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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愛情 第三章 作者:文心
    愛之戀婚紗影樓。

    「甘平,」櫃檯後的接待小姐熱情地向她打招呼,「又來幫你二姐的忙?」

    「是呀。」不情願地扯出一抹笑容,甘平對著這位不知姓什麼名什麼的「熟人」點頭,「我二姐在嗎?」

    「在二樓呢。」對方神秘兮兮地奉送一個小道消息給她,「聽說這幾天好像是請你在門口幫忙發宣傳單哦。」

    「是嗎?」含含糊糊地回應,甘平匆忙地上了二樓。一路上不管是誰和她打招呼,她一律秉承著微笑、點頭、少開口的三大原則。

    而原因,自然是因為她已經到過影樓好多次,所以她「應該」和在這兒工作的每個人都有一定程度的熟悉了。

    當然只是「應該」而已,事實上以她超級爛的記性來說,她連何馨姐長的是什麼樣都要想好久才能和本人搭上了,怎麼可能記住一群不相干的人。

    「二姐。」一上二樓先招呼一聲,免去自已要努力認人的煩惱。

    「平平,」一位嬌嬌艷艷的大美人兒聞聲從一大堆的單據中抬頭,對她綻放出如花笑顏,「你過來了。」

    嗟,她又不是男士,對她用這招也不嫌浪費?「二姐有命,我敢不來嗎?說吧,今天要我做什麼?」

    「你知道,現在正好是結婚的熱季,各個婚紗影樓都在加大力度地作宣傳,我們也印了一些傳單,一會兒你到門口去幫忙發一發……」拿筆比一下小山似的傳單,何大美人兒不忘叮囑:「記著,要主要針對那些情侶……」

    「知道了,二姐。」嘖,結婚熱季?!她看是發暈熱季還差不多,「我會努力幫你拐幾對癡男怨女上來,任你擺佈……」

    「胡說八道些什麼。」

    只聽何大美人兒一聲嬌斥,一支圓珠筆凌空投來,正中靶心。

    「唔!」好狠。居然用筆丟她聰明可愛的頭,八成是二姐當老師時烙下的毛病。

    「劣習不改。」甘平不由地低聲嗤道,捧著一大疊宣傳單捂頭竄到樓下,不敢戀戰。

    唉,看著她的背影,何馨不禁搖頭兼歎氣。

    算來平平今年也有二十七了吧?按說,這麼大的年紀就是沒有結婚也該有論及婚嫁的男友才是,可是……沒有!

    別說沒有男友,她甚至連場戀愛都不曾談過。

    一個人到了二十七歲還不曾談過戀愛?這……這說出來,誰會相信呀?偏偏自己的親戚中就出了這麼一號怪胎。

    想來想去就是想不明白呵,平平的模樣雖說不上美麗,卻也能算是清秀,而且她嬌嬌小小的身材加上斯文秀氣的外表,怎麼看也都應該很容易讓男性誤以為她是很適合被娶回家相夫教子的典型。

    可是,她怎麼到現在也拐不到一個男人娶她呢?

    是沒有認識男性的機會嗎?不會呀。據自己所知,平平相親的次數都已經數不勝數了,可惜的是,她的每一次相親都是以失敗告終。

    唉,這樣的結果也難怪舅媽會急成那樣。

    「馨姐,平平有男朋友了?」落地窗旁的店員突出一語。

    「沒有,」何馨沒什麼興致地又抽了一支筆,繼續工作,「要有的話我舅媽也不會那麼著急了。」

    「會不會她瞞著你們偷偷地交往?我看那個男的和她挺相配的。」店員探頭探腦地向樓下瞅。

    「她和一個男的在一起?!」何馨一怔,霍然起身衝到窗邊,「在哪兒?」

    「娃哈哈的廣告牌下面。」

    「

    真的哎。」太好了,她要趕快把這個好消息告訴給舅媽。

    ☆☆☆

    什麼叫做「人生何處不相逢」?

    看著眼前這個能叫出她的名字,長相又有幾分面熟的男子,甘平算是徹底地了悟到這句話的真正的含意了。

    「洛凡。」她直接猜道。

    「又見面了,好巧。」

    「是呀,真巧。」她幾乎在歎息了,「我現在才發現原來這個城市跟火柴盒一般大小。」

    如果能夠選擇,她一點也不想遇到他,沒辦法,誰讓他們見面的次數不多,卻幾乎每次都會發生倒霉的事呢。

    咦,今天她不會再倒霉了吧?

    別怪她迷信,她認定了他們兩人的磁場不合。

    「你很討厭見到我?」洛凡挑眉,想起了昨天打電話時她的語氣。

    「沒有。只是覺得我們蠻有緣的。」沒錯,他們很有孽緣。輕聳肩,甘平轉開話題,「你們報社的記者都像你這麼悠閒嗎?」

    「悠閒?」他有趣地一笑,「不,我想他們要像我現在這麼悠閒,大概得等輪到他們休假時才行。」

    「今天你休假?」不會吧,她頭一天出來做被壓搾的小勞工,就碰到他休假?

    「是呀。」他狀似不經意地道,「本來昨天電話裡想告訴你的。」別懷疑,他的話裡面絕對有一點叫做「介意」的味道。

    不,不是一點,應該說是很大的一點。甘平摸摸鼻子,承認昨天的電話中她的態度確實挺糟糕的,「對不起,我為昨天的態度向你道歉。」

    「沒關係。」洛凡有些詫異,根據他的經驗,一般人遇到這種情況都是會找一些理由來解釋或者推搪的,沒想到她卻如此乾脆地道歉,這讓他無形中對她的印象又好了不少,「你最近很忙?」

    「是呀。」她半死不活地回應。

    一聽到忙字,就讓她聯想到她的稿。唉,好想回去繼續趕稿哦。如果她今天在家的話,現在差不多已打完半個小章節了吧。

    可惜,她這幾天卻只能被困在這兒了。

    「影樓的工作很累嗎?」他看著她無精打采的模樣皺眉,不解突然冒出的不捨究竟從何而來。

    「影樓?」怎麼又扯上影樓了?她疑惑的視線落到剛剛見到他時她塞給他的宣傳單上,忽地恍然,「我不是在影樓工作的,今天只是來幫忙而已。」

    「打零工?!」他了悟,「半工半讀的確很辛苦。」

    半工半讀?他在說什麼鬼話?甘平莫名其妙地瞅他。

    「其實……」他平常不是多事的人,但遇到她,就禁不住想多事,洛凡考慮再考慮還是提出忠告,「我以為你既然如此辛忙,實在不該再看那麼多小說、漫畫之類的書了……」見到她的白眼,他解釋,「我不是故意亂動你的東西,是那天拿錯時……」

    她擺手打斷他,「對我來說,看那些書,是最好的休閒方式。」

    「但你不覺得看小說會耽誤學業嗎?」

    「學業?」甘平這下可真是覺得好笑了,「你以為我多大?」

    「呃。」瞧見她的表情,再笨的人也知道不對勁了,更何況洛凡並不笨,他硬著頭皮猜測:「二十三?」

    呵呵……呵……她是該怪他的眼力太差,還是該感謝自己的駐顏有術?「我二十七。」

    「二十七?!」猶如接到一個異形炸彈,洛凡的表情瞬間被摧殘成一種可笑的形態。老天,他一直以為……

    「沒關係,」她很善解人意地拍拍他,「只差四歲而已。」

    哈,她好開心,好高興,好想笑哦。

    原來並非除她以外的每個人都是相人有術的,人家記者同志不也照樣看錯了四歲嗎?那身為一個平凡小市民的她分不出二十歲的人和三十歲的人有什麼區別,想來也不是什麼太過丟臉的事了——對吧。

    有必要如此興奮嗎?洛凡不是滋味地皺起眉頭,雖說女孩子都喜歡別人說自己年輕,可是她高興成這樣卻不由得讓人覺出幾分詭異。

    那她是在嘲笑他了?不,也不像,看她的表情就純粹只是高興地笑……

    想來想去也想不出個道理,他只能無奈地繼續將她歸為奇怪的女孩。不,也不對,二十七歲的她,再稱為女孩好像也有點奇怪。

    唉,他的腦子都攪糊塗了,看來還是快快離開才是上策,「甘平……」

    「嗯?」

    她笑瞇瞇地抬頭瞅他,嘴在笑,眼也在笑。笑得他的心倏地漏跳了數拍……不,那不是重點,重點是——她的笑容居然會讓他有一種心動的感覺。

    不,怎麼能夠?

    他是覺得她善良、迷糊、可愛、好修養、又有點奇怪……可是,那些應該構不成他陷進去的理由吧?

    不甘心地又看了她一眼,心跳的頻率再次出現異動,亂了,一切全亂了,他呆呆地瞅著她的笑顏喃道:「我這一年內都沒有戀愛的打算啊……」

    什麼?甘平不明所以地收斂笑意,奇怪地看著眼前的他——

    他到底在說些什麼呀?

    ☆☆☆

    她就知道一遇到洛凡,她準會倒霉。

    但——男朋友?!她哪來的男朋友?

    被困在二姐那兒一天,晚上好不容易得回自由,正迫不及待地想巴回電腦前繼續趕稿,一個老媽打來的電話立時粉碎了她的計劃。

    老媽來電話的原因無他,只是想知道她的男朋友的一切。儘管她百般否認,老媽依舊認定她偷交了男朋友,因為根據可靠的消息來源——也就是她的二姐,信誓旦旦地聲稱,今天影樓內所有人都親眼看到她和一個男的當街打情罵俏,親密非常。

    老天,打情罵俏?這是多大的冤枉啊,就算是竇娥在世也沒她來得冤。

    而且她的母親大人兼法官還不許她上訴,立判有罪:雖說家中對她的婚事很急,但也不許她亂交男朋友,所以限她一個星期內將那個男人帶回家面試,否則取消她獨自在外居住的權力!

    哇呀呀,天地間還有沒有道理可講啊!

    她就知道,老媽早就後悔讓她搬出來住了,一直都在找借口把她揪回家,根本不管找到的借口是否有差,反正借口就是借口,不管怎樣,只要能達成目的就是好借口。

    可惡!氣死她,氣死她了!

    放下話筒後,甘平在房間中狂吼出一大堆連自己聽了也覺得臉紅的精彩詞彙,然後火大地決定,接下來的日子她要什麼都不理地窩在房間中趕稿,以示抗議。

    對,她什麼都不理,這次就算惹來老媽的炮轟也在所不惜。

    然而,時間一天一天地過去,電話一直沒有動靜,門鈴也同樣沒有聲響……她有些坐不住了。

    本以為電話和門鈴同時壞掉了,不死心地拆卸又重裝了好幾遍,確定了它們完好無損後,她開始擔心起來。

    以老媽的性子,光是二姐那裡,答應了去幫忙卻沒有去,就夠老媽吼上一陣子了,更何況,她還沒有理會老媽讓她帶男朋友回家的事……

    一切怎麼會如此地平靜?

    平靜得讓她不由地聯想起暴風雨前的寧靜……

    第五天、第六天……坐立不安地熬到了第七天,甘平再也忍不住地往家裡打了個電話,接電話的是她老爸,聽到她的疑惑之後,偷渡了一個消息給她:她老媽已經聯合了所有的親戚嚴陣以待,只要時限一過,立馬夥同搬家公司上門為她搬家……

    晴天霹靂!

    她當場被這個消息轟得頭昏腦漲,不知所措……

    怎麼辦?難道她要就此棄械投降,乖乖地被揪回家去?

    不!甘平不甘心地在房中來回踱步,她一定還有自救的辦法的……讓她想想,她要好好想想……

    ☆☆☆

    「這是我男朋友,洛凡。」

    時限之內,甘平回來了,發並且真的帶回了「傳說」中的男朋友,而這無異於在甘家投下了一枚強力炸彈。

    本來嘛,七天的時限馬上就要過了。他們所有人都不對她有男朋友的事抱有任何希望,只打算明天一早就去將她揪回家中。

    結果……誰想到最後關頭她竟真將人給帶了回來。

    咦?這丫頭不會是胡亂找了個人回來騙他們的吧?眾家長詢問的眼神投向惟一見過「疑似男友」的何馨。

    是他。何馨以肯定的目光指認,消除眾人的懷疑,他的確就是當日在影樓看到的那個男人。

    「洛凡,這是我父母、大姑姑、二姑姑、二姐……」

    哈,她是不是該感到榮幸,畢竟家裡人擺出這麼大的陣仗,就為了算計一個可憐委屈倒霉的她。

    哼哼,不過真是可惜呀,她打亂了他們的如意算盤。快意地看著眾家人驚愕非常的表情,甘平的心裡總算稍稍舒服了點,小小地抵消了她先前拉下面子去求人時難過。

    求人哎,活了二十七年,她還從未開口求過誰呢,今天算是開了先例了。

    「洛凡?」老媽好不容易反應過來,「那不是那次相親的那個對象嗎?」

    「是呀。」她笑瞇瞇地點頭,「就是他。」

    「可是那時……他不是……」不是不同意交往嗎?

    「媽,那時如何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現在我們正在交往。」

    也對,管他為什麼當時不同意,現在又同意了呢。只要女兒有男朋友,且男朋友人還不錯一切就都沒問題了。

    甘媽媽立時將一切疑問拋之腦後,將準女婿請進家門,便拉著眾家親戚躲到廚房去咬耳朵了。

    「平平,去,到廚房切點水果過來。」不到半分鐘,眾人的廚房臨時會議結束,連袂回到客廳將她請了出去。

    她就知道他們會來這招。甘平暗笑,幸好她早有準備,在來之前就和洛凡先套好招了,諒他們也問不出破綻來……

    「洛,你先陪我家人坐會兒,我一會兒就來。」歉意地瞅了他一眼,她胸有成竹地在眾多眼睛的目送下退下火線。「洛先生請喝茶。」

    一杯清茶放到洛凡身前的茶几上發出清脆的聲響,猶如驚堂木一拍。

    三堂會審開始。

    ☆☆☆

    要不要進去看看他呢?

    甘平捧著一大盤水果猶豫不決,雖說依照家裡人的意思是,她最好等到種出水果之後再回到現場。

    可是人家怎麼說也是來幫她的,她總不好將他一個人扔在豺狼虎豹……呃,是眾家親戚之中,那樣好像太不講道義了。

    好,她進去。希望進去後還能看到他屍骨尚存,沒被生吞活剝。阿彌陀佛!

    「平平,別忙了,過來陪你朋友坐。」出乎意料地,她竟沒有看到預期的不滿,還被熱情地招呼。

    不錯嘛,這傢伙拉攏人心的能力不錯。甘平挑眉以目光詢問,怎麼樣?

    還好。洛凡微笑,你的家人很有趣。

    有趣?她沒看錯吧,他的眼中真的透出這個信息。老天,她的家人不會是問了什麼丟臉的問題吧?

    沒有。洛凡好笑地看出她的疑問,他們問的問題都很正常。

    名為男女朋友的兩人目光交會,在旁人眼中會被解讀成什麼?脈脈含情?款款深情?還是心心相印……

    「平平,你陪你朋友坐會兒,我們出去一下。」眾家人很有默契地退出廳外,將客廳留給了這對「愛情鳥」。閒雜人等到外面召開第二次廚房臨時會議。

    瞧見客廳中只剩他們兩個,甘平鬆了口氣,落坐到他身邊,「謝謝你,今天實在是太麻煩你了。」

    太好了,看情形今天的戲演得很成功。呵呵,她可以不用搬回來住了。

    「客氣什麼,我很樂意幫你的忙。」事實上,他根本是求之不得。

    本來這幾天他一直在發愁,不知道要以何種方法來製造一個合適的見面機會。而自從上次見面之後,她也一直沒有出現在她幫忙的那家影樓,害他還以為她是出了什麼事呢。結果他才這麼想,她就出現了,還送了這麼好的一個機會給他。

    呵,她果然出事了,不過出的這件事對他而言可不是壞事呀。

    愉快地笑著,他的目光凝向她,「平平,你為什麼要找我冒充你的男朋友呢?」

    「因為被二姐誤會是我男朋友的人是你呀。」她不是跟他說過了嗎,怎麼又問?而且,平平?甘平微乎其微地皺了下眉,覺得被他這樣叫她像是得了感冒似的不太舒服。

    「那,你認為我這個人如何?」他期待地道。

    「很好啊。」甘平拋開胡思亂想,不疑有它地扯開笑容。

    如果他能夠和她晚一點再「分手」的話就更好了,要知道沒有他做擋箭牌,老媽又會逼她去相親。嘖,那可不是愉快的事。

    對了,她可以當他是「虛擬」男友,對老媽說一直在和他交往,等瞞不下去時再「分手」。嘻嘻,這個主意好。

    「那我們交往好嗎?」

    「好啊。」有他配合就更理想了……咦,不對啊,她猛然清醒過來,愕然地瞪向他,「你剛剛說什麼?」

    「我請你做我的女朋友啊。」奇怪她幹嗎這種表情,先前聽她同意的喜悅瞬間消退不少,「你怎麼了?」

    「來之前我有沒有說是請你冒、充我的男朋友?」她小心翼翼地求證,特別強調「冒充」一詞。

    「有啊。」冒充男友變成真的男友有什麼不好?

    「我記得你似乎一兩年內不打算談戀愛。對嗎?」

    「那是曾經。」既然遇到能使自已動心的人兒了,計劃自然要變。

    好個理直氣壯的傢伙。分明是欺騙她純純的友情,「洛先生……」

    「叫我名字好嗎?」截斷她的話,他很介意她的生疏。

    「洛凡。可以了吧。」甘平無奈地翻了個白眼,「我不知道你為什麼突然想和我交往,但,我必須要告訴你,我的性子不是同外表一般的……賢慧。」

    「能看得出來。」和她接觸了這麼長時間,再看不出她的表裡不一他就枉叫洛凡了。

    看得出來他怎麼還想和她交往?她皺眉,盡量溫和地拒絕:「我無意和你發展超出友情範圍的感情。」

    「慢慢來,感情的事情急不得。」

    他在胡說些什麼,她的語氣生硬起來,「我不想做你女朋友。」

    「沒關係,我可以按規則來追你。」他見招拆招。

    「我是不婚族。」

    「呃……」這個有點麻煩。可是他難得遇上能讓他動心的人啊,洛凡略顯為難地看向她,「或者,當我們的感情培養到一定的程度,你就會改變想法……」

    該死!她怎麼碰到個這麼賴皮的人。甘平長吸口氣,「對不起,我很抱歉把你拉進這件事中……」

    「我說了我很樂意幫你的忙。」他再次聲明。

    甘平對他的話充耳不聞,「我想今天的事就告一段落吧,我送你下樓。」

    「這樣不好吧。伯父、伯母他們說……」冷不防他的外套凌空撲向他,打斷他的抗議。

    「走吧。」扯過他的手臂,她大力將他帶出客廳,「爸媽,幫我跟大家說一聲,他今天還有事,先走了。」

    「吃過飯再走吧。」眾家親戚慌忙中斷會議,跑出廚房。

    「不了,他有急事。」不給任何人說話的機會,她砰然關上門,扯他到樓下。

    沒想到他表露追求的意圖後,她竟是如此反應,這讓他不由地覺得好笑,「平平……」

    「別叫我平平。」她頭也不回地招來計程車,「今天的事再次向你道歉,並希望你能盡快忘記,謝謝、再見。」

    「喂……」洛凡措手不及地被推到車上,等他反應過來時,只來得及看到她跳上另一輛計程車急馳而去。

    噢,天!她一向對追求者的反應都是這麼激烈嗎?難怪……難怪依她家人的熱情,她竟然還有本事獨身到現在。「司機,跟上前面那輛車。」他說。嗟,三流的台詞。

    怎麼會這樣?她本以為他「無害」,所以才想到要請他幫忙,結果怎想到最大的「害」竟然是他。

    他……他怎麼會想到要追她做女朋友呀?她並不記得這幾次的相遇,自己做過什麼足以讓他喜歡上的事啊。他怎麼可以莫名其妙地就說要她做他的女朋友呢。怎麼可以!

    一路衝回自已的窩,甘平進門首先灌了一大口水壓驚。

    老天!那個姓洛的,眼睛被老鼠屎糊住了嗎,竟然想要追她……不不不,她絕不是說自己不夠好,事實上她自我感覺非常好。不,也不對,她在胡想些什麼?

    應該說這世間的女人多得是,他去招惹誰不好,幹嗎偏偏要招惹她啊。嗚,真讓人受不了,誰能告訴她,她到底做錯了什麼事,竟平白要受到這種待遇。

    她自認從小到大,一直都是好乖的。她向來不與人爭強好勝,也從不與人逞兇鬥狠。

    就連進入寫作這一行後,她也一直是個很乖的作者,乖乖地秉承著中庸之道,從不拖稿但也從不提前交稿,也就是每次都一定捱到最後一天的截稿期限才準時完成任務……呃,那不是重點啦。

    重點是他憑什麼自以為是地說要追她?憑什麼來擾亂她的生活?他憑什麼?!

    最可氣的是,她這個蠢蛋,居然還請他冒充自己的男朋友……她這不是自找死路嗎?

    而且她還白癡地帶他和她的家人碰面……想想看,他認識了她的家人哎。萬一……萬一他要是跑到她家裡人跟前花言巧語一番,別人不說,單她老媽就絕對會毫不猶豫地把她賣了。

    啊,天啊,她幾乎可預見自己的人生將因為他而變得一片灰暗。

    都是他啦……

    苦惱地將自己關在房中數日,甘平決定不能再繼續浪費時光了,她應該回復正常的生活——畢竟她的稿子還在等她去完成呢。

    可是,等回到電腦桌前,她卻發覺了一件恐怖的事情——她什麼都寫不出來了。僵對著電腦屏幕一整天,她竟然連一個字也沒有打出來。

    這……這怎麼可能?自從她出道至今,她還從來沒遇到這種情況。

    她只記得每每一開稿,自己的腦中便無時無刻不在想著它,除非交稿了,否則稿子便是她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

    即使有時她會文思凝竭,或沒有心情寫稿,她也總會想到辦法來解決。可是,今天……她所有的辦法都用盡了,也沒能使自己恢復常態。

    更可怕的是,她的腦中連稿子的內容都想不起來,只是亂哄哄地想著他——那個叫洛凡的傢伙。

    為什麼會這樣?難道她的記憶體將細胞自動格式化,將原本用來記文字的記憶力分給了記人的部分?

    可是她並沒有記住他長什麼樣,就算再次見到他也未必能認得出來啊。

    那是……經由姓洛的「因」,引出她的記憶力全面衰退的「果」?而她完了,江郎才盡了,不得不飲恨離開小說的圈子另謀出路?

    不!她不要。她是很愛很愛她的工作的,甚至為了工作,她忍下了那麼多的壓力,才能堅持這麼久,她怎麼可以放棄呢?

    嗚……她不要。

    獨自傷心難過了好久,也無法止住自己的胡思亂想,甘平受不了地離開房間,她必須要出門透透氣,順便看看有沒有可能找到一點可遇不可求的靈感來救命。

    見鬼的,她一個專職的作者,居然在趕稿趕到一半之時需要出去找那撈什子虛無縹緲的東西來讓自己繼續寫下去,看來她就是不完,也離完不遠了。

    唉,真是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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