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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婚花花女 第十章 作者:寄秋
    她不能相信,不敢相信,無法相信竟然會發生這種事,為什麼集大悲慘的可怕陰影會纏上她,她沒法接受,真的沒辦法。

    逃,她必須逃。

    但是四周都是圍堵她的人,個個面上都帶著讓她由心底害怕的驚悚笑容,一步步、一步步的逼向她。

    像是看見死神背著大鐮刀朝她走來,寒氣森森地獰笑說:「好美的頭髮。」她感覺自己的頭皮被扯痛,鐮柄戳著她後腦勺直說好看。

    牛鬼蛇神也靠近了,品頭論足地商量該由何處下手,東瞧瞧西看看地半轉著她的頭,他們也在說話。

    好細緻的皮膚。

    天呀,這是怎麼回事,難道我快死了嗎?沒人聽見我在說不、不、不……

    可惡,我是任性妄為、無法無天的於弄晴,我絕不能放棄自由,我不妥協,我要向命運抗爭——

    「不要,不要,你們都給我滾開,休想碰我一下。」死也別想。

    「媽!你成熟一點成不成,很多人都在笑吶!」太丟臉了,我很想否認她是我媽。

    叛徒,未老先衰的小老太婆。「於問晴你想找死是不是,我光宰了你。」

    「你想宰了誰呀!於弄晴。」一道更權威的女聲在她耳邊響起。

    「媽,你理智一點可不可以,你笑得好像花癡哦!」她發誓絕不承認這位頭上戴花的歐巴桑是她媽。

    可恥呀!

    「你最好給我閉嘴,我不想在大好日子打女兒。」如果她敢再不孝的話。張網巧掐了女兒手臂一下。

    「黃歷說今天諸事不宜,咱們改天再來。」她作勢要落跑。

    「坐下,你敢給我跑看看,我會先打斷你的腿。」她用力一按,將她困在椅子上。

    「外婆,老爸說今天不能使用暴力,否則我媽會哭三年。」因為羞於見人。

    「小問晴乖哦!幫外婆把那邊的小盒子拿來。」面對令人疼惜的小外孫女,張網巧的語氣可是萬分慈祥。

    「好。」外婆的盒子好重,裡面裝了石頭嗎?

    今天是一個好天氣,好到叫人想抓狂,一大堆男人像是來參加喪禮似的打領帶、穿黑色西裝,手裡端著一杯雞尾酒,要喝不喝的四處寒暄。

    女客倒是少之又少,少到非常反常,令人想問聲這是男同性戀者的聚餐嗎?

    但是一看又不太像,門口掛了一幅巨大的彩繪人形畫,一對上了年紀的新娘、新郎笑得好甜蜜,彷彿正在說著一句話——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可怕的是在現場的這對新人似乎有些返老還童。

    「媽……媽呀!你在幹什麼?」嚇到口齒不清的於弄晴差點一把推倒張網巧。

    「叫魂呀!咱們鄉下人的禮俗不能免,你一件件給我戴上。」多美呀!她的老本全用上了。

    於弄晴都快哭了。「很土吶!現在沒有人在戴這種俗斃了的東西啦!」

    她會被時尚界的人笑死。

    「少囉唆,這些都是你爸生前交代我要為你準備的,你想害他死不瞑目嗎?」其實這是她掰的,那短命的死得倉卒,哪還記得交代這些事,她目的只是要讓女兒乖乖就範。

    「可不可以少戴一些,很重吶!」一提起死去的老爸她就沒轍,老媽真奸詐。

    張網巧又捏了她一下。「面子問題你懂不懂,快把鏈子戴上,我好像聽見鞭炮聲了。」

    媽媽好可憐喔!戴了一堆黃澄澄的東西,我長大以後一定不要像她那麼可憐,一生難得一次的好日子還被外婆捏,而且那些東西起碼有好幾斤重。

    外面好熱鬧哦!好想偷偷地去看一眼。

    可是大人說不可以,因為我身負重任要跟在媽的身後,只是我一直很懷疑,以我的年紀來擔任這項重大工作是否適宜?我好像太老了。

    不過大家都說沒關係,我很可愛,剛剛好適合做這件事。

    唉!看到媽媽快哭了,我也很想哭,為什麼主角不是我,我還得穿上這件可笑的衣服,大大的荷葉邊像在嘲笑我不無邪、天真,有一點點蠢。

    天哪!我還套上白長筒襪呢!上面各別著一朵紅色小花。

    好在出糗的不只我一人,還有一身黑不拉嘰的衣仲文陪我丟臉,他更拙的在脖子上打了個小啾啾,活像櫥窗裡展示的小人偶。

    嗯!心情好多了,看到他比我好笑我就想笑,想想我還不算太糟糕。

    「於大媽,你女兒好了沒?婚禮要開始了。」房門口一顆頭探呀探的直催著。

    「就來了,你跟大家說別心急,有我在她絕跑不掉。」她盼了二十七年了,今天終於如願以償。

    「喔!好。」

    來人一走,於弄晴更加的愁眉苦臉,她的原則怎麼辦?為什麼沒人肯聽。

    「媽,我想上廁所。」於弄晴猶做困獸之鬥。

    「忍著。」她那點鬼心思騙得了誰。

    「憋不住了,我已經忍了很久。」廁所的窗戶應該夠大。

    「憋不住就尿在褲子裡,反正裙子夠長遮得住。」就算她一身尿騷味也不會有人嫌棄。

    「媽,你太狠了吧!很丟人耶!」可恨呀!她媽太精了。

    「無所謂,反正來觀禮的來賓全是你的舊情人,他們能理解你的任性。」都是自己人嘛!

    她用含恨的眼神一瞪。「我沒那麼多舊情人。」

    「誰的舊情人?」

    滿面春風、喜色盈眉的卓爾男子走進來聞言取笑著,低頭一吻不高興的「受害者」,將手中的花束親手交到她手中,符合傳統之禮。

    今天就數他最開心,七天前他開始籌備婚禮,七天後他步入禮堂,與他所愛的女人。

    「鄭夕問,你太無恥了。」她很想將手上的捧花擲向他帶笑的臉。

    我不要,我不要,我不要結婚。

    可是,今天就是她結婚的日子。

    為什麼會這樣?他今天娶的應該是另一個女人而不是她,到底是哪裡出了錯?

    「晴兒,你想反悔也來不及了,乖乖地做我老婆吧!」他說話的調調像山大王搶親。

    「沒有答應哪來的反悔,你把我的原則全忘了嗎?」她要為自由奮戰到底。

    「我都達到你要求的原則,你當然要嫁我。」原則是用來打破的。

    「怎麼可能,光是第一個原則就辦不到。」她不信他有通天之術。

    鄭夕問拿著一張縮小的手繪結婚請帖交給她,上面題字:鄭夕問與於弄晴四十歲時共結連理,提前十三年舉行婚禮。

    「你……你幹麼把我弄得這麼老,我不要啦!」她才二十七歲,美美的二十七歲啦!

    他聳聳肩又將另一本她很眼熟的小冊子翻開,「從四十七頁後由我負責,我們一年談一次戀愛。」

    五十三年後兩人都老了,不談戀愛該相扶持了。

    「我的一百次戀愛!」他好過份,四十七頁以後的花名冊全填上他的名字。

    「還有你要的五十億。」「聘金」打開,十位數字存摺的開頭是五。

    「啊!你……你瘋了,你哪來的五十億?」她一定在作夢。

    他幫她蓋上頭紗。「我名下所有鄭氏集團的資產全移到你名下。」

    「老妖婆會氣死。」她哭了。

    可是別以為她是感動,她是絕望地流下眼淚,她真的要結婚了,自由的腳步……遠離了。

    「於問晴、衣仲文,快把新娘子的婚紗拉好,金童玉女快就位。」

    什麼金童玉女,分明是超齡的花童,人家一般都用幼稚國的小男孩、小女孩,大人都欺負我們只有十一歲,真是好討厭。

    「走好,小心……拉好……」也不知哪找來的媒婆總是慢半拍。

    扶著不情願的新娘手肘,鄭夕問一瞧見蜂擁而上的一群男人,眉頭的笑意當場垮下來,回頭一瞪太過聰明的女兒,她簡直是……

    該揍。

    「晴子,你要是嫁得不好儘管離婚,井田會社就是你的娘家,隨時歡迎你來投靠。」

    「晴,雖然我們情深緣淺,如果你哪天要抓奸找不到好人選幫你,打通電話來FBI。」

    抓奸?!

    鄭夕問的臉黑了一半,他們是存著什麼心?他好不容易才把愛了十餘年的女人騙到手,他們居然慫恿她離婚,詆毀他對婚姻的忠誠度。

    好,他忍,反正只有今天,這群過氣的失敗者也只能在這一刻囂張。

    「艾莉莎,我永遠會在德國等你。」

    「東方女孩,法國的凱旋門將迎接你的到來,我們相約在巴黎鐵塔下。」

    「甜美的小東西,你的美讓威尼斯的水都為之羞愧,我不會忘了我們午夜的愛語。」

    忍、忍、忍,臉色全黑的準新郎強壓抑殺人的衝動,原本沉穩的笑臉逐漸僵硬,他為什麼要忍受這些狗屎話,他們到底還有沒有把他放在眼裡?

    今、天、他、結、婚。

    直到最後一位前任情人到來,他所說的才叫新郎倌真的火冒三丈。

    「晴晴,羅蘭奶奶一直希望你成為我的妻子,即使你為人妻、為人母,在你四十歲以前,我絕不結婚。」

    「傑生,你……」原來他還愛著我。

    「夠了,我們該上台了,各位請便,希望你們好好享受中國美食。」

    我聽見老爸嘀嘀咕咕的說:最好個個拉肚子拉到虛脫,他會包架專機將他們丟回各自的國家,從此不相見。

    爸和媽在禮台上忍受著一些大人物的致詞,我瞧見媽用高跟鞋踩爸的腳,一下子又踢他,然後大喝一聲要老傢伙長話短說,她尿急。

    所有人都笑了,用力的鼓掌叫好還起身舉杯一敬。

    可是「老傢伙」好像不開心,笑不出來的說了一句禮成,老爸就馬上抱著媽親吻。

    不騙人哦!我看了一下表,足足吻了二十分鐘,然後台下的叔叔們都哭了,一把眼淚一口酒地猛喝,安靜得好像有人死掉。

    連一向很聽我話的衣仲文都偷偷地拉我裙子,問我為什麼他們哭得那麼傷心,我捏了他一下不回答,只用眼睛瞪他。

    他大概怕我生氣,一直到婚禮結束都不敢再開口,只是跟著我後頭轉,我吃什麼他就吃什麼,一口也沒多吃。

    我想,有一天我長大了,我可能會喜歡衣仲文吧!因為他看著我的眼神好可愛,好像糞坑裡的蛆拚命在扭動。

    不過,我真的會很慘啦!

    剛剛老爸非常和善地拍拍我的頭,他用很輕的聲音說.「皮繃緊一點,待會再來算禮金。」

    啊!我要趕快逃,他一定知道是我寄E-mail給各位叔叔,順便AA通報費,網路真好用,可是我要逃命去。我看就到衣仲文家好了。

    我這樣算不算離家出走呢?

    反正我還小,以後長大就會知道了,大人都是這麼說的。

    我很乖哦!我不壞,真的,我要去收拾包袱跟人「私奔」了。

    ×××

    同一時間,不同的宴客飯店,高掛著鄭季府聯姻的門面顯得冷清,滿廳的商界人士前來道賀,可是每一個人都面露不自然的笑容,猶豫著不知該不該走了。

    只因新娘逃婚。

    「爸、媽,我決定去尋找自我不結婚了,流浪的女兒上。這……」季夫人念著季緲緲留下的短箋淚流滿面。

    而另一邊,氣得差點昏厥的鄭夫人手中有兩張大小不一的紙張,銀牙咬得快斷了。

    其中一封是因故不到場的新郎,他是這麼寫著——

    爸、媽.今天是四月一日,所以我不結婚了。

    兒在此祝兩位愚人節快樂。

    另一封則是——

    哈!哈!哈!鄭老妖婆:

    我來搶親了,還記得十年前你用一千萬打發的女孩嗎?

    就是我。

    還有,那個被你稱為來路不明的小雜種是我女兒於問晴,今年十一歲。

    不過你等到死吧!我絕不會讓她叫你一聲奶奶的。

    最會記恨的於弄晴草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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