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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快點頭 第二章 作者:唐浣紗
    翌日,早上八點。

    陽光灑在老眷村的紅瓦白牆上,清風吹拂,院子的桂花樹隨風搖曳,傳送著陣陣幽香。

    木造的低矮平房內一片寂靜,朝露躺在臥床上,雙眼直直瞪著隨風輕輕飄動的藍色窗簾,幽幽歎了一口氣。唉,起來吧,反正她也睡不著。

    她昨天晚上十一點就上床睡覺了,可是,隨著時間一分一秒的流逝,她卻越來越清醒。多年前的記憶在她腦海中一幕幕地翻飛,她拚命地命令自己不要再回想,可那清楚的往事卻像是一部電影般,在她腦中自動播放,把她整個人帶回十六歲那一年,也讓她清楚地回想起那個人——

    范波濤。

    朝露披著睡袍下床,緩緩走到窗前,拉開窗簾望著小庭院,思緒漸漸遠揚……

    那一年,她只有十六歲。那一年,她遇見了那個男人,談了生平第一場、也是最後一場的戀愛。

    當時,她剛上高一,利用暑假到一家冰淇淋店打工,就在那裡,她遇見了范波濤。

    他大她兩歲,就讀於明星高中的高三,因為成績優異,可望保送至一流大學。

    范波濤英俊儒雅、充滿自信,神采飛揚的臉龐總是散發著燦爛的光芒,如此帥氣的他免不了會吸引很多女孩的注意。打工的女同事中,有好多人都暗戀著范波濤,除此之外,朝露還注意到,常常來店裡買冰淇淋的女客人也特別喜歡找范波濤聊天,甚至大膽地約他下班後出去玩。

    朝露以為他會答應那些漂亮女孩的邀請,但范波濤沒有,相反地,他灼熱而大膽的眼神總是停駐在朝露臉上,焚熱的視線常常讓她心跳失控,讓她雙頰緋紅。

    她無法漠視那道眼神,更無法漠視如此出眾的他。很快地,他們雙雙墜入了愛河。

    范波濤總會約她下班後一起吃飯、一起看電影,並且每天都會接送她回家。對才上高一的朝露而言,即將進入大學、見多識廣的范波濤宛如無所不能的天神,他為她開啟一扇窗,帶她見識多姿多採的花花世界。

    從冰淇淋店下班後,范波濤總會騎著他的重型機車,載著朝露玩遍台北縣市的風景名勝。另外,由於家境優渥的范波濤從小就學習鋼琴和小提琴,擁有深厚的樂理基礎,因此他也常常帶朝露到國家音樂廳去欣賞第一流的表演,並因而啟發了她對音樂更深的熱情。

    除了音樂,兩人最喜歡的就是看電影了。范波濤是電影社的社長,他常說這輩子最大的夢想就是成為一名電影導演,他最喜歡利用星期天,校園空無一人的時候,拉著朝露溜到他就讀的男校,進入放映室內。

    他會為她播放他最喜歡的經典老片,像是「楚浮的四百擊」、「大國民」、「蘇絲黃的世界」、「阿拉伯的勞倫斯」、「十誡」等等。每播放一部片,他就會好興奮地為朝露解說,告訴她這個導演的運鏡手法有多靈活、多麼出神入化;這個鏡頭背後代表的意義是什麼;整個影片的精髓在哪兒……

    朝露會一邊看著老電影,一邊興奮地聽著范波濤醇厚又充滿自信的嗓音,看著他英挺的側臉,欣賞他卓絕出眾的氣質。她好崇拜他,崇拜他的博學多聞、他的文武雙全。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似乎沒有任何事可以難得倒他。她渴望快點長大,快點進入他的世界。

    後來,成績優異的范波濤如願被保送進入T大。為了范波濤,原本成績只是普通的朝露,發誓要考上他就讀的學校,她要成為他的學妹。

    高中三年,朝露在范波濤的守護下過得非常忙碌且充實,她每天都忙著唸書、忙著談戀愛。

    她跟著范波濤東奔西跑,看電影、看實驗劇場的表演。

    兩人還利用長長的暑假,騎著重型機車完成環島之旅。她坐在機車後座,從背後緊緊抱住范波濤,披星戴月地奔馳在山巔侮湄,像是一對浪跡天涯的情侶。

    完成環島之旅後,兩人都曬得烏漆抹黑,活像個小黑人,可是,那個夏天卻成為朝露最珍貴的回憶,牢牢地收藏在記憶最深處。

    范波濤帶她瘋狂地玩樂、帶她跳舞、帶她趕電影、帶她到墾丁去看流星雨,卻也沒忘記要督促她唸書。在他的惡補下,朝露如願考上T大,成為他的學妹,兩人手牽手,笑容滿面地漫步在校園中。

    只可惜,這段三年多的感情,卻在朝露正式進入T大後,面臨嚴重的考驗。

    朝露一進大學就發現——范波濤是T大的風雲人物。允文允武的他不但成績頂尖,還身兼多個社團的社長。電影社、天文社、籃球校隊和曲棍球校隊都唯他馬首是瞻。他還自組一個Band,身兼吉他手和主唱,在校慶和迎新晚會時大出鋒頭,渾厚奔放的嗓音與狂野的舞台魅力,讓女學生們興奮地尖叫、為他瘋狂。

    雖然范波濤早就對外公開朝露的身份,並帶著她進進出出,宣示她正牌女友的地位,不過,出類拔萃的他還是吸引了極多女人的青睞,有些大膽點兒的女孩根本無視朝露的存在,不僅明目張膽地倒追他,甚至還找盡機會接近他,以各種熱情的舉動來表達愛意。

    范波濤是個光芒四射、異性緣極好的人。朝露常常看到美艷的女孩向他告白,她甚至常在范波濤的背包內,發現一堆情書或巧克力。儘管她知道那都是別人偷塞進去的,但她還是忍不住吃醋,忍不住變得越來越不安。最後,她終於跟他起了爭執,大吵特吵。

    那一陣子,她跟范波濤都好辛苦,兩人常常吵到聲嘶力竭。他氣到臉色發青,她也哭到肝腸寸斷,揚言要分手,再也不肯見他。

    冷戰幾天後,當他們在校園裡巧遇時,他會以熱情的吻和綿綿的愛語來感動她,讓她相信他愛的只有她一人,他的眼睛也只看得到她。

    但,不管范波濤多麼努力地解釋,兩人之間的爭吵還是不曾間斷,甚至越來越激烈。朝露不喜歡他忙於社團活動,她討厭那些藉故接近他的女人,因此希望他退出社團,多花點時間跟她相處,然而他卻不肯,她跟范波濤的意見嚴重分歧,到後來,兩人幾乎每天見面都要吵架。

    在一次翻天覆地的大吵後,她含淚衝出去,決心要讓范波濤後悔一輩子。

    朝露悄悄準備轉學考試,然後在完全沒有通知范波濤的情況下,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考上了位於南台灣的一所大學。那時候,大一下學期已經結束了,正要放暑假,她火速辦好轉學手續,同時搬出了學生宿舍,完全切斷與他的聯繫。

    到了新學校後,朝露輾轉聽說范波濤瘋狂地在找她,試圖聯繫她。可是她累了、倦了、傷透心了,因此她硬是不肯給他半點機會,不見他、不接他電話、也不回他的信。

    有一次,她在學校幫忙準備一項鋼琴比賽,因為練琴練得太晚,學長好心地送她回住處。快接近住處時,朝露看到范波濤佇立在街燈下,眼中燃著熊熊烈火,一瞬也不瞬地看著她,還有她身邊的男人。

    那一刻,淚水已經湧滿她的眼眶,她好想撲到他的懷裡,但她不准自己這麼軟弱。她故意挽住學長的手,看也不看范波濤一眼,親暱地跟學長一起步入住處。

    那一晚過後,范波濤便永遠自她的世界中消失了。

    他不再找她,不再聯繫她。他與她像是兩隻背向飛馳的風箏,越飛越遠,兩人之間的距離,隔著千山萬水。

    後來,朝露輾轉聽說范波濤服完兵役後就出國了,聽說他到紐約工作,發展得非常順利,進入第一流的公司,得到了上司的器重,年紀輕輕就嶄露頭角,擔任要職。不過,朝露一直告訴自己——那都不關她的事了。他對她而言,已經是陌生人。

    陌生人……

    站在窗前,朝露抓緊睡袍,喃喃自語。「……對,他只是陌生人,所以,我無須在意他,我可以大大方方地把房子租給他,皓雪說得對……」

    她的耳邊又響起皓雪說過的話——

    「倘若你真的不在意他,那就證明給我看,也證明給你自己看!反正你只是要把房子出租而已,只要對方乖乖付租金,是誰都沒有差別吧?是范波濤又怎麼樣?你不愛他了,不是嗎?既然不愛他,應該也不恨他,不會、害怕面對他了吧?」

    朝露的指甲掐入掌心裡,大聲吼著:「對,我不愛他!不愛、不愛!早在決定分手的那一刻,我就徹徹底底地把他驅逐出境了!我不愛他,我對他沒有任何感情,我不會再為他傷心,不會再為他掉一滴眼淚了!所以,我也不怕面對他,不怕……」

    她的嗓音破碎。「我怎麼會愛那種人呢?他太驕傲了……沒錯,當年是我突然去辦轉學,主動離開他的。可是,他應該知道我一點兒都不想走,我會去辦轉學都是被逼的,我只是想跟他抗議啊!我想要他正視我的存在,我想要他多花一點兒時間陪我,而不是一天到晚參加那些社團活動,被那些女生包圍……為何他不懂?為什麼……」

    她好恨,恨他當年的無情。

    每次吵架後,他總是不肯先低頭,也不肯先來找她,就這麼讓她一個人在住處淚流成河,絕望地空等。絕望就像是一隻隻長著毒牙的小蟲般,無情地啃噬她的心。

    萬念俱灰之際,她決定辦理轉學,她要離開T大,離開他的身邊。她不想再當一個夜夜哭泣的女人了,而且繼續待在他身邊,他們會吵得更加激烈,到最後,她會變成一個連自己都討厭的女人。

    她知道自己的做法大激烈了點,但,范波濤對她卻更加殘酷。她轉學到南部後,雖然不肯跟他聯繫,但他只要有心的話,絕對可以從她的朋友身上打聽出她的下落,可他卻過了好久好久才來找她,然後,只望了她一眼,就轉身離去……

    她知道他氣她,氣那個送她回家的學長,可倘若他真的愛她,是不是該上前質問她,要她給他一個解釋呢?他應該積極地挽回她的心,把她搶回來才是啊!

    但,他沒有。他只是無情地轉身,頭也不回地離去。

    然後,他就這麼消失了。沒有任何電話、沒有隻字片語,他宛如自人間蒸發,永遠離開她的世界。

    他可知道,這些年來她獨自飲下了多少悲苦?她吞下了多少思念?每一年,她都渴望他會突然從紐約飛回來找她,但他沒有。她的期待一次又一次地落空,她從期望等到絕望、心死。這份煎熬,他懂嗎?他明白嗎?

    今天,她……應該去見他嗎?

    她的臉色忽青忽白,覺得心底彷彿有兩股巨大的力量在拔河。理智告訴她,絕對不要把公寓出租給范波濤,更不要再跟他扯上任何關係,他是不是回到台灣了,都跟她無關。可另一絲細微的聲音卻不斷地干擾著她,心湖莫名其妙地沸騰了起來,滾燙的情潮蔓延至胸口,教她坐立難安。

    朝露不斷看著牆上的時鐘,九點了,才藝班中午才開課,她平時都是十一點出門吃午餐,然後再直接去上班。

    現在還很早,她不用這麼早出門,她可以鑽回被窩繼續睡覺,倘若睡不著,也可以去泡澡、去上綱、去看書、去做家事……

    可是,她的心卻怦怦亂跳,拚命鼓噪著,她無法阻止自己想出門赴約的衝動。

    她開始想著,她應該穿哪一件上衣?配哪一條長裙?她有沒有漂亮的鞋子可以搭配呢?她想好好地梳理一頭長髮,她甚至想為自己化個淡妝,撲上淺粉紅色的腮紅,再點上珠光唇蜜,讓自己的氣色看起來更好。

    該死!

    「笨蛋!笨蛋、笨蛋!」驚覺自己居然真的打開衣櫥開始挑選衣服時,朝露懊惱地罵道:「余朝露,你在幹什麼?你發瘋了嗎?你不准出門、不准見他!不准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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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午十點半。

    朝露下了計程車,站在路邊瞪著前方的「星巴客咖啡」,她的瞼色發白,像極了要上斷頭台的死刑犯般。

    一整個上午她都陷入天人交戰中,她強迫自己待在家裡,並找出一堆衣服來熨燙,想讓自己很忙很忙,可心不在焉的下場是燙壞了好幾件襯衫,熨斗還差點燙傷自個兒的手。

    接著,她懊惱地衝到浴室去,想好好地洗刷馬桶和浴缸,強迫自己留在屋內,不料她卻笨手笨腳地打翻了馬桶上的置物櫃,結果漱口杯和一瓶身體乳液掉到地上,應聲而破。

    朝露氣瘋了,懶得收拾一地的狼藉,迅速離開浴室,把自己丟到大床上,甚至拉起棉被想逃避一切。可當她回過神時,發現自己居然已經穿戴好衣服,還用直髮夾梳理好了一頭秀髮,手拿著皮包,坐在計程車內。

    「我才不是想見范波濤,我只是……只是要證明給皓雪看,證明我不在乎他,把房子租給他跟租給別人都是一樣的。我只是要他的租金,才不是想藉機見他……」瞪著「星巴客」的招牌,朝露的心跳越來越激烈,像是擂鼓般怦怦怦坪地亂響。

    已經十點半了,她故意晚到半個小時,希望范波濤會因為不耐等候而離去,那麼,她就不用見到他。

    她應該轉身離開,再度跳上計程車直奔才藝中心的,望著咖啡店的玻璃門,朝露的雙腳像是被某種力量往前推般,她越走越快、越走越快,到最後,她幾乎是小跑步地衝入咖啡館。

    一推開玻璃門,濃郁的咖啡香立即撲鼻而來,櫃檯內的店員揚聲招呼。

    「歡迎光臨!」

    咖啡香味似乎給了她安定的力量,朝露深吸一口氣,強迫自己鎮定下來。她放慢腳步,不急著跟櫃檯點餐,緩緩地、閒適地走入屋內。

    她的眼光隨意地遊走,似乎正在挑選座位,考慮要坐窗邊好呢?還是坐背窗的那側?她的表情看起來很悠閒,但,只有她自己知道,她的手心正因為緊張而一直滲出汗水。

    沒有!環顧室內一圈後,她仔細地確認過每一張瞼,但,居然沒有范波濤。

    霎時,朝露愣在原地,不知該離去,還是該坐下?她的腦門空蕩蕩的,彷彿有許多聲音在轟轟亂響。皓雪明明說過他會在這間咖啡館等她的,但,他不在。

    他是不耐久候而先行離去了,還是……根本沒赴約?

    他不想看到她嗎?

    尖銳的疼痛襲擊朝露的心,怒火也熊熊燃起。該死的!瞧她,像個笨蛋般攔車直奔咖啡館,結果范波濤居然沒有赴約,他不想見到她……都分手七年了,他還是該死的那麼驕傲、那麼自大!

    她恨聲低罵:「見鬼了!他還是那麼鐵石心腸、剛愎自用、唯我獨尊!他依舊是一個超、級、大、爛、人,」

    Shit、Shit、Shit————

    朝露狠狠地咬住唇瓣,命令自己抬高臉蛋,以最倨傲的表情轉身。她要馬上離開這個鬼地方!

    不料,她才一轉身,有個高大的身影突然堵住她的去路,低沈的嗓音緩緩響起——

    「你來了。」

    剎那間,朝露像是被雷劈中,她瞪大雙眼,無法反應、無法言語,僅能一瞬也不瞬地看著眼前的男人。

    七年了,她已經和這個男人分手整整七年了!

    歲月沒有在范波濤的瞼上留下任何痕跡,他還是那麼尊貴挺拔、偉岸不羈。他的穿著很休閒,但卻十分出色,一件EmporioArmani黑色高領針織衫,搭配Levi's5OI直筒牛仔褲,手上戴著夏利豪(CHARRIOL)的手錶。他的眼神凌厲如鷹,緊抿的薄唇傳遞出冷酷的氣勢。

    「你遲到半個小時了。」范波濤表情冷峻,逕自走向一個隱密的座位,桌上擺著兩杯咖啡和兩份蛋糕。「我替你點的咖啡已經冷了,不過,我想你不會在乎吧?」他薄唇微揚,露出一個略帶嘲諷的笑容。

    朝露惡狠狠地瞪著他。哼!這惡棍還是這麼卑鄙,竟躲在這個隱密的位置,害她一進門時沒看到他。他一定躲在暗處,欣賞她慌亂的表情吧?可惡,真是卑鄙、無恥、下流!

    「當然不在意,我可不是來喝咖啡的。」朝露在他對面坐下,嗓音比他更加冷冽,臉色僵硬地把租賃契約書扔到桌上。「我已經簽名了,你也快點簽吧!你不是答應一次付清一年的租金嗎?要不是看在那筆租金的分上,我才懶得見你呢!」

    「很好,真高興我們居然會有意見一致的時刻。」范波濤的幽瞳閃著冷芒,倨傲地道:「這一趟回台北太匆促了,要不是瑣事纏身,又懶得費心找房子的話,我也不想承租你的公寓。」

    朝露怒火中燒,雙手交叉抱著手臂,恨不得以眼光砍死他。「廢話少說,快點付錢吧!我看你直接匯款到我的帳戶好了,這是我的銀行帳號。」她遞出一張事先寫好的字條。這男人還是這麼討人厭!總是可以輕易地激怒她。

    范波濤收下字條,在租賃契約書上簽名。「我待會兒就匯款到你的帳戶。看來,你很需要這筆錢,怎麼,你這幾年混得很不好嗎?」

    話一出口他就後悔了。其實,他不想把場面弄得這麼火爆、這麼劍拔弩張的。他……其實他很想跟她好好聊聊,他有很多很多話想告訴她,另外,他也很想知道這幾年她過得好嗎?順利嗎?她身邊……有沒有男朋友?

    果然,朝露氣白了臉,咬牙切齒地低吼:「范波濤,請注意你的措辭!我過得好不好都與你無關,還有,我是很認真在過日子,可不像你都是用『混』的!你廢話說完了吧?我可以走了嗎?」

    罵完,她抓起包包,頭也不回地衝出咖啡館。可恨、可恨!混蛋臭男人!倘若她知道這次見面要受到這種羞辱的話,打死她她都不會把房子租給范波濤的!

    她悶著頭往外衝,同一時間,范泛波濤也趕緊奔出來。人高腿長的他很快就追上了朝露,他一把抓住她的手臂。「朝露!」

    「放手!你不要碰我!」朝露甩開他的手,怒不可遏地狂吼。「姓范的,你離我遠一點!不要以為花錢就是老大,就可以任意嘲笑別人!你有錢很了不起嗎?我不要你的臭錢!」她氣到渾身發抖。

    你這幾年混得很不好嗎?范波濤那句話就像是一把刀,狠狠刺入她的心。

    范波濤急到滿頭大汗,偽裝的驕傲慢慢瓦解。「朝露,我不是那個意思,你聽我解釋!」該死!他知道自己笨透了,說錯話了。他明知朝露的自尊心有多強,他居然還愚蠢地激怒她。唉,他真想一掌劈死自己!

    「我才不要聽你解釋!」朝露冷笑,眼底的寒冰冷得彷彿可以令地球結冰。「范波濤,就算我今天失業了,面臨經濟壓力,窮得不得不把房子出租,可是,最基本的尊嚴我還有!我不屑拿你的臭錢,把租賃契約書還給我!」

    「我不還。」范波濤耍賴。「你跟我都簽名了,契約書已經生效。從現在開始,我是那棟公寓的主人。」打死他,他也不會交出契約書的。公寓是他跟朝露之間唯一的聯繫,就算那房子是天價,他也會把它租下來。

    「你……你該死!」朝露氣到火冒三丈。「好,你不還沒關係,不過,你要是膽敢踏入我的公寓一步,我就報警,告你私闖民宅!范波濤,不要以為你有錢就是老大,台灣還是有法治的社會,你膽敢惹我,我鐵定會告死你!」明知自己理不直,但她還是氣很壯地撂下狠話。

    朝露氣呼呼地轉身就要衝到對街,怒焰滔天的她根本沒有看清左右來車,也沒發現自己闖了紅燈,直到一陣陣尖銳刺耳的喇叭聲響起——

    叭叭叭——叭叭叭——

    已經衝到馬路中央的朝露這時才赫然發現,有一輛車速極快的小貨車對著她直接衝過來,駕駛拚命按喇叭,眼看就要撞上她了!她知道自己應該馬上跳開,可嚇壞了的她,腦中一片空白,僅能傻傻地瞪著越來越逼近的小貨車,全身無法動彈。

    完蛋了!她知道自己死定了。

    「朝露!」

    千鈞一髮之際,她感覺到有一股力量撲向自己,有個人衝向她,以肉身保護著她,把她推到對街。

    「砰——」范波濤緊緊護著朝露,兩人一起摔在紅磚道上。只差那麼一點點,他們就要被貨車狠狠撞上了!

    一臭女人!過馬路不長眼睛,找死啊!我咧XXXXXX……」小貨車駕駛搖下車窗,罵出一連串的髒話後,加速離去。

    「呼呼……」朝露嚇到面無血色,雙手和雙腳都在發抖。她知道自己剛剛和死神擦身而過,只差那麼一點點,她就要成為輪下亡魂了。

    「朝露,你沒受傷吧?有沒有哪裡痛?要不要上醫院?」為了保護她,倒地時,范波濤以雙手緊緊抱住她的身體,他的手肘因此而磨破皮,微微滲出血來,可他看也不看自己的傷勢一眼,焦急地檢視朝露全身上下,確定她有無受到任何傷空口。

    「朝露,回答我啊!你怎麼不說話?是不是受傷了?」他好擔憂。

    朝露還是臉色慘白,驚魂未定地偎在他懷中,顫抖的唇無法說出任何一句話,小手緊抓住他胸前的衣料,任那粗獷而乾爽的男性氣息包圍自己。

    這是一股極為清爽宜人的味道,混合了淡淡的菸草和陽光味。嗅著他的氣息,感覺著他溫熱的體溫,她驚慌失措的靈魂才慢慢安定了下來,漂浮在半空中的心也安然落地。可是,另一股更尖銳的疼痛感卻無預警地鑽了出來,狠狠咬噬她的心。

    她鼻頭發酸,眼眶湧滿熱淚。這縷粗獷的氣味、這堵溫暖而結實的胸膛、這雙發燙的男性大手……七年了,她懷念這個擁抱、懷念這個男人,居然已經過了整整七年了。

    這七年來,她拚命地唸書、工作,她告訴自己沒有關係的,失去范波濤沒什麼大不了的,又不是世界末日。沒有他,你一樣可以活得很好,你會活得更精彩、更自在。從此以後你不會再為他流淚,也不會再患得患失了。

    是,她一直以為自己很灑脫、很堅強,可以徹底忘記這個男人,可以把他由記憶中徹底剷除,可以迎接新的戀情。

    可,一直到此時此刻,一直到依偎在他懷中,盡情嗅著屬於他的男性氣息,朝露整個胸膛突然發痛,眼淚也不受控制地奪眶而出。

    她無法否認……老天,她無法否認她好想他、好思念他!她想念他結實的大手、想念他溫熱的胸膛、想念他低沈醇厚的嗓音、想念他的一切一切!

    他的懷抱對她而言,有股難以抗拒的神秘吸引力。她無法忽略這個男人,無法假裝不在意,她好想就這麼永遠棲息在他的懷抱中,永不分離。

    范波濤的心底也承受著強烈的撞擊。緊抱住最心愛的女人,他渾身的血液都沸騰燃燒了起來,原本死寂的情愫也再度甦醒,他幾乎以為此刻是置身在夢中。

    七年了,他們居然已經整整分手了七年,兩千多個日子!太久太久了,久到他幾乎要絕望,也幾乎快忘記自己竟會如此瘋狂地愛戀著一個女人,會被她的一顰一笑牽動情緒。她一微笑,他的世界就明媚燦爛;她一哭泣,他的眉頭就深深緊蹙。

    他從來沒想過,自己還能擁抱她,還可以把她摟入懷裡,可以汲取她髮梢的幽香,可以讓她把小小的臉蛋貼在他的胸膛上。

    無視於來來往往的路人眼光,兩人跌坐在路邊,緊緊地相擁。他的手緊緊扣住她的後背,力道之大像是要把她嵌入自己體內似的,而朝露的小手也緊環住他的腰,兩具身軀緊緊貼合,讓兩顆孤單寂寞的心互相撫慰,一起瘋狂地跳動。

    朝露的肩膀猛烈地起伏著,淚水像是斷了線的珍珠般滾滾而下。他炙熱的體溫包圍了她,讓她想起以前的點點滴滴。

    他們曾經是一對人人稱羨的戀人,他們擁有好多美麗的回憶,他們曾經一起大笑、一起在陽光下揮灑青春、一起到平溪放天燈,一起到墾丁看流星,許下永不分離的心願。

    他們還在過年時,一起到台南鹽水看蜂炮,兩人頭戴安全帽,身穿雨衣和雨鞋,全副武裝地觀賞聲勢驚人的蜂炮,甚至還假裝被蜂炮打到,耍寶地倒地哀哀亂叫。

    那時的他們好天真,笑容也好燦爛。可是……為什麼相愛的代價這麼痛苦、這麼艱澀?

    他們愛得瘋狂,吵起架來也非常瘋狂。他們深愛對方,卻又毫不留情地傷害對方,這段感情將兩人都折磨到形鎖骨毀。

    胸前的衣服被她哭濕了一大片,范波濤心痛地輕撫她的背脊,啞聲道:「對不起,一切都是我的錯。別哭了,你別哭了……」他等了七年,好不容易才見到她,天知道他有多思念她。他不要再讓她哭,他不想再害她掉一滴眼淚了。

    憐惜地捧起她淚漣漣的小臉,范波濤漆黑的眼眸燃起火焰,他溫柔地以拇指拭去她的淚珠,英俊的臉龐緩緩逼近她。

    他想吻她。珠淚盈盈的她看起來楚楚可憐,微濕的紅唇散發著巨大的蠱惑力。他知道這裡是大馬路旁邊,人來人往的,但他管不了那麼多。

    朝露仰頭承受他滾燙的視線,就在他的唇即將壓下來之際,最後一絲理智跳出來阻止了她。

    不行!

    「你別碰我!」朝露慌張地推開他,匆匆抓起包包,以最快的速度往旁邊沖,攔住一輛停在路邊的計程車,跳進去後連忙吩咐司機立刻開車,動作之快,像是背後有惡鬼在追她似的。

    「朝露!」范波濤追上前,卻只來得及眼睜睜地看著計程車揚長而去,他的表情很懊惱。該死!這是他們分手後第一次見面,他卻把一切都搞砸了。

    不過,他不急。意味深長的笑容緩緩揚起,銳眸也閃著志在必得的決心。他是個意志力堅強的男人,一旦認定了一個女人,就不會輕易放棄,而余朝露就是他認定的那個女人。

    凝視著計程車內那道漸行遠去的身影,他低語:「等著瞧吧!」

    這一回,他一定要徹底征服她的心。未來的歲月,他都要她陪伴他,不允許她再度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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