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透過大樓的警衛,拿到房東的電話,知道租約再過三個月便到期,於是一口氣把租金提高一倍,從租約到期的翌日開始承租。
連成恩知道這件事後,不太贊同的訓了他一頓。
「房子再找就有了,這麼做很小人,何況萬一事情鬧大,對你有害無益。」
這些教訓,楊恭平一個字也沒聽進去。
他只回了一句,「我很喜歡那裡。」語氣就像一個五歲大的小男孩在捍衛他的新玩具般堅決。
或許是因為出身富豪之家,連成恩總覺得在他眼中,似乎從來沒有妥協、讓步這幾個字,他就像一個被寵壞的小孩一樣,任性、予取予求,只要他想要的,就一定得要到手。
但也就是這樣的特質,讓他看起來更有魅力。
帶點任性,有些瀟脫,嘴角總是掛著一抹邪氣笑容,這樣的楊恭平,不知迷倒多少女子。
淒慘的是他這個苦命經紀人,總是時時刻刻提心吊膽,生怕他那不分場合率性而為的個性,有天會替自已惹出什麼大麻煩來。
就像這件事,他幾乎可以想像對方跳出來開記者會時的混亂場面了。
「放心,」彷彿看出他心中所想,楊恭平淡淡出聲,「她根本不知道我是何許人也,我並沒有別人說的那麼紅。」
連成恩冷哼,「第一張唱片就賣了五十萬張,一打以上的廣告排著等你接,各家電視台爭著邀你上節目,各個製作人送來的偶像劇劇本堆得像小山一樣高,這樣還不算紅?那怎樣才算紅?」
「但她確實不認得我。」從她那副欲除之而後快的表情,他實在不認為自己真有紅。
「不會吧?」連成恩皺眉。「她幾歲?有沒有六十了?」不會有年輕女子這麼跟不上時代吧?
楊恭平揚唇,「不,我猜她大概二十五上下。」
「你真的不考慮找別的房子?」連成恩怎麼想,都覺得這麼做不太妥當。「不然,我委屈點,讓你搬進我家好了,何必和人家爭房子呢?」
他輕輕搖頭,笑意更濃,「我喜歡那兒,非常喜歡,沒得商量。」
而且,他在心中暗暗補充,他很想看看,當性感小姐知道他即將成為下任房客時,會是什麼樣的表情?
想必不太好看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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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止不好看?謝欣菱簡直氣瘋了!
當房東太太打電話告知她,租約到期之後,請她馬上搬出去,因為房子已經租給別人時,她真的很想化身為酷斯拉,把整楝大樓夷為平地。
若非憑著驚人的自制力,她差點就想對著房東太太大吼出聲,「你怎能這麼做?!」
但她沒有,她氣得一句話都說不出來,而事實上,也沒啥好說的。
她並非房屋的所有人,她只是一個房客,而租約在三個月後到期,房東太太與另一人訂的合約是在租約到期後,於理於法,沒什麼不對。
只是……於情呢?好歹她也在這兒住了三年,這三年來,她房租準時交,與房東的互動良好,如今房東太太居然一聲不吭的就把房子租給別人?
謝欣菱彷彿可以聽見她的世界崩潰的聲音,平靜、自在、愉快的生活,從此離她遠去。
整個生活都失序了,全部、一切。
從公司回家的路上,她滿心煩躁,有種衝動想找個高處大聲喊叫,發洩心中的挫折與不甘。
原本,她應該很快樂的至少在兩個禮拜之前是如此。
可幸福得來不易,要毀掉卻輕而易舉,只要」個小小的變數,就會好似骨牌效應一樣,一個接一個、一樁接一樁,迅速毀掉你精心建造的王國。
這就是謝欣菱討厭變數的原因。
因你永遠不知道一件小事最後會釀成什麼大禍。
下了公車,她沮喪的走在小巷子內,竭力按壓下內心的驚慌。
這只是一個小小的問題,她告訴自己,很快地,等她擬好對策,一切都會回到正軌,她的生活又是井然有序。
但沒有用,她還是煩躁、沮喪、生氣得很想抓狂。
她從來沒有想過要搬家……好吧,或許曾經想過,但那也是很久以後的事,那應該是在她有足夠的存款,可以買下自己合意的房子時,而非現在。
何況,她真的很喜歡現在住的地方,她根本不想搬家啊。
「哈羅!」愉悅清亮的男聲自不遠處傳來。
謝欣菱沒理會,認定不是在叫她。
她沒有任何男性朋友,也沒有兄弟,唯一的男性親人是她的爸爸,而他在五年前就已經死了,所以凡是在路上有陌生男子搭訕,她一律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因為絕不是找她。
「喂!喂!」見她頭也沒抬,連個斜眼都吝於施捨,楊恭平不得不放棄倚在牆邊的酷帥動作,邁步追了上去。「女人,我在叫你。」
謝欣菱依然沒理會他,即使她已知對方是在叫她,也認出了他正是那位臉皮厚到連子彈都射不破的性感小生。
因為——
首先,她的名字不是「喂」,也不是「女人」。
再來,她認為一個人如果先捨棄了禮貌,那麼她也可以以牙還牙回敬之。
她討厭沒禮貌的人!
於是乎她加快了腳步。
楊恭平不得不邁開大步追上,搶先一步在她進入公寓大門前,將她攔了下來。
「你是故意不理我的嗎?」他問。
直到此刻,謝欣菱終於抬頭正視他。
「是的。」答得毫不猶豫,更沒半點心虛。在看了他的打扮後,她忍不住出聲,「你是通緝犯嗎?」一頂棒球帽壓得低低的,臉上大半都被口罩遮住,好像生怕被什麼人認出來似的。
他聞言一楞,低沉的笑聲止不住地從口罩後傳了出來。
「差不多,有點接近,你再猜猜。」
她聳肩,「抱歉,我沒興趣。」伸手就去推他。「讓開,我要回家了。」
他文風不動,只亮出手上的本子,笑道:「咱們來談樁買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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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謝欣菱發現他正是那個和房東太太簽下三個月後租約的房客時,她忍不住想問,為什麼殺人是有罪的?
她真想宰了這個卑鄙、無恥、下流、噁心的小人!
「想不到吧?」楊恭平咧嘴,笑得開心,表情得意。「我不用等到下輩子,只要再等三個月,那裡就是我的了。」
謝欣菱臉色發白,雙手握拳,身子微微顫抖,真恨不得一拳打掉他臉上得意的笑容。
他怎能這麼做?他竟敢這麼做!
「為什麼?」一陣沉默後,她才咬牙切齒的迸出這麼一句。
「什麼為什麼?」他一臉無辜,好像沒事人一樣。
「全台灣那麼多房子,全台北市多得是房屋出租,你為什麼偏偏要來跟我爭這一間?」既然他多得是錢,錢多到肯付兩倍租金,一定能找到更好的地方,為什麼就是要跟她作對,到底為什麼?
「很簡單,」他雙手插進褲袋裡,瀟灑的聳聳肩,「我喜歡。」
就一句「我喜歡」,她的世界就崩潰在他的一句「我喜歡」?
謝欣菱好想揍人!
他彷彿沒看到她鐵青的臉色一般,兀自說道:「我喜歡那兒的感覺、那裡的裝潢、那裡的一切。我真的很中意那個地方,所以既然橫豎你三個月後都要搬走,何不提早搬家?老話一句,你搬家的費用和新屋的押金、一年內的租金,我都全額負責。」
顧不得路過行人訝異的目光,她提高音量,尖銳的道:「有錢了不起嗎?」
謝欣菱發現,這兩天,她情緒失去控制的次數比過去那幾年加起來還要多!但她不管了,也不想壓抑了,她已經忍無可忍!
「你喜歡那裡的一切是不是?我告訴你,等你搬進去的時候,裡面什麼也不會留下,因為那裡的每一樣東西對,每一樣,從牆上的爛畫到桌上的陶杯,全都是我的!我的!你以為你可以靠這點小伎倆接收我精心佈置的家?作夢,你只會得到一間空房子,要就送你吧,爛人!」
語畢,她頭也不回的氣呼呼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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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尖叫聲由房間傳出。
謝欣菱窩在棉被底下,抓來枕頭,將臉埋進,然後盡情地放聲尖叫,宣洩心中的憤怒與挫折。
王八蛋!這世上怎麼會有這種人?
氣死人,她快氣死了啦——
她討厭情緒大起大落,討厭生氣的感覺,更痛恨對一切事情無能為力,感覺自己好像回到十歲大,不知該如何是好的恐懼。
有那麼一瞬間,她有想哭的衝動,但很快地,她又將它壓了回去。
她不哭,絕對不哭。
築好的高牆一旦倒塌,接下來便是全面的瓦解。
她已經不再是當年那個無助的小女孩,她是一個大人了,而所謂大人的定義便是不管遇到什麼事,都能用理智、成熟的方法去面對。
這不過是一點小小的挫折,山不轉路轉,房子再找就有了……儘管這樣告訴自己,她仍然無法驅走心頭無助的感覺。
天啊!她真痛恨這種感覺。
正當她沉浸在自憐自艾的情緒中時,忽地,她聽見客廳傳來腳步聲。
心中一驚,她倏地掀被起身,抓起床頭的球棒就衝了出去。
又是他!
沒錯,站在客廳裡的,正是那個處心積慮、不擇手段,奪她屋子的下三濫!
「你怎麼進來的?!」她怒氣沖沖的質問。
「開門進來的。」他像個沒事人一般,態度輕鬆自若。
這時謝欣菱才想起,上次她忘了把美心給他的鑰匙收回來。
她冷冷道:「在租約到期之前,你沒有資格進到這屋子裡來。鑰匙留下,人滾!」
楊恭平沒被她的態度嚇跑,也沒把她的話當真,反倒是顧左右而言他的問:「這裡都是你自己佈置的?」
「不干你的事!」他再不滾,她真的要揍人了!「你走不走?再不走我叫警察。」不相信有人臉皮能厚成這樣。
不料,他的反應完全出乎她意料之外。
只見他三步並作兩步,一下子衝到她面前,一雙大手搭上她的肩,兩眼亮晶晶的散發出崇拜眼神。
「你真是太厲害了!」
「嘎?」一切來得太突然,她一時之間反應不過來,只能楞楞的看著他,一頭霧水。「什麼?」
「這個是你自己畫的?」他指著牆上的畫問。
「呃……是啊。」那是她前幾年參加繪畫班時的作品,後來深覺自己沒有天份,所以不去上課了,但當時留下的幾幅作品,她還是裱了框,當作紀念的掛在家裡。
「這個呢?」他轉身拿起茶几上的陶杯。「也是你自己做的?」
「唔……嗯……」參加完繪畫班,她又跑去上陶藝班,結果沒什麼差別,她這人就是沒有創作方面的天賦。「你有意見嗎?」他若敢批評一句,她一定會讓他死得很難看!
「沒有。」楊恭平正色的道,「我不知道這裡是你的心血結晶,對不起。」
從屋子的擺設、每個小地方,以及四處都一塵不染的跡象看來,她顯然花了許多時間和精神在這上面。
這裡是她一手打造的溫暖家園,也難怪她無論如何都不願意割愛了。
「再三個月就會變成空房了。」謝欣菱惡狠狠的回道,「你沒事的話就趕快滾!我不想看見你。」
「我願意出錢買下這裡的一切。」他自認這個提議很好。
她聽了之後臉色更加難看。
這傢伙真是死性不改!
「你不知道這世上有些東西是錢買不到的嗎?」她惡聲惡氣的問,「例如我的尊嚴、我的夢想,所以你作夢!」
楊恭平聞言一臉失望。
若失去了她的那些巧思佈置,這屋子和外頭千千萬萬的公寓一般,沒啥特別。
「我真的很喜歡這兒。」
「你說過了。」她裝模作樣的打著呵欠。「又不是小孩子吵著要糖吃,你喜歡又怎樣?喜歡就能強取豪奪嗎?好笑。」
雖是無意的幾句諷刺話語,卻意外地一針見血,一時之間,楊恭平還真覺得有點不好意思起來。
但那也不過就是一瞬間而已。
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他活了二十四年,泰半時間都是在要什麼有什麼的生活中下度過,很難接受失敗。
「不如我們各退一步吧?」
謝欣菱斜睨他,「什麼?」
「共同分享?」見她想也不想、毫不考慮便打算一口拒絕,楊恭平搶在她之前開口,「與其兩敗俱傷,不如兩者兼得。我們都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不是很好嗎?」
「好在哪裡?」她靠近他,咄咄逼人,「你要搞清楚,如果不是你耍卑鄙的手段,我本來就一直在這兒住得好好的,你現在是得了便宜還賣乖吶!」
「事情已經發生了嘛!」他一臉無辜的眨眼,「喏,你現在有兩個選擇,一個是不接受我的提議,三個月後搬家;另一個是接受我的提議,你繼續住在這兒,咱倆當室友,房租、水電那些花費,由我全額負責,當是給你的補償,這樣好不好?」
「誰希罕你的錢啊!」她有一種被侮辱的感覺。「開口閉口都是錢,你當天底下所有人都跟你一樣愛錢啊?」
「我只是希望能表現自己的誠意。」他辯解。
「誠意是用金錢來衡量的嗎?」
「不然呢?」
「如果你真有誠意的話,應該馬上撕掉你手上的租約,接著向我道歉,說一句你錯了,然後從此消失在世界的盡頭,再也不要在我面前出現!」
楊恭平一臉遺憾的搖頭,「對不起,我辦不到。從我看到這兒的第一眼,我就愛上它了,這裡讓我有家的感覺,單單只是待在裡面,就能讓人心情平靜、靈思泉湧,整個人好像被溫煦陽光圍繞一般的溫暖。」話鋒一轉,「你真的不考慮一下?」
謝欣菱原本想也不想便打算拒絕,但一想起他方才說的話,卻猶豫了。
她可以理解那種感覺——渴望「家」的感覺。
但是他是一個陌生人,而且還是一個男人,當室友?
她皺眉,心中兩邊意見開始拉鋸。
答應,她可以繼續保有溫暖家園,而且不必擔心付不起房租,只是必須和一個討厭的禍水同住屋簷下。
不答應,什麼都不必說,她除了失去住了三年的家,還得因為搬家荷包失血,為找屋耗費精神。
算來算去,怎麼想都是前者划算。
只是,這不等於向這個男人認輸了嗎?她怎麼可以讓他得逞?若不是因為他,她根本不需要面對這種兩難。
謝欣菱思索良久,最後終於下了決定。
「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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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瘋了嗎?」
高亢音量引來其它工作人員注意。
「噓——」當事人楊恭平卻還氣定神閒的示意他小聲一點。
連成恩利眼一瞪,嚇走辦公室外的好奇口口光,順手甩上門,砰地好大一聲,多少發洩心中的不滿。
「你是哪根筋不對?」他點上一根煙,深深吸了一口,然後緩緩吐出。「跟一個女人同居?你秀逗了嗎?嫌最近沒有大新聞,想自己製造一個嗎?」
「我們只是單純的室友關係。」楊恭平泰然自若,彷彿沒有看見經紀人額上凸起的青筋。
「孤男寡女共處一室會有多單純?你說給誰聽?鬼才相信!」
「我只是跟你說一聲,不是想聽你的意見,也不是在徵求你的同意。」
連成恩聞言氣悶,最後道:「我的大少爺,你行行好,替自己少找點麻煩行不行?」
「不行。」楊恭平咧嘴。「你瞭解我的,我想做的事,沒人可以阻止。」
這是事實,讓連成恩很生氣也很無力的事實。
事實是,楊恭平是這間小小經紀公司唯一的王牌;事實是,他們整間公司都要靠他吃飯;事實是,就算不是如此,依楊大少爺那任性的脾氣,就算一哭二鬧三上吊,也不能讓他有絲毫的動搖。
「就這樣了。」該說的話說完,楊恭平瀟灑的擺擺手。「我去錄音室了。」
留下提心吊膽的連成恩,開始苦苦思索,萬一事情被揭發時,記者會上該怎麼說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