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只叫「莉莉白」的遊艇,仍然停在湖中央。
昨日我聽到洋漢子朝我吹口哨的聲音,今天呢?
我可以看到遊艇甲板上有人走來走去,我瞇著雙眼,湖兩邊鳥語花香,多麼好的風景,我是否應該嫁給史提芬呢?
我轉了一個身。
就在此刻,我看到「莉莉白」號像一只模型船被捏碎一般,迸散開來,電光火石之間,化為一片火海,幾乎是一兩秒種間,就聽到轟隆隆的爆炸聲,震耳欲聾,強烈的熱氣浪向我侵襲,烏煙火舌把整艘遊艇吞沒,一切化為烏有,碎骸被炸出老遠,有些就落在我身體,打中我身體,發出激痛。
我驚得呆了,非但沒有伏下,反而站起身子來。
木條碼頭被震得上下浮動,我幾乎站不穩,正在此時,有人捉住我雙足,我驀地尖叫起來,低頭一看,那雙手全是血,人頭!一個人頭冒出水面,微弱地叫:「救命!救命——」
愛徒生的童話:
人魚公主在十五歲生日那天,浮上海面,在暴風雨中救得一個王子。公主愛上王子,求女巫將她變為人類,忍痛吞下啞藥,長出雙足,人魚公主結識了王子,但王子並不知道,她是他的救命恩人。
在一個夏日的夜晚,王子將與鄰國的公主結婚,人魚公主的姊姊來找她,遞予她一把尖刀,說道:「快,快,在天亮之前,將王子殺死,回到海底來,恢復長春不勞的人魚身份。」
人魚公主握住尖刀,哭了一個晚上,終於不忍殺死她所愛的人。
天亮了,伊化為薔薇的泡沫,消失在天空中。
我一直喜歡這個故事。
史提芬說我:「廿八歲的女人了,尚不肯面對現實。」
史提芬是我大學同學,很好的男孩子,但不是可以結婚的那種,他喜歡無憂無慮的日子,做一點點工作,維持樸素簡單的生計,是以不肯回到香港來掙扎圖強,他在英國湖區一間中學教書,過著神仙般生活,但連手錶都買不起。
這次我趁著假期前去探訪他,帶著一隻米奇老鼠手錶,價值港幣三十八元正。
他到火車站來接我,我們擁抱良久。
「你好嗎,老史,你好嗎?」
「你呢?你快樂嗎?」
我歎口氣:「老史,你怎麼可以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問及如此複雜的問題?」
「什麼!你仍然不快活,你有什麼理由不快活?」他朝我直瞪眼。
「我所有的憂慮,只有耶穌知道。」我也向他瞪眼。
「嘿,聽聽看,」老史舞動著雙手,「這個女人,月薪一千鎊,得閒到湖區來逛,轉頭又到巴黎購買新裝,可是就愛發這種牢騷,請問你怎麼受得了。」
我白他一眼。
他替我抬起行李,扔進他的車尾行李箱,我上了他的老爺車,走一步退三步地到了他居所。
嘩,那所平房。
簡直只會在童話中發生:花圃裡一行行黃色的洋水仙與紫色的鳶尾花,一行粗壯的梨樹上開滿了白色的碎花,風吹上來,花瓣與粉蝶齊齊飛舞,白色的斜屋頂,透剔的玻璃窗……而且這所房子就在湖的旁邊,碧藍的天空,淺紫的湖水,風帆點點,直情如風景明信片一般。
我傻了眼,「嘩,老史,你敢情做了神仙了你。」
他得意的說:「怎麼樣?就差沒小鹿班比來向你問好呢。」
「朝這裡走十幢房子,就是綏斯渥夫的故居。」老史說。
我長歎一聲,放下行李。
「打算在我這裡住幾天?」老史問。
「七天。」我說。
「嫁給我,你可以在這裡住一輩子。」他說。
我在窗口看出去,頗為心動,為什麼不呢,此處無案牘之勞形,無絲竹之亂耳,就這麼一輩子……
「如何?」他的手搭在我肩上。
我抬起頭來看他,「就這樣?對牢一副風景畫片過三十年,為你煮飯洗衣服生孩子?」
「為什麼不!你期待著什麼?」
我亦不知道。
我打開衣箱,老史揚出我的衣服來。
「狄奧的內衣,品頂高毛衣,貂皮大衣……你就甘心為這些做奴隸?」老史問。
我板起臉,「你太沒禮貌了。」
「香港女人,我不明白你們。」
我不出聲。
「你已經二十八歲了。」老史說。
我知道。
「大學一年時我已向你求婚,」他溫和的說:「到現在已經九週年紀念,怎麼?還淪落紅塵不能自拔。這些年來,你還去不夠舞會?用不夠錦衣美食?愁眉苦臉的賺了來,愁眉苦臉的花了去,為的是什麼?」
我躺床上說:「為市面繁榮。」
他笑。
我翻了一個身,「為自虐。」
「何苦來?」
「這是香港作風。」
「那麼別做香港人。」
我煩惱說:「我明明黑頭髮黑眼睛,不做香港人,你讓我做什麼呢?」
「你又來了。」
「老史,你別等我,你就隨便找個人結婚吧,養幾個白白胖胖的孩子,教他們念『水仙頌』,老史,」我搔搔頭,「我是這樣的虛榮,我一無可取……」
「夠了,夠了,」他吻我的臉。
「老史,我是不會與你結婚的。」
「別說得那麼決絕,」他吻我的耳珠,「說不定過一陣子,你會前來巴巴的求我呢。」
我微笑。
「好好利用你的假期,休息一下,在回去搏殺,祝你早日再升一級,抱著枕頭與獎章做老姑婆。」
「老史,你好不刻薄的。」
「名流是不會喜歡你這樣的女人的。」他扮個鬼臉,「你太活潑太有意思,人家要的是洋娃娃……」
我一個枕頭摔過去。
「你累了。」他笑道。
我是累了,所以來探望他。
與老史在一起,猶如與兄弟一般,我喜歡他這個伴,每年我總到英國陪他一星期,歷年來他也到香港,但不到半日,人群就把他擠得怕。
「嫁給我。」他說。
「到香港來。」我說。
「我怕香港多過愛你。」他說。
所以我一直沒嫁他。
你讓我離了這個地方,活得再無憂無慮,自由自在,我也不覺得有什麼人生樂趣。
我已經習慣了香港,人踩我,我踩人,穿著漂亮名貴的衣服挽著鱷魚皮包開著跑車擠著交通出去搏殺,下了班軋俱樂部夜總會,週末坐遊艇學開飛機聽音樂會與名男人約會。
或者是無聊的吧,但那種熱浪與煩忙使我排解了時間,我拒絕我也不能夠再過清靜簡陋的生活。這條路終於走到什麼地方,我也並不知道,呵,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老史問我:「你的薪水加到什麼地步了?」
「剛夠花。」我木著臉。
「朝老闆眨眨眼不就可以加了?那些洋老頭看見你巧笑倩兮,骨頭都酥了一半。」他誇張地:「你愛加多少薪水便加多少。」
這麼容易。我兩手疊在胸前,不出聲,有這麼容易嗎?
我有數星期的時間來思考前途問題。
當務之急是換了泳衣到溫德米爾湖畔去躺著曬太陽。
我跟老史說:「走吧。」
「把我當小白兔?我不去。」他賭氣。
「你不去在家幹嗎?」
「改卷子。」
「嘿!」
我自己去了。
躺在長條木碼頭上,鋪塊毛巾,我聽到洋人對我吹口哨,於是微笑。女人總喜歡這樣原始直接的讚美。我將眼睛張開一條縫,看到一隻白色小遊艇,約三十餘尺長,上書「莉莉白」號。
我轉一個身。
太陽在我背上溫暖溫暖,一隻強壯的手按在我肩上,我跳起來。
「喂,是我。」老史的聲音沒那麼好氣,「吃飯了,你在這裡都快烤焦了。」
我懶洋洋的:「有人朝我吹口哨呢。」
「得意得那個樣子!」他說。
我們結伴回家,他已煮好了晚餐。
我笑說:「結婚後你就不會如此服侍我了。」
我將米奇老鼠表取出送他。
「嘖嘖,這算是訂婚禮物嗎?」他問。
「這頂適合你,你是他們其中之一。」我說。
「去你的。」他說:「你才籍童話及卡通生存呢,哼!」但他開心的戴上了那只表。
我哈哈大笑。
啊,跟老史在一起是快樂的,這麼可愛的男人,我何必要將他變成一個丈夫。
我何必要將老史變成一個丈夫,以柴鹽由米醬醋逼得他無立足之處?我有賺錢能力,不必做這等傷天害理之事。
這是我真正的假期,我想。
半夜自夢中驚醒,大叫。
老史撲過來,「什麼事?」
我怔怔地:「夢見我老闆對牢我吼。」
他沒好氣,「你自己喜歡這種生活,我有什麼法子?」他朦朧間只穿一條內褲。
我笑了,吹一下口哨。
他喃喃道:「這年頭的女人——簡直叫人不敢娶老婆。」他生氣而難為情地回房去。
我點起一枝香煙,靜靜地吸。
可愛的孩子,體貼的丈夫,安樂的生活,誰不想呢。深夜,美月,浪漫的湖邊,樹葉婆娑,在這一剎那,我想過去擁抱老史說:「我們結婚吧。」
但連史諾比都說:「半夜三點半所想的事與清晨八時所想的事太不一樣。」
我決定明天再想清楚。
第二天我與史提芬到街市去買海鮮,走過首飾店,他說「等一等」,進去買了副耳環,替我戴上,我感動了,整天用手挽住他。
傍晚一起坐在木碼頭上看風景,那艘「莉莉白」尚停泊在湖中心處。
史提芬跟我說:「到冬天,這裡下的是鵝毛大雪,銀色一片……」
我溫柔地把頭靠在他肩膀上,不知怎地,忽然之間他生氣了,推開我,「你這個頭,亂靠亂靠,人盡可夫!」他霍地站了起來。
我怔住,罵他:「你瘋啦?」
他吃醋了,老遠指著我說:「你有什麼貞操感?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老史老史』叫一千聲也不管用,沒一點誠意,」他別轉身走了。
好傢伙,簡直要收買我的靈魂嘛。
不要去睬他,過一會兒就好了。
多麼好的風景,上主呵上主,我是否應該嫁給史提芬?
我轉了一個身。
就在此刻,我看到「莉莉白」號像一只模型船被捏碎一般,迸散開來,電光火石之間,化為一片火海,幾乎是一兩秒種間,就聽到轟隆隆的爆炸聲,震耳欲聾,強烈的熱氣浪向我侵襲,幾乎把我卷下甲板,烏煙火舌把整輛遊艇吞沒,一切化為烏有,碎骸被炸出老遠,有些就落在我身體,打中我身體,發出激痛。
我震驚過度,呆得發不出聲音來,非但沒有伏下,反而站起身來。
木條碼頭被震得上下浮動,我幾乎站不穩,正在此時,有人捉住我雙足,我驀地尖叫起來,低頭一看,那雙手全是血,人頭!一個人頭冒出水面,微弱地叫:「救命!救命——」
我本能地拉住他,驚惶中看到「莉莉白」號沉下,餘下殘骸漂浮在湖面。
「幫助我!」那人微弱呻吟。
我躍下水去,托起他的頭,心中嚇得突突跳,老史,該死的老史,該死的男人,需要他們的時候,他們永不在身邊。
我把傷者扶上岸,他大腿受創,血涔涔而下,我害怕得不得了,用毛巾輕輕遮住他,問:「你沒事吧?」
遠處已有救護車與警車的號角傳來。
「沒事了,」我安慰他,「沒事了。」其實是說給自己聽。
號角車還沒到,已有穿制服的人員吆喝著趕到。
他們奔過來,「小姐,你扶著的是何人?」
我張大了嘴巴,呆瞪他們,我不知道是誰。
他們抵達我面前,朝傷者一看,低嚷:「感謝上帝,他平安呢。」自我手中接過傷者。
又有人問:「小姐,你有否受傷?」
「我沒事。」我說。
大隊救護人員已經趕到,一隊隊的警察。
「我只是遊客,」我結結巴巴說:「我什麼也不知道……」
「你的手亦受傷了,隨我們到醫院去。」
「可是,可是……」
可是沒用,我被他們帶到醫院敷藥、錄口供,弄到半夜,再由警車送我回老史家。
老史在門口踱步等我,本來滿臉怒容,見到警車,因詫異而睜大了眼。
我筋疲力倦,因受驚嚇,嗚咽地說:「老史——」
「怎麼了?怎麼了?」史提芬抱住我,「我只離開你十分鐘,你這個女人!」
警官向我說:「小姐,多謝你合作。」向我敬個禮,開車走了。
史提芬給我喝拔蘭地壓驚。
「你真叫我急死了,」他還責備我。
我喃喃說道:「那麼大一艘船,忽然之間爆炸,只有一個生還者,太可怕了,史提芬,我要回家去了——」
「說些什麼呢?這是意外,」他急道:「全世界都有交通意外呢……」
可是那麼大一艘船……我呻吟,這樣的意外足以使我精神崩潰。
一連三日,老史的平房外,都有警察巡來巡去。
我決定走了。
老史送我到倫敦乘飛機,千里送君,終須一別。
這次額外的依依不捨。
密密的毛毛雨下,我們吻別,他說:「下次我會成功。」
對於他的誠意,我至為感動。
我狂怒,將一大疊文件掃到地上,跟女秘書說:「下午我告假。」抓起手袋,搶出門去。
南施一把拉住我,「寶琳,看開點,你這個人,七情六慾都擱臉上,就這點吃虧。來,我們去飲杯咖啡。」她挾著我出去。
在咖啡店內,我再也忍不住,向伊訴苦:「大姐,你想想這件事是否公允,升他不升我,他啥資歷,我啥資歷,就因他一半是白人?陰私刻薄,又不得人心,同樣兩個人並排擺一起,大姐,你挑選誰?這次我辭職是辭定了,我忍也忍夠,做也做夠,五年來我等的是這個職位,老闆定要剃我眼眉毛,今早你有沒有見到那夾雜種的表情?我忍無可忍。」
忽然之間我無法控制眼淚,用手帕摀住了臉便哭起來。
南施歎口氣,「寶琳,你也太好強了。」
「我憑的是真本領!」我大聲說:「下的是真功夫,我放著大好的對象不結婚,捱著這一份鬼差,為的是什麼?」
南施說:「塞翁失馬,焉知非福,休息一會兒,把自己的前途想想清楚。」
我心灰意冷,擦乾眼淚。
「打個電話叫他來同你結婚吧。」南施笑說。
「在這個關頭,還同我開這種玩笑。」
「索性我也請了假,送你回家,來。」
「大姐,」我說:「也只有你一個人對我好。」
南施說:「因為你像我小時候。寶琳,做人鋒芒畢露是不行的,你多早晚才改呢。」
我不出聲。
到了家,我取出打字機,立時三刻寫好辭職信,指出老闆這次在升職方面未有給我公平的待遇。
南施看了信,放下說:「寫是寫得真好,但何必不給自己留餘地呢?」
「你替我帶回去,我有四個星期的假可以扣除,餘下一個月,我賠錢給公司,這點點薪水,我還拿得出來。」
南施搖頭。
電話鈴響了,她代我接聽,代我回答,說:「她不在家,她不舒服,去看醫生。」
「誰?」我問。
「還不是阿尊阿積,來約你去看戲跳舞的。」南施不經意說。
我倒在床上,五年來的心機……
早知如此,不如結婚算了。
我躺床上呻吟。
南施拿起手袋走的時候說:「這是名副其實的無病呻吟。」
她會替我把辭職信帶給老闆。
我但覺心力交瘁,隨時會得暴斃,只好按熄了所有的電燈,埋頭大睡。
醒來時大雨滂沱,雷電交加,我起床關了窗,忽然覺得寂寞孤單,苦不堪言。
不如嫁人算了,我一刻也耐不住,寫了一封信給史提芬,冒雨駕車到電訊局去把信傳真寄出。
回到家,電話鈴不住的響,我不去理它,蜷縮在一個角落,按亮了電視。
我只希望史提芬在我身邊,多年來關心我的,唯有伊與大姐。
我沒精打采地想:苦海無邊,回頭是岸,強人生涯原是夢,我還要捱多少次打擊,才可以達成願望?
史提芬永遠不會明白,單身女人出來做事,除了擠媚眼外,實在尚需要真功夫。
我躺在床上聽雨聽到天明,晨早七時鬧鐘如常大響,順手按熄,不用上班,顯得手足無措。
做些什麼好?我茫然問自己。
做個早餐吧。
胡亂煎了兩隻蛋與香腸,煮了咖啡,取過早報,攤開在桌前。這不是我,有些什麼不對了,我是這麼的空虛彷徨,這不是馬寶琳,馬寶琳應永無軟弱的時候。
我扭開無線電,唱片騎師的聲音清脆響亮地傳出來,咦,這時候應該坐在車裡呢,怎麼還木坐在家?
多年來我已失去思想的本能,我已成為上班升職的奴隸。為的是什麼?換來的又是什麼?在某一座建築物內某一間公司展露我的才華是否就證明我有生存的價值?
我用手支撐住額角。門鈴響了。
我去開門,門外站的是南施,她瞪著我問:「為什麼不聽電話?」
「是你?」我問。
「廢話。」她進屋子,放下手袋,道:「老闆找你。」
「找我幹什麼?」我厭惡的說:「我是不會回去的了,他若有不滿意之處,可以給我律師信。」
「他神情很古怪,無論如何要我找到你,焦急得很呢,你說是不是奇怪?」
老頭一向泰山崩於前而不動於色,我好不明白。
「來,算是給我一個面子,」大姐說:「跟我走一趟,還有,他把辭職信退還給你。」她把信放桌子。
「咦。」老頭是從來不挽留任何人的。
「換衣服吧。」她說。
我呆呆坐在早餐面前,忽然之間興致索然,這場仗我已不願意再打下去。
「累了?」大姐太瞭解我。
我攤攤手,「真不知道你是怎麼爬到那個位置的。」
「我沒退路,」她微笑,「你至少尚有父母留給你的房子首飾,我有什麼?我一回頭,就掉陰溝裡了,我能不走下去嗎?」
「你現在也出頭了。」我說。
「廢話,老闆還有老闆的老闆呢,工字不出頭,多大的帽子也沒用。」
我笑:「幹嗎不籌錢街邊賣鹹脆花生去?自己是自己的主人。」
「你以為我不想?」南施歎口氣。
我換衣裳,「我是決定結婚了。」我說。
「那男孩子很好。」南施讚美的說。
「史提芬?謝謝你。」我取過外套,「來,看看老頭有什麼話說。」
到了辦公室,還沒見到老頭,但女秘書卻如獲至寶,鬆了一大口氣:「好了,好了,馬小姐來了,馬小姐,老闆找了你一整天,急得像救火車,快進去吧!」過來挽著我手,怕我逃脫似的,我受寵若驚,什麼時候變成一隻鳳凰了?
以前我會覺得自豪,但現在,我只覺可笑,太遲了,我已決定從良了。
我推門進老闆房間,老頭竟然在那裡擦汗,我非常詫異,這外國老頭老奸巨滑,二次世界大戰時當過將領,活到現在,統率著這麼大的財團,什麼每沒見過,我沒見過他流汗失措。
我不待他請,便去坐在他對面。
「我辭職了。」我豁出去說。
「這是誤會,寶琳。」他說:「你回來就好商量。」看得出他暗暗鬆一口氣。
我臉上禁不住的狐疑之色,他從來不解釋誤會,香港中環人浮於事,誰跑了都不要緊,管理科學系學生三千塊一個,個個都能幹,個個都願意爬在地上服侍老闆。
這不是他。
老頭說:「寶琳,你太衝動,我升奧哈拉,不表示不升你呀。」還直擦汗。
我斷然說:「來不及了,我不喜歡這個人。」我蠻有興趣,這件事後面大有文章。
「寶琳,無論如何,你要做下去。」他站起來。
我嚇一跳,他簡直在懇求我了。
怎麼回事?「為什麼我定要做下去?」
「因為……因為我打算調走奧哈拉,你不會再見到你不喜歡見的人,因為董事局一定要你在這裡做。」老頭說。
「但是我不想再做了,五年來我都坐在那個助理督導的位置,直至昨日下午為止,我要結婚了。」
「天呀。」老頭面色灰敗。
「為什麼非我不可?」我忍不住問。
老頭按桌子上的通話機,跟女秘書說:「快請史蔑夫先生。」
他自己跑去拉開了休息室門,畢恭畢敬站那裡。
這賊老頭,莫非真是大老闆到了?他嚇得那樣兒,媽的平時越是會作威作福的人,見了比他強的人就越是卑微,天生賤骨頭。
我坐在那裡動也不動,靜觀其變,我在這種關頭才發覺自己過去實在付出太多,老史一直是對的,我這樣子犧牲自尊精力,為的是向上爬,可是我到底想爬到什麼地方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