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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 第三章 作者:瓊瑤
    以後的日子是一連串「捉迷藏」的遊戲,遊戲的地點卻在「圖書館」裡。高凌風跑圖書館跑得如此之勤快,恐怕是進大學以來所少有的。為了去圖書館,他耽誤了合唱團的練習。為了去圖書館,他疏忽了「育苗」的實習。為了去圖書館,他把練吉他的時間也佔據了。為了去圖書館,他有好久沒有和徐克偉去彈子房賭彈子,去體育館比乒乓……但是,在圖書館裡的大部份時間,他只能眼睜睜的看著夏小蟬那莊重沉靜的臉龐,和那專心一致的神態。偶爾,她會抬起眼睛來,對他微微一笑,他的心立刻就像鼓滿了風的風箏,會因這一笑而飛進了層雲深處。這樣,有一天,她終於抬起頭來,靜靜的看著他。那對「大眼睛」安詳、深邃,而溫柔。一接觸到這眼光,高凌風就觸電般渾身一震。她凝視著他,唇邊浮起了一絲笑意。她輕聲說:「你很用功。」他搖搖頭,坦白的說:

    「用功的是你,不是我。」

    她的臉微微一紅,似乎對他這些日子的「追逐」已瞭然於胸,她低聲說:「李思潔常談起你。」李思潔!李思潔和徐克偉已打得火熱,而他這兒卻完全沒有進入情況!他平常總笑徐克偉畏縮,沒辦法,害臊,而又驢頭驢腦,畏首畏尾!現在,看樣子,這一切的評語不該用在徐克偉身上,倒該用在他高凌風身上,他平日的豪邁呢?他平日的灑脫呢?他那份「女朋友不過是生活裡的點綴品」的觀念呢?原來,原來……當愛情真正來臨的時候,竟會把人整個改變,整個征服的啊!想到這兒,他情不自禁的就歎了口氣。他這聲歎息似乎使她驚悸了,她遲疑的望著他,大眼睛裡浮起一片迷迷濛濛的溫柔,她說:

    「怎麼了?」「怎麼了?」這句話帶著股龐大的力量對他排山倒海般沖激過來,使他再也控制不住,許多話就不經思索的衝口而出。「我就是想問我自己怎麼了?我天天坐在這兒,天天望著你,但是……我竟然沒有勇氣對你說一句:我請你去吃牛肉麵好嗎?我一次又一次的看著那個『品學兼優』把你接走,我就像個傻瓜似的坐在這兒發呆!『大器晚成』,只怕有一天,會變成『一事無成』了!」她「嗤」的一聲笑了,望著他:

    「什麼『品學兼優』啊?『大器晚成』啊?『一事無成』啊?你在說些什麼?」「別告訴我你聽不懂!」

    他溫和而安靜的看著她,半晌,她闔攏了書本:「那麼,你還要等『品學兼優』來嗎?」

    他跳起身來:「你是說……」「你不是說要請我吃牛肉麵嗎?」她微笑著,像一朵含苞欲放的,純白色的薔薇花。

    他被欣喜所充滿了,被狂歡所籠罩了,被激情所沖激了,他忘形的「蹦」起來,一聲「唷呵」的歡呼幾乎衝口而出。他的失態使夏小蟬驚惶的後退了一步。該死!他敲敲自己的腦袋,別驢了!他手忙腳亂的收拾了自己的書本,筆記本,和夏小蟬並肩走出了圖書館。

    吃牛肉麵,吃紅豆刨冰,吃「大聲公」的清粥,他帶她亂吃一通。她吃得很少,只是望著他笑,好像他是一個很奇怪,很特別的人物,她的笑容裡,有驚奇,也有怯意。於是,忽然間,他覺得自己好傻,好寶,好蠢,竟帶她來這些小吃店!她那樣嬌滴滴,應該屬於朦朧的燭光,熱騰騰的咖啡,和厚厚的綠絨地毯。但是,他高凌風沒有這些!他高凌風是個窮小子!他瞪著她:「我必須告訴你,」他說:「帶你到這種地方,好像是一種冒犯,帶你去別的地方,我又帶不起!」

    她睜大眼睛望著他。「你以為我是很虛榮的嗎?」

    「我知道你是嬌生慣養的!夏繼屏的獨生女兒,我可以想像你平常過的是怎樣的生活!我也可以猜到,那『品學兼優』絕不會帶你到小冰店來吃紅豆刨冰!」

    她嫣然一笑。「你對了!」她說,用小匙撥弄著杯子裡的紅豆,一匙一匙的送進嘴裡。「但是,我很喜歡這一切!好新奇又好親切,我覺得,這才像個學生呢!平常,我父母對我保護得太周到了,我幾乎已經不知道『生活』是什麼!」

    「讓我告訴你!」他熱烈的,幾乎是喊著說:「我會讓你知道生活是什麼!我會讓你瞭解什麼是舞蹈,什麼是歌唱,什麼是歡笑,什麼是瘋狂!那不是你玻璃屋子裡的生活,太陽是真實的,雨也是真實的!我從小是風吹日曬長大的,所以不怕風吹日曬!你好白好細緻,但是,你缺少陽光,缺少風雨……」她用閃亮的「大眼睛」一瞬也不瞬的望著他,他頓時忘了自己的「演講」,這對「大眼睛」令他「窒息」了。他停住了自己的話,忽然說:「你知不知道,你有一對好動人的大眼睛?」

    她的面頰上驀然湧上兩片紅潮,那紅潤從她頰邊一直蔓延到她的眼角眉梢。他怔住了,傻傻的瞅著她,他覺得自己的呼吸停止,血液凝住。那眼睛,那神情,那注視,那微笑……。他真想唱一支歌,為她唱一支歌!

    三天後,高凌風在校園裡找到了夏小蟬,她正和那個品學兼優的何懷祖在一起,兩人不知在爭執些什麼,他走過去的時候,正好聽到何懷祖在說:

    「……那麼,你以後就不要到圖書館去唸書!」

    很好!看樣子,有人在「居心破壞」!他不顧一切的「奔」了過去,對何懷祖點了個頭:「品學兼優,跟你借個人!」不管三七二十一,他把夏小蟬一直拉到旁邊去,那何懷祖目瞪口呆的望著他,他置之不理。從懷裡掏出兩張熱門音樂的門票,他塞進小蟬手裡,說:「一定要來!因為我要為你唱一支歌!星期天晚上七時,在學生活動中心!記牢了!如果你不來,整個演唱會對我都沒有意義了!可是……」他看了那個品學兼優一眼。「別帶那個品學兼優來!熱門音樂演唱會只適合我這種吊兒郎當,不適合品學兼優!」說完,他把夏小蟬再推回何懷祖身邊:

    「還你的人!」然後,他掉頭就走。夏小蟬自始至終沒講過話,只是緊握著那兩張入場券,呆呆的望著他。他大踏步的走了,「不能」回頭,「不願」回頭,「不要」看到小蟬和那個何懷祖在一起!如果小蟬是有熱情有感性的女孩,她可以在演唱會上領略一切,演唱會!是的,他的希望在演唱會!他的天才,他的感情,他的奔放,都只有在唱歌的時候才能表露無遺!「歌」一向比「語言」更能表達他的思想。

    終於,演唱會來了,高凌風抱著吉他,站在台上,他緊緊的盯著夏小蟬。她坐在第一排的正中。該死!他心裡暗罵著,再三叮囑,她仍然把那個「品學兼優」帶來了。何懷祖西裝筆挺的坐在那兒,雜在一群衣裝隨便的同學中間,顯得那樣的格格不入。但是,夏小蟬!他深抽了口氣,夏小蟬是一顆閃爍著光芒的小星星!

    他彈著吉他,蹦著,跳著,舞著,唱著,他整個的心靈,整個的感情,都隨著歌聲,奔瀉而出:

    「我可以不知道,你的名和姓,

    我不能不看見,你的大眼睛!

    我從來不明白,命運是什麼,

    自與你一相逢,從此不寂寞!

    你的眼光似乎對我述說,

    好時光千萬不要錯過,

    無論你心裡是否有個我,

    我永遠為你祝福願你快活!

    我可以不知道,你的名和姓,我不能不看見,你的大眼睛!」一曲既終,他望著小蟬,小蟬坐在那兒,用熱烈的「大眼睛」默默的凝視著他。他不能呼吸了,不能喘氣了,不能思想了!奔向後台,他拋下了吉他,就繞到前面來找小蟬。但是,小蟬的位子上已空空如也,何懷祖也一起不見了。他呆立在那兒,頓時動也不能動。在這一剎那間,只覺天地萬物,都已化為空虛一片!徐克偉和李思潔走了過來,李思潔悄然的遞了一張紙條給他。他看著,上面是小蟬匆促之間寫下的幾個字:

    「凌風:

    奉母命帶了護航員,奉母命早早回家!奉母命不得耽擱。歌太好,感動之餘,卻怕受之有愧!

    小蟬」

    奉母命!奉母命!奉母命!他望著李思潔,李思潔對他緩緩的搖搖頭,低聲說:「夏小蟬從沒有違背過她父母!所有的親戚朋友都知道,小蟬是出了名的乖女兒!」

    「所以,」徐克偉接口:「要征服小蟬,必先征服她的父母!」

    高凌風把手重重的壓在徐克偉的肩上。嚴肅的說:

    「徐克偉,你看我這樣的『大器晚成』,小蟬的父母會接受我嗎?」徐克偉從上到下的打量他;有稜角的臉孔,帶點兒野性的眼睛,倔強而自負的嘴,留得太長的頭髮,牛仔衣,牛仔褲,滿身的放浪不羈,一臉的狂熱與任性。徐克偉慢慢的搖頭:「如果我是你,我不敢去碰釘子!」

    「這釘子,遲早是要碰的!」高凌風大聲的說,掉頭走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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