起貌美如花的凱琳,他對這個頗有文思的女孩更加欣賞。
「小弟,我喜歡這個笨笨當弟媳婦。」
「我也喜歡,光聽她寫的東西,就知道她愛死我們家小弟,要她學凱琳爬牆,恐怕很困難。」紹時也投下贊成票。
「這個女生比那只空有外表的孔雀要好上千倍。」紹華說完瞄瞄紹月。
「不要看我,我已經被她的詩句深深迷住,我贊成她。小弟,你咧?」
「我……當然喜歡,不過,聽說她要回鄉下嫁人,我想會不會太遲?」
「遲?不會,沒洞房就不算遲,就算坐上花轎,搶也要把她搶回來跟我們家小弟送作堆。」開玩笑,知不知道什麼叫作寵小弟?
「對,讓笨笨帶著對小弟的愛嫁別人,太可憐。」紹月說。
「事不宜遲,紹時,你打電話去人事處,把辛德老家的住址查出來,我連絡爸媽和爺爺奶奶討論小弟婚禮。」
谷紹時在打電話同時,紹月又在書架上,連連找到好幾本寫了短句的書。
「你們看這個——」
愛情答案在哪裡?你身上還是我身上?
天不知、地不知、你不知、我不知,我只好扮演起考古者,一鏟鏟、一鍬鍬,頂著烈陽,在你的身上挖掘真心。
笨笨累了,在睡前「二姐,你可不可以幫我把這些句子用羅馬拼音寫出來?我看不懂中文。」他用懇求的眼光看她。
「好啦、好啦!」從小他就是用那對眼睛把他們兄妹吃死死,讓他們寵他寵得無天無理,現在又來這招,就算工作有多忙,她還能說不嗎?「難怪人家笨笨喊你文盲,好啦,我今晚趕夜工,把這些弄出來。」
「大姐……」他頭一轉,紹華就知道他要說啥。
「我知道,二姐幫你拼音,我來念詩句,這麼老了,還念這些年輕人的心聲,還真難為情。」
拿起書,她逐字讀出,雖然腔調刻板,缺少抑揚頓挫,但是一句句帶著濃厚感情的詩句聽進谷紹鍾耳裡,都是甜蜜。
她愛他,一定是!這個肯定,讓谷紹鐘的心充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