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非身體微恙或是受傷之類的倒楣事,而是非常嚴重的干擾妨礙到我的睡眠,要知道對於一頭豬而言,吃和睡眠是何等重要的事呀!
記得以前家中未新添一對雙胞胎的日子多快活,可以下午兩、三點才起床寫稿,晚上……呃,是凌晨三、四點入睡,而且保證至少有十個小時的安睡期。
可現今……唉!唉!唉!
我好命苦呀!
有時中午不到就突然有個小嬰兒往我懷中一塞,因為他的父母要去工作,所以我成了兼職保母。
一帶帶到下午五、六點,其中趁機吃了午、晚賽(合併),原本以為可以痛快得寫稿寫到手痛。
沒想到天有不測風雲呀!我家的菲傭(我媽)沒多久又抱著兩個小孩上來,於是在七點左右又得停下手邊的工作,直到快十點才能解脫。
有一回我親愛的媽在凌晨四、五點時起床上樓來,瞧見我還在拚命寫稿,居然很訝異的說:「你怎麼還沒睡!」
那時,我用充滿怨恨的眼光道:「我一向在天亮前睡覺,因為我要寫稿。」
以上是我寫稿時的心情,順手拈來的牢騷。
事隔一個月後的今天我又補上後半段序,原因無他,只因我遇上一個讓人超級吐血的傢伙。
那天我去洗頭,隔壁坐了一位大概四、五十歲的歐裡桑,非常風騷的和美發師打展聊天,無視我在一旁扇風的動作拚命抽煙。
哇哩咧,當場好想開罵,可我忍下來了。
只是,他越來越過份的話讓我無法忍受,他十分不要臉地說哪裡的姑娘最美,哪裡的小姐最醜,而且他指的是大陸。
那時我心裡只有兩個字:犯賤。
什麼六百元就可以包一個上海姑娘伴遊兩、三天,珠江港口有無數的女孩站在那裡等人挑,杭州的女孩漂亮得沒話說,澳門小姐最醜之類的話。
真他x的,若是沒有他們那票名為旅客,其實和買春團沒兩樣的嫖客,女人會以出賣身體為職業嗎?
難怪台灣人在大陸老是被砍被搶,因為財大氣粗欠人扁,人家不搶台灣人要搶誰呢?
更過份的是他居然向美發師'建議'她的胸口衣襟拉得太高,應該低一點才可愛,當時我真的抓狂地回他一句——你當她是上班小姐來賣肉呀!
後來才好笑,他一副神氣得要命的模樣對老闆說:「有空來台北玩。」而老闆大概對他倒盡了胃口,很不客氣的說:「我很窮,買不起到台北的車票。」
哇!大快人心,聽得人很爽,可是我還是想捶他一頓,詛咒他破產。
對了,小貓小姐,麻煩你下一回寫上地址好嗎?免得我一時找不到你上一封來信,而無法回信給你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