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築 >> 現代,台灣 >> 弄假成真,你情我願 >> 搶手醜小鴨作者:舒彤 | 收藏本站
搶手醜小鴨 第一章 作者:舒彤
    她的人生本身就是一場惡夢。

    如果要用一個詞來形容孫恬恬的話,只有兩個字:無趣。不管是她的外表、個性、言行舉止,都平凡無奇到了極點。

    她歸地咱在路上擦肩而過,你也不會留下半點印象,參加聯誼永遠被冷落在一旁的人。

    她這輩子最輝煌的時光只有學生時代。

    原因很簡單。

    在學校,判斷一個人的價值及優劣是靠她的成績,而她恰巧是那種師長最喜歡的乖寶寶、好學生。

    成績永遠保持在前三名,作業肯定準時交,裙長絕對過膝,頭髮長度也永遠是耳下兩公分,連一公厘都不會多。

    循規蹈矩是她人生的最佳寫照。

    她的人生志向並不遠大,只求平安度日,是的,就是「平安度日」。

    翻開她的人生血淚史,真可謂血淚斑斑。

    這一切,都要從她的三個哥哥說起,她有三個據說是「宇宙超極無敵霹靂美男子」的哥哥。

    頂華愷集團小開的身份,再加上俊美無儔,哥哥們向來是各家名媛苦心追求的目標。

    在外,他們是黃金單身漢,每個女人眼中的王子。

    在家,他們卻搖身一變成惡毒的變態!

    還記得大約她國小六年級時,某個月黑風高的夜晚,她的三個哥哥扮鬼嚇得她躲在角落一邊哭、一邊發抖,而那只是他們令人發反映的惡行其中之一。

    她哽咽著問:「為什麼要這樣對我?」

    哥哥們細數了她的幾大罪狀,然而將那些「落落長」的罪條歸納起來,其實只有一句話,「你長得太醜!」

    是的,身為俊男美女家族中的一員,她的平凡成了原罪。

    「你瞧,身上不長一點肉。」大哥孫御堂捏著她的手臂,嗤鼻道:「你知道我的同學都說什麼嗎?說你被虐待的只剩皮包骨,好像隨時會被風吹跑!」

    「還有這身恐怖的制服!」二哥孫廷罔扯著她的衣服,冷聲道:「明明父親替你訂製了好幾套高級布料和精美設計的制服,你卻堅持穿著這身學校買來完全不合身的制服,你知道別人怎麼說的嗎?說我們三兄弟吃香喝辣,卻捨不得讓妹妹多花一毛錢!」

    「還有,你面黃肌瘦到像個孤魂野鬼!」小哥孫念學兩手叉腰,皺眉說:「你的同學都說你像個鬼魂四處飄,主你有自閉症、憂鬱症,說是我們把你搞得精神分裂!」

    孫恬恬一邊抽泣著,一邊不知死活的回答,「你們是呀!」

    完全沒有意識到哥哥們歹毒的目光,她氣若游絲的辯解,「你們從小就欺負我,扮鬼嚇我,搶走我最喜歡的玩具,不許我做這個做那個,他們沒有冤枉你們嘛,嗚嗚……」

    「是嗎?」孫御堂獰笑著。「原來你的心裡一直怨我們啊……」

    「小妹,」孫廷罔猛搖頭。「你怎麼可以這麼說?哥哥們是最疼愛你的啊……」

    「恬恬……」孫念學輕輕喚著她的名,卻叫她渾身雞皮疙瘩掉滿地。「沒想到我們這麼關心你,你卻這樣誤會我們。」

    三雙算計的眼一瞬也不瞬的盯著她,異口同聲的說:「這樣不行,你必須接受再教育!親愛的妹妹,來吧……」

    那一夜,小女孩無助的求救聲沒人聽見,而她的生活從此墜入,十八層地獄,永不能翻身。

    她的人生本身就是一場惡夢啊!

    一場延續了二十三年的惡夢,一場永無止境的惡夢。

    而且,這場惡夢的發展愈來愈恐怖,因為,不顧她的苦苦求饒,孫御堂堅持她必須到華愷集團上班,面且還是他的專任秘書。

    她不要啊——

    那是地獄的最底層,悲慘的最高極致。

    她、不、要!

    「你說什麼?」孫御堂挑眉,輕聲的問:「小妹,你能不能再把你的答案重述一遍?。

    看著那張別人道是俊美,她卻覺得很猙獰的臉,孫恬恬嚥了嚥口水。

    「我……我……」

    雖,她不只—次在心裡告訴自己:要堅持原她!要守住防線!要救自己一命!可是,當她開口時,卻只能應出一句支離破碎的話,「什……什麼時……時候……上班?」

    嗚嗚嗚……誰來救救她?

    ***

    「你可以離家出走啊。」何楨靜靜的道:「如果你不想再話在那三個變態的陰影之下,乾脆離家出走吧!」

    孫恬恬端著咖啡杯的手抖了一下。

    「離……離家出走?」一雙不大的眼睛瞪得圓圓的。

    何禎點頭,將杯子放回桌上。「都已經這麼多年了。難道你從來沒想過要逃離那個鬼地方嗎?」

    當然想過!天知道,這是她畢生的願望啊!可是……

    「逃不了的。」她垂頭喪氣的應聲,「你不知道我那三個哥哥有,多麼神通廣大,不管我逃到哪裡,他們都有辦法把我找出來。」

    「沒試過怎麼知道?」

    她歎了長長的一口氣。

    「不用試就知道了!第一,我所有的錢都存在銀行戶頭裡,而且大哥隨時可以將它凍結。雖然有信用卡,但是只要大哥—通電話,就可以馬上取消。離家出走後,我必須找工作,現在我還住在聯家就已經沒有公司肯用我了,何況我離家出走這後,大哥一定會發出全面通緝令……」

    果然變態!何禎下了一個結論。

    她和孫恬恬是大學時代認識的朋友。

    其了的同學全看不清恬恬三個哥哥的真面目,只有她一眼就瞧出那三人是披著羊皮的狼。

    他們對妹妹的佔有慾簡直嚴重到讓人打冷顫的地步。

    如果不是確定恬恬和他們是同一父母所生,她幾乎要產生不倫的聯想——事實上,一直到現在她還沒完全甩脫這樣的可能。

    「我有—個主意。」何禎微微一笑,想到那三隻狼跳腳的樣子——尤其是最大的那只——便覺得心情十分愉悅。「假結婚!」

    孫恬恬的眼睛瞪得更大。「假結婚?」

    「嗯!」何禎坐直身子,興奮的道:「你想想,你離家出走,他們可以制把你捉回去,但是結婚,你不僅可以光明正大的搬出孫家,還可以名正言順的要求你的父母支持你。」

    「可是……」她有些猶豫。「我沒有對象啊!」

    有三個哥哥的團團包圍下,她根本沒有機會認識男孩子。

    即使有幸認識了,也往往在哥哥們處心積慮的破壞下,對方很快便消失無蹤。

    畢竟,和華愷集團作對實屬不智,尤其是為了她這樣—個沒才沒貌的女子,更是划不來。

    何禎的腦筋已經飛快的動了起來。

    「我們可以登報徵婚!」她咧開嘴,笑得開懷。「我真的等不及想看看你那三個哥哥知道你要結婚時,表情會有多麼猙獰了,哈哈!」

    昱日。

    在報紙的分類廣告欄上,刊登著這麼一則小小的廣告:

    誠徵丈夫

    年齡:二十五歲至三十二歲。

    身高:一七二公分以上。

    體重:八十公斤以下。

    無不良嗜好,擁有一份穩定正常的工作,待優,任期一年,視需要延長。

    無誠勿試。

    意者請打下列電話,聯絡何小姐。

    嚴思安瞪著這則廣告,足足有五分鐘之久。

    這是一則徵婚廣告,毋庸置疑,他的眼睛沒瞎,視力也很正常,頭腦更是清楚。

    讓他這麼驚訝的原因,不是這則廣告,而是拿這個廣告給他看的人,他的弟弟——嚴忻章,居然給他出這種鬼主意!

    「有沒有搞錯!」他將手中的報紙甩得老遠。「我叫你來,是要你替我出個主意,怎樣才能阻止家裡的老妖怪逼婚,可不是想找個新娘,你拿這個給我看做什麼?」

    嚴忻章絲毫不以為忤,將那報紙撿了回來,再次攤在他的面前。

    「坦白說,二哥,我很不想落井下石,但這是你唯一的生路,沒有別的方法了。」

    他瞪著弟弟,「我就是不想結婚才頭痛、這算哪門子的生路?」

    「看清楚。」嚴忻章指著廣告中那句「任期一年」。「從這個內容研究判起來,對方應該也是像你一樣有逼不得已,必須靠婚姻解決的事,你們可以說是各取所需。」

    嚴思安雙手抱胸,忍耐的道:「哪裡來的各取所需?」

    「這位女士需要一個丈夫,而你需要一個妻子。」看見二哥又想抗議的表情,嚴忻章不疾不徐的接下去道:「我知道,你不想結婚,實際上,你巴不得脫離嚴家,但是,你也知道,祖母不會這麼容易放過你。」

    「那個老妖怪!」一提到家裡的老佛爺,嚴思安的眉就皺得老緊。「也不想想自己一把年紀了,還什麼都要捉在手上!連我們這些晚輩也不放過。」

    嚴忻章刻意忽略二哥對祖母的評語,接下去道:「這些年來,你刻意營造花花公子、敗家子的形象,也沒騙過祖母的眼睛。想藉著與南華營建千金聯姻的方式,利用你的剩餘價值的意圖,可以說是十分的明顯,如果你只是一味的逃避,終究逃不過她老人家的手掌心。唯一的方法,只有壯士斷腕!在她逮住你之前,先下手為強!」

    嚴思安不語。

    祖母掌控家逾五十年,從來沒有一個晚輩敢違逆她的意思——他是一個例外,也因此成了祖母的眼中釘。

    大哥和小弟全順著祖母的意思,入主新亞集團,各人撐起一片天,唯有他,寧死不屈。

    的確,如果他背著家人,擅自在外頭娶一個平凡的小老百姓當妻子,那對祖母而言,無疑是迎頭痛擊。

    「最重要的是,」見二哥有些動搖,嚴忻章續道:「既然這位女士也不想要一個長久的婚姻,你們可以在保密的情況之下簽訂協議書,只要期限一到,你們就可以各自恢復自由身,而你呢,就好好扮演為愛心死的癡情種子角色,必要時來個尋死尋活,我想祖母的心腸再硬,也不至於逼自己的孫子送死吧?」

    「嗯……」嚴思安彷彿看見美好的遠景了。「祖母的身體還好吧?」

    他沒頭沒腦的迸出這句話來,但嚴忻章完全瞭解二哥的意思。

    「好得很。」他面無表情的道:「而且,我想她最有可能的反應,是開始計劃如何分化你們夫妻的感情,以及如何對你的妻子,她不是那柔弱的老人。」

    嚴思安聞言忍不住笑了出來。

    「你這小子!」他狠狠的拍了小弟的肩膀一下。「看不出來你平時裝得一副牲畜無害的樣子,原來心腸這麼狠毒?」

    嚴忻章只是一笑。「多謝恭維。」

    ***

    此時,某家飯店的房間,正坐著兩個女人和一大堆男人。

    兩個女人,理所當然便是何禎及孫恬恬,而其他的男人……當然是看了報紙上的徵婚廣告前來面試的應徵者。

    「小禎……」望著前頭十幾個正襟危坐的男人,孫恬恬怯怯的開口,「我回家想了想,覺得這個主意……其實沒有你講得那麼好。」

    距離上次她們見面,已經過了三天。

    她愈想愈不對,愈想愈害怕,愈來愈覺得這個主意實在不是很好。

    不是她有被虐狂,寧願被哥哥們虐待,而是……連自己的親生哥哥都這麼猙獰了,其他與她非親非故的男人不是更可怕嗎?她好怕自己會成為大野狼嘴下的無助小羊。

    「不是都說了,他們是變態嗎?」何禎對她的恐懼只有搖頭歎氣。「我告訴你,在這個世上,要找出比那幾隻狼更變態的男人,坦白說,還真難!」

    「呃?」孫恬恬咬唇,「真的嗎?」

    那為什麼她如此「幸運地」成為稀有人種的妹妹呢?她明明是這麼平凡無奇的一個人啊!

    莫非,是她上輩子殺人放火,打家劫舍,造了什麼天地不容的孽,老天爺才會這樣懲罰她?

    看見她動搖的表情,何禎忽然兩手按住她的肩膀,正經八百的問:「你想不想重獲自由?」

    她的頭點得很用力。「想!」

    「想不想脫離那三個變態的魔爪?」

    她的眼睛瞬間發出變光。「想!」

    「那就對了!」何禎點頭。「這是你唯一脫離魔掌的方法,不用擔心,一旦確定對方要和你結婚,我敢跟你保證,你那三個哥哥一定會用盡一切方法,將對方的祖宗十八代,出生紀錄、就學成績、違規罰單,任何他們能弄到的手的資料全數調查出來,你很安全的。」

    孫恬恬聽得膽戰心驚。「那對方不是很可憐?」

    何禎沉吟半晌。

    「好像是有那麼一點,不過……」她綻出笑容。「這是一樁買賣嘛!哪有不用付出就能收穫的事呢,對不對?」

    不過,她還是會在心裡為那可憐的傢伙掬一把同情淚的,任何一個將要和孫家三兄弟對抗的人都值得世人同情。

    「好了,我們開始吧!」她拿出應徵者一號的資料。「莊孝維先生,請您到前面來。」

    ***

    嚴思安是所有應徵者的最後一個。

    今天,他刻意戴一頂棒球帽,穿著陳舊的上衣及牛仔褲、球鞋,將自己打扮得棵常落魄。

    雖然知道他身份的人不多,他更從來不曾在媒體上曝光,但是為了防患未然,他還是做了一些變裝。

    新亞集團的二少爺,雖然被認為是最不可能的接班人,但是頂著集團小開的身份,也夠麻煩了。

    他一點也不希望被別人認出他的身份?

    小弟一再的叮嚀他,必須等到協議書籤訂完畢之後,才能向對方表明他的身份——如果她沒發現的話。

    要是身份提早曝光,為了避免對方妄想嫁入豪門,就頭也不回的轉身離開。

    等待的空檔,他拿下棒球帽撥撥頭髮,再重新戴回去,開始打量前頭的兩名女子。

    兩個人都是長髮,但坐在左邊的有自然的微微波浪捲發,右邊那位的頭髮卻是一路直到底,死氣沉沉。

    左邊的女子穿著米色的套裝,略施薄粉,精緻的五官叫人驚艷;右邊的女子則穿著深藍色套裝,臉上脂粉未施,五官勉強算得上清秀,是一個很平凡的女人。

    無論氣質,一個予人聰慧冷靜之感,另一個卻像朵溫室花,又似受驚的小鹿,始終是一副怯生生的模樣。

    他不禁皺起眉頭,如果徵婚的女子是左邊這位女性,還有可能說服祖母相信他的選擇,但若是右邊這位……那可就頭大了。

    但他心裡有一種強烈的預感,徵婚的絕對是右邊的那只受驚的小鹿。

    畢竟,兩者的條件相比之下,不用大腦想也知道是哪一個比較需要靠報紙徵婚才能找到對象。

    他揉著額頭,開始思考:或許這件事一開始就是個錯誤。

    若是要阻止祖母逼婚,直接找個美少年來和他假扮同性戀伴侶或許還是一個比較簡單也沒那麼困難的方法。

    他的工作是模特兒,周圍多得是美少年,再加上本身俊美的外表和優越的條件,要找到這樣一個「愛人同志」並不算難——前提是他能忍受和男人接吻、擁抱。

    再怎麼樣,都比說服祖母相信他會喜歡上這樣一個平凡無奇的女子容易啊!

    當他埋頭苦思時,不知不覺,室內的男人已經一個個走光,只剩下他一個?

    何禎拿起最後一張資料,大聲念出他的名字。「嚴思安先生?」

    他猛然抬頭,與受驚小鹿的眼神對個正著。

    並非他自戀,真的!

    他的俊美是有目共睹的,他的魅力更是眾人肯定。

    自他懂事以來,到今日為止,任何—個性別為女性的人類,小至八歲,大至八十歲,在初見他的風采時,或是精神恍惚,或是猛流口水,反應雖不一致,但都會用她們的眼睛和表情為他的魅力獻上最誠實的讚美。

    從來沒有一個女人——從、來、沒、有——在看到他時,是這種反應的!

    只見那隻小鹿用他此生所見過最驚恐的表情瞪著他,好像他是變態殺人魔一樣。

    更過分的是,下一秒,她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馬上隱身至一位女子的身後,並且大叫著:「叫他不要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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