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最近我的心情實在是太好了,一掃之前的陰霾,彷彿重生般的喜悅。
真的,不過只有一天而已。
我一個人坐車到百貨公司血拼,打算嘗嘗做敗金女的滋味,半天不到的時間就花了萬把塊,雖然有點心痛,不過也還挺滿足的啦!
那天下午我還跑去電影院連看兩場電影,不過我只記得前半段的劇情,後半段全沒印象。
不能怪我,都是睡魔的錯。
下午養足精神後,傍晚我又跑到夜市展開一場廝殺戰,短短兩個小時的時間,我手上的戰利品可是多得提不動。
當天晚上又因為睡不著,我便偷偷地溜出家門.順便約了一票好友到PuB飆舞,還小酌一杯。
看,我是不是很認真地解放自己呀?
不過別羨慕我羨慕得太早,因為真正的好戲還在後頭!
在我步出PuB後已經是隔天清晨三點多,我在路邊站了近三十分鐘才攔到一輛出租車。
好不容易回到家,我以為這一切神不知鬼不覺,豈知才步入家門,原本黑暗一片的客廳突地變亮了!
而後出現在我眼前的就是兩張陰怒的面容及兩雙快要噴火的眸子,
想不想知道我認真解放自己的後果是什麼?
說了你們不能笑喔!
我被禁足了!
很可笑吧?長這麼大了還被禁足,不過誰教我是乖女兒哩!
其實我也要感謝我爸媽啦,要不是因為他們將我禁足,我才不會這麼快又寫好一本書。
在被禁足的這段時間我滿腦子想的還是玩,後來我乾脆把玩樂的精力投注在寫稿上,不然平時的我才不可能這麼認真哩!
我的口頭禪是;努力地偷懶、認真地看電視、專心地打瞌睡。
所以嘍,在此奉勸各位讀者,千萬不要學魚悠我那麼認真地解放自己喔!
否則下場就是跟我一樣,想玩卻沒得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