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聽過這樣的事——一個小學四年級的女生有一天跟她的同學被另外一個同學帶去一個大哥哥家玩。除了那個大哥哥,那裡還有一個大哥哥在,她不知道要和這些不同年紀的大哥哥玩什麼,於是她跟她的同學安靜的坐著。然後,她看到另外一個女生被那個大哥哥壓在地上,而且兩個全身都赤裸著,還發出奇怪的聲音。她嚇壞了,想喊救命救她的朋友,然而她的朋友竟然抬起頭來對她說:「很好玩喔!待會兒就該你們了。」
她不知道該她做什麼,兩個女生很害怕的大哭,一直求那兩個男生,幸好他們最後放她們走了。
後來當大人專線找到那間屋子時,那間屋子已經變成空屋了。
這件事是聽妹妹的朋友說的,聽到的時候覺得很不可思議。也許那個小女生還不太懂這是怎麼一回事吧,也許她只是認為這就像玩遊戲,但是那兩個十七、八歲的大哥哥應該明白,這並不只是一個遊戲這麼簡單!
因為事情發生在好幾年前,所以也不知道後來那個小女生怎麼樣了。想想,有時候同儕的影響力大得令我們無法想像,為了尋求同儕的認同,往往會做出自己並不想做的事,也許在當時並不會覺得有什麼不妥,但是也許將來會後悔啊!
因為怕會後悔,所以我將這個故事裡的幾個主角都放進了這樣的心情。
每個人都害怕很多事,對很多事也都難以啟口,也因此常常會聽到人說:「想當初,如果我怎樣……」想當初,畢竟也已是歷史了,沒做的還是沒做,後悔的人依然每天在後悔。
方、楊伯凱、艾倪、柳雲絲、范宇都有這樣的心情,不知道你們發現了沒有。
寫這篇序的時候,剛好是言情小說被冠上「假言情,其色情」的多事之秋,看小說、也寫小說的我不能對這樣的說法提出什麼樣的意見,反正我自認自己沒有那樣,也不擔心會變成眾矢之的。
我並不是反對書中有纏綿鏡頭,但是總要合理吧。這樣說吧,如果一個男人以他的蠻力讓一個女人就範,就算他有戴保險套,就能表示他的行為是很正確的性觀念嗎?恐怕不是!下半身的行為正確,但心理上卻是不正常的,這樣的男人會令女人欣賞嗎?
因為週遭的朋友有這種險遭惡狠侵犯的經驗,因此我不喜歡將纏綿的情節寫得太「厲害」,絕對不是放馬後炮,只是因為這樣的劇情會令我覺得不舒服,所以不想寫而已。沒想到新聞會鬧得這麼大,也許這件事能讓讀者和作者一個反省的空間,然後寫出更多不同類型的故事,而不是只將故事主軸放在一個重點上;每天吃排骨飯也會膩的。
序呢,就是創作這個故事的動機,「動機」這個詞,在寫完中國文學史的報告後就很少接觸了,現在又出現,都隔了好幾年呢!我老了喲!
這變成一項作者的功課——試著去體會書中人物的喜怒哀樂和故事。否則我知杲說,沒有動機,就是這麼一回事,一個男的碰上一個女的,然後事情就這麼發生了,不知道讀者會不會昏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