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大概瘋了。
現在是晚上八點十分,她的約會對像已經遲到超過一個鐘頭,而她,不但不生氣,還空著肚子乖乖坐在位置上,癡癡等候對方的到來。
他會來的,孫雅曼傻傻冀盼,鄰桌的客人正在吃最後一道甜點,侍者也慇勤地幫她加了好幾次水,這面裝橫溫馨、服務周到的餐廳雖然沒有派服務生催她快點餐。
但任何一名有常識有尊嚴的女人,在男伴遲到半個鐘頭時早該認命離開,而非抱持著希望期待約念仍將進行。
何況她是一個重視時間觀念的人,和朋友相約,交情再深,湧常只要超過十分鐘她就走人,而今晚,她已經等了好久,應該生氣的臉不但沒有一絲一毫不耐,還滿心期待男伴的到來。
愛情沒有規則,先動心的那一方卻往往先輸掉一半。
今晚的約會,從接到電話的那天起孫雅曼便開始期待,並且,為了呈現出最好的那一面。
七點鐘的約,她下午三點就開始緊張,洗頭洗澡化妝著衣,她頭一遭花這麼多時間打理外表,只為了和那男人吃一頓晚餐。
姐起來好累可是孫雅曼完全不覺得,反而煩惱時間不夠她打扮。
啊……只要想到就要見到喜歡的人,她心頭就甜滋滋的。
拿著跟侍應討來的紙筆,孫雅曼除了低頭信手畫圖,更常常抬眸望向餐廳門口,總之,這副安靜等候的模樣,出人意料的表現出耐心。
譚越踏入餐廳後,目光很快搜尋到孫雅曼的身影。
兩人只有一面之緣,這間餐廳的光線又采柔黃色調,一開始譚越以為自己無法這麼快找到孫雅曼,但落單的客人只有那麼一桌,他實在很難不發現她的存在。
「對不起,我遲到了。」
理虧的人率先表示歉意,風度勉強算及格,不過,那兩道濃眉如果不要攏得那樣緊,這句道歉聽起來會比較有誠意。
「啊,沒有關係。」孫雅曼慌亂地站了起來,他終於赴約,令她歡欣也令她手足無措。
「別站,坐下吧。」
譚越的眉攏得更緊,他不喜歡這樣,桌面太乾淨,只有一杯半滿的水,很明顯這位小姐沒點任何東西吃。
「孫小姐,我記得在電話中請你先行用餐。」譚越不喜歡個性太依賴的女性。跟著人座後,他看一眼整潔干諍的桌面說道。
「可是我還不餓。」她沒有說謊,大概腎上腺素發作,她太緊張也太興奮,所以肚子雖空卻感覺不到餓意。
「現在己經八點二十了!」
六點左右的時候,譚越撥孫雅曼手機,結果這位動作迅速的小姐居然己經出門,原本想要取消晚餐之約的他,只能請她先用餐;因為臨時被工作絆住,他今晚無法準時赴約。
「你也還沒吃嗎?那我們趕快點餐。」好辛苦,工作到這麼晚還沒吃飯。
孫雅曼趕緊招來待者,完全沒聽出譚越話裡的不悅。
「聽說這裡的義大利面很道地,你要不要試試?」翻開服務生送上的菜單,她認真研究著。
在譚越打算放棄這位對像時,孫雅曼自然不做作的反應使他改變想法。
相處之後再決定好了,無須因為小姐的一點點依賴性格,就放棄這位看得很順眼的人選。
人選--這種字眼似乎不適用於戀愛中的情侶。
的確,他們是以結婚為前提交往的男女,被此認識的方式,傳統說法稱之為相親,現代一點的用語,則是透過親友介紹的異性朋友,總之,跟自由戀愛扯不上邊就是。
很不浪漫的相遇,但有什麼關係,對於一名想要結婚的成年男子,相親是條再便捷不過的途徑!
從售票口拿了對方預留的票,譚越循電影票上的片名,迅速找到該部影片放映廳。
戲院有帶位人員,譚越很快找到位子。
昏暗中,就銀幕反射出的光線,他看見坐在鄰座的孫雅曼抬頭朝他一笑,表情頗為愉快。
非常有耐心的一位小姐。
或者說,很能自得其樂的一位對象。
幾次約會下來,忙碌的他有一半以上的機率不是遲到便是早退--相當差勁的表現,不過這位小姐從未向他抱怨。
通常,約吃飯他若遲到,她會拿本素描簿畫畫,怡然淡定地打發掉等待的時光,約聽音樂會或看其他表演的話,他如果臨時有事,她會獨自進場聆賞,並且在散場後傳封簡訊謝謝他的門票,順道稱讚一下表演很精采。
非常體貼大方、溫和柔順的個性。
這年頭擁有這樣耐性的人不多見,孫雅曼一定是位很受歡迎的老師,譚越可以想像她的學生如沐春風,快樂地在她指導下學習的情景。
「還要一小時才結束。」孫雅曼小聲對譚越說。
譚越這樣成熟威猛的男人,應該對節奏俐落的動作片比較感興趣吧,可是約看電影時,他請她挑部女生愛看的片子,她順他意選了部文藝愛情片,沒想到老是遲到的人今天來得這樣早,看樣子這一小時他要無聊地度過了。
「那很好。」譚越低聲回她。
他不覺得無趣,就算是出於社交上的禮貌,孫雅曼仍然很高興。她偏了偏頭,微微一瞅後才將目光轉回銀幕。
譚越欣賞文靜內斂型的女生,孫雅曼謹記他的偏好,盡量不讓自己喜形於色。
可是,不是和朋友,是和譚越一起看電影耶,這個對她來說一直那麼遙遠的男人,現在就坐在她身旁,和她做著一般情侶常會做的事情。
想到這點,孫雅曼情不自禁又側頭偷看他一眼。
他性格帥氣的瞳眸,即使在晦暗不明的戲院中,依然晶燦有神、湛湛動人。他堅毅的額頭、直挺的鼻樑、陽剛的下巴,在幽暗光線中自成一道迷人側影,孫雅曼偷偷睨著他,一顆心早不在電影劇情上了。
事實上,早在大四那年,她遇見他的那天起,她的心就容不下其他男人,也找不到回家的路……
那一年,孫雅曼興致一來,跟著高中學姐去爬南華山,自恃體力不錯的她,輕鬆完成這條百階入門路線,卻在回程中粗心地扭傷了腳,而譚越,正是背她下山的同隊隊友。
「謝謝……」下山後,她想問他名字,但喉嚨擠了半天,只能出這兩個字,這是她第一次在異性面前,如此彆扭不自在。
「不客氣。」簡單回她話後,譚越瀟灑地離去。
坐在車裡,孫雅曼凝望著他離去的背影,心中突生一股「如果他能回頭看她一眼該有多好」的想法。
他好高、好壯,直至今日,孫雅曼仍清楚記得譚越寬厚的背。
從來都是被男生熱烈追求的她,第一次動了倒追人的念頭,只是,她親愛的學姐殘酷地告訴她:譚越已有個感情十分要好的女友,名叫趙若璃,交往多年的他們,早有了步入禮堂的計劃。
再玩世不羈、再隨心所欲,她也做不來橫刀奪愛的事。
何況譚越眼裡只有他美麗文靜、氣質優雅的女友,勉強算是跟他同爬過一座山的她,根本沒有介人他們感情的能耐。
愛情強求不來,但她無法遏止自己想要更認識他的yu\望!
她纏著學姐詢問關於譚越的一切,她混在人群中,默默守在球場邊看他打球,她挖出櫃子裡的泳衣早起晨泳去,就為了可以玩玩看他一眼。
甚至,不看球賽的她,守在瑩幕前看NBA轉播,只因她知道熱愛籃球的譚越同一時間可能也在觀賞比賽……
大學最後一年,她作業遲交、筆試亂考,為了一個不可能喜歡自己的男生,失意頹喪到這種境地,簡直偏執過了頭。但若時光倒轉,她認為自己還是會一樣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